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淄博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淄博市淄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0-9-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淄博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淄博市淄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环保窗口( (略) 区西 * 路 * 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略) 市淄河干流治理工程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区 | (略) 市河湖长 (略) | (略) (略) | 治理范围为太河水库上游 (略) 区和 (略) 至西石门幸福大桥(桩号 * + * ~ * + * )长约5. * km及太河水库溢洪道至 (略) 市出境(桩号 * + * ~ * + * )段长约 * . * km,河道总长 * . * km的淄河干流,其中 (略) 市与 (略) 市交界河段长 * . * km(桩号范围 * + * ~ * + * )中部分河段(桩号范围 * + * ~ * + * )全部位于 (略) 市境内,河道长约3. * km,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对 (略) 市境内的 (略) 评价,长约 * . * 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整理堤岸、险工段护砌、建筑物改造、局部河段新建防洪墙及防汛道路、设置监测管理设施等,分为河道工程、护岸工程、挡水建筑物工程、防洪墙工程、交通建筑物工程和工程管理 (略) 分内容。项目总投资 * 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 * 万元。 | 1.施工期间须采取增加防风屏障、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料场遮盖等措施,确保粉尘和路面铺浇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施工河段须采取生态清淤及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淤泥产生的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要求。 2.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 (略) (略) 理后,回 (略) ,不外排;施工期选择非汛期施工,河道有水时河道内施工作业需设置围堰、沉砂池,浑浊 (略) 理后排入河道;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 (略) 收集后综合利用。 3.施工期间控制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晚 * 时至次日晨6时)施工,敏感点附近须设置临时声联屏障,确保施工期间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表1限值要求。 4.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弃土、废弃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及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 (略) 市指定 (略) 地。 (略) 、 (略) (若设置)需设置围埝、防渗等措施,防止 * 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 (略) 门定期清运。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该项目涉及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 (略) 生 (略)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并落实水土保持和《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清淤作业,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须对 (略) 植被恢复,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 6、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该项目穿越太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刘征水源地 * 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应优化施工设计,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源地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水质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水质不降级。 | 报告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环保窗口( (略) 区西 * 路 * 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略) 市淄河干流治理工程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区 | (略) 市河湖长 (略) | (略) (略) | 治理范围为太河水库上游 (略) 区和 (略) 至西石门幸福大桥(桩号 * + * ~ * + * )长约5. * km及太河水库溢洪道至 (略) 市出境(桩号 * + * ~ * + * )段长约 * . * km,河道总长 * . * km的淄河干流,其中 (略) 市与 (略) 市交界河段长 * . * km(桩号范围 * + * ~ * + * )中部分河段(桩号范围 * + * ~ * + * )全部位于 (略) 市境内,河道长约3. * km,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仅对 (略) 市境内的 (略) 评价,长约 * . * 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整理堤岸、险工段护砌、建筑物改造、局部河段新建防洪墙及防汛道路、设置监测管理设施等,分为河道工程、护岸工程、挡水建筑物工程、防洪墙工程、交通建筑物工程和工程管理 (略) 分内容。项目总投资 * 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 * 万元。 | 1.施工期间须采取增加防风屏障、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料场遮盖等措施,确保粉尘和路面铺浇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施工河段须采取生态清淤及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淤泥产生的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要求。 2.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 (略) (略) 理后,回 (略) ,不外排;施工期选择非汛期施工,河道有水时河道内施工作业需设置围堰、沉砂池,浑浊 (略) 理后排入河道;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 (略) 收集后综合利用。 3.施工期间控制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晚 * 时至次日晨6时)施工,敏感点附近须设置临时声联屏障,确保施工期间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表1限值要求。 4.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弃土、废弃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及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 (略) 市指定 (略) 地。 (略) 、 (略) (若设置)需设置围埝、防渗等措施,防止 * 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 (略) 门定期清运。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该项目涉及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 (略) 生 (略)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并落实水土保持和《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清淤作业,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须对 (略) 植被恢复,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 6、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该项目穿越太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刘征水源地 * 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应优化施工设计,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源地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水质恶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水质不降级。 | 报告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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