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取消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事项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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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取消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事项审批的公告



根据十 *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 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修订)第十 * 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第 * 百 * 十 * 条“本法自 * 年9 (略) 。”,自 * 年9 (略) 将不再受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申请。


特此公告。



(略) (略)

* 日

( (略) , (略)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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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 *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 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修订)第十 * 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第 * 百 * 十 * 条“本法自 * 年9 (略) 。”,自 * 年9 (略) 将不再受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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