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养园重建工程—市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颐养园重建工程—市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略) (略) 颐养园重建工程— (略)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编号:YXS 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颐养园重建工程—市政附属工程已由 (略) 市 (略) 以 宜发改投资许( *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招标人为 (略) 市公共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略) 条件, (略)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街道 (略) 西路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 约 118万
2.1.4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4 月 30 日,竣工日期 * 日
2.1.5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 (略) 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 (略) 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 (略) 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室外景观、给排水、景观照明等( (略) 附件)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 (略) (略) 为记录; (略) (略)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略) 保缴费清单(必须从信息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 (略) ;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退休续聘人员投标的,提供退休证明和续聘合同)
3.3 (略) 市外企业持有 (略) ( (略) )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 (略) 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企业持有《 (略) 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 (略) ( (略) )盖章确认的《 (略) 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5.2自 2016 年 4 月 9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 (略) 为受到 (略) (略) 罚的;
3.5.3自 2017 年 4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4自 2018 年 1月 9日以来, (略) (略) 在地省、市、县(市、区) (略) (略) 门通报批评的;
3.5.5自 2013 年 4 月 9 日以来, (略) 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略) 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 (略) 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 (略) (略) 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 (略) (略) 为且被记录,或者法 (略) 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4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略)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略) 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市公 (略) 会员系统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09日09时30 分。开标地点为: (略) 市陶都路12 (略) 新大楼开标1 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 (略) 保交费清单(指2017年11月-2018年 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略) 资格审查, (略) 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的10%,按付款周期支付已完且合格工程量价款的45%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 (略) 审计科接收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60%(含预付款);审计报告出来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价款的80%;余款按宜政发(2017)13号文件《 (略) 市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 (略) 。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略) 附件。
9. 其他
9. (略) 称的“在建工程”是指: (略) (直接发 (略)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略) 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略)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 (略) 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 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10.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 3 月 30 日至2018年 4 月 4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公共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 (略) (略)
地 址: 陶都路115号 地 址: (略) 万达写字楼22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人: 朱女士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 年 3 月 30 日
(略) (略) 颐养园重建工程— (略)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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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颐养园重建工程—市政附属工程已由 (略) 市 (略) 以 宜发改投资许( *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招标人为 (略) 市公共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略) 条件, (略)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街道 (略) 西路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 约 118万
2.1.4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4 月 30 日,竣工日期 * 日
2.1.5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 (略) 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 (略) 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 (略) 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室外景观、给排水、景观照明等( (略) 附件)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 (略) (略) 为记录; (略) (略)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略) 保缴费清单(必须从信息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 (略) ;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退休续聘人员投标的,提供退休证明和续聘合同)
3.3 (略) 市外企业持有 (略) ( (略) )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 (略) 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企业持有《 (略) 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 (略) ( (略) )盖章确认的《 (略) 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5.2自 2016 年 4 月 9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 (略) 为受到 (略) (略) 罚的;
3.5.3自 2017 年 4 月 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4自 2018 年 1月 9日以来, (略) (略) 在地省、市、县(市、区) (略) (略) 门通报批评的;
3.5.5自 2013 年 4 月 9 日以来, (略) 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略) 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 (略) 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 (略) (略) 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 (略) (略) 为且被记录,或者法 (略) 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4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略)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略) 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市公 (略) 会员系统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09日09时30 分。开标地点为: (略) 市陶都路12 (略) 新大楼开标1 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 (略) 保交费清单(指2017年11月-2018年 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略) 资格审查, (略) 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的10%,按付款周期支付已完且合格工程量价款的45%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 (略) 审计科接收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60%(含预付款);审计报告出来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价款的80%;余款按宜政发(2017)13号文件《 (略) 市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 (略) 。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略) 附件。
9. 其他
9. (略) 称的“在建工程”是指: (略) (直接发 (略)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略) 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略)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 (略) 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 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10.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 3 月 30 日至2018年 4 月 4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公共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 (略) (略)
地 址: 陶都路115号 地 址: (略) 万达写字楼22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人: 朱女士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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