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8—2020年)》批前公示
泰安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8—2020年)》批前公示
《 (略) 市抗震防灾规划( 点击查看>> 年)》
批前公示
该公示内容为《 (略) 市抗震防灾规划( 点击查看>> 年)》。按照有关规定, (略) 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时间 * 日- * 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拨打电话 点击查看>> ,或书面提出发至电子邮箱tasbyzx@ 点击查看>> ;待规划按程序审批后, (略) 予以公布, (略) 监督。
* 、规划名称、范围与期限
( * )规划名称
《 (略) 市抗震防灾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 (略) 市 (略) (略) 政辖区(包括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区范围。规划期限: * 年。
* 、规划依据
( * )法律法规及文件
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日)
3、《 (略) 省防震减灾条例》( * 日)
4、《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略) 令第 * 号)
5、《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略) 令第1号)
6、《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略) 令第 * 号);
7、《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略) 令第 * 号);
8、《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 日)
9、《 (略) 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 * 日)
* 、《 (略) 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 * 日)
* 、《 (略) 省地 (略) 所管理办法》( * 日)
* 、《 (略) 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 日)
( * )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划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 * )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点击查看>>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点击查看>> 5)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
*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点击查看>> 9)
*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
* 、《地 (略) 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 点击查看>> 8)
* 、《城 (略) 所建设技术标准》(DGJ * /J 点击查看>> )
* 、《 (略) 市总体规划( * 年- * 年)》( * 年修订)和相关专项规划
* 、其他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 、规划防御目标
( * )当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历史风貌建筑保持完好,建设工程 * 般不发生破坏,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 * )当遭受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 * 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 (略) 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 * )当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 、防震规划
( * )总体设防要求
按照“全面设防,重点防御,保障安全,支撑应急”的原则,统筹考虑 (略) 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1、 * 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 (略) 市基本烈度为7 度)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略) 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 * g)所确定的抗震 (略) 抗震设防。
2、幼儿园、学校、医院 (略) 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本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 * 档(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 * g)进行抗震计算,按照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 度(提高 * 度为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3、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 (略) 确定的抗震 (略) 抗震设防;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 (略) 抗震专项论证。
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 (略)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略) 抗震设防;加强工程选址、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抗震防灾管理。
国家、 (略) 省或者 (略) 市对建设工程抗震还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 * )城市 (略)
(略) 市 (略) 为“两级、 * 组团、 (略) ”。
“两级”是指3个 * 级防灾分区、 * 个 * 级防灾分区。 * 级防灾分区:以天然 (略) (略) 划分,隔离带宽度应不低于 * 米; * 级防灾分区:面积控制在 * 平方公里左右,隔离带宽度不应低于 * 米。
“ * 组团” (略) 区防灾组团、 (略) 区防灾组团、 (略) 区防灾组团。
“ (略) ” (略) 市救灾干道和疏散 (略) (略) 络。
( * )城市用地类别及建设要求
用地类别方面:综合考虑工程地质、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地基土地震效应、抗震地段类别等因素,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分适宜区、较适宜区。
建设要求方面:对重大 (略) (略) 论证,按本规划的土地 (略) 选址,根据液化、塌陷、震陷、滑坡的分布情况综 (略) 地破坏效应小、对建设有 (略) 建设;各类生命线工程、重要建筑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不能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设特殊设防、重点设防及标准设防类建筑。生命线工程中的管线等确实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抗震安全;应避免在具有崩塌滑坡危险 (略) 工程建设,确需建设时, (略) 地质灾害安全评价,并采取工程治理等防治地质灾害措施。
* 、抗震规划
( * ) (略) 建筑抗震防灾
1、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学校类建筑。 (略) 市总 (略) 所的安排要求,确定作为防灾据点时,应按照防灾据点的抗震 (略) 建设。
2、采用新结构、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建筑。应符合抗震性能要求, (略) 门应按有关 (略) 抗震性能鉴定和专项审查。新技术的应用必 (略) (略) 门 (略) 国家规范后,设计、施工单位方可使用。
3、新建的居住小区、 (略) 区中的生活区、 (略) 或相当规模的其他建筑。在房屋间距、疏散道路、 (略) 地、次生灾害防御等方面除应满足有关的规范、规定外,尚应满足本规划的抗震防灾要求。
( * )基础设施抗震防灾
对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系统的 (略) 全面的抗震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采取加固、改造措施;对各系统建筑物抗震性能评价后,需要安排鉴定 (略) 抗震鉴定,如需加固,安排抗震加固;对各系统的重要建筑,应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防。
* 、避震规划
( * )地震次生灾害防御规划
1、对 (略) 内易于引发地震次生火 (略) 目标分类,根据消防要求实施监督和管理。对化工、轻工、医药、物流等 (略) 区内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应按照可能发生的灾害 (略) 市的 (略) 分类、鉴定, (略) 理意见。
2、定期对存贮介质的重要建(构)筑物、设备、设 (略) 抗震检查和鉴定,设置抗震保护装置,提高抗倒塌能力,减轻地震次生灾害。
3、建立和完善对 (略) (略) 的防火制度和相关的措施。应尽可能使 (略) 远离居民区和市区; (略) 液化气 (略) 的有关安全防火制度;经常检查阀门管道、罐体等有关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以防地 (略) 件震坏,导致火灾的发生。
4、次生灾害源点单位和 (略) 门 (略) * 应制定应急预案,内容 (略) (略) 动计划以及救援物资准备;供水系统损坏后的备用水源及汲取措施;扑救油、气、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专门灭火器材和原料;毒气、细菌的中和、杀灭药剂的准备等。
5、对震后本辖区内流域重要河流、水库地表水体、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 (略) 定期常规监测,防治和控制水源污染;加强管理和监控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使用和存储单位;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 (略) (略) 的管理和监控,建立环保等对其选址和储存设施的要求及相关制度。
6、应建立预防地震水灾的应急预案,加强地震观测,对风险水库采取加固措施。
( * )避震疏散规划
1、 (略) 规划
按避难的功能分为 * 类,即中 (略) 所、固 (略) 所和紧 (略) 所。根据片区用地性质、建设时序、建筑物震害预测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避震人口疏散率( * %),至 * 年, (略) 区规划总人口为 * 万人,疏散人口为 * 万人。 (略) (略) ,其中:中 (略) (略) ,有效疏散面积 * . * 公顷;固 (略) (略) ,有效疏散面积 * . * 公顷;紧 (略) (略) ,有效疏散面积 * .5公顷。
2、应急疏散通道规划
疏 (略) 市出入口和疏散道路。其中, (略) 市出入口 * 个;疏散道路划分为 * 级:救灾干道、疏散主干道、疏散次干道。救灾干道共 * 条( * 横 * 纵),疏散主干道 * 条(十横十纵),疏散次干道 * 条,通过多途径、 (略) (略) (略) 市应急疏散通道体系。
* 、救灾规划
( * )救灾物资与消防保障
1、物资 (略)
结合 (略) 体系建设和仓储用地规划,尽量利用 (略) 市现有与 (略) 和大型物资储备仓库,提高救灾物资利用效率;在中 (略) 所和大型 (略) 所划定固定区域作为震时物资存储用地;在城市主要出入 (略) 地作为救灾物资中转用地;逐步改善和完善通信联络、水电保障、安全防卫等基础设施,保障地震与其他灾害发生时的粮食调配与供应。
2、消防系统救灾保障
(略) 、 * 般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略) 应严格按 (略) 抗震设防与抗震设计,对 (略) 应按照 (略) 抗震鉴定与加固。考虑地震灾害的影响,逐 (略) 网点。
( *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对规划范围内应急供水、供电、医疗、通信等应急基础 (略) , (略) 市震后应急保障体系。
* 、规划主要图纸
《 (略) 市抗震防灾规划( 点击查看>> 年)》
批前公示
该公示内容为《 (略) 市抗震防灾规划( 点击查看>> 年)》。按照有关规定, (略) 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时间 * 日- * 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拨打电话 点击查看>> ,或书面提出发至电子邮箱tasbyzx@ 点击查看>> ;待规划按程序审批后, (略) 予以公布, (略) 监督。
* 、规划名称、范围与期限
( * )规划名称
《 (略) 市抗震防灾规划( 点击查看>> 年)》。
( *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 (略) 市 (略) (略) 政辖区(包括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区范围。规划期限: * 年。
* 、规划依据
( * )法律法规及文件
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日)
3、《 (略) 省防震减灾条例》( * 日)
4、《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略) 令第 * 号)
5、《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略) 令第1号)
6、《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略) 令第 * 号);
7、《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略) 令第 * 号);
8、《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 日)
9、《 (略) 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 * 日)
* 、《 (略) 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 * 日)
* 、《 (略) 省地 (略) 所管理办法》( * 日)
* 、《 (略) 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 日)
( * )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划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 * )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点击查看>>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点击查看>> 5)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0)
*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点击查看>> 9)
*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
* 、《地 (略) 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 点击查看>> 8)
* 、《城 (略) 所建设技术标准》(DGJ * /J 点击查看>> )
* 、《 (略) 市总体规划( * 年- * 年)》( * 年修订)和相关专项规划
* 、其他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 、规划防御目标
( * )当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历史风貌建筑保持完好,建设工程 * 般不发生破坏,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 * )当遭受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 * 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 (略) 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 * )当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 、防震规划
( * )总体设防要求
按照“全面设防,重点防御,保障安全,支撑应急”的原则,统筹考虑 (略) 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1、 * 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 (略) 市基本烈度为7 度)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略) 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 * g)所确定的抗震 (略) 抗震设防。
2、幼儿园、学校、医院 (略) 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本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 * 档(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 * g)进行抗震计算,按照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 度(提高 * 度为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3、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 (略) 确定的抗震 (略) 抗震设防;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 (略) 抗震专项论证。
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 (略)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略) 抗震设防;加强工程选址、方案评审和初步设计阶段的抗震防灾管理。
国家、 (略) 省或者 (略) 市对建设工程抗震还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 * )城市 (略)
(略) 市 (略) 为“两级、 * 组团、 (略) ”。
“两级”是指3个 * 级防灾分区、 * 个 * 级防灾分区。 * 级防灾分区:以天然 (略) (略) 划分,隔离带宽度应不低于 * 米; * 级防灾分区:面积控制在 * 平方公里左右,隔离带宽度不应低于 * 米。
“ * 组团” (略) 区防灾组团、 (略) 区防灾组团、 (略) 区防灾组团。
“ (略) ” (略) 市救灾干道和疏散 (略) (略) 络。
( * )城市用地类别及建设要求
用地类别方面:综合考虑工程地质、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地基土地震效应、抗震地段类别等因素,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分适宜区、较适宜区。
建设要求方面:对重大 (略) (略) 论证,按本规划的土地 (略) 选址,根据液化、塌陷、震陷、滑坡的分布情况综 (略) 地破坏效应小、对建设有 (略) 建设;各类生命线工程、重要建筑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不能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设特殊设防、重点设防及标准设防类建筑。生命线工程中的管线等确实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抗震安全;应避免在具有崩塌滑坡危险 (略) 工程建设,确需建设时, (略) 地质灾害安全评价,并采取工程治理等防治地质灾害措施。
* 、抗震规划
( * ) (略) 建筑抗震防灾
1、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学校类建筑。 (略) 市总 (略) 所的安排要求,确定作为防灾据点时,应按照防灾据点的抗震 (略) 建设。
2、采用新结构、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建筑。应符合抗震性能要求, (略) 门应按有关 (略) 抗震性能鉴定和专项审查。新技术的应用必 (略) (略) 门 (略) 国家规范后,设计、施工单位方可使用。
3、新建的居住小区、 (略) 区中的生活区、 (略) 或相当规模的其他建筑。在房屋间距、疏散道路、 (略) 地、次生灾害防御等方面除应满足有关的规范、规定外,尚应满足本规划的抗震防灾要求。
( * )基础设施抗震防灾
对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系统的 (略) 全面的抗震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采取加固、改造措施;对各系统建筑物抗震性能评价后,需要安排鉴定 (略) 抗震鉴定,如需加固,安排抗震加固;对各系统的重要建筑,应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设防。
* 、避震规划
( * )地震次生灾害防御规划
1、对 (略) 内易于引发地震次生火 (略) 目标分类,根据消防要求实施监督和管理。对化工、轻工、医药、物流等 (略) 区内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应按照可能发生的灾害 (略) 市的 (略) 分类、鉴定, (略) 理意见。
2、定期对存贮介质的重要建(构)筑物、设备、设 (略) 抗震检查和鉴定,设置抗震保护装置,提高抗倒塌能力,减轻地震次生灾害。
3、建立和完善对 (略) (略) 的防火制度和相关的措施。应尽可能使 (略) 远离居民区和市区; (略) 液化气 (略) 的有关安全防火制度;经常检查阀门管道、罐体等有关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以防地 (略) 件震坏,导致火灾的发生。
4、次生灾害源点单位和 (略) 门 (略) * 应制定应急预案,内容 (略) (略) 动计划以及救援物资准备;供水系统损坏后的备用水源及汲取措施;扑救油、气、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专门灭火器材和原料;毒气、细菌的中和、杀灭药剂的准备等。
5、对震后本辖区内流域重要河流、水库地表水体、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 (略) 定期常规监测,防治和控制水源污染;加强管理和监控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使用和存储单位;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 (略) (略) 的管理和监控,建立环保等对其选址和储存设施的要求及相关制度。
6、应建立预防地震水灾的应急预案,加强地震观测,对风险水库采取加固措施。
( * )避震疏散规划
1、 (略) 规划
按避难的功能分为 * 类,即中 (略) 所、固 (略) 所和紧 (略) 所。根据片区用地性质、建设时序、建筑物震害预测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避震人口疏散率( * %),至 * 年, (略) 区规划总人口为 * 万人,疏散人口为 * 万人。 (略) (略) ,其中:中 (略) (略) ,有效疏散面积 * . * 公顷;固 (略) (略) ,有效疏散面积 * . * 公顷;紧 (略) (略) ,有效疏散面积 * .5公顷。
2、应急疏散通道规划
疏 (略) 市出入口和疏散道路。其中, (略) 市出入口 * 个;疏散道路划分为 * 级:救灾干道、疏散主干道、疏散次干道。救灾干道共 * 条( * 横 * 纵),疏散主干道 * 条(十横十纵),疏散次干道 * 条,通过多途径、 (略) (略) (略) 市应急疏散通道体系。
* 、救灾规划
( * )救灾物资与消防保障
1、物资 (略)
结合 (略) 体系建设和仓储用地规划,尽量利用 (略) 市现有与 (略) 和大型物资储备仓库,提高救灾物资利用效率;在中 (略) 所和大型 (略) 所划定固定区域作为震时物资存储用地;在城市主要出入 (略) 地作为救灾物资中转用地;逐步改善和完善通信联络、水电保障、安全防卫等基础设施,保障地震与其他灾害发生时的粮食调配与供应。
2、消防系统救灾保障
(略) 、 * 般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略) 应严格按 (略) 抗震设防与抗震设计,对 (略) 应按照 (略) 抗震鉴定与加固。考虑地震灾害的影响,逐 (略) 网点。
( * )应急保障基础设施
对规划范围内应急供水、供电、医疗、通信等应急基础 (略) , (略) 市震后应急保障体系。
* 、规划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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