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大坪8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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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大坪8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十 *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土 (略) 动计划》要求,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对土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经调查与评估存在污染情况的, (略) 污染修复工作。因此对 (略) 市 * 里河区西大坪8 (略) 了土壤污染状况工作。

(略) 市 * 里河区西大坪 * 号地块位于 (略) 市 * 里河区彭家坪,地块东邻彭家坪镇西坪村,南邻S * 省道,西邻马 (略) ,北邻宝兰铁路线。该调查地块原 (略) (略) ,属于工业用地, * 至今均 (略) (略) 使用。

本次调查地块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位(T1~T7,包括2个对照点位),共采集7组+ (略) 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7项、VOCs * 项、SVOCs * 项;3口地下水监测点位(D1~D3),3组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为地下水常规 * 项。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场地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0- * )第 *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污染物监测最高浓度低于筛选值时,该场地不需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建设用地中第 * 类用地。根据统计分析结果可知, (略) 地内各土壤监测点的各监测项目均小于第 * 类用地筛选值,各对照点的各监测项目比标值为0.0~0.3之间,两组数值非常接近,且均小于1,符合住宅建设要求。

根据本次调查土壤中关注污染物最大浓度与风险评估筛选值比对结果,本场 (略) 地风险评估程序,可直接用于建设用地中第 * 类用地。



根据《国家“十 *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土 (略) 动计划》要求,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对土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经调查与评估存在污染情况的, (略) 污染修复工作。因此对 (略) 市 * 里河区西大坪8 (略) 了土壤污染状况工作。

(略) 市 * 里河区西大坪 * 号地块位于 (略) 市 * 里河区彭家坪,地块东邻彭家坪镇西坪村,南邻S * 省道,西邻马 (略) ,北邻宝兰铁路线。该调查地块原 (略) (略) ,属于工业用地, * 至今均 (略) (略) 使用。

本次调查地块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位(T1~T7,包括2个对照点位),共采集7组+ (略) 样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7项、VOCs * 项、SVOCs * 项;3口地下水监测点位(D1~D3),3组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为地下水常规 * 项。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场地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0- * )第 *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污染物监测最高浓度低于筛选值时,该场地不需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建设用地中第 * 类用地。根据统计分析结果可知, (略) 地内各土壤监测点的各监测项目均小于第 * 类用地筛选值,各对照点的各监测项目比标值为0.0~0.3之间,两组数值非常接近,且均小于1,符合住宅建设要求。

根据本次调查土壤中关注污染物最大浓度与风险评估筛选值比对结果,本场 (略) 地风险评估程序,可直接用于建设用地中第 * 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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