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AJ-I-24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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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中心城核心区、青塘片区350122-AJ-I-24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城核心区、青塘片区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位于连江青塘南路西侧、 (略) 东北,总用地面积约 * 0平方米。该地块历来为农田,以水稻种植为主。 (略) 市的发展建设,该地块将由连江 (略) 收储,规划用地类型以商住综合用地为主。

随着环境保护问题日益被重视,为加强工业 (略) 地环境监督管理,预防 (略) 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内容第 * 章第 * 条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要求污染地块责任人应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对需要开发利用的地块应开展治理与修复,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 * 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地块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污染情况,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连江 (略) 委托我公司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 (略) 进行初步踏勘,在对 (略) 收集与分析、人 (略) 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疑似污染地块,为排除不确定因素, (略) 快检设备检测。

(略) 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 (略) 分析总结的基础上, (略) 城核心区、青塘片区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 (略) 了第 * 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位于连江青塘南路西侧、 (略) 东北,总用地面积约 * 0平方米。该地块历来为农用地,以水稻种植为主。 (略) 市的发展建设,该地块将由连江 (略) 收储,规划用地类型以商住综合用地为主。

受连江 (略) 委托, * 明市国投环 (略) 于 * 年 * 月对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 (略) 了第 * 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地块内无工业化水电气供 (略) ,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迹象;

3.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地块农业用水来源为地块内的水塘;

4.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没有显示其存在土壤污染现象;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 (略) 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7.地块周边为居民村落,并无没有污染型企业。

8.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 (略) (略) 快速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限值。

通过对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 (略) 资料查阅、人员 (略) 踏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地块内土 (略) 快速检测结果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限值。 (略) 述,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周边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可根据其 (略) 建设用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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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AJ-I- * (略) 地调查报告.pdf


(略) 城核心区、青塘片区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位于连江青塘南路西侧、 (略) 东北,总用地面积约 * 0平方米。该地块历来为农田,以水稻种植为主。 (略) 市的发展建设,该地块将由连江 (略) 收储,规划用地类型以商住综合用地为主。

随着环境保护问题日益被重视,为加强工业 (略) 地环境监督管理,预防 (略) 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内容第 * 章第 * 条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要求污染地块责任人应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对需要开发利用的地块应开展治理与修复,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 * 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地块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污染情况,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连江 (略) 委托我公司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 (略) 进行初步踏勘,在对 (略) 收集与分析、人 (略) 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疑似污染地块,为排除不确定因素, (略) 快检设备检测。

(略) 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 (略) 分析总结的基础上, (略) 城核心区、青塘片区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 (略) 了第 * 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位于连江青塘南路西侧、 (略) 东北,总用地面积约 * 0平方米。该地块历来为农用地,以水稻种植为主。 (略) 市的发展建设,该地块将由连江 (略) 收储,规划用地类型以商住综合用地为主。

受连江 (略) 委托, * 明市国投环 (略) 于 * 年 * 月对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 (略) 了第 * 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地块内无工业化水电气供 (略) ,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迹象;

3.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地块农业用水来源为地块内的水塘;

4.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没有显示其存在土壤污染现象;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 (略) 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7.地块周边为居民村落,并无没有污染型企业。

8.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 (略) (略) 快速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限值。

通过对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 (略) 资料查阅、人员 (略) 踏勘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相邻地块均无可能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地块内土 (略) 快速检测结果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限值。 (略) 述, 点击查看>> -AJ-I- * 号地块及周边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可根据其 (略) 建设用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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