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泽顺石材有限公司环评二次公示
福建省南安泽顺石材有限公司环评二次公示
根据《 (略) 转发 (略) 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 * 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市 (略) 石材加工生产项目 * 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略) 省 (略) 建设地点: (略) 市石井镇苏内工业区(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 建设性质:新建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 (略) 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略) 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小。 ②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废气,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粉尘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即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达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3类标准,项目南侧临近道路 * 侧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4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 (略) (略) 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 、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省 (略) 联系人: * q.com * 日 微信扫 * 扫,阅读更方便^_^ |
根据《 (略) 转发 (略) 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 * 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市 (略) 石材加工生产项目 * 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略) 省 (略) 建设地点: (略) 市石井镇苏内工业区(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 建设性质:新建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 (略) 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略) 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小。 ②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废气,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粉尘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即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达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3类标准,项目南侧临近道路 * 侧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4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 (略) (略) 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 、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省 (略) 联系人: * q.com * 日 微信扫 * 扫,阅读更方便^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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