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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云阳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云阳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预防和控制辐射事故发生及防止事故扩大的最有效方法之 * ,它可降低辐射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为了及时、有效、 (略) 理 (略) 范围内以及可能影响本县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辐射事故危害,保障 (略) 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必要和 (略) 动,科学有序高效的应对辐射事故,避免或降低辐射事故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略) 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护公众,保护环境,最大程度地控制或减轻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 号)
(3)《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 * 号)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略) 令第 * 号)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
(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号)
(7)《 (略)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版)
(8)《 (略) (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应急专项实施方案》( * 版)
(9)《 (略) 市环境保护条例》( * 年修订版)
( * )《 (略) 市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 * )《 (略) 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 )《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 * 号)
( * )《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渝府办发〔 * 〕 * 号)
( * )《 (略)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渝环办发〔 * 号)
( *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年修订版)
( *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点击查看>> 3)
1.3 应急原则
1.3.1 以人为本,科学有序
本着确保公众避免或减轻辐射伤害和其他损失的原则,在处置辐射事故时,应在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抢救人员,疏散群众,控制辐射源,消除辐射污染,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1.3.2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辐射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 (略) 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好人力、物力和技术等应急响应准备,确保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及时准确的做出应急响应。
1.3.3 统 * 协调,各行其责
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辐射事故应急采用统 * 领导、各行其责的原则, (略) 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 (略) 门的专业优势,形成应急合力,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1.3.4 分级响应, (略) 理
明确主体责任, (略) 置,并在第 * 时间控制事态发展,或减轻后果,根据不同辐射事故响应级别, (略) 开展本辖 (略) 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 (略) 政区域内发生辐射 (略) 置工作,以及可能影响重 (略) 政区域内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发生利用放射性 (略) 人为 (略) 为,及时通报 (略) 门,并做好技术支持配合工作。
2 (略) 核技术应用情况
我县涉及核技术应用企事业单位共 * 家。Ⅱ类射线装置(包含直线加速器、DSA)共2家, (略) 和 (略) ,均无核医学科;涉及放射源单位1家, (略) 1枚 * Pm放射源,为V类源;其余 * 家单位涉及的射线装置均为Ⅲ类射线装置。见附件5(仅涉及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未列入表内)。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云阳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是 (略) 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接受 (略) (略) 核与辐 (略) 及 (略) 的领导。云阳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辐 (略) ,云阳 (略) 辐 (略) 为常设机构,是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在辐射事故应急响 (略) 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云阳 (略) 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 (略) 辐射事故应急的日常工作。
3.2 领导机构及职责
3.2.1 领导机构
局辐射事故应急 (略) 组长负责制,发生较大、 * 般辐射事故时,由云阳 (略) 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略) 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 (略) (略) ,接受县政府应急组织和 (略) 应急指挥小组的指导和督促,组织综合协调、调查评估、 (略) 置、应急保障、舆情信息 * 个小 (略) 置工作。
3.2.2局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牵头组织辐射事故抢险救援,协调、调动环保系统资源,在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和 (略) 系统内各事故应急响应单位的 (略) 动配合;
(2)组织和协调突发辐 (略) 理工作,负 (略) 门和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3)在应急响应期间,定期向县政府和 (略) 报告工作,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编写,组织起草有关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
3.2.3辐 (略) 主要职责
在 (略) 的统 * 指挥下,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责,做好辐射事故应急日常工作,发生辐射事故时,做到迅速、准确响应。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 (略) 系统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 (略) (略) 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
(3)组织检查全县环保系统内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4)传达和贯 (略) 、 (略) 下达的辐射事故应急指示和批示指令;
(5)负责制定应急人员的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应急演习和演练,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负责组织辐射应急专 (略) 置工作,配 (略) 门开展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协助 (略) (略) 门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3.3各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局辐 (略) 牵头,局办公室参与, (略) 门开展相关工作,防止事态进 * 步扩大; (略) 综合分析、快速研判, (略) (略) 置方案;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略) 置工作;随时向 (略) 、县政 (略) 置进展, * 旦发现事态有进 * 步扩大趋势或可 (略) 置能力时,应立即建议县 (略) 门请 (略) 置。
?调查评估组:由局辐 (略) 牵头,局办公室参与,负责辐 (略) 联络和信息交换,文件的运转管理及归档;负责提供辐射事故地点及单位相关的基础资料;负责编写 * 般辐射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有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略) 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辐射事故应对工作开展评估。提出消除和控制 (略) 置建议;为污染区域隔离、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决策提出建议。
? (略) 置组:由局辐 (略) 牵头,环 (略) 参与, (略) (略) 卫生健康委,现场掌握事故原因,控制辐射源,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器材、 (略) * ,尽快控制事故的蔓延,消除事故后果,全力降低事故损失;配合医疗单位完成抢险和救援任务, (略) 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配合 (略) 监测机构 (略) 前期监测,处置辐射事故。
?应急保障组: (略) 牵头,人事财务科提供资金支持, (略) 置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后勤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器材)。
?舆情信息组: (略) 负责,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汇总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 (略) 媒体记者接待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各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 (略) (略) 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 (略) 门开展应急救援及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工作;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略) 置工作; (略) 置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后勤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器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负责辐 (略) 联络和信息交换,汇总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 (略) 媒体记者接待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文件的运转管理及归档;负责提供辐射事故地点及单位相关的基础资料;负责编写 * 般辐射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有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略) 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辐射事故应对工作开展评估。提出消除和控制 (略) 置建议;为污染区域隔离、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决策提出建议。
环 (略) :配合 (略) 监测机构 (略) 前期监测,处置辐射事故。
人事财务科:为辐射应急事故提供资金支持。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督检查
(略) 门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 * 的观念,做好日常预防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强化放射性废物、放射源的监管,加大放射性物质运输、贮存与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开展重点隐患县及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消除隐患苗头。 (略) 环境责任险及移动源单位强制保险制度, (略) 会管理参与力度,提高涉放辐射单位风险防控意识。
4.1.2强化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收集、分析、传送辐射事故信息;建立并加强与 (略) 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辐射事故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2 预警
4.2.1 预警分级
按照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辐射事故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 * 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 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 般预警(Ⅳ级、蓝色):存在辐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引发 * 般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
较大预警(Ⅲ级、黄色):情况比较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较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较多人员损伤的。
重大预警(Ⅱ级、橙色):情况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重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人员伤亡或更多人员损伤的。
特别重大预警(Ⅰ级、红色):情况危急,可能造成或引发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更多人员伤亡的。
上述分级标准中, (略) (略) 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2 接报警和通报
县辐 (略) 接到市 * 9环 (略) 转接的群众举报、事故单位报告,下级报告、 (略) 门通报的辐射事故信息后,应立 (略) 门、机构、专业技术人 (略) 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按照预警分级标准确定预警级别。如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应 (略) 门,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情况,还应报告县卫生健康委。
4.2.3 预警发布和响应
进入预警状态后, (略) 下属相关科室及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适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为县政府提供预警信息建议;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略) 妥善安置;
(4)指令各有 (略) * 进入应急状态,如有必要,向 (略) 请求应急监测支援,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 (略) 所,中止可能导致 (略) 为和活动;
(6)调 (略) 需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4.2.4 预警调整和解除
? (略) 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县政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建议县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 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略) (略) 置,市辐射事 (略) (略) 置工作。
初判为较大、 * 般辐射事故,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县辐 (略) (略) 负责应对工作,必要时向 (略) 申请指派技 (略) 置。
Ⅰ级和Ⅱ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辐射事故,按照《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 (略) 按相关职责协助市辐 (略) (略) 开展应对工作。
Ⅲ级和Ⅳ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或 * 般辐射事故,云阳 (略) 报告当地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按照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 (略) 辐 (略) (略) 指挥长指令开展应对工作。
5.2响应措施
5.2. (略) 置
(略) 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单 (略) 置,建议当地政府控制或切断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5.2.2处置措施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发展态势,调集各工作组出警, (略) 调查、应急监测、 (略) 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安全防护等工作。
5.2.2. (略) 调查
调查评估组首 (略) 理计划,确定调查范围与对象,明 (略) 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然后调查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质和程度。
5.2.2.2应急监测
应急监 (略) 情况,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尽早组织开展如下应急监测工作。
(1)协助事发企事业单位划定安全区域。
(2)配合市级辐射应急 (略) 应急监测,确定事故性质,污染程度、范围,放射性核素种类或射线种类,并作好记录。
(3)对有可能遭受放射性沾染人 (略) (略) 表面污染测量,并对被污 (略) 标识,对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人 (略) 门采取救治措施。
5.2.2.3 (略) 置
(略) (略) 情况, (略) 置措施。
(1) (略) 置,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掌握事故原因,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器材、 (略) * ,尽快控制事故的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3)参与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以及由其他因素引发的次生辐射 (略) 置; (略) 门追踪、查找放射源。
(4) (略) 置 (略) 置能力时,请求 (略) 派出技术支 (略) 置。
5.2.2.4信息报告
舆情信息组按照以下信息报送要求, (略) 置快报,及时向县政府、 (略) 报送信息。
(1)报送级别
当发生较大、 * 般辐射事故时,按规定向 (略) 、县政府报告。
(2)报送时限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 * 类,时间要求分别为:
初报:初判为 * 般或较大辐射事故的, * 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政府、 * 分钟内书面报告,并同时向 (略) 报告。
续报:原则上每天不少于1次,分级别报送 (略) 、县政府。
终报:应急响应终止后1个工作日内分级别报送 (略) 、县政府。
(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来源;事发企事业单位概况;发生时间、 (略) 情况;影响人员、污染面积、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信息;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初判等级; (略) 置措施、事故控 (略) 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 * 步工作建议等。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并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
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终报, (略) 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5.2.2.5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舆情信息组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1)提出 * 般、较大辐射事故信息发布的建议,按照 (略) 会发布。
(2)做好辐射事故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辐射事故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 (略) 会关切,公开澄清事实。
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统 * 口径, (略) 信息发布程序,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5.2.2.6安全防护
局辐射事故应急领导 (略) 情况及专家意见,组织开展公众及应急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指导、督促 (略) 应急人员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 (略) 应急人员 (略) 的程序。采取距离防护、屏蔽防护和时间限制等手段,确保 (略) 应急人员的辐射安全。
(3)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公众疏散方式和方向, (略) 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必要时,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 (略) 门设 (略) 所。
5.3响应调整
当辐射事故事态进 * 步变化,与初始判定的响应等级不符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提出调整响应等级建议。
5.4响应终止
5.4.1响应终止条件
终止应急响应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略) 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或控制;
(2)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 (略) 的各 (略) 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4.2响应终止程序
当较大、 * 般辐射事故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向县政府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直到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状态终止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 (略) 为止。
6 (略) 置
6.1 (略) 理
应急终止后,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 (略) (略) (略) 动:
(1)汲取经验,及时开展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后评估,修改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实施程序。
(2)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 (略) 有计划地组织辐射环境监测。
6.2 事故调查
调查评估组协 (略) 或市政府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 (略) 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6.3 总结评估
在汇总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 (略) 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根据要求分别报送市政府、 (略) 。
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辐射事故,从接到报案或者事故发现之日起半年内仍未追回丢失、被盗放射源,或者仍未查清下落的,调查评估组对接公安机关,由负责立案侦察的公安机关作出阶段性报告。
7 应急保障
7.1队 * 保障
加 (略) 置队 * 建设,培养 * 支常备不懈,熟悉辐射环境应急 (略) 置队 * ,掌握各类辐射环 (略) 置措施,不断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库,为辐 (略) 置提供决策建议。
7.2应急设施设备保障
7.2.1应急资料
收集齐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风险源信息、相关应急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
7.2.2通信保障
建立辐 (略) (略) 需的通信保障,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保障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7.2.3应急物资
根据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要求,配置相关应急物质,详情见附录8。
7.3资金保障
根据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与响应的需要,由 (略) (略) 审核后列入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略) 置总体经费。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 (略) 、应急技术支持、培训及演习、应急装备的配置及维护等。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安全宣传
辐射和土壤生态 (略) (略) (略) 统 * 指挥下, (略) 门和媒体开展辐射环境保护科普、辐射安全政策法规、辐射防护基本常识、公众自救避险措施和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升公众防范突发辐射事故的意识。
8.2培训
辐 (略) 应根据云阳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技术方案, (略) 门、本系统的负责人和 (略) 业务知识培训。
8.3演练
由 (略) 辐 (略) 制定和实施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桌面推演或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应急实战能力。每次演习均应有完整记录和总结报告,每次应急任务及演习任务完成后, (略) 门应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应急任务和演习结果对应急计划和应急 (略) 修改。
9附则
9.1 放射源分类
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5类:
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至几天就可致人死亡。
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可致人死亡。
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9.2 射线装置分类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 * 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
9.3名词术语解释
(1)辐射事故
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造成人员受到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
(2)辐射后果
指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引起的结果或影响,用以度量的量是预计的或实际引起的剂量或剂量率。
(3)放射损伤
集体受电离辐射照射而产生的某种程度的有害变化。
(4)应急辐射监测
在辐射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 (略) 的辐射监测。
(5)去污
通过某种物理或化学过程去除或降低污染。
(6)干预水平
指针对辐 (略) 制定的可防止剂量水平,当达到这种水平时应考虑采取 (略) 动。
9.4预案更新
云阳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定期 (略) 评估和修订,尤其是在重大或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发生以及演习结束后。 (略) 负责适时 (略) 更新,原则上每5年修订 * 次。
9.5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云阳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并负责解释,自印 (略) 。
* 附件
附件8: (略) (略) 所及室外固定 (略) 图片.doc
云阳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云阳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预防和控制辐射事故发生及防止事故扩大的最有效方法之 * ,它可降低辐射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为了及时、有效、 (略) 理 (略) 范围内以及可能影响本县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辐射事故危害,保障 (略) 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必要和 (略) 动,科学有序高效的应对辐射事故,避免或降低辐射事故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略) 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护公众,保护环境,最大程度地控制或减轻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 号)
(3)《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 * 号)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略) 令第 * 号)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
(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号)
(7)《 (略)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版)
(8)《 (略) (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应急专项实施方案》( * 版)
(9)《 (略) 市环境保护条例》( * 年修订版)
( * )《 (略) 市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 * )《 (略) 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 )《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 * 号)
( * )《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渝府办发〔 * 〕 * 号)
( * )《 (略)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渝环办发〔 * 号)
( *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年修订版)
( *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点击查看>> 3)
1.3 应急原则
1.3.1 以人为本,科学有序
本着确保公众避免或减轻辐射伤害和其他损失的原则,在处置辐射事故时,应在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抢救人员,疏散群众,控制辐射源,消除辐射污染,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1.3.2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辐射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 (略) 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好人力、物力和技术等应急响应准备,确保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及时准确的做出应急响应。
1.3.3 统 * 协调,各行其责
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辐射事故应急采用统 * 领导、各行其责的原则, (略) 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 (略) 门的专业优势,形成应急合力,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1.3.4 分级响应, (略) 理
明确主体责任, (略) 置,并在第 * 时间控制事态发展,或减轻后果,根据不同辐射事故响应级别, (略) 开展本辖 (略) 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 (略) 政区域内发生辐射 (略) 置工作,以及可能影响重 (略) 政区域内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发生利用放射性 (略) 人为 (略) 为,及时通报 (略) 门,并做好技术支持配合工作。
2 (略) 核技术应用情况
我县涉及核技术应用企事业单位共 * 家。Ⅱ类射线装置(包含直线加速器、DSA)共2家, (略) 和 (略) ,均无核医学科;涉及放射源单位1家, (略) 1枚 * Pm放射源,为V类源;其余 * 家单位涉及的射线装置均为Ⅲ类射线装置。见附件5(仅涉及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未列入表内)。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云阳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是 (略) 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接受 (略) (略) 核与辐 (略) 及 (略) 的领导。云阳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辐 (略) ,云阳 (略) 辐 (略) 为常设机构,是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在辐射事故应急响 (略) 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云阳 (略) 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 (略) 辐射事故应急的日常工作。
3.2 领导机构及职责
3.2.1 领导机构
局辐射事故应急 (略) 组长负责制,发生较大、 * 般辐射事故时,由云阳 (略) 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略) 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辐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 (略) (略) ,接受县政府应急组织和 (略) 应急指挥小组的指导和督促,组织综合协调、调查评估、 (略) 置、应急保障、舆情信息 * 个小 (略) 置工作。
3.2.2局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牵头组织辐射事故抢险救援,协调、调动环保系统资源,在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和 (略) 系统内各事故应急响应单位的 (略) 动配合;
(2)组织和协调突发辐 (略) 理工作,负 (略) 门和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3)在应急响应期间,定期向县政府和 (略) 报告工作,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编写,组织起草有关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
3.2.3辐 (略) 主要职责
在 (略) 的统 * 指挥下,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责,做好辐射事故应急日常工作,发生辐射事故时,做到迅速、准确响应。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 (略) 系统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 (略) (略) 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日常工作,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
(3)组织检查全县环保系统内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4)传达和贯 (略) 、 (略) 下达的辐射事故应急指示和批示指令;
(5)负责制定应急人员的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应急演习和演练,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负责组织辐射应急专 (略) 置工作,配 (略) 门开展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协助 (略) (略) 门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3.3各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局辐 (略) 牵头,局办公室参与, (略) 门开展相关工作,防止事态进 * 步扩大; (略) 综合分析、快速研判, (略) (略) 置方案;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略) 置工作;随时向 (略) 、县政 (略) 置进展, * 旦发现事态有进 * 步扩大趋势或可 (略) 置能力时,应立即建议县 (略) 门请 (略) 置。
?调查评估组:由局辐 (略) 牵头,局办公室参与,负责辐 (略) 联络和信息交换,文件的运转管理及归档;负责提供辐射事故地点及单位相关的基础资料;负责编写 * 般辐射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有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略) 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辐射事故应对工作开展评估。提出消除和控制 (略) 置建议;为污染区域隔离、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决策提出建议。
? (略) 置组:由局辐 (略) 牵头,环 (略) 参与, (略) (略) 卫生健康委,现场掌握事故原因,控制辐射源,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器材、 (略) * ,尽快控制事故的蔓延,消除事故后果,全力降低事故损失;配合医疗单位完成抢险和救援任务, (略) 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配合 (略) 监测机构 (略) 前期监测,处置辐射事故。
?应急保障组: (略) 牵头,人事财务科提供资金支持, (略) 置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后勤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器材)。
?舆情信息组: (略) 负责,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汇总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 (略) 媒体记者接待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各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 (略) (略) 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 (略) 门开展应急救援及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工作;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略) 置工作; (略) 置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后勤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器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负责辐 (略) 联络和信息交换,汇总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 (略) 媒体记者接待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文件的运转管理及归档;负责提供辐射事故地点及单位相关的基础资料;负责编写 * 般辐射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有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略) 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辐射事故应对工作开展评估。提出消除和控制 (略) 置建议;为污染区域隔离、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决策提出建议。
环 (略) :配合 (略) 监测机构 (略) 前期监测,处置辐射事故。
人事财务科:为辐射应急事故提供资金支持。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督检查
(略) 门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 * 的观念,做好日常预防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强化放射性废物、放射源的监管,加大放射性物质运输、贮存与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开展重点隐患县及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消除隐患苗头。 (略) 环境责任险及移动源单位强制保险制度, (略) 会管理参与力度,提高涉放辐射单位风险防控意识。
4.1.2强化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辐射和土壤生态环境科收集、分析、传送辐射事故信息;建立并加强与 (略) 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辐射事故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2 预警
4.2.1 预警分级
按照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辐射事故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 * 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 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
* 般预警(Ⅳ级、蓝色):存在辐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引发 * 般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
较大预警(Ⅲ级、黄色):情况比较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较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较多人员损伤的。
重大预警(Ⅱ级、橙色):情况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重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人员伤亡或更多人员损伤的。
特别重大预警(Ⅰ级、红色):情况危急,可能造成或引发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 * 步扩大影响,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更多人员伤亡的。
上述分级标准中, (略) (略) 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2 接报警和通报
县辐 (略) 接到市 * 9环 (略) 转接的群众举报、事故单位报告,下级报告、 (略) 门通报的辐射事故信息后,应立 (略) 门、机构、专业技术人 (略) 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按照预警分级标准确定预警级别。如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应 (略) 门,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情况,还应报告县卫生健康委。
4.2.3 预警发布和响应
进入预警状态后, (略) 下属相关科室及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适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为县政府提供预警信息建议;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略) 妥善安置;
(4)指令各有 (略) * 进入应急状态,如有必要,向 (略) 请求应急监测支援,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 (略) 所,中止可能导致 (略) 为和活动;
(6)调 (略) 需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4.2.4 预警调整和解除
? (略) 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县政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建议县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 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略) (略) 置,市辐射事 (略) (略) 置工作。
初判为较大、 * 般辐射事故,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县辐 (略) (略) 负责应对工作,必要时向 (略) 申请指派技 (略) 置。
Ⅰ级和Ⅱ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辐射事故,按照《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 (略) 按相关职责协助市辐 (略) (略) 开展应对工作。
Ⅲ级和Ⅳ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或 * 般辐射事故,云阳 (略) 报告当地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按照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 (略) 辐 (略) (略) 指挥长指令开展应对工作。
5.2响应措施
5.2. (略) 置
(略) 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单 (略) 置,建议当地政府控制或切断辐射事故及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径,全力控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5.2.2处置措施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发展态势,调集各工作组出警, (略) 调查、应急监测、 (略) 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安全防护等工作。
5.2.2. (略) 调查
调查评估组首 (略) 理计划,确定调查范围与对象,明 (略) 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然后调查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质和程度。
5.2.2.2应急监测
应急监 (略) 情况,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尽早组织开展如下应急监测工作。
(1)协助事发企事业单位划定安全区域。
(2)配合市级辐射应急 (略) 应急监测,确定事故性质,污染程度、范围,放射性核素种类或射线种类,并作好记录。
(3)对有可能遭受放射性沾染人 (略) (略) 表面污染测量,并对被污 (略) 标识,对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人 (略) 门采取救治措施。
5.2.2.3 (略) 置
(略) (略) 情况, (略) 置措施。
(1) (略) 置,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掌握事故原因,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器材、 (略) * ,尽快控制事故的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3)参与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以及由其他因素引发的次生辐射 (略) 置; (略) 门追踪、查找放射源。
(4) (略) 置 (略) 置能力时,请求 (略) 派出技术支 (略) 置。
5.2.2.4信息报告
舆情信息组按照以下信息报送要求, (略) 置快报,及时向县政府、 (略) 报送信息。
(1)报送级别
当发生较大、 * 般辐射事故时,按规定向 (略) 、县政府报告。
(2)报送时限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 * 类,时间要求分别为:
初报:初判为 * 般或较大辐射事故的, * 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政府、 * 分钟内书面报告,并同时向 (略) 报告。
续报:原则上每天不少于1次,分级别报送 (略) 、县政府。
终报:应急响应终止后1个工作日内分级别报送 (略) 、县政府。
(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来源;事发企事业单位概况;发生时间、 (略) 情况;影响人员、污染面积、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信息;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初判等级; (略) 置措施、事故控 (略) 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 * 步工作建议等。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并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
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终报, (略) 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5.2.2.5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舆情信息组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1)提出 * 般、较大辐射事故信息发布的建议,按照 (略) 会发布。
(2)做好辐射事故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辐射事故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 (略) 会关切,公开澄清事实。
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统 * 口径, (略) 信息发布程序,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5.2.2.6安全防护
局辐射事故应急领导 (略) 情况及专家意见,组织开展公众及应急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指导、督促 (略) 应急人员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 (略) 应急人员 (略) 的程序。采取距离防护、屏蔽防护和时间限制等手段,确保 (略) 应急人员的辐射安全。
(3)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公众疏散方式和方向, (略) 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必要时,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 (略) 门设 (略) 所。
5.3响应调整
当辐射事故事态进 * 步变化,与初始判定的响应等级不符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提出调整响应等级建议。
5.4响应终止
5.4.1响应终止条件
终止应急响应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略) 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或控制;
(2)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 (略) 的各 (略) 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4.2响应终止程序
当较大、 * 般辐射事故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向县政府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直到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状态终止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 (略) 为止。
6 (略) 置
6.1 (略) 理
应急终止后,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 (略) (略) (略) 动:
(1)汲取经验,及时开展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后评估,修改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实施程序。
(2)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 (略) 有计划地组织辐射环境监测。
6.2 事故调查
调查评估组协 (略) 或市政府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 (略) 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6.3 总结评估
在汇总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 (略) 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根据要求分别报送市政府、 (略) 。
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辐射事故,从接到报案或者事故发现之日起半年内仍未追回丢失、被盗放射源,或者仍未查清下落的,调查评估组对接公安机关,由负责立案侦察的公安机关作出阶段性报告。
7 应急保障
7.1队 * 保障
加 (略) 置队 * 建设,培养 * 支常备不懈,熟悉辐射环境应急 (略) 置队 * ,掌握各类辐射环 (略) 置措施,不断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库,为辐 (略) 置提供决策建议。
7.2应急设施设备保障
7.2.1应急资料
收集齐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风险源信息、相关应急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
7.2.2通信保障
建立辐 (略) (略) 需的通信保障,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保障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7.2.3应急物资
根据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要求,配置相关应急物质,详情见附录8。
7.3资金保障
根据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与响应的需要,由 (略) (略) 审核后列入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略) 置总体经费。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 (略) 、应急技术支持、培训及演习、应急装备的配置及维护等。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安全宣传
辐射和土壤生态 (略) (略) (略) 统 * 指挥下, (略) 门和媒体开展辐射环境保护科普、辐射安全政策法规、辐射防护基本常识、公众自救避险措施和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升公众防范突发辐射事故的意识。
8.2培训
辐 (略) 应根据云阳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技术方案, (略) 门、本系统的负责人和 (略) 业务知识培训。
8.3演练
由 (略) 辐 (略) 制定和实施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桌面推演或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应急实战能力。每次演习均应有完整记录和总结报告,每次应急任务及演习任务完成后, (略) 门应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应急任务和演习结果对应急计划和应急 (略) 修改。
9附则
9.1 放射源分类
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5类:
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至几天就可致人死亡。
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可致人死亡。
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9.2 射线装置分类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 * 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
9.3名词术语解释
(1)辐射事故
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造成人员受到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
(2)辐射后果
指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引起的结果或影响,用以度量的量是预计的或实际引起的剂量或剂量率。
(3)放射损伤
集体受电离辐射照射而产生的某种程度的有害变化。
(4)应急辐射监测
在辐射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 (略) 的辐射监测。
(5)去污
通过某种物理或化学过程去除或降低污染。
(6)干预水平
指针对辐 (略) 制定的可防止剂量水平,当达到这种水平时应考虑采取 (略) 动。
9.4预案更新
云阳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定期 (略) 评估和修订,尤其是在重大或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发生以及演习结束后。 (略) 负责适时 (略) 更新,原则上每5年修订 * 次。
9.5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云阳 (略) 辐射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并负责解释,自印 (略) 。
* 附件
附件8: (略) (略) 所及室外固定 (略) 图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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