选聘2025年4月-2027年4月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昆明东南绕 (略) (略) 选聘2025年4月-2027年4月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项目,采购人为昆明东南绕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联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竞谈申请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东南绕 (略) (略) 选聘2025年4月-2027年4月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项目。
2.2谈判范围:为昆明东南绕 (略) (略) 提供2025年4月-2027年4月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文件、参与经营决策、参加商务活动、建立合同制度、法律培训等、完成委托的诉讼案件。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2.1咨询类服务:就采购人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1.1提供与采购人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人事管理、供需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债权债务管理、仓储管理、质量管理、工商登记、租赁、投融资、担保、不动产、招投标、贸易等;
2.2.1.2按采购人要求作为法律顾问列席国有企业重大会议;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长期驻场法律顾问人员不得少于1人,驻场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时间通知为准。
2.2.2合法合规性审核服务:对采购人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合同及重大经营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根据采购人需求参与项目谈判或合同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2.2.3合同管理服务:为采购人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条款,对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3.1.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参加合同评审会议,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提出改进管理的法律建议,根据采购人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改进管理的法律建议;
2.2.3.2为采购人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及规章制度;
2.2.3.3按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为采购人所承担的各项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2.2.3.4配合采购人做好劳动人事工作,草拟、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
2.2.3.5为采购人提供投融资、金融和票据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对外融资项目、提供法律调查服务等)。
2.2.4维权索赔服务:在采购人日常经营中就他人违约、侵权等行为提供维 (略) 、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4.1协助采购人向违约方发送相关律师函;
2.2.4.2针对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事宜发表律师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2.2.4.3针对侵犯采购人权益的违约、侵权行为,制定法律解决方案,提出法律解决建议。
2.2.5规章制度管理服务:参与研究制定采购人章程、党支部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 (略) 治理体系。
2.2.6重大事项法律服务:为采购人改制、合并重组、投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及清算、债券发行、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提供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参与采购人改制、合并重组、投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及清算、债券发行、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项目方案法律可行性论证及具体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提供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商务谈判、起草或审核重大合同和交易所需的法律文件等全过程法律服务,应采购人要求,参与有关重要会议,对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2.2.7诉讼、仲裁代理服务:作为采购人代理人,处理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2.2.8尚未形成诉讼的重大纠纷及委托诉讼管理服务: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的谈判、调解,提 (略) 和解决方案,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测;按采购人实际委托开展诉讼案件的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8.1按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略) ,出具律师函,发表法律意见及建议;
2.2.8.2协助采购人办理工商、税务、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公证、行政审批、应收账款清收等服务。
2.2.9风险 (略) 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9.1为采购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最大程度避免法律风险;
2.2.9.2及时提示采购人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点,并协助 (略) 理风险事件;
2.2.9.3密切关注与采购人相关的外部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时搜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予提供书面材料,并根据实际就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给采购人及相关业务产生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2.2.9.4研究关于采购人业务的案例,及时总结、分析案例带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点,并根据实际情况为采购人进行案例分析提示;
2.2.9.5协助采购人做好因工作需要与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工作。
2.2.10债权债务管理服务:指导采购人清理现有债权债务,及时对债权债务的解决提 (略) 和书面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10.1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现有的债权债务进行法律梳理和调查,统计债权债务清单;
2.2.10.2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已经签署的合同进行法律统计,对已经逾期支付的合同、或已经发生法律纠纷争议的合同进行统计和梳理;
2.2.10.3对采购人债权债务清收方案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采购人向债务人发送相关函件。
2.2.11法律培训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业务人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2.2.12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工作。采购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招标规模:法律顾问服务费为11 万元/年,单个诉讼案件服务费的最高上限价为《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
2.4服务期限:2025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1个年度内合同服务评价满足业主要求的可续签第2年度服务。1个年度内出现两次服务质量事故的及服务评价达不到业主要求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每1年度内如果法律服务机构达不到采购人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另行选聘新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新的法律服务机构未到位或正在进行仍未完成的法律服务事项未结束之前法律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合同及采购人要求继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待新法律服务机构到位或正在进行的法律服务事项结束后方可终止服务。服务期满后正在进行仍未完成的法律服务事项,法律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完毕。
本合同存续期间,若一方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并、分立、重组、改制、资产转让或其他类似原因,导致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尽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变更方仍应尽最大努力,协助合同另一 (略) 理合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以确保合同的善后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若变更后的主体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就合同的继续履行签订补充协议。
2.5服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 (略) 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昆国资发〔2022〕43号)的要求执行,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若谈判申请人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谈判时需有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项目工作组要求 :团队负责人1人,项目工作组人数(不含团队负责人)不低于5人,以上人员均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并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
3.4企业信誉:(1)谈判申请人及本次指派的律师最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 (略) 罚,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法律服务业务被采取监管措施,且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未了结的情形;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约情况(由谈判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2)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 (略) 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采购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查询竞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经采购人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提供公告后的相关截图并进行承诺);(4)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 (略) ”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提供公告后的相关截图并进行承诺)。
3.5相关承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进行承诺:
(1)竞标人承诺(格式详见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3)竞标人在中选后,如遇本项目不实施的情况,竞标人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承诺(格式详见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3.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恒联 (略) ( (略) (略) (略) 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文件获取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竞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竞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参保证明(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5.竞谈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谈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恒联 (略) ( (略) (略) (略) 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谈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中国 (略) 及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昆明东南绕 (略) (略)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71-(略),电子邮箱:*@*q.com。
提示:各潜在竞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的,应按相关时限要求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提出。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东南绕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罗衙立交管理用房4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71-(略)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恒联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
联 系 人:刘红 平礼红 高春丽 陈姚
电 话:(略) (略)
1.谈判条件
昆明东南绕 (略) (略) 选聘2025年4月-2027年4月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项目,采购人为昆明东南绕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联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竞谈申请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东南绕 (略) (略) 选聘2025年4月-2027年4月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项目。
2.2谈判范围:为昆明东南绕 (略) (略) 提供2025年4月-2027年4月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文件、参与经营决策、参加商务活动、建立合同制度、法律培训等、完成委托的诉讼案件。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2.1咨询类服务:就采购人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1.1提供与采购人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人事管理、供需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债权债务管理、仓储管理、质量管理、工商登记、租赁、投融资、担保、不动产、招投标、贸易等;
2.2.1.2按采购人要求作为法律顾问列席国有企业重大会议;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长期驻场法律顾问人员不得少于1人,驻场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时间通知为准。
2.2.2合法合规性审核服务:对采购人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合同及重大经营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根据采购人需求参与项目谈判或合同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2.2.3合同管理服务:为采购人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条款,对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3.1.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参加合同评审会议,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提出改进管理的法律建议,根据采购人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改进管理的法律建议;
2.2.3.2为采购人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及规章制度;
2.2.3.3按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为采购人所承担的各项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2.2.3.4配合采购人做好劳动人事工作,草拟、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
2.2.3.5为采购人提供投融资、金融和票据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对外融资项目、提供法律调查服务等)。
2.2.4维权索赔服务:在采购人日常经营中就他人违约、侵权等行为提供维 (略) 、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4.1协助采购人向违约方发送相关律师函;
2.2.4.2针对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事宜发表律师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2.2.4.3针对侵犯采购人权益的违约、侵权行为,制定法律解决方案,提出法律解决建议。
2.2.5规章制度管理服务:参与研究制定采购人章程、党支部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 (略) 治理体系。
2.2.6重大事项法律服务:为采购人改制、合并重组、投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及清算、债券发行、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提供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参与采购人改制、合并重组、投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及清算、债券发行、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项目方案法律可行性论证及具体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提供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商务谈判、起草或审核重大合同和交易所需的法律文件等全过程法律服务,应采购人要求,参与有关重要会议,对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2.2.7诉讼、仲裁代理服务:作为采购人代理人,处理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2.2.8尚未形成诉讼的重大纠纷及委托诉讼管理服务: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的谈判、调解,提 (略) 和解决方案,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测;按采购人实际委托开展诉讼案件的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8.1按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略) ,出具律师函,发表法律意见及建议;
2.2.8.2协助采购人办理工商、税务、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公证、行政审批、应收账款清收等服务。
2.2.9风险 (略) 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9.1为采购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最大程度避免法律风险;
2.2.9.2及时提示采购人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点,并协助 (略) 理风险事件;
2.2.9.3密切关注与采购人相关的外部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时搜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予提供书面材料,并根据实际就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给采购人及相关业务产生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2.2.9.4研究关于采购人业务的案例,及时总结、分析案例带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点,并根据实际情况为采购人进行案例分析提示;
2.2.9.5协助采购人做好因工作需要与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工作。
2.2.10债权债务管理服务:指导采购人清理现有债权债务,及时对债权债务的解决提 (略) 和书面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2.10.1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现有的债权债务进行法律梳理和调查,统计债权债务清单;
2.2.10.2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已经签署的合同进行法律统计,对已经逾期支付的合同、或已经发生法律纠纷争议的合同进行统计和梳理;
2.2.10.3对采购人债权债务清收方案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采购人向债务人发送相关函件。
2.2.11法律培训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业务人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2.2.12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工作。采购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招标规模:法律顾问服务费为11 万元/年,单个诉讼案件服务费的最高上限价为《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
2.4服务期限:2025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合同一年一签。第1个年度内合同服务评价满足业主要求的可续签第2年度服务。1个年度内出现两次服务质量事故的及服务评价达不到业主要求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每1年度内如果法律服务机构达不到采购人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另行选聘新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新的法律服务机构未到位或正在进行仍未完成的法律服务事项未结束之前法律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合同及采购人要求继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待新法律服务机构到位或正在进行的法律服务事项结束后方可终止服务。服务期满后正在进行仍未完成的法律服务事项,法律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完毕。
本合同存续期间,若一方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并、分立、重组、改制、资产转让或其他类似原因,导致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尽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变更方仍应尽最大努力,协助合同另一 (略) 理合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以确保合同的善后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若变更后的主体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就合同的继续履行签订补充协议。
2.5服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 (略) 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昆国资发〔2022〕43号)的要求执行,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若谈判申请人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谈判时需有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项目工作组要求 :团队负责人1人,项目工作组人数(不含团队负责人)不低于5人,以上人员均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并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
3.4企业信誉:(1)谈判申请人及本次指派的律师最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 (略) 罚,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法律服务业务被采取监管措施,且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未了结的情形;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约情况(由谈判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2)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 (略) 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采购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查询竞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经采购人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提供公告后的相关截图并进行承诺);(4)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 (略) ”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提供公告后的相关截图并进行承诺)。
3.5相关承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进行承诺:
(1)竞标人承诺(格式详见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安全责任承诺书(格式详见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3)竞标人在中选后,如遇本项目不实施的情况,竞标人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承诺(格式详见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3.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恒联 (略) ( (略) (略) (略) 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文件获取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竞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竞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参保证明(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5.竞谈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谈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恒联 (略) ( (略) (略) (略) 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谈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中国 (略) 及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昆明东南绕 (略) (略)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71-(略),电子邮箱:*@*q.com。
提示:各潜在竞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的,应按相关时限要求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提出。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东南绕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罗衙立交管理用房4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71-(略)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恒联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楼4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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