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马洪乡赤布力村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普格县马洪乡赤布力村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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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略) 马洪乡赤布力村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对项目 (略) 征求意见稿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概要
项目名称: (略) 马洪乡赤布力村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马洪乡赤布力村
项目概况:占地 * 亩,计划养殖 * 头母猪, * 头公猪,年出栏 * 0头商品肥猪,建筑总面积 * 7平方米。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 征求意 (略) 络链接:
3)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普格分公司
联系人:安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普基镇顺河村5组
评价机构: * 川省国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锦华路 * 段 * 号汇融国际1号楼B座 * 层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向外扩3km的范围)
4、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t8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 * 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 (略) 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 (略) 普格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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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略) 马洪乡赤布力村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对项目 (略) 征求意见稿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概要
项目名称: (略) 马洪乡赤布力村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马洪乡赤布力村
项目概况:占地 * 亩,计划养殖 * 头母猪, * 头公猪,年出栏 * 0头商品肥猪,建筑总面积 * 7平方米。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 征求意 (略) 络链接:
3)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普格分公司
联系人:安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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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普基镇顺河村5组
评价机构: * 川省国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锦华路 * 段 * 号汇融国际1号楼B座 * 层
联系人: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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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q.com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向外扩3km的范围)
4、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t8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 * 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 (略) 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 (略) 普格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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