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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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5

1.5 事件分级 5

2.组织指挥体系5

2.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5

2.2 现场指挥机构 6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6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6

3.2 预警 6

3.3 (略) 置 7

3.4 信息报告与通报 9

4 (略) 置 *

4.1 (略) 置 *

4.2 响应分级 *

4.3 响应措施 *

4.4 应急终止 *

5 后期工作 *

5.1 损害评估 *

5.2 事件调查 *

5.3 (略) 置 *

5.4 总结评估 *

6 应急保障 *

6.1 应急准备 *

6.2 资金保障 *

6.3 技术保障 *

6.4 队 * 保障 *

6.5 物资保障 *

6.6 交通运输及通信保障 *

6.7 宣传教育与培训 *

7 附则 *

7.1 预案管理 *

7.2 预案解释 *

7.3 预案实施时间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略)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略) 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略) 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略)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 (略) 县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略) 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我县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略) 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2)分级负责。建立县、乡(镇)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 (略) 置体系。

(3)预防与应急并重。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增强应急能力,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4)综合协作。 (略) 门之间的协同与 (略) ,整合利用应急资源,建立专兼结合 (略) 置 (略) *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 * 般 * 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2.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的县环 (略) ,在 (略) (略) 的统 * 领导下,负责 (略) 县行政区域内较大突发环境 (略) 置工作,县环 (略) 组成及工作机构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环 (略) 置 (略) (略) , (略) 组织指挥工作, (略) 置的有关单位和人 (略) (略) 的统 * 指挥。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工作机制。县级生 (略) 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农科、林草、水务、卫健、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 (略) 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测工作,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生 (略) 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 * 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可能发生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红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3.2.2 预警信息发布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向省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 (略) 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略) (略) (略) 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 (略) 门和单位。县人民政府授权 (略) (略) (略) ,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 (略) 、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方式向公众发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地区。

3.3 (略) 置

3.3.1 (略) 动

3.3.1.1 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后,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略) 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 (略) 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 (略) 置。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略) 妥善安置。责 (略) * 、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 (略) 置工作准备,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 (略) 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1.2 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增加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 (略) 所,中止可能导致 (略) 为和活动。

(2) (略) * 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人员 (略) 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3.2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各级 (略) 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有关措施。

3.4 信息报告与通报

(1)报告主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负有 (略) 门和单位;负有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门;各级政府。

(2)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 (略) (略) (略) (略) 门报告,同时通知可能受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门应当及时通报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生 (略) 门 (略) 政府报告,并通 (略)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 (略) (略) (略)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 (略) (略) (略) 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县级人民政府和 (略) (略) (略) 报告。

(3)报告分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主要内容: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辐射源项与源强,可能的危害症状、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原因、过程、进展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终报主要内容: (略) 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详细情况。

(4)事件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 (略) 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 (略) (略) (略) 应当及 (略) 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 (略) 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境外人员,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按照外事管理 (略) 通报。

4 (略) 置 4.1 (略) 置

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本单 (略) * 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 (略) 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控制危险源,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和危害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全面、准确提供本 (略) 置有关的技术资料,协助 (略) 秩序,保护有关证据。

事发地政府要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 * 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指挥协调当 (略) (略) 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安全防护工作;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4.2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 个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略) 置的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 (略) 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适当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1 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 * 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负责具体应对工作。

4.2.2 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环 (略) ,根据市环 (略) 或县级工作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4.2.3 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环 (略) ,根据省、市环 (略) 或省级、市级工作组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4.2.4 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县人民政府成立市环 (略) ,根据省、市环 (略) 或省级、市级工作组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4.3 响应措施

4.3.1 (略) 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 (略) 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 (略) 置力量不足时,由县人民政 (略) 门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并迅速组 (略) * ,调集有关应急物资,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 (略) 置、临 (略) 置工艺或临 (略) 置 (略) 置污染物,防止环境污染扩大,避免造成 * 次污染。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3.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 (略) 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 (略) 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4.3.3 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 (略) 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伤病员转移到具备条件的 (略) 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众健康的防护措施建议。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3.4 应急监测

综合考虑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域特点、周边敏感区域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

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 (略) 动态分析、评估,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 (略) 预测;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略) (略) 置;指导环境应急评价,进行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4.3.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 (略) 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 (略) 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4.3.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 (略) 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 (略) 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 (略) 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 (略) 会舆论。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 (略) 理情况等。

4.3.7 (略) 会稳定

加强 (略) 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 (略) 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 (略) 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乡(镇) (略) 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略) 会稳定。

4.4 应急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必 (略) * 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 (略) 会公布。评估结论作 (略) 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按 (略) (略) 。

5.2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生 (略) 门牵头,可会同监察 (略) 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 (略) 理建议。

5.3 (略) 置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有关理赔工作。

5.4 总结评估

突 (略) 置结束后,事发 (略) 工作总结,汲取事件教训,深刻分析原因,评估应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终止5个工作日内报上 * 级政府。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准备

6.1.1 值守准备

完善日常值班与应急值守相结合的接报、响应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做好值守人员、设备、车辆、通信及资料等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技术到位、信息通畅。

6.1.2 健全联动机制

加强工作互动,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可能发生的流域性、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置工作。

6.2 资金保障

突发环 (略) 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 (略) 置经费超出事件责任单位 (略) 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属地政府提供资金保障。县级政 (略) 门应当将突发环 (略) 置、应急培训、预案 (略) 需经费, (略) 门预算中优先统筹安排。

6.3 技术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突发环 (略) 置的科研和应急响应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实用危险化学品和辐射事故分析、评估模型,为预测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持。

6.4 队 * 保障

整合应急资源, (略) 会专业力量,建立专兼结合 (略) * 。加强 (略) * 的管理,规范调动程序和常规管理内容,加强培训、演练,提高保障能力。

6.5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略) 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

6.6 交通运输及通信保障

县级政府 (略) 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略) 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 (略) 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略) 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 (略) 。

6.7 宣传教育与培训

(略) 门要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 (略) 、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县级生 (略) 门要会 (略) (略) 会面上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防护能力,鼓励公众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略) (略) (略) (略) 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当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 (略) (略) (略) 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县环 (略) 组成及工作机构职责

(略) 哈尼族彝族自治 (略) * 日印发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 人以上死亡或 *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 (略) 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 人以上 * 人以下死亡或 * 人以上 *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 (略) 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 (略) 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 * 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 (略) 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 * 人以下死亡或 * 人以上 *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 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 (略) 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 * 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 *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 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 (略) 政区域纠纷,引起 * 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 (略) 区 (略) 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 * 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县环 (略) 组成及工作机构职责

县环 (略) 由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国资委)、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外办、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 (略) 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县级人民 (略) 门(单位)。

* 、县环 (略) 组成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办:承办各乡(镇)、 (略) 门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有关请示、报告和其他文件;统筹、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略) 置工作。

(略) (略) (略) :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突发 (略) 应对、调查;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 (略) 理、调查工作;建立 (略) 置平台;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组织专家, (略) 置提出对策和意见;做好污染态势实时监控; (略) 门对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环境 (略) (略) 理;向 (略) 报告事件有关信息。

县纪委县监察委: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 (略) 理,查处事件涉及 (略) 为。

(略) :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宣传、舆情监测、舆论调控、信息 (略) 置工作。

县 (略) :负责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物资储备的建议。

县工业商 (略) :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工业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 (略) 门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略) 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络通信保障工作。参与涉及民爆物品和核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 (略) 置和调查工作; (略) * 参与民爆物品和核应急救援、核辐射环 (略) 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调动各类通信资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做好通信保障; (略) 会发送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负责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 (略) 异常波动。

(略) :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 (略) 应对、调查;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略) 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参加因剧毒化学品造成突发环境 (略) 置工作;参与事件调查。

(略) :协助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需救助群众的安置工作, (略) 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救助物资的调拨、发放工作,妥善安排需救助群众基本生活。

(略) :负责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级 (略) 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略) :负责应由县财政承担的应急经费保障工作。

县国资委: (略) 属企业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并配合 (略) (略) 监督检查。

(略) :负责因地质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应急测绘;参与地下水的监测、评价工作。

(略) (略) :负责指 (略) 所建设,负责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 (略) (略) 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略) 市供水安全的突发环 (略) 置工作。

(略)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固体废弃物等水路、公路运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 (略) :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 (略) 调查评估,指导生态修复。

县 (略) :负责突发的影响林业资源安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件的应对、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林业 (略) 评估。

(略) :负责因洪涝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配合做好突发水 (略) 置、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提出事发地水利工程水资源调度建议;提供水利、水文等有关信息资料。

(略) : (略) 伤病员的急救、转运、去污洗消等医疗救援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人群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价,开展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略) (略) 需的应急医药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略) :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 (略) 应对、调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提供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信息; (略) 置、调查。

县政府外事办: (略) 理突发环 (略) 置工作中的有关涉外事务。

(略) (略) :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污染情况实施监测。

(略) :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突发环境 (略) 气象应急加密观测,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 (略) :负责突发环 (略) 火灾扑救;参加突发环 (略) 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制定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略) :负责督促协调县级属地供电单位 (略) 及周边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督促协调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参与突发水污 (略) 置,科学调度事 (略) (略) 水库下泄流量。

* 、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环 (略) (略) (略) 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应急保障、新闻宣传、社会稳定、 (略) 等7个工作组。

( * )县环 (略) 办公室。设在 (略) (略) (略) ,办公室主任由 (略) (略) (略) 长兼任。主要职责:负责县环 (略) 日常工作;协调县环 (略) 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及时上报重要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传 (略) 环 (略) 指令;完 (略) 环 (略) 安排的其他工作。

( * ) (略) 置组。由 (略) (略) (略) 牵头; (略) 、 (略) 、 (略) 、农业农村 (略) 、 (略) 、 (略) 、 (略) ,县 (略) 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收集汇总有关数据, (略) 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 (略) 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 (略) 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明确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 (略) 所;协调武警有关力 (略) 置。

( * )应急监测组。由 (略) (略) (略) 牵头;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 * )医学救援组。由 (略) 牵头; (略) (略) (略) 、市 (略) 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 * )应急保障组。由县 (略) 牵头;县工业商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 (略) 供应;开展应急测绘。

( * )新闻宣传组。 (略) 牵头;县工业商 (略) 、 (略) (略) (略) 、 (略) 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略) 会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各级各类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有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略) 会关切。

( * )社会维稳组。 (略) 牵头; (略) ,县工业商 (略) 、 (略) 、 (略) (略) (略) 等部门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参加。主要职责:加强 (略) 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 (略) 会恐慌、哄抢物资 (略) 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级 (略) 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略) 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 (略) 监管和调控,打 (略) 为。

( * ) (略) 组。由 (略) (略) (略) 牵头, (略) 门组织环境监测、辐射防护、化学工程、危险化学品、污染控制、环境评估、生态保护、水利水文、给水排水、地质、气象、大气环境、环境医学、防化等专业专家参加。主要职责:参与污染源、污染物性质、污染范围、危害程度的快速确定工作;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 (略) 置工作的建议;研究、 (略) 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



(略)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5

1.5 事件分级 5

2.组织指挥体系5

2.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5

2.2 现场指挥机构 6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6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6

3.2 预警 6

3.3 (略) 置 7

3.4 信息报告与通报 9

4 (略) 置 *

4.1 (略) 置 *

4.2 响应分级 *

4.3 响应措施 *

4.4 应急终止 *

5 后期工作 *

5.1 损害评估 *

5.2 事件调查 *

5.3 (略) 置 *

5.4 总结评估 *

6 应急保障 *

6.1 应急准备 *

6.2 资金保障 *

6.3 技术保障 *

6.4 队 * 保障 *

6.5 物资保障 *

6.6 交通运输及通信保障 *

6.7 宣传教育与培训 *

7 附则 *

7.1 预案管理 *

7.2 预案解释 *

7.3 预案实施时间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略)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略) 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略) 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略)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 (略) 县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略) 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我县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略) 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2)分级负责。建立县、乡(镇)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 (略) 置体系。

(3)预防与应急并重。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增强应急能力,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4)综合协作。 (略) 门之间的协同与 (略) ,整合利用应急资源,建立专兼结合 (略) 置 (略) *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 * 般 * 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2.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的县环 (略) ,在 (略) (略) 的统 * 领导下,负责 (略) 县行政区域内较大突发环境 (略) 置工作,县环 (略) 组成及工作机构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环 (略) 置 (略) (略) , (略) 组织指挥工作, (略) 置的有关单位和人 (略) (略) 的统 * 指挥。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工作机制。县级生 (略) 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农科、林草、水务、卫健、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 (略) 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测工作,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生 (略) 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 * 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可能发生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红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3.2.2 预警信息发布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向省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 (略) 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略) (略) (略) 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 (略) 门和单位。县人民政府授权 (略) (略) (略) ,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 (略) 、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方式向公众发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地区。

3.3 (略) 置

3.3.1 (略) 动

3.3.1.1 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后,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略) 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 (略) 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 (略) 置。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略) 妥善安置。责 (略) * 、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 (略) 置工作准备,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 (略) 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1.2 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增加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 (略) 所,中止可能导致 (略) 为和活动。

(2) (略) * 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人员 (略) 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3.2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各级 (略) 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有关措施。

3.4 信息报告与通报

(1)报告主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负有 (略) 门和单位;负有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门;各级政府。

(2)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 (略) (略) (略) (略) 门报告,同时通知可能受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 (略) 门应当及时通报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生 (略) 门 (略) 政府报告,并通 (略)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 (略) (略) (略)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 (略) (略) (略) 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县级人民政府和 (略) (略) (略) 报告。

(3)报告分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主要内容: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辐射源项与源强,可能的危害症状、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原因、过程、进展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终报主要内容: (略) 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详细情况。

(4)事件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 (略) 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 (略) (略) (略) 应当及 (略) 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 (略) 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境外人员,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按照外事管理 (略) 通报。

4 (略) 置 4.1 (略) 置

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本单 (略) * 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 (略) 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控制危险源,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和危害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全面、准确提供本 (略) 置有关的技术资料,协助 (略) 秩序,保护有关证据。

事发地政府要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 * 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指挥协调当 (略) (略) 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安全防护工作;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4.2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 个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略) 置的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 (略) 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适当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1 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 * 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负责具体应对工作。

4.2.2 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环 (略) ,根据市环 (略) 或县级工作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4.2.3 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环 (略) ,根据省、市环 (略) 或省级、市级工作组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4.2.4 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县人民政府成立市环 (略) ,根据省、市环 (略) 或省级、市级工作组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4.3 响应措施

4.3.1 (略) 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 (略) 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 (略) 置力量不足时,由县人民政 (略) 门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并迅速组 (略) * ,调集有关应急物资,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 (略) 置、临 (略) 置工艺或临 (略) 置 (略) 置污染物,防止环境污染扩大,避免造成 * 次污染。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3.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 (略) 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 (略) 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4.3.3 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 (略) 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伤病员转移到具备条件的 (略) 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众健康的防护措施建议。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3.4 应急监测

综合考虑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域特点、周边敏感区域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

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 (略) 动态分析、评估,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 (略) 预测;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略) (略) 置;指导环境应急评价,进行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4.3.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 (略) 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 (略) 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4.3.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 (略) 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 (略) 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 (略) 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 (略) 会舆论。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 (略) 理情况等。

4.3.7 (略) 会稳定

加强 (略) 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 (略) 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 (略) 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乡(镇) (略) 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略) 会稳定。

4.4 应急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必 (略) * 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 (略) 会公布。评估结论作 (略) 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按 (略) (略) 。

5.2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生 (略) 门牵头,可会同监察 (略) 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 (略) 理建议。

5.3 (略) 置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有关理赔工作。

5.4 总结评估

突 (略) 置结束后,事发 (略) 工作总结,汲取事件教训,深刻分析原因,评估应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终止5个工作日内报上 * 级政府。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准备

6.1.1 值守准备

完善日常值班与应急值守相结合的接报、响应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做好值守人员、设备、车辆、通信及资料等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技术到位、信息通畅。

6.1.2 健全联动机制

加强工作互动,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可能发生的流域性、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置工作。

6.2 资金保障

突发环 (略) 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 (略) 置经费超出事件责任单位 (略) 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属地政府提供资金保障。县级政 (略) 门应当将突发环 (略) 置、应急培训、预案 (略) 需经费, (略) 门预算中优先统筹安排。

6.3 技术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突发环 (略) 置的科研和应急响应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实用危险化学品和辐射事故分析、评估模型,为预测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持。

6.4 队 * 保障

整合应急资源, (略) 会专业力量,建立专兼结合 (略) * 。加强 (略) * 的管理,规范调动程序和常规管理内容,加强培训、演练,提高保障能力。

6.5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略) 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

6.6 交通运输及通信保障

县级政府 (略) 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略) 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 (略) 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略) 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 (略) 。

6.7 宣传教育与培训

(略) 门要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 (略) 、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县级生 (略) 门要会 (略) (略) 会面上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防护能力,鼓励公众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略) (略) (略) (略) 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当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 (略) (略) (略) 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县环 (略) 组成及工作机构职责

(略) 哈尼族彝族自治 (略) * 日印发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 人以上死亡或 *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 (略) 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 人以上 * 人以下死亡或 * 人以上 *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 (略) 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 (略) 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 * 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 (略) 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 * 人以下死亡或 * 人以上 *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 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 (略) 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 、 * 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 * 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 *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 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 (略) 政区域纠纷,引起 * 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 (略) 区 (略) 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 * 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县环 (略) 组成及工作机构职责

县环 (略) 由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国资委)、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外办、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 (略) 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县级人民 (略) 门(单位)。

* 、县环 (略) 组成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办:承办各乡(镇)、 (略) 门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有关请示、报告和其他文件;统筹、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略) 置工作。

(略) (略) (略) :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突发 (略) 应对、调查;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 (略) 理、调查工作;建立 (略) 置平台;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组织专家, (略) 置提出对策和意见;做好污染态势实时监控; (略) 门对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环境 (略) (略) 理;向 (略) 报告事件有关信息。

县纪委县监察委: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 (略) 理,查处事件涉及 (略) 为。

(略) :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宣传、舆情监测、舆论调控、信息 (略) 置工作。

县 (略) :负责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物资储备的建议。

县工业商 (略) :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工业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 (略) 门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略) 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络通信保障工作。参与涉及民爆物品和核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 (略) 置和调查工作; (略) * 参与民爆物品和核应急救援、核辐射环 (略) 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调动各类通信资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做好通信保障; (略) 会发送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负责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 (略) 异常波动。

(略) :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 (略) 应对、调查;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略) 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参加因剧毒化学品造成突发环境 (略) 置工作;参与事件调查。

(略) :协助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需救助群众的安置工作, (略) 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救助物资的调拨、发放工作,妥善安排需救助群众基本生活。

(略) :负责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级 (略) 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略) :负责应由县财政承担的应急经费保障工作。

县国资委: (略) 属企业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并配合 (略) (略) 监督检查。

(略) :负责因地质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应急测绘;参与地下水的监测、评价工作。

(略) (略) :负责指 (略) 所建设,负责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 (略) (略) 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略) 市供水安全的突发环 (略) 置工作。

(略)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固体废弃物等水路、公路运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县农业农村 (略) :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 (略) 调查评估,指导生态修复。

县 (略) :负责突发的影响林业资源安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件的应对、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林业 (略) 评估。

(略) :负责因洪涝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配合做好突发水 (略) 置、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提出事发地水利工程水资源调度建议;提供水利、水文等有关信息资料。

(略) : (略) 伤病员的急救、转运、去污洗消等医疗救援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人群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价,开展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略) (略) 需的应急医药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略) :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 (略) 应对、调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提供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信息; (略) 置、调查。

县政府外事办: (略) 理突发环 (略) 置工作中的有关涉外事务。

(略) (略) :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污染情况实施监测。

(略) :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突发环境 (略) 气象应急加密观测,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 (略) :负责突发环 (略) 火灾扑救;参加突发环 (略) 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制定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略) :负责督促协调县级属地供电单位 (略) 及周边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督促协调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参与突发水污 (略) 置,科学调度事 (略) (略) 水库下泄流量。

* 、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环 (略) (略) (略) 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应急保障、新闻宣传、社会稳定、 (略) 等7个工作组。

( * )县环 (略) 办公室。设在 (略) (略) (略) ,办公室主任由 (略) (略) (略) 长兼任。主要职责:负责县环 (略) 日常工作;协调县环 (略) 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及时上报重要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传 (略) 环 (略) 指令;完 (略) 环 (略) 安排的其他工作。

( * ) (略) 置组。由 (略) (略) (略) 牵头; (略) 、 (略) 、 (略) 、农业农村 (略) 、 (略) 、 (略) 、 (略) ,县 (略) 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收集汇总有关数据, (略) 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 (略) 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 (略) 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明确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 (略) 所;协调武警有关力 (略) 置。

( * )应急监测组。由 (略) (略) (略) 牵头; (略) 、 (略) (略) 、农业农村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 * )医学救援组。由 (略) 牵头; (略) (略) (略) 、市 (略) 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 * )应急保障组。由县 (略) 牵头;县工业商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 (略) 、 (略) 、 (略) 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 (略) 供应;开展应急测绘。

( * )新闻宣传组。 (略) 牵头;县工业商 (略) 、 (略) (略) (略) 、 (略) 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略) 会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各级各类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有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略) 会关切。

( * )社会维稳组。 (略) 牵头; (略) ,县工业商 (略) 、 (略) 、 (略) (略) (略) 等部门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参加。主要职责:加强 (略) 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 (略) 会恐慌、哄抢物资 (略) 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级 (略) 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略) 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 (略) 监管和调控,打 (略) 为。

( * ) (略) 组。由 (略) (略) (略) 牵头, (略) 门组织环境监测、辐射防护、化学工程、危险化学品、污染控制、环境评估、生态保护、水利水文、给水排水、地质、气象、大气环境、环境医学、防化等专业专家参加。主要职责:参与污染源、污染物性质、污染范围、危害程度的快速确定工作;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 (略) 置工作的建议;研究、 (略) 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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