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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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TRS_EditorTAB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 * px;}.TRS_Editor{font-family:宋体;font-size: * px;}.TRS_EditorP{font-family:宋体;font-size: * px;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4;}.TRS_EditorH1,.TRS_EditorH2,.TRS_EditorH3,.TRS_EditorH4,.TRS_EditorH5,.TRS_EditorH6,.TRS_EditorHR,.TRS_EditorBLOCKQUOTE,.TRS_EditorDL,.TRS_EditorDD,.TRS_EditorDT,.TRS_EditorOL,.TRS_EditorUL,.TRS_EditorLI,.TRS_EditorPRE,.TRS_EditorCODE,.TRS_EditorTEXTAREA,.TRS_EditorSELECT,.TRS_EditorCITE,.TRS_EditorPRE,.TRS_EditorCENTER,.TRS_EditorTABLE,.TRS_EditorDIV{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4;}.TRS_EditorFORM,.TRS_EditorFIELDSET,.TRS_EditorLEGEND,.TRS_EditorSELECT,.TRS_EditorTR,.TRS_EditorTD,.TRS_EditorTH{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4;}.TRS_EditorBUTTON,.TRS_EditorOPTION,.TRS_EditorADDRESS,.TRS_EditorDFN,.TRS_EditorEM,.TRS_EditorVAR,.TRS_EditorKBD,.TRS_EditorINPUT,.TRS_EditorSMALL,.TRS_EditorSAMP,.TRS_EditorSUB,.TRS_EditorSUP,.TRS_EditorSPAN,.TRS_EditorA,.TRS_EditorB,.TRS_EditorI,.TRS_EditorU,.TRS_EditorS,.TRS_EditorSTRONG,.TRS_EditorLABEL,.TRS_EditorIMG,.TRS_EditorBR,.TRS_EditorFONT{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0;}各县(市、区) (略) 、交 (略) 门, (略) (略) , (略) 台商投资区环境 (略) 、规划建设 (略) :近年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 (略) 署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为进 * 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防范环境风险,现将《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 * 并贯彻落实。 *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已列入 * 年度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评内容,各地生态环境、 (略) (略) 部门职责,强化配合协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产废单位源头管理,采取措施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有效防止环境风险。 * 、 (略) 监管。各县(市、区) (略) 、 (略) (略) 、 (略) 台商投资区环境 (略) 市生态环保 (略) 要按照《 (略) 省废铅蓄电池试点单位环境监管指南(试行)》要求,强化对辖区内试点单位开展定期、 (略) 检查,加强对集中转 (略) 点的日常环境监管。各 (略) 门要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督 (略) 业加强废铅蓄电池管理,督促汽修企业依法依规将废铅蓄电池 (略) 理渠道。 * 、严 (略) 为。请各县(市、区) (略) 、 (略) (略) 、 (略) 台商投资区环境 (略) (略) (略) 、 (略) 、 (略) 联合印发《关于打击危险废物环 (略) 为的通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非法收集、贮存、 (略) 置废铅酸蓄电池、非法冶炼再生铅等危险废物列为重点打击范围,大力打击涉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环 (略) 为。附件:1、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 (略) 市废铅蓄电 (略) 单位情况表 (略) (略) (略) (略) * 129(此件主动公开)

闽环保固体〔 * 〕2号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各设区 (略) 、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 (略) 、 (略) :根据《 (略) 办公 (略) 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 *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试点时间延长至 * 日,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各 (略) 门要会同同 (略) 门进 * 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通知》及《 (略) 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 * 〕4号)要求,继续推进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 、加强监督管理。各 (略) 门要强化试点单位“ * 季 * 检查”,重 (略) 点和集中转运点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运、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情况;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指导做好换证工作;对 (略) 、 * 明、 (略) 和 (略) 等地试点单位数量未达到《 (略) 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要继续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略) 门要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 * 、加强信息报送。各 (略) 门、 (略) 门要加强调度、共享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于 * 年 * 月底前和 * 年 * 月底前分别将当年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王维兴(省生态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庄伟琪(省交通运输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 * 日(此件主动公开)


环办固体函〔 * 号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略) 生产建设兵 (略) 、 (略)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废铅蓄电 (略) 理率大幅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 * 步提高废铅蓄电 (略) 理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决定在《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要求与《试点工作方案》 * 致,试点时间延长至 * 日。 * 、持续推动提高废铅蓄电 (略) 理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到 * 年,试点单位在试点地区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力争达到 * %左右。 * 、推进区域 (略) ,探索以“白名单”方式对废铅蓄电池跨省 (略) 简化许可。废铅蓄电池运输豁免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年版)》 (略) 。 * 、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信息化监管, (略) 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包 (略) (略) 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地 (略) (略) 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略) 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铅蓄电池数据分析”模块开展应用示范。 * 、其他拟开展试点工作的省(区、市)应 (略) 提交申请。 * 、试点地区省 (略) 门、 (略) 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指导督促试点单位推进试点工作,并于 * 年 * 月底前和 * 年 * 月底前分别将当年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 (略) (略) 。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   * 日( (略) 会公开)
(略) 市废铅蓄电 (略) 单位情况表序号许可证编号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设施地址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核准经营规模(吨/年)联系人及电话1F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颜谋调

.TRS_EditorTAB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 * px;}.TRS_Editor{font-family:宋体;font-size: * px;}.TRS_EditorP{font-family:宋体;font-size: * px;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4;}.TRS_EditorH1,.TRS_EditorH2,.TRS_EditorH3,.TRS_EditorH4,.TRS_EditorH5,.TRS_EditorH6,.TRS_EditorHR,.TRS_EditorBLOCKQUOTE,.TRS_EditorDL,.TRS_EditorDD,.TRS_EditorDT,.TRS_EditorOL,.TRS_EditorUL,.TRS_EditorLI,.TRS_EditorPRE,.TRS_EditorCODE,.TRS_EditorTEXTAREA,.TRS_EditorSELECT,.TRS_EditorCITE,.TRS_EditorPRE,.TRS_EditorCENTER,.TRS_EditorTABLE,.TRS_EditorDIV{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4;}.TRS_EditorFORM,.TRS_EditorFIELDSET,.TRS_EditorLEGEND,.TRS_EditorSELECT,.TRS_EditorTR,.TRS_EditorTD,.TRS_EditorTH{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1.4;}.TRS_EditorBUTTON,.TRS_EditorOPTION,.TRS_EditorADDRESS,.TRS_EditorDFN,.TRS_EditorEM,.TRS_EditorVAR,.TRS_EditorKBD,.TRS_EditorINPUT,.TRS_EditorSMALL,.TRS_EditorSAMP,.TRS_EditorSUB,.TRS_EditorSUP,.TRS_EditorSPAN,.TRS_EditorA,.TRS_EditorB,.TRS_EditorI,.TRS_EditorU,.TRS_EditorS,.TRS_EditorSTRONG,.TRS_EditorLABEL,.TRS_EditorIMG,.TRS_EditorBR,.TRS_EditorFONT{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0;}

各县(市、区) (略) 、交 (略) 门, (略) (略) , (略) 台商投资区环境 (略) 、规划建设 (略) :

近年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 (略) 署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为进 * 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防范环境风险,现将《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 * 并贯彻落实。

*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已列入 * 年度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评内容,各地生态环境、 (略) (略) 部门职责,强化配合协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产废单位源头管理,采取措施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有效防止环境风险。

* 、 (略) 监管。各县(市、区) (略) 、 (略) (略) 、 (略) 台商投资区环境 (略) 市生态环保 (略) 要按照《 (略) 省废铅蓄电池试点单位环境监管指南(试行)》要求,强化对辖区内试点单位开展定期、 (略) 检查,加强对集中转 (略) 点的日常环境监管。各 (略) 门要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督 (略) 业加强废铅蓄电池管理,督促汽修企业依法依规将废铅蓄电池 (略) 理渠道。

* 、严 (略) 为。请各县(市、区) (略) 、 (略) (略) 、 (略) 台商投资区环境 (略) (略) (略) 、 (略) 、 (略) 联合印发《关于打击危险废物环 (略) 为的通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非法收集、贮存、 (略) 置废铅酸蓄电池、非法冶炼再生铅等危险废物列为重点打击范围,大力打击涉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环 (略) 为。

附件:1、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2、 (略) 市废铅蓄电 (略) 单位情况表

(略) (略)

(略) (略)

* 129

(此件主动公开)



闽环保固体〔 * 〕2号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 (略) 、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 (略) 、 (略) :

根据《 (略) 办公 (略) 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 *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试点时间延长至 * 日,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各 (略) 门要会同同 (略) 门进 * 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通知》及《 (略) 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 * 〕4号)要求,继续推进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 、加强监督管理。各 (略) 门要强化试点单位“ * 季 * 检查”,重 (略) 点和集中转运点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运、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情况;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指导做好换证工作;对 (略) 、 * 明、 (略) 和 (略) 等地试点单位数量未达到《 (略) 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要继续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略) 门要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

* 、加强信息报送。各 (略) 门、 (略) 门要加强调度、共享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于 * 年 * 月底前和 * 年 * 月底前分别将当年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王维兴(省生态 (略)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庄伟琪(省交通运输 (略)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

*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环办固体函〔 * 号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略) 生产建设兵 (略) 、 (略) :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废铅蓄电 (略) 理率大幅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 * 步提高废铅蓄电 (略) 理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决定在《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要求与《试点工作方案》 * 致,试点时间延长至 * 日。

* 、持续推动提高废铅蓄电 (略) 理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到 * 年,试点单位在试点地区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力争达到 * %左右。

* 、推进区域 (略) ,探索以“白名单”方式对废铅蓄电池跨省 (略) 简化许可。废铅蓄电池运输豁免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年版)》 (略) 。

* 、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信息化监管, (略) 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包 (略) (略) 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地 (略) (略) 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略) 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铅蓄电池数据分析”模块开展应用示范。

* 、其他拟开展试点工作的省(区、市)应 (略) 提交申请。

* 、试点地区省 (略) 门、 (略) 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指导督促试点单位推进试点工作,并于 * 年 * 月底前和 * 年 * 月底前分别将当年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 (略) (略) 。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

   * 日

( (略) 会公开)


(略) 市废铅蓄电 (略) 单位情况表

序号

许可证编号

法人名称

法定

代表人

住所

经营设施地址

核准经营方式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

核准经营规模(吨/年)

联系人及电话

1

F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颜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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