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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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略) 省生态环 (略) 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 * 日
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 (略) 政权力名称及项目编码实施机构收费标准及依据委托
主体
实施机构备注
资质条件资质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 * 条:第十 * 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略) 环境影响评价。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 * 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 (略) 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 (略) 分类管理:
( *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 (略) 全面、详细的评价;
( *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 (略) 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 *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 (略) 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略) (略) 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 (略) 门不得颁发许可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K-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 * 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 (略) 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市场调节价。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
行政相对人环境影响评价 (略) 、核 (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 (略) 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 * 条:环 (略) 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 (略) 技术评估的,可以委托 (略) 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K- * - * 环境影响评估机构依法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定方案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机关环境影响评价 (略)
3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4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5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第 * 条规定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6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未按照 (略) (略)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7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 (略)
8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 (略)
9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 (略)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未按照 (略) (略)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核与辐 (略)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或放射性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造成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核与辐 (略)
注:
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与设定依据中的表述 * 致。
2.“设定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3.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指行政机关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条件;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依据,包括直接明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和具体条文。
4.中介服务收费类型,可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事业 (略) 调节价等类型填写。
5.委托主体, (略) 政相 (略) 政机关委托两种方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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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省生态环 (略) 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 * 日
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 (略) 政权力名称及项目编码实施机构收费标准及依据委托
主体
实施机构备注
资质条件资质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 * 条:第十 * 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略) 环境影响评价。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 * 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 (略) 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 (略) 分类管理:
( *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 (略) 全面、详细的评价;
( *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 (略) 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 *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 (略) 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略) (略) 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 (略) 门不得颁发许可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K-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 * 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 (略) 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市场调节价。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
行政相对人环境影响评价 (略) 、核 (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 (略) 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 * 条:环 (略) 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 (略) 技术评估的,可以委托 (略) 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K- * - * 环境影响评估机构依法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定方案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机关环境影响评价 (略)
3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4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5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第 * 条规定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6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应当在本级人民 (略) 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
2. (略) 《关于印发<突发环 (略) 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环发〔 * 〕 * 号)第 * 条:对于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在地省级、地市级、县级环 (略) 门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对于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可以不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由相关地方环 (略) 门协调解决。第 * 条:县级以上环 (略) 门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 (略) 技术审核。
未按照 (略) (略) (略)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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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1. (略) 办公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 * 〕3号)。
2.《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 * 批)》(环办政法〔 * 〕 * 号)。
市场调节价行政机关 (略)
7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 (略)
8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 (略)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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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 (略)
9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 (略)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未按照 (略) (略)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核与辐 (略)
* 现场执法检查委托取样监测《 (略) 罚办法》( (略) 令第8号)第 * 十 * 条第 * 款:环 (略) 门组织监测的,应当提出明确具体的监测任务,并要求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 )监测机构的全称;( * )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 * )监测项目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 * )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第 * 十 * 条:环 (略) 门在对 (略) 监督检查时, (略) 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或放射性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造成 (略) 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F- * - * 取得计量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 条: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 (略) 制定。第 * 十 * 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政府定价。
依据 (略) (略)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 * 号)。
行政机关核与辐 (略)
注:
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与设定依据中的表述 * 致。
2.“设定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3.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指行政机关认可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资格条件;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依据,包括直接明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和具体条文。
4.中介服务收费类型,可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事业 (略) 调节价等类型填写。
5.委托主体, (略) 政相 (略) 政机关委托两种方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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