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东莞市东城区利景花园11座增设电梯项目
(略) (略) 利景花园11座增设电梯业主申请本单元房屋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东城街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城街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利景花园11座增设电梯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5年02月17日
增设时间:2024年01月20日(方案公示)——2025年03月10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利景花园11座
申请人:利景花园11座业主代表张XX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略)元(大写:(略)(略)万元整)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联名存款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略)XXXX
三、公示地点
(略) (略) 利景花园11座一楼楼梯 (略) 、一楼电梯 (略) 、小区公示栏、东 (略) 。
四、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5日 至 2025年3月21日,共7日
五、公示图件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 (略) 莞城住建办公室
邮寄地址: (略) 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5楼512室
莞城街道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略)
(略) 东城住建办公室
邮寄地址:东城大道561号东城街 (略)
东城街道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略)
七、相关说明
1、有效反馈意见期为:2025年3月15日 至 2025年3月21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效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
(略) (略) 利景花园11座增设电梯业主申请本单元房屋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东城街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城街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利景花园11座增设电梯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5年02月17日
增设时间:2024年01月20日(方案公示)——2025年03月10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利景花园11座
申请人:利景花园11座业主代表张XX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略)元(大写:(略)(略)万元整)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联名存款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略)XXXX
三、公示地点
(略) (略) 利景花园11座一楼楼梯 (略) 、一楼电梯 (略) 、小区公示栏、东 (略) 。
四、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5日 至 2025年3月21日,共7日
五、公示图件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 (略) 莞城住建办公室
邮寄地址: (略) 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5楼512室
莞城街道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略)
(略) 东城住建办公室
邮寄地址:东城大道561号东城街 (略)
东城街道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略)
七、相关说明
1、有效反馈意见期为:2025年3月15日 至 2025年3月21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效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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