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川县茂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伊川县茂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伊川 (略)
伊环审〔 * 〕 * 号
关于 (略) 茂海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略) 茂海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 (略)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茂海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略) 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 (略) 项目建设。
*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 * 号)要求,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 (略) 。
*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 * )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 * )施工期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区域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备污水收集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和建筑 (略) 理 (略) 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汇入产业集 (略) ,排入 (略) (略) 理。
2、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必须严格按照《 (略)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市 *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 * 〕2号)、《 (略) 市污染防治 (略) 动计划( 点击查看>> 年)的通知》、《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市建设 (略) 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相关要求,夜间 * : * 至次日早上6: * 禁止施工。
4、施工期基建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取防风、防尘等措施,建筑废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应分类收集,无利用价值的集中 (略) 门统 * 清运。
( *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1)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厂区初期雨水经1座 * 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再经1座2 (略) (略) 理后汇入产业集 (略) ,排入 (略) (略) 理;(2)拆解车间冲洗废水经1座2 (略) (略) 理后汇入产业集 (略) ,进入 (略) (略) 理;(3)职工生活污水经过 * 座2m3隔油池和 * 座4m3化粪池收集后汇入产业集 (略) ,进入 (略) (略) 理。(4)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 (略) 置事故风险废水。
以上外排污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4 * 级标准要求。
2、废气。
(1)严格按照《 (略) 市污染防治攻坚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 *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 * 〕 * 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①储运 (略) 硬化,收存的 (略) 入库,不得露天堆放;②拆解车间密闭到位, (略) 硬化, (略) 进入车间,严禁露天生产作业;③袋 (略) 应采取密闭措施,专用容器收集除尘灰,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④厂区主 (略) (略) 硬化,厂区未硬化区域采取绿化或雾化喷淋全覆盖。
(3)①拆解切割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台 (略) 理,经 * 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废油液、制冷剂回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专业设备收集至密闭容器储存,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 * 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 (略) 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 (略)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总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 号)文件要求;厂区内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必须同时满足《 (略) 市 *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 * 〕2号)文件要求。
(4)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 (略) 在建筑物3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 * 周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1)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 (略) (略) 理;(2)按照《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除尘器收尘灰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织布、皮革等 * 般固废应在拆解车间内设置固定区域分类存放,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3)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油泥、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含油抹布手套、废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废电路板(含电容器)、 (略) 件及其他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要求,规范设置 * 个 * ㎡的(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 (略) 理危险废物 (略) 置。
( * )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要求, (略) 区各污染物排放口。
(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污染物监测。
( * )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 (略) ,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其他未尽事项以该项目环评报告及“ * 同时” (略) 。
*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及相关的“实施方案”,你单位应按新标准及“实施方案”执行。
* 、你公司在项目竣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实施环境保护验收。
* 、该项目地点、规模、性质、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略) 门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 号)规定, (略) 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文化南路 * 号伊川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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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点击查看>>
* 日
伊川 (略)
伊环审〔 * 〕 * 号
关于 (略) 茂海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略) 茂海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 (略)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茂海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略) 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 (略) 项目建设。
*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 * 号)要求,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 (略) 。
*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 * )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 * )施工期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区域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备污水收集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和建筑 (略) 理 (略) 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汇入产业集 (略) ,排入 (略) (略) 理。
2、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必须严格按照《 (略)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市 *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 * 〕2号)、《 (略) 市污染防治 (略) 动计划( 点击查看>> 年)的通知》、《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市建设 (略) 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相关要求,夜间 * : * 至次日早上6: * 禁止施工。
4、施工期基建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取防风、防尘等措施,建筑废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应分类收集,无利用价值的集中 (略) 门统 * 清运。
( * )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1)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厂区初期雨水经1座 * 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再经1座2 (略) (略) 理后汇入产业集 (略) ,排入 (略) (略) 理;(2)拆解车间冲洗废水经1座2 (略) (略) 理后汇入产业集 (略) ,进入 (略) (略) 理;(3)职工生活污水经过 * 座2m3隔油池和 * 座4m3化粪池收集后汇入产业集 (略) ,进入 (略) (略) 理。(4)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 (略) 置事故风险废水。
以上外排污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4 * 级标准要求。
2、废气。
(1)严格按照《 (略) 市污染防治攻坚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 *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 * 〕 * 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①储运 (略) 硬化,收存的 (略) 入库,不得露天堆放;②拆解车间密闭到位, (略) 硬化, (略) 进入车间,严禁露天生产作业;③袋 (略) 应采取密闭措施,专用容器收集除尘灰,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④厂区主 (略) (略) 硬化,厂区未硬化区域采取绿化或雾化喷淋全覆盖。
(3)①拆解切割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台 (略) 理,经 * 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废油液、制冷剂回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专业设备收集至密闭容器储存,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 * 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 (略) 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 (略)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总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 号)文件要求;厂区内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必须同时满足《 (略) 市 *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 * 〕2号)文件要求。
(4)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 (略) 在建筑物3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 * 周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1)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 (略) (略) 理;(2)按照《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除尘器收尘灰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织布、皮革等 * 般固废应在拆解车间内设置固定区域分类存放,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3)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油泥、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含油抹布手套、废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废电路板(含电容器)、 (略) 件及其他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要求,规范设置 * 个 * ㎡的(防晒、防渗、防雨淋、防溢失)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 (略) 理危险废物 (略) 置。
( * )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要求, (略) 区各污染物排放口。
(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污染物监测。
( * )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 (略) ,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其他未尽事项以该项目环评报告及“ * 同时” (略) 。
*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及相关的“实施方案”,你单位应按新标准及“实施方案”执行。
* 、你公司在项目竣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实施环境保护验收。
* 、该项目地点、规模、性质、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略) 门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 号)规定, (略) 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文化南路 * 号伊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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