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羌杨固废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批字〔2021〕3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羌杨固废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批字〔2021〕3号



(略) 羌杨 (略) :

你公司《 (略) 羌杨 (略) 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 (略) 代家坝镇街民村 * 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 * 0m2。该项目以来料加工的方式,利用当地铁路、公路等建设废渣作为原料加工建筑用砂石料。项目设计年加工砂石料 * 万t/a,其中碎石为 * 万t/a,水洗砂 * 万t/a。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生产加工车间占地面积 * m2,配备棒条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反击锤式制砂机、高频振动筛、脱水筛、洗砂机等生产设备;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 * m2;仓储工程包括 * (略) 和 * (略) ;公用工程包含给水、排水和供电设施;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 * .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县 (略) 备案( (略)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用地由 (略) 代家坝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房屋租赁协议证明;该项目有 (略) 秦 (略) 办公室《关于 (略) 羌杨 (略) 新建项目的复函》。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 (略) 建设。
* 、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略) (略) (略) (略) (宁环函〔 * 〕 * 号)对该项目下达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综合利用,禁止外排;合 (略) 地,优化施工方案设计,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有效防控施工作业环节粉尘、颗粒物等无组织排放,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 (略) 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妥善堆存,最大限度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3.禁止新建污水排放口。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沉淀池及循环水池,湿法破碎筛分废水、洗砂废水、沉淀池尾泥压滤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水等 (略) (略) 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综合利用,严禁外排。
4.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破碎、 (略) 布置于 (略) 房内,并采取喷淋除尘,项目送料设置密闭输送廊道,鄂破、细破入料口、出料口设置密闭式吸尘罩,破碎粉尘经密闭输送廊道及密闭式吸尘罩收集,经脉冲 (略) 理后由 *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筛分、洗砂工序采取湿法作业作业,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略) 、 (略)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搭盖顶棚, * 面设置围挡并规范管理;运输车辆、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蓬布覆盖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达标后排放。
5.合理安排破碎加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加工生产,选用低噪设 (略) ,对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等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减振降噪, (略) 界噪声达标,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沉淀池尾泥定期清掏,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后外售资源化利用;车间清扫粉尘、除尘器收尘统 * 收集后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 * 收集 (略) (略) 理。
7.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手套、棉纱及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 * )的相关规定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 * 防”措施,交由 (略) 理 (略) 理。
8.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废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9.本次评价仅包含以来料加工方式生产建筑用砂石料,不涉及采矿及采砂石。项目后期涉及采矿、采砂石的,必须按要求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其他要求
1.该项目建设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 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3.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 (略) 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略) (略) (略)
* 日


(略) 羌杨 (略) :

你公司《 (略) 羌杨 (略) 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 (略) 代家坝镇街民村 * 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 * 0m2。该项目以来料加工的方式,利用当地铁路、公路等建设废渣作为原料加工建筑用砂石料。项目设计年加工砂石料 * 万t/a,其中碎石为 * 万t/a,水洗砂 * 万t/a。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生产加工车间占地面积 * m2,配备棒条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反击锤式制砂机、高频振动筛、脱水筛、洗砂机等生产设备;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 * m2;仓储工程包括 * (略) 和 * (略) ;公用工程包含给水、排水和供电设施;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 * .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县 (略) 备案( (略)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用地由 (略) 代家坝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房屋租赁协议证明;该项目有 (略) 秦 (略) 办公室《关于 (略) 羌杨 (略) 新建项目的复函》。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 (略) 建设。
* 、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略) (略) (略) (略) (宁环函〔 * 〕 * 号)对该项目下达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综合利用,禁止外排;合 (略) 地,优化施工方案设计,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有效防控施工作业环节粉尘、颗粒物等无组织排放,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 (略) 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妥善堆存,最大限度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禁止随意倾倒。??
3.禁止新建污水排放口。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沉淀池及循环水池,湿法破碎筛分废水、洗砂废水、沉淀池尾泥压滤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水等 (略) (略) 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综合利用,严禁外排。
4.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破碎、 (略) 布置于 (略) 房内,并采取喷淋除尘,项目送料设置密闭输送廊道,鄂破、细破入料口、出料口设置密闭式吸尘罩,破碎粉尘经密闭输送廊道及密闭式吸尘罩收集,经脉冲 (略) 理后由 *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筛分、洗砂工序采取湿法作业作业,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略) 、 (略)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搭盖顶棚, * 面设置围挡并规范管理;运输车辆、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蓬布覆盖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达标后排放。
5.合理安排破碎加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加工生产,选用低噪设 (略) ,对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等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减振降噪, (略) 界噪声达标,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沉淀池尾泥定期清掏,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后外售资源化利用;车间清扫粉尘、除尘器收尘统 * 收集后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 * 收集 (略) (略) 理。
7.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手套、棉纱及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 * )的相关规定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 * 防”措施,交由 (略) 理 (略) 理。
8.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废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9.本次评价仅包含以来料加工方式生产建筑用砂石料,不涉及采矿及采砂石。项目后期涉及采矿、采砂石的,必须按要求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其他要求
1.该项目建设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 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3.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 (略) 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略) (略) (略)
*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