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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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广大海外留学人员来蓉创新创业,根据《 (略) 市 (略) (略) 关于开展 * 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函〔 * 〕 * 号)要求,现就 (略) 区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 * )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

1.申报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2.申报人应为 * 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 (略) 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 (略) 区,企业注册时间 * 般不超过3年;

6.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 %以上;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 * )申报材料

1.《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汇总表》(附件3);

3. (略)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 * 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 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6.企业注册和发展证明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略) 章程、上 * 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等);

7.申报人创办企业账户信息( (略) 名称、账户名、账号、 (略) 号);

8.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6);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从事与新冠病毒免疫研究有关的企业,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国家和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往年入选者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 * )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通过评审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每户企业不超过 * 万元予以 * 次性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

* 、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 * )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 * 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同 * 单位最多推荐2位申报人):

1.申报人应为 * 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 * 年以 (略) 外留学经历, (略) 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 (略) 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 * )申报材料

1.《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

2.《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4);

3. (略)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 * 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 川省海外高层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6.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 (略) 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 (略) 名称、账户名、账号、 (略) 号);

8.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6);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项目,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本计划往年入选项目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 * )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 * 类分别予以资助: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 * 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 (略) 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 * 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 * 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 (略) 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 、申报要求

( *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报 (略) 。申报人可登录“ * 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留学人员 (略) 网上申报。申报人将填好后的《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账号申请基础信息》(附件5) * * .com(邮件标题统 * 命名为“ * 年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名称”),登录账号、密码将通过该邮箱发送至申报人。

网上申报时,如遇技术相关问题, (略) 厅技术支持QQ: 点击查看>>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下载打印《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或《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

( * )请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于 * 日上午 * : * 前将申报材料报送 (略) (略) ( * * .com,邮件标题统 * 命名为“ * 年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名称”,纸质版A4装订、 * 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老师、陈老师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地址:中国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天府 * (略) A3 (略) )3楼5号窗口

附件:1.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3.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汇总表

4.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5.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账号申请基础信息

6.个人诚信承诺书

7.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操作手册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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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广大海外留学人员来蓉创新创业,根据《 (略) 市 (略) (略) 关于开展 * 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函〔 * 〕 * 号)要求,现就 (略) 区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 * )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

1.申报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2.申报人应为 * 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 (略) 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 (略) 区,企业注册时间 * 般不超过3年;

6.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 %以上;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 * )申报材料

1.《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汇总表》(附件3);

3. (略)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 * 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 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6.企业注册和发展证明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略) 章程、上 * 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等);

7.申报人创办企业账户信息( (略) 名称、账户名、账号、 (略) 号);

8.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6);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从事与新冠病毒免疫研究有关的企业,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国家和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往年入选者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 * )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通过评审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每户企业不超过 * 万元予以 * 次性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

* 、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 * )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 * 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同 * 单位最多推荐2位申报人):

1.申报人应为 * 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 * 年以 (略) 外留学经历, (略) 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 (略) 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 * )申报材料

1.《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

2.《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4);

3. (略)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 * 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 川省海外高层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6.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 (略) 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 (略) 名称、账户名、账号、 (略) 号);

8.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6);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项目,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本计划往年入选项目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 * )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 * 类分别予以资助: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 * 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 (略) 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 * 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 * 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 (略) 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 、申报要求

( *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报 (略) 。申报人可登录“ * 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留学人员 (略) 网上申报。申报人将填好后的《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账号申请基础信息》(附件5) * * .com(邮件标题统 * 命名为“ * 年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名称”),登录账号、密码将通过该邮箱发送至申报人。

网上申报时,如遇技术相关问题, (略) 厅技术支持QQ: 点击查看>>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下载打印《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或《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

( * )请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于 * 日上午 * : * 前将申报材料报送 (略) (略) ( * * .com,邮件标题统 * 命名为“ * 年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名称”,纸质版A4装订、 * 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老师、陈老师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地址:中国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天府 * (略) A3 (略) )3楼5号窗口

附件:1.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3. * 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汇总表

4. * 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5. * 川省留学人员项目申报账号申请基础信息

6.个人诚信承诺书

7.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操作手册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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