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演村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伏演村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MCZB-JO[ *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川石乡伏演村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川石 (略) ,建设资金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略) 市川石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闽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招标。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市川石乡伏演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 * . *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 (略) 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本工程全额垫资,工程竣工验收待上级资料金到位后支付。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为入选 * 8年第 * 季度 (略)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 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 * 〕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 * 级或 * 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 (略) 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 (略) 核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第 * 季度);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 点击查看>> 。”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 * ) * 号要求中“禁 (略) 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 (略)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 (略) (略) 申请查询, (略) 贿记录时,做取消 (略) 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年6月 * 日8: * 时至 * 8年7月3日 * : * 时止,在 (略) 闽 (略) 有限公 (略) ( (略) 市御花苑 * 幢 * 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 * 元,售后不退;
超过报名时间愿意参加投标者,在 * 日至 * 日下午5: * 前还需报名的可以报名, (略) 文件澄清的有效时间,由此产生的 (略) 负责。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5%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 (略) 提交(现金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写上投标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和姓名电话),未中标人开标会结束后退回,中标人待中标公示结束,已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定施工合同后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8年7月 * 日上午 * 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市川石乡人民政府 * 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 (略) 核验登记, (略) 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川石 (略)
地址: (略) 市川石乡伏演村邮编: * 1 *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 *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闽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 路 (略) 综合楼2层,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 *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略) 闽 (略) 有限公 (略)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点击查看>>
徐先生 电话: * 点击查看>>
招 标 编 号: MCZB-JO[ *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川石乡伏演村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川石 (略) ,建设资金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略) 市川石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闽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招标。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市川石乡伏演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 * . *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 (略) 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本工程全额垫资,工程竣工验收待上级资料金到位后支付。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为入选 * 8年第 * 季度 (略)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 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 * 〕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 * 级或 * 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 (略) 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 (略) 核验。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第 * 季度);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 点击查看>> 。”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 * ) * 号要求中“禁 (略) 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 (略)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 (略) (略) 申请查询, (略) 贿记录时,做取消 (略) 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年6月 * 日8: * 时至 * 8年7月3日 * : * 时止,在 (略) 闽 (略) 有限公 (略) ( (略) 市御花苑 * 幢 * 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 * 元,售后不退;
超过报名时间愿意参加投标者,在 * 日至 * 日下午5: * 前还需报名的可以报名, (略) 文件澄清的有效时间,由此产生的 (略) 负责。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5%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 (略) 提交(现金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写上投标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和姓名电话),未中标人开标会结束后退回,中标人待中标公示结束,已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定施工合同后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8年7月 * 日上午 * 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市川石乡人民政府 * 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 (略) 核验登记, (略) 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川石 (略)
地址: (略) 市川石乡伏演村邮编: * 1 *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 *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闽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 路 (略) 综合楼2层,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 *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略) 闽 (略) 有限公 (略)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点击查看>>
徐先生 电话: *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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