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施办法》等二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施办法》等二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 华镇、 * 华乡人民政府,风景区各单位:
根据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 年 * 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 * 华山风 (略) 关于 * 年实施 *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 (略) (略) 、 (略) 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略) 会保障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略) 。
* (略) (略)
* 华山 (略)
* 日
* 华山风景区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 (略) 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进 * 步完善政策措施, (略) 乡居民基本 (略) 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 * 年实施 *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 年 * 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参保居民的利益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最大程度方便参保居民,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 、目标任务
建立和完善高效的管理经办体系、科学的筹资增长机制、合理的费用补偿方案、方便的补偿结算程序、有效的费用控制办法、安全的基金监管制度和分工协作的责任落实机制,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覆盖面和补偿受益面,进 * 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落实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
* 、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保,扩大制度覆盖面
风景区参合率不低于 * %。 (略) 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居民,自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居住风景区内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居民,可以参 (略) 乡居民医保。风景区内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跟随家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
* 、提高财政补助和居民缴费标准,探索完善筹资机制
*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 元(如国家 (略) 通知)。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提高至 * 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 * 元,中央财政补助 * 元,省财政补助 * 元,风景区财政承担 * 元。积极探索符合当地情况、居民群众易于接受、 (略) 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方式。
*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方案, (略) 大病补偿待遇
风景区按照《 (略) 省新型农村 (略) 医疗和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卫基层秘〔 * 号)进 * 步完善风景区的补偿实施方案,合理设计不同类别医 (略) 费用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参保居民 * 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 (略) 的,首选当地基层 (略) ,对必须 (略) 诊治的疑难重病,进 * 步提高其补偿比例,参保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及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定额补偿)提高至 * 万元以上(含)。鼓励与引导参保居民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在原有补偿的基础上再提高 * 个百分点给予补偿。
* 、全面普及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 年,继续实施门诊统筹制度,保持风景区参保居民都能在本乡(镇) (略) 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门诊补偿 (略) “按比例补偿”的费用分担共付机制,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达到 * %,单次补偿额度 * 元封顶(含 * 般诊疗费补偿额)。
* 、进 * 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省覆盖的基础上, * 年,进 * 步巩固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达到 * 元,分段补偿比例达到 * %,并通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保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 、规 (略) 为, (略) 费用不合理增长
(略) 保部门、 (略) 门对定点医 (略) (略) 政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转诊制度,将定点医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协议签订等挂钩,对 (略) 为按照有 (略) 理。 (略) 乡居民基本医 (略) 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略) 乡居民基本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监测和信息披露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 (略) 点 (略) 要建立健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形成自觉的自律机制。
* 、完善按病种付费机制,扩大按 (略) 率
进 * 步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并鼓励将基金支出多、监管难度大、以物理康复治疗为主的病种,优先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进 * 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提高按 (略) 病 (略) 患者的比例。
十、 (略) 基金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基金用途
执行国家统 * 的财务会计制度,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城乡居民基本 (略)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完善县、乡、村 * 级定期公示制度, (略) 会监督。加强对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各环节的审计,审计 (略) 会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只能用于参保居民的医药费用补偿, (略) 安排资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补偿范围。
十 * 、简化就诊和补偿流程,方便参保居民就医和补偿
全面实现异地结算,方便参保居民到市级、省级甚至省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 (略) 有医疗 (略) “即时结报”。继续开展跨省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认真初审并垫付补偿资金,医院垫付的 (略) (略) 乡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 (略) 门定期结算 (略) 。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垫付的医药费用要认真审核,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规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十 * 、加 (略) * 建设,提高管理经办能力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 (略) 乡居民基本医 (略) * 建设。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经办人员的岗位职责、 (略) 为准则,建立健全管理经办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制度。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管理经办能力与效率。 (略) 有参保居民使用 * 代身份证就医,进 * 步方便参保居民报销。
十 * 、积极配 (略) 乡居民医保整合
按照省政府和省医改办要求,做好《 (略) 省人民政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逐步实现基本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基金管理、定点管理、医保目录“ * 统 * ”。根据省政府统 * 安排, (略) 乡医保制度整合工作。
十 * 、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
(略) 经办基本医保试点,逐步建立完善的基本医保管办分开机制。 (略) 承办大病保险工作, (略) 承担大病保险机制。
十 * 、保障措施
( *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目标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居民利益,各级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总额预算管理、经费投入等情况列入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并建立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单项考核办法另文印发。
( * )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挥农 (略) 络整体功能,建立农村逐级指导与转诊体系,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完善与发展提供支持条件。
( *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评价与指导。要强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管理责任,市级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继续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工作的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县、 (略) 重点管理,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自 * 年1 (略) , (略) 保局、 (略) 负责解释。
* (略) 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为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 * 年实施 *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 * 〕 * 号)、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 年 * 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 、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承办大病保险,建立覆盖全省的大病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 (略) 的长效机制。
* 年,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可承受前提下,稳步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 * %;稳步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试点工作。
* 、资金筹集
* 年,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 * 元,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 (略) 乡居民医保统筹资金中予以安排,切块列支。
* 、资金管理
城乡居民 (略) 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略) 门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商业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建立专账管理、专项核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 (略) 分(扣除约定的 (略) 分),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略) 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出现亏损,非 (略) (略) 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支持健康脱贫、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城乡居民基本医 (略) 分担,具体分摊比例由风景 (略) 在合同中约定。
* 、资金用途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项资金只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及承办商业保险 (略) 分。参合 (略) 乡居民 (略) 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补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自付的、 (略) 费用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全部计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确定与管理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 * 华山风景区 (略) 管理承办能力、医疗管控能力、信息系统、 (略) * 建设、人均筹资标准、盈利率、承办连续性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从6家具 (略) 中,择优 (略)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并与之签订 * 年度承办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效期1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承办工作稳定性,原则上可继续与上年度承 (略) 签订合同。(通过招标,获得我省大病保险业务承办资 (略) :国元 (略) 、中国 (略) (略) 、中国 (略) 洋 (略) (略) 分公司、中国人民 (略) (略) 、中国人民 (略) (略) 分公司、平安 (略) (略) 分公司)
* 、科学合理地制定大病保险补偿方案
* 华山风景区以《 (略) 省新型农村 (略) 医疗和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卫基层秘[ * 号)、《 (略) 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卫基层秘[ * 号)等政策文件为指导,科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综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使用进度、大病发病率等因素,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定为1.5万元,特殊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减至1万元,特殊困难群体范围暂定为重残、低保、 * 保、计生特困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患者。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及 (略) (略) 动态调整。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分段报销比例为 * %- * %。
参合年度内办理第2次及第2次以上大病保险补偿,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重新累计大病患者前次及本次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计算大病保险补偿总额,减去前次大病保险已补偿额,得出本次大病保险应补偿额。积极开展 (略) 式结算试点。
* 、提高大病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略) * ,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大病保险舆论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简化报销材料与报销流程, (略) 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审核及结报,完善优化信息系统及相关支持条件,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 * 站式”结报服务, (略) 式结算信息系统的相关衔接工作。
* 、强化保障措施,开展舆论宣传工作
城乡居民大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 * 步补偿的 * 项制度性安排。 (略) 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角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为大病保险稳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办法自 * 年1 (略) , (略) 保局、 (略) 负责解释。
* 华镇、 * 华乡人民政府,风景区各单位:
根据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 年 * 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 * 华山风 (略) 关于 * 年实施 *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 (略) (略) 、 (略) 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略) 会保障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略) 。
* (略) (略)
* 华山 (略)
* 日
* 华山风景区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 (略) 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进 * 步完善政策措施, (略) 乡居民基本 (略) 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 * 年实施 *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 年 * 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参保居民的利益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最大程度方便参保居民,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 、目标任务
建立和完善高效的管理经办体系、科学的筹资增长机制、合理的费用补偿方案、方便的补偿结算程序、有效的费用控制办法、安全的基金监管制度和分工协作的责任落实机制,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覆盖面和补偿受益面,进 * 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落实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
* 、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保,扩大制度覆盖面
风景区参合率不低于 * %。 (略) 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居民,自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居住风景区内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居民,可以参 (略) 乡居民医保。风景区内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跟随家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
* 、提高财政补助和居民缴费标准,探索完善筹资机制
*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 元(如国家 (略) 通知)。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提高至 * 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 * 元,中央财政补助 * 元,省财政补助 * 元,风景区财政承担 * 元。积极探索符合当地情况、居民群众易于接受、 (略) 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方式。
*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方案, (略) 大病补偿待遇
风景区按照《 (略) 省新型农村 (略) 医疗和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卫基层秘〔 * 号)进 * 步完善风景区的补偿实施方案,合理设计不同类别医 (略) 费用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参保居民 * 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 (略) 的,首选当地基层 (略) ,对必须 (略) 诊治的疑难重病,进 * 步提高其补偿比例,参保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及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定额补偿)提高至 * 万元以上(含)。鼓励与引导参保居民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在原有补偿的基础上再提高 * 个百分点给予补偿。
* 、全面普及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 年,继续实施门诊统筹制度,保持风景区参保居民都能在本乡(镇) (略) 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门诊补偿 (略) “按比例补偿”的费用分担共付机制,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达到 * %,单次补偿额度 * 元封顶(含 * 般诊疗费补偿额)。
* 、进 * 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省覆盖的基础上, * 年,进 * 步巩固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达到 * 元,分段补偿比例达到 * %,并通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保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 、规 (略) 为, (略) 费用不合理增长
(略) 保部门、 (略) 门对定点医 (略) (略) 政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转诊制度,将定点医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协议签订等挂钩,对 (略) 为按照有 (略) 理。 (略) 乡居民基本医 (略) 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略) 乡居民基本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监测和信息披露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 (略) 点 (略) 要建立健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形成自觉的自律机制。
* 、完善按病种付费机制,扩大按 (略) 率
进 * 步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并鼓励将基金支出多、监管难度大、以物理康复治疗为主的病种,优先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进 * 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提高按 (略) 病 (略) 患者的比例。
十、 (略) 基金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基金用途
执行国家统 * 的财务会计制度,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城乡居民基本 (略)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完善县、乡、村 * 级定期公示制度, (略) 会监督。加强对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各环节的审计,审计 (略) 会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只能用于参保居民的医药费用补偿, (略) 安排资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补偿范围。
十 * 、简化就诊和补偿流程,方便参保居民就医和补偿
全面实现异地结算,方便参保居民到市级、省级甚至省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 (略) 有医疗 (略) “即时结报”。继续开展跨省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认真初审并垫付补偿资金,医院垫付的 (略) (略) 乡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 (略) 门定期结算 (略) 。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垫付的医药费用要认真审核,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规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十 * 、加 (略) * 建设,提高管理经办能力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 (略) 乡居民基本医 (略) * 建设。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经办人员的岗位职责、 (略) 为准则,建立健全管理经办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制度。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管理经办能力与效率。 (略) 有参保居民使用 * 代身份证就医,进 * 步方便参保居民报销。
十 * 、积极配 (略) 乡居民医保整合
按照省政府和省医改办要求,做好《 (略) 省人民政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逐步实现基本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基金管理、定点管理、医保目录“ * 统 * ”。根据省政府统 * 安排, (略) 乡医保制度整合工作。
十 * 、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
(略) 经办基本医保试点,逐步建立完善的基本医保管办分开机制。 (略) 承办大病保险工作, (略) 承担大病保险机制。
十 * 、保障措施
( *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目标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居民利益,各级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总额预算管理、经费投入等情况列入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并建立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单项考核办法另文印发。
( * )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挥农 (略) 络整体功能,建立农村逐级指导与转诊体系,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完善与发展提供支持条件。
( * )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评价与指导。要强 (略)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管理责任,市级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继续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工作的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县、 (略) 重点管理,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自 * 年1 (略) , (略) 保局、 (略) 负责解释。
* (略) 乡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为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 * 年实施 *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 * 〕 * 号)、市民生办《关于印发 * 年 * 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 、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承办大病保险,建立覆盖全省的大病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 (略) 的长效机制。
* 年,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可承受前提下,稳步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 * %;稳步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试点工作。
* 、资金筹集
* 年,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 * 元,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 (略) 乡居民医保统筹资金中予以安排,切块列支。
* 、资金管理
城乡居民 (略) 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略) 门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商业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建立专账管理、专项核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 (略) 分(扣除约定的 (略) 分),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略) 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出现亏损,非 (略) (略) 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支持健康脱贫、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城乡居民基本医 (略) 分担,具体分摊比例由风景 (略) 在合同中约定。
* 、资金用途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项资金只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及承办商业保险 (略) 分。参合 (略) 乡居民 (略) 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补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自付的、 (略) 费用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全部计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确定与管理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 * 华山风景区 (略) 管理承办能力、医疗管控能力、信息系统、 (略) * 建设、人均筹资标准、盈利率、承办连续性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从6家具 (略) 中,择优 (略)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并与之签订 * 年度承办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效期1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承办工作稳定性,原则上可继续与上年度承 (略) 签订合同。(通过招标,获得我省大病保险业务承办资 (略) :国元 (略) 、中国 (略) (略) 、中国 (略) 洋 (略) (略) 分公司、中国人民 (略) (略) 、中国人民 (略) (略) 分公司、平安 (略) (略) 分公司)
* 、科学合理地制定大病保险补偿方案
* 华山风景区以《 (略) 省新型农村 (略) 医疗和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卫基层秘[ * 号)、《 (略) 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卫基层秘[ * 号)等政策文件为指导,科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综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使用进度、大病发病率等因素,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定为1.5万元,特殊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减至1万元,特殊困难群体范围暂定为重残、低保、 * 保、计生特困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患者。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及 (略) (略) 动态调整。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分段报销比例为 * %- * %。
参合年度内办理第2次及第2次以上大病保险补偿,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重新累计大病患者前次及本次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计算大病保险补偿总额,减去前次大病保险已补偿额,得出本次大病保险应补偿额。积极开展 (略) 式结算试点。
* 、提高大病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各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略) * ,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大病保险舆论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简化报销材料与报销流程, (略) 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审核及结报,完善优化信息系统及相关支持条件, (略) 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 * 站式”结报服务, (略) 式结算信息系统的相关衔接工作。
* 、强化保障措施,开展舆论宣传工作
城乡居民大 (略)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 * 步补偿的 * 项制度性安排。 (略) 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角 (略) 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为大病保险稳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办法自 * 年1 (略) , (略) 保局、 (略)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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