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四期)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四期)
序号 | 报告编号 | 不合格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略) 置环节 | (略) 置情况 |
1 | №:GCNJ- 点击查看>> P | (略) 镇万家旺超市 | 菠菜 | 毒死蜱,mg/kg | 经营 | * 日, (略) 监督管理厅委托 (略) 省产品质 (略) 对 (略) 镇万家旺销 (略) 抽样检查,并于 * (略) 收到 (略) 省产品质 (略) 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点击查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情况属实,依据《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条第 * 款“……违反本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 (略) 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 (略) 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 (略) (略) 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 * 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 * 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 (略) 为。1、 (略) 得7.5元。2、罚 * 元,共计: * .5元。 |
2 | №:SSC 点击查看>> | (略) 镇绍国蔬菜摊床 | 绿豆芽 | 4-氯苯氧 * 酸钠(以4-氯苯氧 * 酸计) ,ug/kg | 经营 | * 日, (略) (略) (略) 接 (略) 监督管理厅转来的其依法委托第 * 方检验机构 (略) 省君证 (略) 对 (略) 镇绍国蔬菜摊床(周绍国)销售的绿豆芽的抽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据当事人介绍,该批绿豆芽是绍国蔬菜摊床 * 日从 (略) 镇向东豆芽摊床那里购进的,共采购 * 斤,每斤购进价格1.5元,采购的该批绿豆芽抽检时抽取了5斤(每斤2.5元付费买样),剩余5斤未销售出去,因无法保存,于当日晚间销毁了。当事人经营添加国家禁止的化学物质(4-氯苯氧 * 酸钠) (略) 为,涉嫌违反《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略) 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的规定,移送 (略) 。 |
3 | №:SC- 点击查看>> | 辉南 (略) | 红高粱酒 | 酒精度,%vol | 经营 | * (略) (略) (略) 接到检测机构对辉南 (略) 所售的红高粱酒(生产日期 点击查看>> )的检验报告,报告检测结果为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经查,该公司索要了进货票据,查验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了红高粱酒的产品合格证,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食 (略) 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 (略) 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 (略) 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当 (略) (略) 政处罚,因此申请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 (略) 为不予立案。 |
4 | №:DC 点击查看>> | (略) (略) | 人参酒(配制酒) | 酒精度( * ℃),%vo | 生产 | 我局于 * 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 (略) 置平台上接到关于我县“ (略) (略) ”生产的人参酒( * 通河牌、生产日期: 点击查看>> 、酒精度: * %vol、规格型号: * ml/瓶)在 (略) 市食品安全评价性监督抽检中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 十条第 * 款“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 * 十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并 (略) 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略) 研究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建 (略) 罚: 1. (略) 得 * 元; 2.罚款 * 元,共计 * 元。 |
5 | №: * SSJ * 3 | 通 (略) | 纯野生山葡萄露酒 | 酒精度,%vol | 生产 | 我局于 * 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 (略) 置平台上接到关于我县通 (略) 生产的纯野生山葡萄露酒(商标: (略) 、规格型号:5L/桶、生产日期: 点击查看>> )酒精度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根据《 (略) 省食品药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及问 (略) 置工作制度》的规定,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2 (略) 置小组, (略) (略) 置,于6月 * 日将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 (略) ,并对该公司生产此产品相关生产 (略) 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于 * 日进入破产程序,厂区已经封闭,不具备生产条件,当事人确认 (略) 生产。不予立案。 |
6 | №:SDC 点击查看>> | (略) (略) | 绿豆芽 | 4-氯苯氧 * 酸钠(以4-氯苯氧 * 酸计) ,μg/kg | 经营 | 经检验, (略) (略) 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 点击查看>> ,检验项目4-氯苯氧 * 酸钠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 (略) (略) 国家卫生 (略)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 (略) ( * 年第 *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添加国家禁止的化学物质(4-氯苯氧 * 酸钠) (略) 为,涉嫌违反《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略) 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的规定,移送 (略) 。 |
7 | №:SDC 点击查看>> | (略) 镇俊 (略) | 绿豆芽 | 4-氯苯氧 * 酸钠(以4-氯苯氧 * 酸计) ,μg/kg | 经营 | 经检验, (略) 镇俊 (略) 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 点击查看>> ,检验项目4-氯苯氧 * 酸钠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 (略) (略) 国家卫生 (略)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 (略) ( * 年第 *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添加国家禁止的化学物质(4-氯苯氧 * 酸钠) (略) 为,涉嫌违反《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略) 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的规定,移送 (略)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不合格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略) 置环节 | (略) 置情况 |
1 | №:GCNJ- 点击查看>> P | (略) 镇万家旺超市 | 菠菜 | 毒死蜱,mg/kg | 经营 | * 日, (略) 监督管理厅委托 (略) 省产品质 (略) 对 (略) 镇万家旺销 (略) 抽样检查,并于 * (略) 收到 (略) 省产品质 (略) 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点击查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情况属实,依据《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条第 * 款“……违反本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 (略) 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 (略) 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 (略) (略) 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 * 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 * 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 (略) 为。1、 (略) 得7.5元。2、罚 * 元,共计: * .5元。 |
2 | №:SSC 点击查看>> | (略) 镇绍国蔬菜摊床 | 绿豆芽 | 4-氯苯氧 * 酸钠(以4-氯苯氧 * 酸计) ,ug/kg | 经营 | * 日, (略) (略) (略) 接 (略) 监督管理厅转来的其依法委托第 * 方检验机构 (略) 省君证 (略) 对 (略) 镇绍国蔬菜摊床(周绍国)销售的绿豆芽的抽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据当事人介绍,该批绿豆芽是绍国蔬菜摊床 * 日从 (略) 镇向东豆芽摊床那里购进的,共采购 * 斤,每斤购进价格1.5元,采购的该批绿豆芽抽检时抽取了5斤(每斤2.5元付费买样),剩余5斤未销售出去,因无法保存,于当日晚间销毁了。当事人经营添加国家禁止的化学物质(4-氯苯氧 * 酸钠) (略) 为,涉嫌违反《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略) 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的规定,移送 (略) 。 |
3 | №:SC- 点击查看>> | 辉南 (略) | 红高粱酒 | 酒精度,%vol | 经营 | * (略) (略) (略) 接到检测机构对辉南 (略) 所售的红高粱酒(生产日期 点击查看>> )的检验报告,报告检测结果为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经查,该公司索要了进货票据,查验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了红高粱酒的产品合格证,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食 (略) 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 (略) 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 (略) 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当 (略) (略) 政处罚,因此申请对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 (略) 为不予立案。 |
4 | №:DC 点击查看>> | (略) (略) | 人参酒(配制酒) | 酒精度( * ℃),%vo | 生产 | 我局于 * 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 (略) 置平台上接到关于我县“ (略) (略) ”生产的人参酒( * 通河牌、生产日期: 点击查看>> 、酒精度: * %vol、规格型号: * ml/瓶)在 (略) 市食品安全评价性监督抽检中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 十条第 * 款“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 * 十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并 (略) 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略) 研究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建 (略) 罚: 1. (略) 得 * 元; 2.罚款 * 元,共计 * 元。 |
5 | №: * SSJ * 3 | 通 (略) | 纯野生山葡萄露酒 | 酒精度,%vol | 生产 | 我局于 * 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 (略) 置平台上接到关于我县通 (略) 生产的纯野生山葡萄露酒(商标: (略) 、规格型号:5L/桶、生产日期: 点击查看>> )酒精度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根据《 (略) 省食品药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及问 (略) 置工作制度》的规定,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2 (略) 置小组, (略) (略) 置,于6月 * 日将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 (略) ,并对该公司生产此产品相关生产 (略) 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于 * 日进入破产程序,厂区已经封闭,不具备生产条件,当事人确认 (略) 生产。不予立案。 |
6 | №:SDC 点击查看>> | (略) (略) | 绿豆芽 | 4-氯苯氧 * 酸钠(以4-氯苯氧 * 酸计) ,μg/kg | 经营 | 经检验, (略) (略) 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 点击查看>> ,检验项目4-氯苯氧 * 酸钠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 (略) (略) 国家卫生 (略)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 (略) ( * 年第 *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添加国家禁止的化学物质(4-氯苯氧 * 酸钠) (略) 为,涉嫌违反《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略) 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的规定,移送 (略) 。 |
7 | №:SDC 点击查看>> | (略) 镇俊 (略) | 绿豆芽 | 4-氯苯氧 * 酸钠(以4-氯苯氧 * 酸计) ,μg/kg | 经营 | 经检验, (略) 镇俊 (略) 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 点击查看>> ,检验项目4-氯苯氧 * 酸钠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 (略) (略) 国家卫生 (略)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 (略) ( * 年第 *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添加国家禁止的化学物质(4-氯苯氧 * 酸钠) (略) 为,涉嫌违反《食 (略) 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十 * 条第( * )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略) 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的规定,移送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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