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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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略) 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陈 忠,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李玉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大气环境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环评和项目验收管理、排污许可、环境监察、环境信访、秸秆禁烧以及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营 (略) )、市 (略) ( (略) )、禁烧办,联系埇桥区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海,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 (略) 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驻 (略) 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马 壮,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生态环境工作、机关党务、党风廉政与反腐败、意识形态、非公党建、脱贫攻坚、 (略) 市创建;机关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产管理、人才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保密、档案、污染源普查、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生态环境督察整改、环境法规、环境规划、环境科技、项目管理、普法宣传、 (略) 政、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效能建设、 (略) 、统战、计划生育、关工委、爱国卫生、双拥、精神文明、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法规综合科、人事科、财务与科技外事科、 (略) 、 (略) 、 (略) ,联系砀山、 (略) 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余俊溪,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辐射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监测和辐射环境管理科、环 (略) ,联系灵璧、 (略) 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侯朝杰, * 级调研员, (略) 长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联系市 (略) 区、宿马园区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昭军, * 级调研员, (略) 长负责水生态环境工作。联系市 (略) 区、鞋城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略) (略) 党组

? * 日



(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略) 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陈 忠,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李玉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大气环境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环评和项目验收管理、排污许可、环境监察、环境信访、秸秆禁烧以及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营 (略) )、市 (略) ( (略) )、禁烧办,联系埇桥区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海,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 (略) 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驻 (略) 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马 壮,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生态环境工作、机关党务、党风廉政与反腐败、意识形态、非公党建、脱贫攻坚、 (略) 市创建;机关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产管理、人才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保密、档案、污染源普查、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生态环境督察整改、环境法规、环境规划、环境科技、项目管理、普法宣传、 (略) 政、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效能建设、 (略) 、统战、计划生育、关工委、爱国卫生、双拥、精神文明、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法规综合科、人事科、财务与科技外事科、 (略) 、 (略) 、 (略) ,联系砀山、 (略) 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余俊溪,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辐射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监测和辐射环境管理科、环 (略) ,联系灵璧、 (略) 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侯朝杰, * 级调研员, (略) 长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联系市 (略) 区、宿马园区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昭军, * 级调研员, (略) 长负责水生态环境工作。联系市 (略) 区、鞋城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 (略) (略) 党组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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