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开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报告
萍乡经开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报告
* 、基本情况
按照《土 (略) 动计划》、《土 (略) 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办土壤[ * ] * 号)、《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土壤[ * 号)以及《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赣府发〔 * 〕 * 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文件查阅、实地调研、座谈会、 (略) 论证、公众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开展 (略) 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归纳总结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 、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 *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时间期限为 * 年至 * 年。
本次评估综合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 点击查看>> 年度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指标与任务。结合 (略) 区提供的佐证材料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估,结果表明 (略) 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较好,符合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 点击查看>> 年度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指标与任务的要求。
( * )工作成效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略) 区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环境调查,部分开展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 (略) 会公开。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 * %,同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 (略) 会影响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
(2)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等建设情况
(略) 区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门联动监管机制、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系统、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和通报制度,签署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略) 区制定了固 (略) 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并完成了固 (略) 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环境整治工作。
(略) 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纳入了 (略) 学习计划,在 (略) 日报及微信公众号上对土壤污染 (略) 了宣传。同时举办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土壤生态环境管理业务培训,并开展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监管情况问卷调查,合格率达 * %。开通了“环保举报”微信平台、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对乱排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土壤 (略) (略) 监督,加强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长效机制。
(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略) 区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 (略) 会公开。污 (略) 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未出现违规再开发利用情况。
(略) 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均开 (略) 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编制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对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的新建企业,要求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需对土壤 (略) 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能力建设情况
(略) 区成立了生 (略) ,下设土壤污 (略) ;下设土壤生态环境科室,负责土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略) 区近 * 年开展实施土壤项目3个,涉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多万元,并积极建设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 * )存在的问题
(1)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协调机 (略) 力度不够,有待加强。
(2) (略) 政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公报的发布有待强化。
(3)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与程序和报告编制不符合《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指南》的要求。
(4) (略) 土壤生态环境科室人员配置不足。
(5)生 (略) 在土壤监测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缺失和不足问题。
(6)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料编制、存档管理不规范, (略) 分资料未编制、部分资料未存档等问题导致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而影响评估结果。
( * )下 * 步工作打算
(1) (略) 门间协调机制 (略)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
(2)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料编制、存档管理要求,提高相关管理水平。
(3)完善土壤环境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增强土壤监测能力,提高监督检查水平。
(4)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增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水平。
(5)继续强化土壤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并强化 (略) 情况监管。
(6)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略) 会企业共同参与,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于可以划分责任归属的使用者、产生者、运输者等,按“污染者付费”原则,坚持污染企业承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经济责任,引导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7)评估结果供 (略) 市及各县(区)人民 (略) 门决策参考,用于推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制度、机制等;督 (略) 门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 、基本情况
按照《土 (略) 动计划》、《土 (略) 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办土壤[ * ] * 号)、《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土壤[ * 号)以及《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赣府发〔 * 〕 * 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文件查阅、实地调研、座谈会、 (略) 论证、公众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开展 (略) 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归纳总结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 、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 *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时间期限为 * 年至 * 年。
本次评估综合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 点击查看>> 年度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指标与任务。结合 (略) 区提供的佐证材料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估,结果表明 (略) 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较好,符合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 点击查看>> 年度 (略)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指标与任务的要求。
( * )工作成效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略) 区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环境调查,部分开展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 (略) 会公开。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 * %,同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 (略) 会影响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
(2)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等建设情况
(略) 区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门联动监管机制、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系统、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和通报制度,签署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略) 区制定了固 (略) 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并完成了固 (略) 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环境整治工作。
(略) 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纳入了 (略) 学习计划,在 (略) 日报及微信公众号上对土壤污染 (略) 了宣传。同时举办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土壤生态环境管理业务培训,并开展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监管情况问卷调查,合格率达 * %。开通了“环保举报”微信平台、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对乱排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土壤 (略) (略) 监督,加强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长效机制。
(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略) 区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 (略) 会公开。污 (略) 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未出现违规再开发利用情况。
(略) 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均开 (略) 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编制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对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的新建企业,要求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需对土壤 (略) 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能力建设情况
(略) 区成立了生 (略) ,下设土壤污 (略) ;下设土壤生态环境科室,负责土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略) 区近 * 年开展实施土壤项目3个,涉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多万元,并积极建设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 * )存在的问题
(1)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协调机 (略) 力度不够,有待加强。
(2) (略) 政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公报的发布有待强化。
(3)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与程序和报告编制不符合《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指南》的要求。
(4) (略) 土壤生态环境科室人员配置不足。
(5)生 (略) 在土壤监测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缺失和不足问题。
(6)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料编制、存档管理不规范, (略) 分资料未编制、部分资料未存档等问题导致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而影响评估结果。
( * )下 * 步工作打算
(1) (略) 门间协调机制 (略)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
(2)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料编制、存档管理要求,提高相关管理水平。
(3)完善土壤环境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增强土壤监测能力,提高监督检查水平。
(4)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增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水平。
(5)继续强化土壤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并强化 (略) 情况监管。
(6)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略) 会企业共同参与,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于可以划分责任归属的使用者、产生者、运输者等,按“污染者付费”原则,坚持污染企业承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经济责任,引导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7)评估结果供 (略) 市及各县(区)人民 (略) 门决策参考,用于推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制度、机制等;督 (略) 门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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