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7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7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准予林口 (略) 理厂扩建升级工程入河 (略) 政许可决定书 牡环水许[ * ]5号 *
* 、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准予林口 (略) 理厂扩建升级工程入河 (略) 政许可决定书 (略) 市政基 (略) : * 、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及排放方式 林口 (略) 理厂扩建升级工程入河排污口位于乌斯浑河右岸, * 、入河废污水及污染物排放要求 林口 (略) 理厂 * 、水资源保护措施 ( * ) (略) 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落实事故状态 (略) 置应急预案,落实备用电源和污水应急蓄水池,最大限度减免事故发生时排放对排污控制区水体的影响。 * 、防污水泄露及防洪措施 对退水用的污水管道应采取措施加强维护和管理,避免污水泄漏;排污口口门采取护砌措施,防止水流冲刷。 * 、其它要求 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量等如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按照相关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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