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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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X市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JSHCZJ-(2018)商字第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略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证明)

二、磋商报名

1、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月#日,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江略(X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8室)

3、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X市公略-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略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采购人、采购方式及成交人数量:

(1)采购人:X市润略

地  址:X市X区X南路12号

联系人:胡静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江略

    联系人:解雷鸣    联系电话: ##

    地址:X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8室

    (3)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内容为:拆迁面积约25.7万平方米,拆迁涉及居民735户,本项目拆迁面积大,涉及面广,矛盾多,要求承接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拆迁政策和个案研究,积极开展拆迁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减少并化解矛盾,顺利完成拆迁和与政府的对接工作。

本次采购总预算为28.5亿元。内容详见本采略分采购需求。

服务期:20年

(注:项目具有公益性,承接主体只负责公共服务,服务工作不盈利)

五、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 * 仟万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X市润略,磋商保证金接受电汇、略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X市润略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X市公略(略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月#日X时间13:30至14:00(截止时间)。

八、磋商时间:2018年#月#日X时间14: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略议。

九、X市润略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X市润略棚户区改造基金专户
        略:略
        账     号:1206 2800 0000 0320 

十、略有参加磋商的相关费用(包括成交略缴纳的公证费用、向汇诚代理缴纳采购代理费等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X市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JSHCZJ-(2018)商字第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略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证明)

二、磋商报名

1、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月#日,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江略(X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8室)

3、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X市公略-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略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采购人、采购方式及成交人数量:

(1)采购人:X市润略

地  址:X市X区X南路12号

联系人:胡静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江略

    联系人:解雷鸣    联系电话: ##

    地址:X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8室

    (3)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张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内容为:拆迁面积约25.7万平方米,拆迁涉及居民735户,本项目拆迁面积大,涉及面广,矛盾多,要求承接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拆迁政策和个案研究,积极开展拆迁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减少并化解矛盾,顺利完成拆迁和与政府的对接工作。

本次采购总预算为28.5亿元。内容详见本采略分采购需求。

服务期:20年

(注:项目具有公益性,承接主体只负责公共服务,服务工作不盈利)

五、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 * 仟万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X市润略,磋商保证金接受电汇、略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X市润略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X市公略(略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月#日X时间13:30至14:00(截止时间)。

八、磋商时间:2018年#月#日X时间14: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略议。

九、X市润略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X市润略棚户区改造基金专户
        略:略
        账     号:1206 2800 0000 0320 

十、略有参加磋商的相关费用(包括成交略缴纳的公证费用、向汇诚代理缴纳采购代理费等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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