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锦市2025年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告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和项目库相关文件要求, (略) 2025年度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如下。
我市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黑财指(农)【2025】25号、26号),下达资金金额#元,计划安排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项目
1.大锦农冷链物流项目: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其中切块资金共计#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6个脱贫村(上街基镇西安村、大屯村,向阳川镇东兴村,宏胜镇隆盛村,兴隆岗镇前富村,富锦镇嘎尔当村) (略) 大锦农种植农场冷链物流#元、4个行政村(大榆树镇腰中村、茂盛村,富锦镇红星村、上街基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大锦农种植农场项目#元,共投入大锦农#元购置冷库,冷库进行第三方评估后纳入各村资产台账,租赁给企业收取收益。
2.砚山镇福祥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切块资金243.#元,购置购买16行气吸式精量点播机8台,大垄密植起垄机8台。
3.向阳川镇宝山村农业机械项目: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东方红#一台,大华宝莱4.6米12模旋耕机一台,深松机一台。
4.锦山镇锦山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东方红2404及其配套农机具。
5.锦山镇德祥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购买常发轮式自走收割机1台。
6.锦山镇仁和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预购迪尔R230联合收割机两台及配套割台(玉米割台和黄豆割台)。
7.锦山镇民兴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迪尔R230联合收割机1台(玉米割台和黄豆割台)。
8.大榆树镇富海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旋耕机一台,翻转犁一台,拖拉机(2404)一台。
9.向阳川镇友谊村鹅棚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拟建设狮头鹅脱温室两栋,每栋120平方米,越冬棚两栋,每栋120平方米。
10.向阳川镇六合村鲜食玉米加工设备生产线采购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2.#元,利用现有厂房购进鲜食玉米蒸煮配套#穗产量生产线2条。
11.锦山镇德祥村肉牛养殖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预购烘干机、揉搓机、搅拌机、上料机、输送机、钩机各一台。
12.锦山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个村(重兴村、南化村、富廷村、近山村、后贾村)打捆资金#元计划采购活体肉牛400头。
以上产业项目共12个,投入#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
使用2022年度二龙山镇龙山 (略) 硬化项目剩余和扣回资金# (略) 复修。
三、其他类项目
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元、中央资金24.#元,合计金额#元用于政策类方面。
1.春季雨露计划:拟使用省级资金#元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中职、高职、大专在校生的春季补助。
2.秋季雨露计划:拟使用省级资金#元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中职、高职、大专在校生的秋季补助。
3.庭院经济奖补: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元,省级资金55.#元,合计#元用于脱贫户 (略) 经济种养奖补。
4.就业补贴:拟使用省级资金#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政策对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费及生产生活补助。
四、项目管理费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2023〕34号)规定,从中央资金提取1%即#元,省级资金提取3%即#元,共计#元用于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管理费。
以上共计划实施项目18个,计划使用资金总量#元。
现予以公告。
(略) (略)
2025年3月13日
监审:王大安
审核:周 宝
编辑:林二东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告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和项目库相关文件要求, (略) 2025年度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如下。
我市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黑财指(农)【2025】25号、26号),下达资金金额#元,计划安排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项目
1.大锦农冷链物流项目: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其中切块资金共计#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6个脱贫村(上街基镇西安村、大屯村,向阳川镇东兴村,宏胜镇隆盛村,兴隆岗镇前富村,富锦镇嘎尔当村) (略) 大锦农种植农场冷链物流#元、4个行政村(大榆树镇腰中村、茂盛村,富锦镇红星村、上街基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大锦农种植农场项目#元,共投入大锦农#元购置冷库,冷库进行第三方评估后纳入各村资产台账,租赁给企业收取收益。
2.砚山镇福祥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切块资金243.#元,购置购买16行气吸式精量点播机8台,大垄密植起垄机8台。
3.向阳川镇宝山村农业机械项目: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东方红#一台,大华宝莱4.6米12模旋耕机一台,深松机一台。
4.锦山镇锦山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东方红2404及其配套农机具。
5.锦山镇德祥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购买常发轮式自走收割机1台。
6.锦山镇仁和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预购迪尔R230联合收割机两台及配套割台(玉米割台和黄豆割台)。
7.锦山镇民兴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迪尔R230联合收割机1台(玉米割台和黄豆割台)。
8.大榆树镇富海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元,预购旋耕机一台,翻转犁一台,拖拉机(2404)一台。
9.向阳川镇友谊村鹅棚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拟建设狮头鹅脱温室两栋,每栋120平方米,越冬棚两栋,每栋120平方米。
10.向阳川镇六合村鲜食玉米加工设备生产线采购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2.#元,利用现有厂房购进鲜食玉米蒸煮配套#穗产量生产线2条。
11.锦山镇德祥村肉牛养殖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计划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预购烘干机、揉搓机、搅拌机、上料机、输送机、钩机各一台。
12.锦山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个村(重兴村、南化村、富廷村、近山村、后贾村)打捆资金#元计划采购活体肉牛400头。
以上产业项目共12个,投入#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
使用2022年度二龙山镇龙山 (略) 硬化项目剩余和扣回资金# (略) 复修。
三、其他类项目
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元、中央资金24.#元,合计金额#元用于政策类方面。
1.春季雨露计划:拟使用省级资金#元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中职、高职、大专在校生的春季补助。
2.秋季雨露计划:拟使用省级资金#元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中职、高职、大专在校生的秋季补助。
3.庭院经济奖补: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元,省级资金55.#元,合计#元用于脱贫户 (略) 经济种养奖补。
4.就业补贴:拟使用省级资金#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政策对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费及生产生活补助。
四、项目管理费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2023〕34号)规定,从中央资金提取1%即#元,省级资金提取3%即#元,共计#元用于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管理费。
以上共计划实施项目18个,计划使用资金总量#元。
现予以公告。
(略) (略)
2025年3月13日
监审:王大安
审核:周 宝
编辑:林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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