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辉龙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产450吨塑钢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辉龙鑫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产450吨塑钢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辉 (略) :
你公司委托 (略) (略) 编制的《 (略) 辉 (略) 年产 * 吨塑钢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 、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项目位于永宁工业园区,租赁人和中小企业创 (略) 房。项目总占地面积 * m2,总建筑面积 * m2,主要购置安装破碎机、磨粉机、混料机、双螺杆挤出机和定型机等设备,设计年生产塑钢型材 * 吨,年生产集成墙面 * 吨。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2万元,占总投资的 * .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 *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 (略) 项目建设。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废气、上料和破碎磨粉粉尘。热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由 * M高排气筒(2#)排放;上料和破碎磨粉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式 (略) 理后,由 * M高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热熔挤出废气和上料、破碎磨粉粉尘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要求。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后排入 (略) ,排放须满足 (略) 第 * (望远) (略) 理厂接管标准。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料机、破碎机、挤出机、磨粉机等 (略) 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采取隔声、减振等综 (略) 理后,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要求。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 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和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中标准要求设置。
(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暂 (略) 理措施。落实“报告表”中其它建议及要求。
* 、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 、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 * 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 * 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 (略) 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张正,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 * 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 (略) 门备案。
(略) 审 (略)
*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辉 (略) :
你公司委托 (略) (略) 编制的《 (略) 辉 (略) 年产 * 吨塑钢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 、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项目位于永宁工业园区,租赁人和中小企业创 (略) 房。项目总占地面积 * m2,总建筑面积 * m2,主要购置安装破碎机、磨粉机、混料机、双螺杆挤出机和定型机等设备,设计年生产塑钢型材 * 吨,年生产集成墙面 * 吨。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 .2万元,占总投资的 * .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第 *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 (略) 项目建设。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废气、上料和破碎磨粉粉尘。热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 (略) 理后,由 * M高排气筒(2#)排放;上料和破碎磨粉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式 (略) 理后,由 * M高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热熔挤出废气和上料、破碎磨粉粉尘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要求。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后排入 (略) ,排放须满足 (略) 第 * (望远) (略) 理厂接管标准。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料机、破碎机、挤出机、磨粉机等 (略) 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采取隔声、减振等综 (略) 理后,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要求。
(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 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和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中标准要求设置。
(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暂 (略) 理措施。落实“报告表”中其它建议及要求。
* 、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 、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 * 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 * 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 (略) 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张正,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 * 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 (略) 门备案。
(略) 审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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