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顶山市矿工路东延道路工程(东环路-科技路)用地的预审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顶山市矿工路东延道路工程(东环路-科技路)用地的预审意见



平顶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 (略) 市矿工路东延道路工程(东环路—科技路)用地预审的函》(平建函〔 * 〕 * 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的规定,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 、该项目建议书经 (略) 市发改委批复《关于矿工路东延工程(东环路-科技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发改审服[ * ] * 号)。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1 —

* 、该项目拟占地位置位于 (略) 区皇 (略) 、东高 (略) 、东工人 (略) 、鸿 (略) (略) (略) ,项目拟占用土地总规模 * . * 公顷,其中农用地3. * 公顷(耕地3. * ),建设用地 * . * 公顷,未利用地0. * 公顷。该项目符合《 (略) 区东高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不占用基本农田,经 (略) 区 (略) 套合,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 、 (略) 需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已列入工程概算, (略) 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补充耕地、征地补偿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 、项目用地涉及压覆矿 (略) 地质灾害评估的,应在用地报批前办理矿产资源压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手续。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文件的有关规定,未依法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本文件自即日起 * 年内有效。

* 日

(略) 市自然 (略) 办公室 * 日印发




平顶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 (略) 市矿工路东延道路工程(东环路—科技路)用地预审的函》(平建函〔 * 〕 * 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的规定,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 、该项目建议书经 (略) 市发改委批复《关于矿工路东延工程(东环路-科技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发改审服[ * ] * 号)。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1 —

* 、该项目拟占地位置位于 (略) 区皇 (略) 、东高 (略) 、东工人 (略) 、鸿 (略) (略) (略) ,项目拟占用土地总规模 * . * 公顷,其中农用地3. * 公顷(耕地3. * ),建设用地 * . * 公顷,未利用地0. * 公顷。该项目符合《 (略) 区东高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不占用基本农田,经 (略) 区 (略) 套合,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 、 (略) 需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已列入工程概算, (略) 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补充耕地、征地补偿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 、项目用地涉及压覆矿 (略) 地质灾害评估的,应在用地报批前办理矿产资源压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手续。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文件的有关规定,未依法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本文件自即日起 * 年内有效。

* 日

(略) 市自然 (略) 办公室 * 日印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