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采购人为深圳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编号:TC259Q05A
2.2 项目名称: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2.3 项目概况:二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2.4 项目地点: (略) (略) 华富街道莲花 (略) 14栋3 (略) (略) 华强北街道红 (略) 2栋3单元。
2.5 服务内容:包括电梯、钢结构井道和钢结构连廊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土建整改、安装、调试、验收、及三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6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8个月,政府报备时间以实际批准为准。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
2.7 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预算金额:*元(含两台电梯,单价*元/台,暂列金额:*元)
2.10最高限价:*元(含两台电梯,单价*元/台,暂列金额:*元)
3.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 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3.3 申请人或拟委任的安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不限定参数的,需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 (略) 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行。
3.4 申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 (略) 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
3.5 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比选(比选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00秒。
4.2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比选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申请人,请务必于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比选文件购买:
4.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4.2. (略) 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申请人选中需要申请的包“加入购物车”。
4.2.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比选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比选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 (略) 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4.2.4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
(1)客服电话:010-*、010-*(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4.2.5其他说明: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只有符合要求方能获取比选文件,所有扫描件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购买比选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申请人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 (略) (略) (略) 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1 比选时间: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00秒。
6.2 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
四 (略) http://**)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http://**)
(略) (http://**)
中招联合 (略) (http://**)
采 购 人:深圳 (略)
地 址: (略) (略) 华强北 (略) 2001号四川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石玉丹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1
联 系 人:张彩娟、徐威
电 话:0755-*转8002、010-*
邮 箱:*@*ttp://**
网址:http://**
2025年3月12日
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采购人为深圳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编号:TC259Q05A
2.2 项目名称:莲花二村、红荔村职工住房加装电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
2.3 项目概况:二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2.4 项目地点: (略) (略) 华富街道莲花 (略) 14栋3 (略) (略) 华强北街道红 (略) 2栋3单元。
2.5 服务内容:包括电梯、钢结构井道和钢结构连廊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土建整改、安装、调试、验收、及三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6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8个月,政府报备时间以实际批准为准。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
2.7 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服务需求书。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预算金额:*元(含两台电梯,单价*元/台,暂列金额:*元)
2.10最高限价:*元(含两台电梯,单价*元/台,暂列金额:*元)
3.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 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3.3 申请人或拟委任的安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不限定参数的,需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 (略) 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行。
3.4 申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 (略) 场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其中 (1)已更换新版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2)若供应商未更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按《市 (略) 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要求执。
3.5 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比选(比选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00秒。
4.2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比选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申请人,请务必于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比选文件购买:
4.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4.2. (略) 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申请人选中需要申请的包“加入购物车”。
4.2.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比选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比选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 (略) 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4.2.4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
(1)客服电话:010-*、010-*(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4.2.5其他说明: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只有符合要求方能获取比选文件,所有扫描件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购买比选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申请人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 (略) (略) (略) 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1 比选时间: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00秒。
6.2 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16号东方科技大厦2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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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彩娟、徐威
电 话:0755-*转80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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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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