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誉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滁州誉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 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拟在 (略) 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 号投资建设“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 * 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 * (约 * 亩),项目建成后可以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 * 烷总烃(G1~G3)、封口工序产生的非 * 烷总烃(G5)、项目切割及边口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G4、G6)。 项目在切割及打磨颗粒物收集后经 (略) 理后通过1根 * m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项目拟对车间内5条挤出机生产线上的挤出及封口工序出气口均设置集气罩,非 * 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通过1根 * 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略) 理装置设计总风量为 * 0m3/h。项目颗粒物、非 * 烷总烃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略) 区内无组织NMHC排放满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源的最大占标率为1%<6.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 * ),本次评价的大气评价等级为 * 级,不需进 * 步预测。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在2#生产车间边界外设置 * m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见附图。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建设集中住宅、文教科研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其它公共建筑、有特殊 (略) 房等,以避免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民众或环境产生影响。结合现状和远期规划,本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满足环境要求。 (2) 废水 本项目区域内产生的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道路雨水直接进入区域 (略) 中。因此,本项目 (略) 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污水量按职工用水量 * %计,则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量为2.4m3/d( * m3/a),项目职工生活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4 * 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达到《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 (略) 中,进入 (略) (略) 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新来河。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 (3) 固废 * 般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略) 区内合适位置设置垃圾收集箱,化粪池清掏产生的污泥设置专用的垃圾桶收集, (略) 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及不合格品(S1、S2)按照要求置于车间内指定位置存放在专门的存放桶内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 (略) 理。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存放于危 (略) 所,收集后交由 (略) 理。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 (略) 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 (略) ,主要为挤出机生产线、切割机、封口机、空压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最大声级值约为 * dB(A),根据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相关的对 (略) 界的最大影响值为 * .7dB(A), (略) 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略) (略)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通讯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新 (略) (略) (略) 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 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拟在 (略) 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 号投资建设“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线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 * 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 * (约 * 亩),项目建成后可以年产 * (略) 骨架(聚 * 烯)PE复合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 * 烷总烃(G1~G3)、封口工序产生的非 * 烷总烃(G5)、项目切割及边口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G4、G6)。 项目在切割及打磨颗粒物收集后经 (略) 理后通过1根 * m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项目拟对车间内5条挤出机生产线上的挤出及封口工序出气口均设置集气罩,非 * 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通过1根 * 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略) 理装置设计总风量为 * 0m3/h。项目颗粒物、非 * 烷总烃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标准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略) 区内无组织NMHC排放满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源的最大占标率为1%<6.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 * ),本次评价的大气评价等级为 * 级,不需进 * 步预测。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结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在2#生产车间边界外设置 * m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见附图。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建设集中住宅、文教科研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其它公共建筑、有特殊 (略) 房等,以避免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民众或环境产生影响。结合现状和远期规划,本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满足环境要求。 (2) 废水 本项目区域内产生的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道路雨水直接进入区域 (略) 中。因此,本项目 (略) 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污水量按职工用水量 * %计,则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量为2.4m3/d( * m3/a),项目职工生活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4 * 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达到《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 (略) 中,进入 (略) (略) 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新来河。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 (3) 固废 * 般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略) 区内合适位置设置垃圾收集箱,化粪池清掏产生的污泥设置专用的垃圾桶收集, (略) 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及不合格品(S1、S2)按照要求置于车间内指定位置存放在专门的存放桶内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 (略) 理。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存放于危 (略) 所,收集后交由 (略) 理。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 (略) 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 (略) ,主要为挤出机生产线、切割机、封口机、空压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最大声级值约为 * dB(A),根据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相关的对 (略) 界的最大影响值为 * .7dB(A), (略) 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略) (略)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通讯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新 (略) (略) (略)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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