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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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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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兰 (略) ,甘 (略) :

   (略) 《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 * 号)、《机动车 (略) 说明》和 (略) 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为确保全省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建设的质量和技术规范,建立全省统 * 的环检机构管理、车辆环保档案管理、检测限值标准管理、环保标志管理、环保车型目录管理以及特殊车型环保标志发放规则管理,实现全省数据共享,统 * 管理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 (略) 省机动车环保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 (略) 。

  附件:1. 全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技术方案

     2. (略) 省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技术要求

     3. 市、州级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技术要求

(注:附件2和3为电子版,请 (略) 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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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省环境保护厅

                               * 日

?

  附件1:

(略) 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施方案

   (略) 《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 * 号)和《机动车 (略) 说明》的要求,为确保全省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工作的顺利推进,进 * 步强化我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工作目标

   (略) 《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 * 号)和《机动车 (略) 说明》, (略) 、省环保厅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本方案的建设计划安排,完成全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检验监管系统) (略) 署等工作任务,确保我省检验监管系统的顺利实施;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全过程信息数据的实时接收、监管和预警,切实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监管力度,遏制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等突出问题,提升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水平。

   * 、组织领导

  为加强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在省厅环境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严 (略) 和省厅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开展省级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略) 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

  环检机构要组织专人负责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

   * 、工作职责与分工

  ( * )省环保厅: (略) 署全省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组织对各市州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及相关软硬件平台 (略) 技术验收。

  1、负责省级检验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检验监管系统 (略) 署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环检机构审核接入、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2、督导各市州检验监管系统及相关软硬件平台建设工作、环检 (略) 、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在市州推荐的基础上, (略) 分环检机构试点建设单位及其它环检机构建设工作的推进督导;负责全省环检机构接入检验 (略) 期间的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全省检验监管系统软硬件建设工作考评及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4、组织全省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应用培训工作。

  5、对全省各市州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及相关软硬件平台 (略) 技术指导。

  ( * ) (略) :负责组织本地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本地区环检机构检验监管系统 (略) 应用工作。

  1、负责按照省厅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本地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市州软硬件平台建设、检验 (略) (略) 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推进本地环检机构检验业务系统改造工作;负责本级环 (略) 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本级环 (略) 并与省级环检平台实现对接。

  3、按期完成本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建设工作,制定建设方案。(相关要求可参考附件2)

  4、负责本地机动车检验 (略) 、维护保障等工作。

  5、督促本地环检 (略) 检测准备工作,组织本地检验监管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

  6、本地环检机构接入检验监管 (略) 保障、技术指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7、按期完成本地环检机构相关备案信息的完善工作。

  ( * )环检机构:根据 (略) 署 (略) 的具体安排,按标准、时限完成本机构环检业务系统、硬件升级改造工作,确保能接入检验监管系统。

  1、按期完成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改造升级工作。(详见附件2)

  2、组织本环检机构业务人员应用操作培训和相关业务学习工作。

   * 、系统架构

  市州和环检机构监 (略) 署在同 (略) ,各环检机构将检测数据、过车图片、视频录像分类按标准通过安全防火墙上传至市州监管平台。市州监管平台负责数据的日常管理及存储,省厅从各市州平台随机 (略) 督导、检查。

   * 、进度安排

  ( * ) * 年全年

  1、省厅完成检验监管系 (略) 平台安装调试工作。

  2、在市州推荐的基础上,选择1-2家环检机构作为试点单位,进行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系统改造试点工作。

  ( * ) * 年6月底

  1、试点市州完成本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改造升级工作。

  2、试点环检机构完成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改造升级工作。

  3、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 * ) * 年7月至年底

  1、各市州完成本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建设工作。

  2、所有环检机构完成机动车检验 (略) 工作。

  3、进行全省检验 (略) 稳定性评测。

  4、对全省环检监管平台建设的工作按相省政府环保目 (略) 考核。

  ( * ) * 年1月

   * 日起,全省正式启用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未完成建设任务并入省厅检验监管系统的环检机构, * 律暂停环检 (略) 接入完毕。

   * 、相关要求

  1、 (略) 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要严格按照省市各级的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开展。

  2、证检验监管系统切实、有效的发挥监管功能,监管系统的系统集成(监管软件的安装、调试)必须由独立于工程建设软件、硬件供应商的第 * 方,在省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

  3、各市州必须配备检验监管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系统日常管理及维护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检验监管系统安全、稳定,长期、 (略) 。

  4、自全省检验监管系统启用之日起,环检机构必须按省厅检验监管系统规定上传检测数据、照片及视频, (略) (略) 远程监管,对在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 (略) 置,对严重违规的环检机构采取停止检验业务或暂停环检资质的措施。

  5、所有环检机构要自觉维护机动车环保检 (略) 的安全,做好环检信息的保密工作。

  附件下载: 甘环科发〔 * 〕6号(附件2 3) * K]

                                   (略) (略) 有限公司
                                  文件来源: (略) 省环境保护厅
                                  上传人:张迪
                                  核对人:吴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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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兰 (略) ,甘 (略) :

   (略) 《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 * 号)、《机动车 (略) 说明》和 (略) 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为确保全省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建设的质量和技术规范,建立全省统 * 的环检机构管理、车辆环保档案管理、检测限值标准管理、环保标志管理、环保车型目录管理以及特殊车型环保标志发放规则管理,实现全省数据共享,统 * 管理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 (略) 省机动车环保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 (略) 。

  附件:1. 全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技术方案

     2. (略) 省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技术要求

     3. 市、州级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技术要求

(注:附件2和3为电子版,请 (略) 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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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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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略) 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施方案

   (略) 《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 * 号)和《机动车 (略) 说明》的要求,为确保全省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工作的顺利推进,进 * 步强化我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工作目标

   (略) 《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 * 号)和《机动车 (略) 说明》, (略) 、省环保厅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本方案的建设计划安排,完成全省机动车环保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检验监管系统) (略) 署等工作任务,确保我省检验监管系统的顺利实施;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全过程信息数据的实时接收、监管和预警,切实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监管力度,遏制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等突出问题,提升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水平。

   * 、组织领导

  为加强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在省厅环境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严 (略) 和省厅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开展省级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略) 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

  环检机构要组织专人负责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

   * 、工作职责与分工

  ( * )省环保厅: (略) 署全省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组织对各市州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及相关软硬件平台 (略) 技术验收。

  1、负责省级检验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检验监管系统 (略) 署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环检机构审核接入、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2、督导各市州检验监管系统及相关软硬件平台建设工作、环检 (略) 、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在市州推荐的基础上, (略) 分环检机构试点建设单位及其它环检机构建设工作的推进督导;负责全省环检机构接入检验 (略) 期间的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全省检验监管系统软硬件建设工作考评及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4、组织全省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应用培训工作。

  5、对全省各市州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及相关软硬件平台 (略) 技术指导。

  ( * ) (略) :负责组织本地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本地区环检机构检验监管系统 (略) 应用工作。

  1、负责按照省厅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本地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市州软硬件平台建设、检验 (略) (略) 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推进本地环检机构检验业务系统改造工作;负责本级环 (略) 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本级环 (略) 并与省级环检平台实现对接。

  3、按期完成本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建设工作,制定建设方案。(相关要求可参考附件2)

  4、负责本地机动车检验 (略) 、维护保障等工作。

  5、督促本地环检 (略) 检测准备工作,组织本地检验监管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

  6、本地环检机构接入检验监管 (略) 保障、技术指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7、按期完成本地环检机构相关备案信息的完善工作。

  ( * )环检机构:根据 (略) 署 (略) 的具体安排,按标准、时限完成本机构环检业务系统、硬件升级改造工作,确保能接入检验监管系统。

  1、按期完成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改造升级工作。(详见附件2)

  2、组织本环检机构业务人员应用操作培训和相关业务学习工作。

   * 、系统架构

  市州和环检机构监 (略) 署在同 (略) ,各环检机构将检测数据、过车图片、视频录像分类按标准通过安全防火墙上传至市州监管平台。市州监管平台负责数据的日常管理及存储,省厅从各市州平台随机 (略) 督导、检查。

   * 、进度安排

  ( * ) * 年全年

  1、省厅完成检验监管系 (略) 平台安装调试工作。

  2、在市州推荐的基础上,选择1-2家环检机构作为试点单位,进行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系统改造试点工作。

  ( * ) * 年6月底

  1、试点市州完成本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改造升级工作。

  2、试点环检机构完成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改造升级工作。

  3、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 * ) * 年7月至年底

  1、各市州完成本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 (略) 需软硬件平台的建设工作。

  2、所有环检机构完成机动车检验 (略) 工作。

  3、进行全省检验 (略) 稳定性评测。

  4、对全省环检监管平台建设的工作按相省政府环保目 (略) 考核。

  ( * ) * 年1月

   * 日起,全省正式启用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未完成建设任务并入省厅检验监管系统的环检机构, * 律暂停环检 (略) 接入完毕。

   * 、相关要求

  1、 (略) 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要严格按照省市各级的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开展。

  2、证检验监管系统切实、有效的发挥监管功能,监管系统的系统集成(监管软件的安装、调试)必须由独立于工程建设软件、硬件供应商的第 * 方,在省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

  3、各市州必须配备检验监管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系统日常管理及维护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检验监管系统安全、稳定,长期、 (略) 。

  4、自全省检验监管系统启用之日起,环检机构必须按省厅检验监管系统规定上传检测数据、照片及视频, (略) (略) 远程监管,对在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 (略) 置,对严重违规的环检机构采取停止检验业务或暂停环检资质的措施。

  5、所有环检机构要自觉维护机动车环保检 (略) 的安全,做好环检信息的保密工作。

  附件下载: 甘环科发〔 * 〕6号(附件2 3) * K]

                                   (略) (略) 有限公司
                                  文件来源: (略) 省环境保护厅
                                  上传人:张迪
                                  核对人:吴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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