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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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原州区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 (略) (略) 审批 (略) 以《关 (略) 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估算投资1175.*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和信息化工程三部分,其中建筑工程主要包含治理山洪沟道3条。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含淤地坝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建设、山洪沟视频监控及预警系统建设、清水河及冬至河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人员培训及售后四部分,涉及淤地坝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27座,山洪沟视频监控及预警系统70套,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73套。信息化工程包含 (略) 、移动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及系统集成。

2.3 计划工期:34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担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 (略) 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03月21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略) 上开标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 (略)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 (略) (略) (略) 11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志学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14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红梅

联系电话:0954-*、*

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2025年03月15日

原州区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 (略) (略) 审批 (略) 以《关 (略) 清水河流域干支流水安全监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估算投资1175.*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和信息化工程三部分,其中建筑工程主要包含治理山洪沟道3条。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含淤地坝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建设、山洪沟视频监控及预警系统建设、清水河及冬至河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人员培训及售后四部分,涉及淤地坝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27座,山洪沟视频监控及预警系统70套,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73套。信息化工程包含 (略) 、移动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及系统集成。

2.3 计划工期:34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担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 (略) 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03月21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略) 上开标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 (略)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 (略) (略) (略) 11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志学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14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红梅

联系电话:0954-*、*

宁夏恒志信建设 (略)

2025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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