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净土走在前”2021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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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净土走在前”2021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 (略) , (略) (略) ,各直属单位:

(略) 党委确定的“空气早达标,碧水全省优先,净土走在前”的工作思路,根据省厅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及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 (略) (略) “净土走在前” * 年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略) ,并鼓励和支持你们结合各自工作情况积极创新争先,确保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居全省前列。

附件: (略) (略) “净土走在前” * 年度工作方案

(略) (略)

(成文日期右空4个字) * 日

附件:

(略) (略)

“净土走在前” * 年度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略) 党委提出的“净土走在前”的工作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 (略) 动计划》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 、工作目标

围绕完成生 (略) 党委确定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实现 (略) 净土走在前工作目标;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持续推进 (略) 市(江安)长江上游土壤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区建设;启动《 (略) 市“十 * *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启动推进已入库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实施。

* 、重点任务

( * )做好终期考核评估

1.迎接《土 (略) 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收官考核。全面梳理和总结“十 * * ”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自查和整改,做好考核迎检。

2. (略) 试点示范区考核评估。迎接生态环境厅对我市 (略) 土壤污染 (略) 示范区的终期考核评估。

( * )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

1.严格重点企业监管。更新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技术规范,启动新 * 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排放情况等“ * 联动”工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继续开展重点监管单位、重点工业园区、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土壤监督性监测。

2.强化土壤污染隐患整治。 (略) 业企业调查、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和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

3.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深入推 (略) 业重金属污染防控。

( * )保障耕地安全利用

1.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运用。启动受污染耕地周边调查评估、重金属高背景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典型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2.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启动“ * 川省 (略) 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项目,深入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探索全市耕地污染成因分析方式和技术路径。

3.深入推进耕地周边断源工作。开展新 * 轮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和整治,解决 * 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突出问题。

4.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配 (略) 门分解落实“十 * * ”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 * 个类别 (略) 分类管理控。

( *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1.持续推进建设用地调查。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基础上, (略) (略) 业用地纳入调查,对未开展采样的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块纳入采样调查。开展有色金属矿、煤矿、硫铁矿等矿产开发区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深化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对企业用地调查超过相应用地标准的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开展详查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并实施。

3.落实调查评估和修复制度。严格建设用地 (略) 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修复和效果评估,加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强化调查评估报告质量管理,及时将相关资料和技术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4.动态更新清单和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

5.推行卫星遥感监管核查试点。对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遥感监管试点。

6.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执法监管。完善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 * 张图”,推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执法中的应用,加大违规开发 (略) 力度。

( * )统筹谋划土壤“十 * * ”规划

1.制定污染防治规划。依法编制完成并印发《 (略) 市“十 * *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规划项目实施。

2.开展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按照生态环境厅即将出台的《 * 川省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实施方案》,创新监管机制, (略) 土壤环保管家,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以推进落实拟安排资金 * 万元,已列入 (略) 市委市政府长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的“ (略) 畜禽粪便沼气发电”和“ (略) 长江绿色廊道建设工程”2个项目为抓手,促进 (略) 市(江安)长江上游土壤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3.制定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配合生态环境厅完成风险源数据库和管控清单建立,根据辖区内土壤污染风险点位分布及土壤污染风险等级,着手开展 (略) 市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方案制定。

( * )推进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

1.加强项目库建设。鼓励和指导县区申报入库项目,增加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加快入库项目实施,尤其是对资金已到位的“ (略) 市污染和疑似污染地块周边土壤调查评估项目”、“ (略) 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略) 市兴文 (略) 及周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3个项目按月实施调度,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2.推进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两防两控(防渗漏和“跑冒滴漏”、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重金属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以及历 (略) 整治。

* 、保障措施

( *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含 * 江新区)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措施,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实现。

( * )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区(含 * 江新区)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机制,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 (略) 绿色信贷、PPP、政府购买服务、绿色金融、市场融资等方式,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土壤 (略) ,完善“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 * )强化监督执法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 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 * 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农用地、污染地块、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 (略)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的执法监管,严厉打 (略) 为。

( *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制作挂图、视频,利用电视、广播、 (略) 数字平台,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土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 (略) 会各界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识,营造保护土壤 (略) 会氛围。

( * )严格目标考核

坚持“党政同责、 * 岗双责”,严格落实《 * 川省 (略)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略) 市 (略)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强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 (略) 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动不力、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评估考核结果较差的县区,采取预警提示、限期整改、区域限批、行政约谈等措施,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区 (略) , (略) (略) ,各直属单位:

(略) 党委确定的“空气早达标,碧水全省优先,净土走在前”的工作思路,根据省厅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及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 (略) (略) “净土走在前” * 年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略) ,并鼓励和支持你们结合各自工作情况积极创新争先,确保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居全省前列。

附件: (略) (略) “净土走在前” * 年度工作方案

(略) (略)

(成文日期右空4个字)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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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净土走在前” * 年度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略) 党委提出的“净土走在前”的工作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 (略) 动计划》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 、工作目标

围绕完成生 (略) 党委确定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实现 (略) 净土走在前工作目标;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持续推进 (略) 市(江安)长江上游土壤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区建设;启动《 (略) 市“十 * *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启动推进已入库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实施。

* 、重点任务

( * )做好终期考核评估

1.迎接《土 (略) 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收官考核。全面梳理和总结“十 * * ”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自查和整改,做好考核迎检。

2. (略) 试点示范区考核评估。迎接生态环境厅对我市 (略) 土壤污染 (略) 示范区的终期考核评估。

( * )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

1.严格重点企业监管。更新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技术规范,启动新 * 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排放情况等“ * 联动”工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继续开展重点监管单位、重点工业园区、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土壤监督性监测。

2.强化土壤污染隐患整治。 (略) 业企业调查、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和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

3.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深入推 (略) 业重金属污染防控。

( * )保障耕地安全利用

1.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运用。启动受污染耕地周边调查评估、重金属高背景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典型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2.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启动“ * 川省 (略) 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项目,深入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探索全市耕地污染成因分析方式和技术路径。

3.深入推进耕地周边断源工作。开展新 * 轮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和整治,解决 * 批影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突出问题。

4.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配 (略) 门分解落实“十 * * ”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 * 个类别 (略) 分类管理控。

( *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1.持续推进建设用地调查。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基础上, (略) (略) 业用地纳入调查,对未开展采样的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块纳入采样调查。开展有色金属矿、煤矿、硫铁矿等矿产开发区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深化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对企业用地调查超过相应用地标准的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开展详查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并实施。

3.落实调查评估和修复制度。严格建设用地 (略) 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修复和效果评估,加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强化调查评估报告质量管理,及时将相关资料和技术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4.动态更新清单和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

5.推行卫星遥感监管核查试点。对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遥感监管试点。

6.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执法监管。完善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 * 张图”,推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执法中的应用,加大违规开发 (略) 力度。

( * )统筹谋划土壤“十 * * ”规划

1.制定污染防治规划。依法编制完成并印发《 (略) 市“十 * *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规划项目实施。

2.开展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按照生态环境厅即将出台的《 * 川省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实施方案》,创新监管机制, (略) 土壤环保管家,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以推进落实拟安排资金 * 万元,已列入 (略) 市委市政府长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的“ (略) 畜禽粪便沼气发电”和“ (略) 长江绿色廊道建设工程”2个项目为抓手,促进 (略) 市(江安)长江上游土壤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3.制定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配合生态环境厅完成风险源数据库和管控清单建立,根据辖区内土壤污染风险点位分布及土壤污染风险等级,着手开展 (略) 市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方案制定。

( * )推进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

1.加强项目库建设。鼓励和指导县区申报入库项目,增加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加快入库项目实施,尤其是对资金已到位的“ (略) 市污染和疑似污染地块周边土壤调查评估项目”、“ (略) 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略) 市兴文 (略) 及周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3个项目按月实施调度,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2.推进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两防两控(防渗漏和“跑冒滴漏”、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重金属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以及历 (略) 整治。

* 、保障措施

( *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含 * 江新区)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措施,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实现。

( * )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区(含 * 江新区)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机制,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 (略) 绿色信贷、PPP、政府购买服务、绿色金融、市场融资等方式,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土壤 (略) ,完善“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 * )强化监督执法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 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 * 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农用地、污染地块、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 (略)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的执法监管,严厉打 (略) 为。

( *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制作挂图、视频,利用电视、广播、 (略) 数字平台,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土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 (略) 会各界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识,营造保护土壤 (略) 会氛围。

( * )严格目标考核

坚持“党政同责、 * 岗双责”,严格落实《 * 川省 (略)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略) 市 (略)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强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 (略) 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动不力、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评估考核结果较差的县区,采取预警提示、限期整改、区域限批、行政约谈等措施,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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