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石壁镇刘村村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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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石壁镇刘村村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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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8b3332e2-26bf-40ca-b817-5c5952af1f02 2025-03-27 09:00:00.0
投标邀请书

致: (略) (略) 、福能 (略) 、 (略) 、福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石壁镇刘村村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石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略)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石壁镇刘村村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坡和拆除建筑、覆土回填、支挡防护、警示牌、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该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略).00元(其中暂列金(略).00元,暂估价(略));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略)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岩土专业中级职称或地质专业中级职称或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①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②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1日18时00分通过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0.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略)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略)元以下(含(略)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宁化 (略) 西大街98号

电话:(略)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址: (略) (略) 洪 (略) 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电话:(略),

联系人:小邓

(略) 名称: (略)

地 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 系 电 话:0598-(略)

(略) :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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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略) 8b3332e2-26bf-40ca-b817-5c5952af1f02 2025-03-27 09:00:00.0
投标邀请书

致: (略) (略) 、福能 (略) 、 (略) 、福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石壁镇刘村村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石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略)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石壁镇刘村村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坡和拆除建筑、覆土回填、支挡防护、警示牌、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该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略).00元(其中暂列金(略).00元,暂估价(略));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略)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岩土专业中级职称或地质专业中级职称或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①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②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1日18时00分通过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0.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略)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略)元以下(含(略)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宁化 (略) 西大街98号

电话:(略)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址: (略) (略) 洪 (略) 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电话:(略),

联系人:小邓

(略) 名称: (略)

地 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 系 电 话:0598-(略)

(略) :宁化县国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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