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方式办理的公告(教育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方式办理的公告(教育局)



(略) 政审批效率, (略) 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政务服务“ * 网、 * 门、 * 次”改革精神,根据《 (略) 政务服务“ * 窗受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右政办发〔 * 〕 * 号)文件要求,按照“前台统 * 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 * 窗口出件”的模式,苏尼 (略) 决定从 * 日起,委托 (略) 以“ * 窗受理”的方式受理以下政务服务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

2、校车使用许可;

3、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 (略) 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受理地址:苏尼 (略) * 楼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以上业务的单位和个 (略) 申请办理, (略) 不再接受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略) 政审批效率, (略) 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政务服务“ * 网、 * 门、 * 次”改革精神,根据《 (略) 政务服务“ * 窗受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右政办发〔 * 〕 * 号)文件要求,按照“前台统 * 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 * 窗口出件”的模式,苏尼 (略) 决定从 * 日起,委托 (略) 以“ * 窗受理”的方式受理以下政务服务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

2、校车使用许可;

3、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 (略) 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受理地址:苏尼 (略) * 楼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以上业务的单位和个 (略) 申请办理, (略) 不再接受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