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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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闽财农指〔 *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有关乡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 * 年度第 * 批中央财政扶贫资 (略) 排方案如下:

* 、安排原则

主要用于以下6个方面:

1、重点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支持搬迁群众和安置区产业培育、就业帮扶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重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补助,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 * 般不超过 * 0元。

3、重点用于扶持直接能带动 * 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 * %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持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 * 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 * 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 万元。

4、重点用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按职业农民培训标准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 * 万元以内)贷款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5、重点用于就业扶贫,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贫困户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每开发或安排 * 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必须超过半年)岗位补助 * 元。

6、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有扶贫任务的建制村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

* 、安排指标

共安排资金 * 万元。

为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乡镇调查摸底情, * 万元安排给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见附表。

* 、操作程序

扶贫项目:项目单位 (略) 在乡镇申请, (略) 调查审核,审核合格的将项目及资金申请的情况,按《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 〕8号)、《福 (略) 公示制度的通知》(闽扶办〔 * 〕 * 号)的要求, (略) 在村、 (略) 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按扶贫项目资金申请要求将资金申请材料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批准后,补助资金由 (略) 扶贫专户拨 (略) , (略) 按项目需求拨付到项目单位、贫困村。

* 、相关要求

1、 * 日前有关乡镇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县扶贫办。

2、有关乡镇要根据“财农〔 * 〕8号、闽扶办〔 * 〕 * 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如期竣工,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 * 年第 * 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指标安排表

(略) 扶贫办     (略)

* 日


根据“《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闽财农指〔 *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有关乡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 * 年度第 * 批中央财政扶贫资 (略) 排方案如下:

* 、安排原则

主要用于以下6个方面:

1、重点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支持搬迁群众和安置区产业培育、就业帮扶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重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补助,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 * 般不超过 * 0元。

3、重点用于扶持直接能带动 * 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 * %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持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 * 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 * 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 万元。

4、重点用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按职业农民培训标准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 * 万元以内)贷款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5、重点用于就业扶贫,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贫困户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每开发或安排 * 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必须超过半年)岗位补助 * 元。

6、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有扶贫任务的建制村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

* 、安排指标

共安排资金 * 万元。

为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乡镇调查摸底情, * 万元安排给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见附表。

* 、操作程序

扶贫项目:项目单位 (略) 在乡镇申请, (略) 调查审核,审核合格的将项目及资金申请的情况,按《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 〕8号)、《福 (略) 公示制度的通知》(闽扶办〔 * 〕 * 号)的要求, (略) 在村、 (略) 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按扶贫项目资金申请要求将资金申请材料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批准后,补助资金由 (略) 扶贫专户拨 (略) , (略) 按项目需求拨付到项目单位、贫困村。

* 、相关要求

1、 * 日前有关乡镇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县扶贫办。

2、有关乡镇要根据“财农〔 * 〕8号、闽扶办〔 * 〕 * 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如期竣工,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 * 年第 * 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指标安排表

(略) 扶贫办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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