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西区X46R1、X46R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设计方案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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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西区X46R1、X46R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设计方案公示的公告




* 日至 * 日,我局分别组织了 (略) 区X * R1、X * R2地块R2 * 类居住用地、A * 托幼用地项目规划设 (略) (略) 上公示,期间收到居民电子邮件反馈意见1件,分局与设计单位针对上述反馈意见对项目设 (略) 了问题核实,并就居民反馈意见的 (略) 了书面说明。 (略) 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收到的反馈意见:请问户型图中1米宽度的防火挑檐,其长度和宽度是否符合 (略) 市住宅设计规范要求?是否会将来改造为设备平台,或者变成阳台封闭?

设计单位反馈意见:公示户型图纸中展示的防火挑檐依据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中的规定6.2.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此建筑构件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与住宅设计规范无冲突。

防火挑檐为建筑外墙外挑的防火构件,需要满足规范要求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等条件,其设计荷载不承重,无法改造为设备平台或阳台。

我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特此公告。





* 日至 * 日,我局分别组织了 (略) 区X * R1、X * R2地块R2 * 类居住用地、A * 托幼用地项目规划设 (略) (略) 上公示,期间收到居民电子邮件反馈意见1件,分局与设计单位针对上述反馈意见对项目设 (略) 了问题核实,并就居民反馈意见的 (略) 了书面说明。 (略) 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收到的反馈意见:请问户型图中1米宽度的防火挑檐,其长度和宽度是否符合 (略) 市住宅设计规范要求?是否会将来改造为设备平台,或者变成阳台封闭?

设计单位反馈意见:公示户型图纸中展示的防火挑檐依据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点击查看>> 4中的规定6.2.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此建筑构件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与住宅设计规范无冲突。

防火挑檐为建筑外墙外挑的防火构件,需要满足规范要求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等条件,其设计荷载不承重,无法改造为设备平台或阳台。

我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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