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中府征补安公〔202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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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中府征补安公〔2021〕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市组织自然资源、财政、 (略) 会 (略) 门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略) 如下:

   * 、被征地村(组)、面积、范围及现状

   (略) 市 (略) 区穗农第十 (略) 农民集体土地0. * 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 * 公顷,位于 (略) 市 (略) 区穗农第十 (略) ,具体范围及现状见附图。

   * 、征收土地目的:交通。

   * 、土地补偿安置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略) 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 * . * 万元/公顷,共 * . * 万元。

  (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中府〔 * 号文并结合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略) 补偿。

   * 、 (略) 会保障

  ( * )货币安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安置费中。

  ( * )留用地安置。将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按征地面积 * %安排工业用途留用地,折算标准为 * . * 万元/公顷,共2. * 万元。

  ( * )社会保障安置。按照《关于进 * 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府办[ * ] * 号)的规定, (略) 会保障费用。

   * 、补偿款支付方式。上述涉及的 (略) 转账方式支付到被征地村(组)。

   * 、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 * )补偿登记期限。 (略) 发布之日起 * 十日内 (略) 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明材料等到联系地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凡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 (略) 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略) (略) (略) 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 * )异议反馈渠道。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名申请书向我市提出申请。

  (补偿登记及异议反馈受理时间:上午8: * — * : * ,下午2: * —5: * )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胜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镇兴港中路 * 号 * 室。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附件:

1.征地示意图- (略) 市 (略) 区穗农第十 (略) 农民集体.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市组织自然资源、财政、 (略) 会 (略) 门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略) 如下:

   * 、被征地村(组)、面积、范围及现状

   (略) 市 (略) 区穗农第十 (略) 农民集体土地0. * 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 * 公顷,位于 (略) 市 (略) 区穗农第十 (略) ,具体范围及现状见附图。

   * 、征收土地目的:交通。

   * 、土地补偿安置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略) 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 * . * 万元/公顷,共 * . * 万元。

  (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中府〔 * 号文并结合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略) 补偿。

   * 、 (略) 会保障

  ( * )货币安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安置费中。

  ( * )留用地安置。将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按征地面积 * %安排工业用途留用地,折算标准为 * . * 万元/公顷,共2. * 万元。

  ( * )社会保障安置。按照《关于进 * 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府办[ * ] * 号)的规定, (略) 会保障费用。

   * 、补偿款支付方式。上述涉及的 (略) 转账方式支付到被征地村(组)。

   * 、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 * )补偿登记期限。 (略) 发布之日起 * 十日内 (略) 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明材料等到联系地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凡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 (略) 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略) (略) (略) 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 * )异议反馈渠道。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名申请书向我市提出申请。

  (补偿登记及异议反馈受理时间:上午8: * — * : * ,下午2: * —5: * )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胜华;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镇兴港中路 * 号 * 室。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附件:

1.征地示意图- (略) 市 (略) 区穗农第十 (略) 农民集体.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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