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医院“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公示
苍溪县人民医院“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苍溪县人民医院现将《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上述环境影响报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4.建设内容: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先国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邮政编码:628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528117370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详细内容见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苍溪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生态环境部监制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邮政编码:628000联系人:杨先国
电子邮箱:248826535@qq.com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目录
TOC \o "1-1" \h \z \u 表1 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 名称 |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
法人代表 | 范怀卫 | 联系人 | 杨先国 | 联系电话 | 13981246368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 |||||||||||||||||||||||||||||||||||||||||||||||||||||||||||||||||||||||||||||||||||||||||||||||||||||||||||||||||||||||||||||||||||||||||||||||||||||||||||||||||||||||||||||||||||||||||||||||||||||||||||||||||||||||||||||||||||||||||||||||||||||||||||||||||||||||||||||||||||||||||||||||||||||||||||||||||||||||||||||||||||||||||||||||||||||||||||||||||||||||||||||||||||||||||||||||||||||||||||||||||||||||||||||||||||||||||||||||||||||||||||||||||||||||||||||||||||||||||||||||||||||||||||||||||||||||||||||||||||||||||||||||||||||||||||||
项目建 设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 |||||||||||||||||||||||||||||||||||||||||||||||||||||||||||||||||||||||||||||||||||||||||||||||||||||||||||||||||||||||||||||||||||||||||||||||||||||||||||||||||||||||||||||||||||||||||||||||||||||||||||||||||||||||||||||||||||||||||||||||||||||||||||||||||||||||||||||||||||||||||||||||||||||||||||||||||||||||||||||||||||||||||||||||||||||||||||||||||||||||||||||||||||||||||||||||||||||||||||||||||||||||||||||||||||||||||||||||||||||||||||||||||||||||||||||||||||||||||||||||||||||||||||||||||||||||||||||||||||||||||||||||||||||||||||||
立项审批 部门 | / | 批准 文号 | / | |||||||||||||||||||||||||||||||||||||||||||||||||||||||||||||||||||||||||||||||||||||||||||||||||||||||||||||||||||||||||||||||||||||||||||||||||||||||||||||||||||||||||||||||||||||||||||||||||||||||||||||||||||||||||||||||||||||||||||||||||||||||||||||||||||||||||||||||||||||||||||||||||||||||||||||||||||||||||||||||||||||||||||||||||||||||||||||||||||||||||||||||||||||||||||||||||||||||||||||||||||||||||||||||||||||||||||||||||||||||||||||||||||||||||||||||||||||||||||||||||||||||||||||||||||||||||||||||||||||||||||||||||||||||||||
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 | 5500 | 项目环保投资 (万元) | 123.0 | 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 | 2.23%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 | 占地面积(㎡) | ||||||||||||||||||||||||||||||||||||||||||||||||||||||||||||||||||||||||||||||||||||||||||||||||||||||||||||||||||||||||||||||||||||||||||||||||||||||||||||||||||||||||||||||||||||||||||||||||||||||||||||||||||||||||||||||||||||||||||||||||||||||||||||||||||||||||||||||||||||||||||||||||||||||||||||||||||||||||||||||||||||||||||||||||||||||||||||||||||||||||||||||||||||||||||||||||||||||||||||||||||||||||||||||||||||||||||||||||||||||||||||||||||||||||||||||||||||||||||||||||||||||||||||||||||||||||||||||||||||||||||||||||||||||||||||
应用类型 | 放 射 源 | □销售 |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使用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生产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
□销售 | / | |||||||||||||||||||||||||||||||||||||||||||||||||||||||||||||||||||||||||||||||||||||||||||||||||||||||||||||||||||||||||||||||||||||||||||||||||||||||||||||||||||||||||||||||||||||||||||||||||||||||||||||||||||||||||||||||||||||||||||||||||||||||||||||||||||||||||||||||||||||||||||||||||||||||||||||||||||||||||||||||||||||||||||||||||||||||||||||||||||||||||||||||||||||||||||||||||||||||||||||||||||||||||||||||||||||||||||||||||||||||||||||||||||||||||||||||||||||||||||||||||||||||||||||||||||||||||||||||||||||||||||||||||||||||||||||
□使用 | □乙□丙 | |||||||||||||||||||||||||||||||||||||||||||||||||||||||||||||||||||||||||||||||||||||||||||||||||||||||||||||||||||||||||||||||||||||||||||||||||||||||||||||||||||||||||||||||||||||||||||||||||||||||||||||||||||||||||||||||||||||||||||||||||||||||||||||||||||||||||||||||||||||||||||||||||||||||||||||||||||||||||||||||||||||||||||||||||||||||||||||||||||||||||||||||||||||||||||||||||||||||||||||||||||||||||||||||||||||||||||||||||||||||||||||||||||||||||||||||||||||||||||||||||||||||||||||||||||||||||||||||||||||||||||||||||||||||||||||
射线 装置 | □生产 | □Ⅱ类 □Ⅲ类 | ||||||||||||||||||||||||||||||||||||||||||||||||||||||||||||||||||||||||||||||||||||||||||||||||||||||||||||||||||||||||||||||||||||||||||||||||||||||||||||||||||||||||||||||||||||||||||||||||||||||||||||||||||||||||||||||||||||||||||||||||||||||||||||||||||||||||||||||||||||||||||||||||||||||||||||||||||||||||||||||||||||||||||||||||||||||||||||||||||||||||||||||||||||||||||||||||||||||||||||||||||||||||||||||||||||||||||||||||||||||||||||||||||||||||||||||||||||||||||||||||||||||||||||||||||||||||||||||||||||||||||||||||||||||||||||
□销售 | □Ⅱ类 □Ⅲ类 | |||||||||||||||||||||||||||||||||||||||||||||||||||||||||||||||||||||||||||||||||||||||||||||||||||||||||||||||||||||||||||||||||||||||||||||||||||||||||||||||||||||||||||||||||||||||||||||||||||||||||||||||||||||||||||||||||||||||||||||||||||||||||||||||||||||||||||||||||||||||||||||||||||||||||||||||||||||||||||||||||||||||||||||||||||||||||||||||||||||||||||||||||||||||||||||||||||||||||||||||||||||||||||||||||||||||||||||||||||||||||||||||||||||||||||||||||||||||||||||||||||||||||||||||||||||||||||||||||||||||||||||||||||||||||||||
■使用 | ■Ⅱ类 ■Ⅲ类 | |||||||||||||||||||||||||||||||||||||||||||||||||||||||||||||||||||||||||||||||||||||||||||||||||||||||||||||||||||||||||||||||||||||||||||||||||||||||||||||||||||||||||||||||||||||||||||||||||||||||||||||||||||||||||||||||||||||||||||||||||||||||||||||||||||||||||||||||||||||||||||||||||||||||||||||||||||||||||||||||||||||||||||||||||||||||||||||||||||||||||||||||||||||||||||||||||||||||||||||||||||||||||||||||||||||||||||||||||||||||||||||||||||||||||||||||||||||||||||||||||||||||||||||||||||||||||||||||||||||||||||||||||||||||||||||
其他 | / | |||||||||||||||||||||||||||||||||||||||||||||||||||||||||||||||||||||||||||||||||||||||||||||||||||||||||||||||||||||||||||||||||||||||||||||||||||||||||||||||||||||||||||||||||||||||||||||||||||||||||||||||||||||||||||||||||||||||||||||||||||||||||||||||||||||||||||||||||||||||||||||||||||||||||||||||||||||||||||||||||||||||||||||||||||||||||||||||||||||||||||||||||||||||||||||||||||||||||||||||||||||||||||||||||||||||||||||||||||||||||||||||||||||||||||||||||||||||||||||||||||||||||||||||||||||||||||||||||||||||||||||||||||||||||||||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72445130277X8)始建于1945年,前身为苍溪县卫生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9194.5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2138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6981平方米,新建江南分院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全院有在岗职工358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219人;开设有一级科室10个、二级专业组18个,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11个;拥有固定资产3000万元,编制床位265张。实际开放床位300张。 医院配有美国全身型CT机、日本彩色超声诊断仪、德国全数字内窥镜系统(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汽化电切镜、胃镜、肠镜)、血液透析机、血球计数仪、彩色经颅多普勒血流仪、尿流分析仪、电测听仪、动态心电监护仪等万元以上设备100多台(件)。 二、项目由来 为更好地满足苍溪县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对看病就医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顺应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发挥公立医院的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和完善城镇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发展苍溪县卫生事业,较好地为城镇及周边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拓宽医疗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区域辐射能力,加快“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苍溪县人民医院在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实施“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项目共占地面积60800.00m2,总建筑面积147784.79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108116.85m2,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39667.94m2,按照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进行建设,共设置床位599张,其中康养床位100张,医疗床位499张,主要建筑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门诊大楼(业务楼用于行政后勤)、食堂、康养中心等,设置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急诊医学科等。该工程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 医院拟在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在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以下简称DSA),用于肿瘤诊疗、介入诊疗。上述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由于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所持有的射线装置种类、数量和使用场所将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中“19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的;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为申办医院现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提供支持性文本,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久远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整理分析、调研有关法规等工作,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多方咨询交流,反复核实,在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辐射危害特征,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力度。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以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全本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本项目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表1-1本项目新购设备参数一览表
项目各机房设计参数如下: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主要建设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配套用房。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室内面积约183.5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主射方向朝向南侧、北侧、地面和屋顶。北侧主屏蔽区厚2.6m(宽4.4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东侧设长10.4m、宽2.1m的“S”型迷道,迷道内墙主屏蔽区厚1.4m、迷道口处厚1m(宽8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迷道外墙在防护门处厚1.1m、连接南侧屏蔽墙处厚1.5m,迷道内墙和外墙在任何一处的总厚度均为2.5m;南侧屏蔽墙厚1.5m;西侧屏蔽墙厚1.4m;屋顶主屏蔽墙厚2.7m、屋顶次屏蔽墙厚1.6m、屋顶上方为2.5m厚土层;防护门为20mm铅+180mm含硼(2%)聚乙烯平移防护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各配置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X射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8MeV,电子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单台加速器年出束时间最长约20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加速器配套建设有控制室、设备间和水冷机房等辅助用房。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机房室内面积约88.7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37cm实心砖,地面为20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防护门、观察窗、污物传递窗均为3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DSA,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年出束时间约50.21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DSA配套建设有操作间等辅助用房。 (3)后装机 后装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55.0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北侧屏蔽墙与加速器机房共用;东侧屏蔽墙厚0.9m;西侧屏蔽墙厚0.7m;南侧迷道内墙厚0.65m,迷道外墙厚0.9m;屋顶厚0.7m;防护门为8mm铅当量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 后装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钴-60后装机,内含1枚钴-60放射源,装源活度为2.22×1011Bq,年出束时间约66.7h,属于Ⅲ类放射源。后装机配套建设有控制室等辅助用房。 (4)模拟定位机 模拟定位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34.8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24cm实心砖,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3mm铅当量,观察窗为4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150kV、额定管电流600mA,主要用于放疗定位,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4、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1-2。 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续)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故项目不涉及原辅料使用。项目所用自来水、电等均由当地市政网提供,项目能耗见表1-3。 表1-3 主要能耗情况表
6、工作制度、诊疗规模和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及诊疗规模:本项目采用全日制工作制度,每年工作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单班制。项目涉及射线装置工作情况见表1-4。 表1-4 本项目放射诊疗规模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辐射工作人员13人(其中新增6人拟从社会招聘,其余为新增的介入手术组人员,均由医院人员内部调配)。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 本项目工作人员具体安排详见表1-5。 表1-5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安排情况
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环评要求:①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②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包括射线装置操作技师、手术医生及手术助手)应在上岗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且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取证档案。 7、项目依托的办公设施及环保设施情况 污水: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使用胶片,不产生废胶片。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产生的废医疗棉纱、一次性器具等医疗废物,以及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内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各诊疗场所设有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及实践的正当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本项目使用医用射线装置是为了对患者进行医学放射诊疗。在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辐射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正确使用和管理射线装置的情况下,可将该项目产生的电离辐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项目实施的利益大于代价,实践具有正当性。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实践的正当性要求。 六、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性 1、项目选址合理性 (1)医院外环境关系 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项目用地红线北侧为规划道路(未建),规划道路外侧为一废弃的采砂厂。 项目东北侧场界外110m为龙江国际一期住宅小区。项目用地红线东侧为规划南北走向的道路,道路外侧为规划绿地,东侧红线外70m为南北走向的G212,东侧场界外95m为御品澜庭住宅小区;项目东南侧G212外为山林,山林上200m范围内零星分布有陵江镇农户8户;项目用地红线南侧为三巷道路,道路外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用地红线西侧为规划市政绿地,西侧红线外37m为河堤,嘉陵江距离本项目西侧场界的距离为120m。医院外环境关系如下图1-1所示,具体外环境关系见表1-6。 图1-1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表1-6医院厂界外环境关系表
从厂址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地处城市环境,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素。区域交通便利,便于患者就诊。 (2)医院内项目拟建场址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和门诊医技楼一层。门诊医技楼位于医院区域东南角,其东面为医院绿化带,东面为36.2m为南北走向的G212;南面为19.3m为三巷道路;西面约29m为医院住院楼;西北面约34m为门诊大楼(业务楼);北面为医院绿化带。 本项目拟购DSA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内,机房东面为控制室,南面为留观室;西面为卫生间;北面为设备间、污物打包室和污物通道;屋顶上方隔0.9m土层为库房,手术间楼下为地下室停车场。 本项目拟购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均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端,医用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布局相连,从北到南依次为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 加速器机房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屋顶上方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其北面为设备机房和控制室; 东面为过道,南面为后装治疗机房。 后装治疗机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其东面为后装机控制室,南面为配电间及过道;北面为加速器机房;屋顶上方为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 模拟定位机东面为过道、东面0.4m为网络机房;南面为模拟定位机控制室;西面、北面为过道;楼上为绿化带。 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医院总平面布置图测量结果,门诊医技楼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约19.3m,DSA机房距医院最近厂界(东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66m,加速器和后装机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22.9m。 (3)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由医院外环境及项目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门诊医技楼选址独立,且放射工作场所整体位于地下,非医护人员、治疗患者不得入内,人流相对较少,有效降低了公众受照的可能性。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产生环境影响主要为电离辐射,经机房四周墙体、防护门窗屏蔽后对工作人员和屏蔽体外公众的照射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限值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且建设的医用加速器、后装机、DSA机房和模拟定位机房为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有良好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产生的辐射经屏蔽和防护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2、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内,不涉及新征用地,医院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规划。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项目工作场所功能分区明确,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各辅助用房紧密布置于机房周围,整体布局紧凑,既便于病人就诊,又利于辐射防护。各辐射工作场所用房之间采用墙体分隔,墙体、防护门、窗的屏蔽防护厚度充分考虑了电离辐射效应,能够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和周边公众的辐射影响,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总平布置是合理的。 七、核技术应用现状 1、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许可种类和范围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核技术应用实践活动已获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持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川环辐证〔00411〕,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放射源。有效期至2023年7月4日,地址为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已获许可使用射线装置情况见表1-7。 表1-7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射线装置
表1-8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放射源
2、近年来履行环评手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近几年开展环评项目及批复验收情况见表。 表1-8近几年建设项目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履行情况
3、辐射安全管理现状情况 (1)辐射防护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医院于2018年8月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医院各科室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该文件对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明确。 (2)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监测仪表使用与比对、记录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且,其中《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置流程》按要求在各放射工作场所实行上墙制度。 此外,医院填写了《2018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报送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28人,其中28人已取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环评要求:医院应安排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确保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世阳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医院2018年放射工作人员受照剂量进行了监测。具体见下表: 表1-9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统计表
通过数据统计,医院2018年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无个人剂量超标情况。 (5)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目前医院各放射性工作场所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医院自持证以来,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
序号 | 核素名称 | 总活度(Bq)/活度(Bq)×枚数 | 类别 | 活动种类 | 用途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1 | 60Co | 1.85×1011Bq / 1.85×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放疗室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放疗室 | 已有 |
2 | 60Co | 2.22×1011Bq / 2.22×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后装机机房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机房 | 本次新增 |
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序号 | 核素 名称 | 理化 性质 | 活动 种类 | 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 年最大用量 (Bq) | 用途 | 操作方式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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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加速粒子 | 最大能量(MeV) | 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h)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Clinac EX10M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放疗室 | 已有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
2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待定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加速器机房 | 本次新建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三) 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靶电流(μA) | 中子强度(n/s) | 用途 | 工作场所 | 氚靶情况 | 备注 | ||
活度(Bq) | 贮存方式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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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X射线机,包括医用诊断和治疗(含X射线CT诊断)、分析仪器等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管电流 (mA)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 Ⅱ | 1 | 待定 | 125 | 1000 | 心血管、神经介入手术 | 门诊医技楼一层DSA机房 | 本次新建 |
2 | 模拟定位机 | Ⅲ | 1 | 待定 | 150 | 600 | 放射治疗前定位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模拟定位机房 | 本次新建 |
3 | 螺旋CT | Ⅲ | 1 | Activion16TSX-031A | 140 | 4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已有,在用 |
4 | 中型-移动式C臂 | Ⅱ | 1 | SMC-Ⅲ | 120 | 15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手术室 | |
5 | 放射治疗模拟机 | Ⅲ | 1 | SL-IE 型 | 125 | 630 | 放疗模拟 | 放疗室 | |
6 | X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DRX-1型 | 150 | 5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7 | 数字化双能X线骨密度测量仪 | Ⅲ | 1 | XR-800 | 100 | 1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8 | 数字胃肠机 | Ⅲ | 1 | DRF-2 | 150 | 1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9 | 128 CT机 | Ⅲ | 1 | Ingenuity Croe128 | 140 | 8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
10 | 血管造影机 | Ⅱ | 1 | Optima IGS 330 | 125 | 1000 | 放射治疗 | 介入室 | |
11 | 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C50 65X | 150 | 6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名称 | 状态 | 核素名称 | 活度 | 月排放量 | 年排 放量 | 排放 口浓度 | 暂存情况 | 最终去向 | 备注 |
退役钴-60废源 | 固态 | 60Co | / | / | / | / | 暂无(放射源服务器满退役或更换放射源时产生废放射源) | 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如因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的,应交由废源收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
加速器废靶 | 固态 | / | / | / | / | / | 暂无(加速器退役或更换靶时产生废靶) | 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 | / |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固体为mg/kg,气态为mg/m3;年排放总量用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kg,或Bq/m3)和活度(Bq)。
法规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颁布, 2003年10月1日实施);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8月31日颁布,2019年3月2日修订实施);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4月18日环境保护部18号令公布实施);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2017年12月12日修正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2018年4月28日修正实施); (8)《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66号公告公布实施); (9)《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 (10)《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号); (11)《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63号公告公布实施)。 |
技术 标准 | (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3)《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180-2006); (4)《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 (5)《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 (6)《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 部分:一般原则》 (GBZ/T201.1-2007); (7)《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 (8)《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 (9)《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10)《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 (11)《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244-2017); (1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 (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其他 | (1)《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 (2)《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 (3)《关于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管理的通知》(川环办﹝2010﹞49号); (4)本项目环评委托书; (5)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有关设计资料等。 |
评价范围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射线装置所在工作场所实体屏蔽体边界外50m范围内区域。 | ||||||||||||||||||||||||||||||||||||||||||||||||||||||||||||||||||||||||||||||||||
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使用射线装置所涉及的辐射工作人员,以及距射线装置机房实体屏蔽物为边界向外延伸50m范围内的公众(包括周边其他科室医务人员)。主要考虑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在机房周围停留的公众的影响,使其受照剂量低于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确保射线装置运行时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由项目外环境关系和总平面布局可知,本次评价范围内主要位于医院厂界内,项目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1。 表7-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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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根据《广元市苍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绵环函〔2019〕417号),本项目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2、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声学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生活废水排入设置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 2、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XG1-201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中相关要求。 三、辐射防护标准 1、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 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相关标准: 职业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5mSv/a;对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管理约束值取年当量剂量50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125mSv/a。 公众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年有效剂量,1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公众照射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一执行,即0.1mSv/a作为剂量管理值。 2、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值 参照《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和《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等有关标准要求,本项各医用射线装置和后装机使用场所在距离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外,周围辐射剂量率应满足: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 |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本次评价委托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10月16日对项目拟建场址进行了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情况和结果如下: 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为0.06~0.08μSv/h、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0.09μSv/h,经换算,项目区域X-γ辐射剂量率室外为60~80nGy/h、室内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综上,可得出以下初步结论: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辐射环境处于环境本底水平。 |
表9项目工程分析和源项
工程设备和工艺分析 一、施工期工艺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二、营运期工艺分析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单位包括加速管、电子枪、微波系统、调制器、束流传输系统及准直系统、真空系统、恒温水冷系统和控制保护系统。设备基本结构见图9-1。 图9-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示意图 本项目拟购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其主要参数见表9-1。 表9-1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医用直线加速器是产生高能电子束的装置,为远距离放射性治疗机。当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产生韧致辐射,即X射线,其最大能量为电子束的最大能量。因此,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也可利用X线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杀伤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3)治疗流程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为:医生接诊患者并告知在放疗过程中可能受到辐射危害后,先对病灶部位进行准确定位,确定肿瘤的具体位置和形状,确定放疗靶区,完成治疗计划及验证,之后进行正式放疗。病人转移到加速器机房进行治疗。病人在医务人员协助下按照治疗计划在治疗床上摆位,摆好位后,医务人员全部退出机房,进入控制室,在确定所有安全措施到位后,关闭机房屏蔽门,启动加速器进行放射治疗。治疗完毕后,加速器关机,病人离开机房。 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可提供2种治疗模式,一种是电子治疗模式,利用电子线对浅表部位病灶照射诊疗,电子线最大能量为6MeV;一种是X射线治疗模式,用于深部病灶照射,X射线能量最大为18MeV。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2。 图9-2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1)设备组成 DSA主要由带有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X射线诊断机、高压注射器、电子计算机图象处理系统、治疗床、操作台、磁盘或磁带机和多幅照相机组成。 (2)工作原理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DSA)是20世纪80年代继CT之后出现的一项医学影像学新技术,是电子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与传统X线血管造影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检查方法,可以满足心血管、外周血管的介入检查和治疗,以及各部位非血管介入检查与治疗。 DSA是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辅助成像的血管造影方法,它是应用计算机程序进行两次成像完成的。在注入造影剂之前,首先进行第一次成像,并用计算机将图像转换成数字信号储存起来。注入造影剂后,再次成像并转换成数字信号。两次数字相减,消除相同的信号,得知一个只有造影剂的血管图像。这种图像较以往所用的常规脑血管造影所显示的图像更清晰和直观,一些精细的血管结构亦能显示出来,且对比度分辨率高,减去了血管以外的背景,尤其使与骨骼重叠的血管能清楚显示。 介入手术所使用的造影剂主要成分为碘制剂,分为无机碘化物、有机碘化物以及碘化油或脂肪酸碘化物三大类,均不属于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不产生放射性污染。 (3)治疗流程 DSA检查流程:采取隔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采集造影部位图像。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检查床上,医护人员调整X线球管、人体、影像增强器三者之间的距离,然后退入控制室,关好防护门。操作人员(技师)通过控制室的电子计算机系统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分别对没有注入造影剂和注入造影剂的受检部位进行拍片,得到的两幅血管造影X线荧光图像经计算机减影处理后,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出血管影像的减影图像。医师根据该图像确诊患者病变的范围、程度,选择治疗方案。 介入治疗流程:手术医生采取近台同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对患者的部位进行间歇式透视。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手术床上,介入手术医生位于手术床旁第一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0.3~1.0m处。介入治疗中,医生根据操作需求,踩动手术床下的脚踏开关启动DSA的X线系统进行透视,通过显示屏上显示的连续画面,完成介入操作。手术助手位于介入手术间内、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1.5~2.0m 处。介入治疗中,通过观察各类监控屏辅助开展治疗。 介入手术间配备有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围脖、铅眼镜等),同时手术床旁设有床下铅帘和悬吊铅屏风。 DSA检查与介入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9-3所示。 图9-3DSA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后装治疗机 本项目后装机拟使用1枚60Co放射源,设计装源活度为2.22×1011Bq(6Ci),属Ⅲ类放射源。60Co半衰期为5.27年,衰变过程会发出的β、γ射线。 (1)工作原理 后装机主要由驱动装置、计算机、打印机、贮源室、治疗床、γ射线报警仪、施源器及其定位支架组成。 后装机工作原理主要是预先在病人体内的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需要治疗的部位正确地放置施源器,然后采用自动或手动控制将贮源器内的放射源输入到施源器内,使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源再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 (2)治疗流程 治疗过程如下: ①对病人进行确诊,告知辐射危害; ②患者进入后装治疗室,将施源器插入病人肿瘤治疗部位并固定好; ③沿施源器通道放入定位缆,用X线模拟定位机定位,确定靶区,制定治疗计划; ④用模拟源模拟治疗,检查所用通道是否通畅; ⑤启动控制治疗系统,用真源对病人进行治疗(产生γ射线、β射线、臭氧); ⑥治疗完毕,放射源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关闭后装机,病患离开治疗室。 其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图9-4 后装治疗机诊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4、模拟定位机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模拟定位机主要由CT机、诊断床、控制台、中央工作站和激光定位系统组成。模拟定位机定位机可看做是诊断性CT机与传统X光模拟定位机的功能。 本项目拟购模拟定位机的具体参数见表。 表9-2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CT机是X射线计算机断层技术的简称,使用了精确准直的X射线对人体的某一特定层面从各个角度进行透射。透过人体的射线由探测器接收后进行光电模/数转化,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后,送到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图像重建。重建的图像再经数/模转换器转化成模拟信号,最后显示在监视器上,或传输给多幅照相机摄片或转输给光盘磁盘等进行贮存。 (3)治疗流程分析 病人经医生诊断后,预约登记诊断时间。受检者按约定时间在候诊区准备和等候。受检者进入机房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摆位。摆位完成后,除患者外,无关人员退出机房。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即开启CT机进行拍片/模拟定位。检查结束后,受检者离开机房。 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7。 图9-5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 ||||||||||||||||||||||||||||||||||||
污染源项描述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购两台加速器X射线最大能量为18MeV,故项目运行期加速器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X射线、高能电子束、放射性固体废物(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臭氧和噪声。 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也可利用X射线对患者病灶部位进行照射。X射线和电子束均随加速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因此,加速器开机期间内,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为主要辐射环境污染因素,辐射途径为外照射。 放射性固体废物:加速器靶物质经长期照射后,可积累一定数量的感生放射性核素,因此,退役的靶物质(如靶件、束流装置等)为放射性固体废物。 臭氧:加速器开机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噪声:主要为机房通风系统机组,机组均采用低噪声节能风机,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设备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DSA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臭氧: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固体废物: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 3、后装治疗机 β、γ射线:后装治疗机使用1枚钴-60放射源,为密封源,活度为2.22×1011Bq(6Ci)。钴-60密封源会产生β、γ射线,在送源、回源及密封源在病灶位置照射时β、γ射线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辐射影响。 臭氧:后装治疗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的臭氧(O3)。 退役放射源:在放射源使用一定年限后,放射源衰变至其活度不能满足放射治疗需要时,将更换放射源,从而产生退役的废钴-60放射源。 4、模拟定位机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CT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CT机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见表9-3。 表9-3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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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
、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选配:铅橡胶手套 | 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
辅助防护设施 | 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吊屏、床侧防护帘、床侧防护屏选配:移动铅防护屏风 | 铅悬挂防护屏、床侧防护帘(其防护厚度至少为1mm铅当量) | ||
患者和受检者 | 个人防护用品 | 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方形)或方巾、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阴影屏蔽器具 | 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后装治疗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质检要求。设备外屏蔽体采用铸铁制造,头盔采用不锈钢制造,不易损坏,放射源经设备本身的外屏蔽体、源体、开关体、屏蔽门等的屏蔽后,关闭机器时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设备控制系统能准确地控制照射条件,有放射源启动、传输、驻留及返回工作贮源器的源位显示与治疗日期、通道、照射总时间及倒计数时间的显示。 ?系统电源开关:操作台上设有一个钥匙开关用于控制设备控制系统的供电,没有钥匙时只能给电脑及监视对讲系统供电而无法给设备控制系统加电。 ?启动按钮:只有完成治疗准备后(已正确输入治疗计划,屏蔽门已关闭等),才能启动按钮开始治疗,如果未完成治疗准备,不能启动治疗按钮。 从设备固有安全性能可以看出,钴-60后装治疗机在防止事故发生方面,设有相应措施。只要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要求严格执行,是能够减少γ射线对人员的辐射危害和降低辐射事故的发生。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肿瘤定位结果来判断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会制定不同的放疗计划(包括放疗时间和放疗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源联锁:正常情况下,源在贮存状态时才能打开治疗机房防护门;防护门未完全关闭到位时,无法启动后装机进行送源;源没有回到储源器内时,防护门不能打开。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钥匙开关:控制机上设电源钥匙开关,只有当后装治疗机一切都处于安全状态,并且钥匙就位后,设备才能启动工作。一旦钥匙被取走,设备就无法启动工作。钥匙由专人使用和保管。 ?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控制台上设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实施治疗期间,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可自动返回工作贮源器。 ?手动回源装置:当自动回源装置功能失效时,设手动回源措施应急处理。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回源开关: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四周墙体(拟设3个开关)、防护门内迷道墙上(拟设1个开关)及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回源开关。开关安装在距地面1.5m处的墙上。紧急回源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当要终止钴-60放射源照射时,按紧急回源开关即可使放射源返回储源器。 (5)警示装置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声光报警装置:控制室操作台上设声光报警装置,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不能返回贮存位,会发出声光报警。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后装机主机外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室内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在后装机房内设1台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带剂量显示功能), 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的探头安装在机房迷道内、靠近防护门处的墙体上,显示屏安装在控制室墙上,易于操作人员看见的地方。 ?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拟配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监测仪,用于后装治疗机使用期间定期巡检。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后装治疗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和个人剂量报警仪(1个/人)。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控制台可显示和记录已照射的时间和剂量,直到下一次照射开始,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断电时手动开门装置: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4条“治疗室防护门应设置手动开门装置”的要求,机房防护门断电后可由工作人员手动开门。 ?视频监控:治疗机房内及迷道内设实时摄像监视器,监控系统设在控制室内,视频监控应做到无监控死角,特别应监控室内有源的位置,以便在异常情况下,可控制设备紧急回源,避免造成危害。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配备应急设备: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10条“治疗室内应配有合适的储源容器、长柄镊子等应急设备”的要求,机房内配应急的长柄镊子、储源容器、1套铅衣等辅助防护用品。 ?通风系统:机房内设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位于医院南厂界相邻的绿化带内,排风口距地面约2m高。 (8)放射源的贮存及处理 ?放射源的贮存:钴-60放射源在非使用期间贮存在后装治疗机储源容器内,储源器位于后装治疗机房内。同时在后装治疗机房内配置1个备用应急贮源罐,用于非正常状况下放射源的贮存。 ?放射源的实体保卫: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应具有防盗功能,并实施“双人双锁”管理。在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外的适当位置安装实时摄像装置,由医院保安人员24h视频监控以防放射源被盗。 ?换源、倒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或有相应辐射安全资质单位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派专车、专业技术员将新的放射源运到现场。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并装入新的钴-60放射源。换源应通过专用换源导管,以免误操作造成卡源。换源、倒源过程中应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废旧放射源处理:由放射源生产厂家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员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之后,装入铅罐并运回,按废旧源处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若放射源生产厂家无法回收废源,则应联系有收贮废旧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现场收贮。 (9)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工作场所的安全,本项目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见表。 表10-7 项目Ⅲ类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一览表
综上,本项目后装治疗机主要辐射安全防护装置布置情况见图10-4所示。 图10-4 后装治疗机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布置示意图 ?模拟定位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从专业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满足质检要求,机头泄漏辐射满足国家《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规定的限值。 ?具有安全系统,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并有相应故障显示。 ?正常情况下,必须按规定程序并经控制台确认验证设置无误时,才能启动照射。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制定不同的计划(包括照射时间和照射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停机开关:在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停机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在误操作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按下开关即可随时切断供电电源。 (5)警示装置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CT诊断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4、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人员包括辐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机房周边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防护措施: ?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指从事加速器、后装机、DSA及模拟定位机诊疗的技师、物理技师、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 人员培训: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苍溪县人民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在岗期间应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个人防护用品:对从事DSA介入手术的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在进行床旁手术治疗期间,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个人剂量监测:根据《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等规范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并要求上班期间必须正确佩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定期(每季度一次)将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计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 ?受检者的安全与防护 ①源项控制: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选择能达到诊疗要求最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使射线强度最小化。 ②时间防护: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尽量缩短透视和摄影时间,使照射时间最小化。 ③其他安全防护:a).放射诊疗前实行病人告知制度:在放疗诊断前应向病人告知放射诊疗的方法、适应症、预期疗效、风险、费用构成及注意事项和可能对病人家属的辐射影响等,并请病人在说明书下方签字,由医患双方各执一份。b). 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为受检者配有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用于患者非病灶部位的遮挡防护。 ?机房周边公众的安全与防护 主要依托放射工作场所的墙体、楼板、地板等屏蔽实体屏蔽射线。同时,放射工作场所严格实行辐射防护“两区”管理,在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增加公众与射线源之间的防护距离,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 ||||||||||||||||||||||||||||||||||||||||||||||||||||||||||||||||||||||||||||||||||||||||||||||||||||||||||||||||||||||||||||||||||||||||||||||||||||||||||||||||||||||||||||||||||||||||||||||||||||||||||||
“三废”的治理 1、臭氧治理措施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在出束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臭氧。 本项目加速器、后装机和DSA机房均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各场所通风系统设计见表10-8,通风系统布置见附图。 表10-8项目通风系统设计
各机房内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道汇入排风机房内,统一由设在地面的排风口排入大气。 项目各机房通风量设计能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等标准规定的“治疗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其通风换气能力应达到治疗期间使室内空气每小时交换不小于4次”的要求,产生的臭氧浓度低且引至地面排风口排放,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从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周边公众健康安全角度而言,本项目辐射场所换气次数及通风系统进、排风口位置的设置均是合理可行的。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并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DSA、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以及加速器退役后产生的废靶件、后装机退役后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应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非放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定员15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项目建成营运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射线装置报废处理 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 环评要求: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DSA、后装治疗机和模拟定位机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应将射线装置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卸,使其丧失功能。同时将装置主机的电源线绞断,使其不能正常通电,防止二次通电使用,造成误照射。 5、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措施总投资约12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项目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0-9。 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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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各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综上分析,只要工程施工期严格做到以上基本要求,就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随之消除。 为确保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工程屏蔽防护设施满足设计要求和辐射防护安全,环评要求: ①加速器、后装机房的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设计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②凡涉及射线装置和后装机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③在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应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 |||||||||||||||||||||||||||||||||||||||||||||||||||||||||||||||||||||||||||||||||||||||||||||||||||||||||||||||||||||||||||||||||||||||||||||||||||||||||||||||||||||||||||||||||||||||||||||||||||||||||||||||||||||||||||||||||||||||||||||||||||||||||||||||||||||||||||||||||||||||||||||||||||||||||||||||||||||||||||||||||||||||||||||||||||||||||||||||||||||||||||||||||||||||||||||||||||||||||||||||||||||||||||||||||||||||||||||||||||||||||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一)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使用的两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X射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因此,本项目主要分析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高能电子束的辐射影响。 1、高能电子束的辐射环境影响 根据《辐射防护技术与管理》,电子在物质中最大射程可由下式计算: ……………………………(11-1) 式中:d—最大射程,cm; ρ—防护材料的密度,g/cm3; Eβmax—电子最大能量,MeV。 本项目拟购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电子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代入上述公式可知,能量为18MeV的电子穿过混凝土(2.35g/cm3)的最大射程约3.19cm。 本项目加速机房四周混凝土墙体厚均为1.5~2.7m(主屏蔽区厚2.7m)、机房顶板混凝土厚2.7m。加速器电子线虽然能量相对于X射线较高,但其贯穿能力远弱于X射线。由此可见,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和结构材质完全能满足对电子线的屏蔽,可不再作特殊的防护要求。 因此,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电子线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X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2.1 关注点的选取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的关注点选取见表11-1和图11-1、图11-2。 表11-1加速器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剖面1-1 剖面2-2 图11-2 加速器机房关注点位示意图(剖面图) 2.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表11-2。 表11-2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2.3 机房屏蔽体厚度核算 (1)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东、西两面墙体设有主屏蔽区和次屏蔽区,屋顶屏蔽区域厚度一致。因此,本评价主要对机房东、西两面墙体的主屏蔽区宽度进行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主屏蔽墙(或顶)的投影区,可按下式计算: ……………………………..(公式11-3) 式中: YP—机房有用束主屏蔽区的宽度,m; SAD—源轴距;项目取1m; θ—治疗束的最大张角(相对束中的轴线),单位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拟购医用直线加速器主射线方向最大出束张角为28°,则θ=14°; a—等中心至墙的距离,m。 根据公式(11-3),项目直线加速器东、西两面墙体主屏蔽区宽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2)有用线束主屏蔽区、侧屏蔽墙厚度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201.2-2011),屏蔽透射因子B按下式计算: ……………………..(公式11-4) ……………………..(公式11-5) ................................................(公式11-6) 式中:B—屏蔽透射因子; He—剂量参考控制水平,μSv/h;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h; R—辐射源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f—有用线束为1,泄漏辐射比率取10-3; —斜射角,即入射线与屏蔽物质平面的垂直线之间的夹角; TVL1和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cm; Xe—墙体有效屏蔽厚度,cm; X—墙体屏蔽厚度,cm。 表11-4加速器机房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和侧屏蔽墙厚度核算结果
(3)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对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应考虑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分别计算其所需屏蔽厚度,取较厚者。 ?泄漏辐射 泄漏辐射厚度按照公式(11-4)~公式(11-5)计算,参数及取值见下表: 表11-5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泄漏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散射辐射 散射辐射的透射因子按下式计算: ……………………..(公式11-6)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取患者散射角为30°,由GBZ/201.2-2011附录B表B.2查出6MV、30°的aph=2.77×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本项目取F=40×40=1600cm2。 表11-6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散射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综上,综合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次屏蔽区厚度校核结果见表: 表11-7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结果
(4)迷道内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穿过迷路内墙在防护门E处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应小于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的1/4。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则He=0.1÷1/4=0.05μSv/h。 加速器机房:O1至E的距离R=780+30=810(cm); 取泄漏辐射因子f=0.001,按公式(11-4)计算迷路内墙的屏蔽透射因子B。 查附录B表B.1得知6MV泄漏辐射的TVL1=34cm、TVL=29cm。使用公式(11-5)计算迷路内墙的有效屏蔽厚度Xe,泄漏辐射在迷路内墙斜角θ=42°。 表11-8迷道内墙厚度核算结果
(5)迷道外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中“4.3.2.4 迷路外墙”条例要求,结合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图(见图11-4)可知,本项目有用线束向迷道内墙照射时,迷路外墙在k点处的厚度同位置B点处的厚度,即k=B(外墙)=150cm厚混凝土,满足屏蔽要求。 图11-3 迷道外墙k点核算路径示意 (6)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机房入口防护门铅屏蔽透射因子B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7) 式中:Hc—迷道入口控制剂量率,μSv/h;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 Hoc—O1位置穿过迷道内墙的漏射辐射在迷道口的剂量率,根据公式计算得;机房Hoc =9.62×10-4μSv/h; H—机房入口关注点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8)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通常取45°散射角,根据GBZ/201.2-2011附录B表B.2,6MV时,aph=1.39×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取40cm×40cm=1600cm2; α2—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的散射因子;查GBZ/201.2-2011附录B表B.6得,18MeV、45°入射时α2=6.4×10-3; A—散射面积,m2; R1—第一次散射路径,m; R2—第二次散射路径,m;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 /h;本项目拟医用直线加速器以X射线治疗时距靶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 对于18MeV,入口处散射辐射能量约0.2MeV,铅的TVL为5mm,相应屏蔽透射因子B对应的铅厚度计算公式: ……………………..(公式11-9) 根据上述公式,项目防护门铅厚度计算结果见表。 图11-4加速器机房防护门散射路径示意图 表11-9 防护门的屏蔽厚度核算
(7)小结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理论计算厚度与设计厚度对比汇总见表11-10。
表11-10机房墙体及屏蔽门厚度校核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屏蔽理论计算厚度均小于设计厚度,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2.2 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由于本项目目前处于设计阶段,故本评价采用理论计算方法进行预测分析。 从保守角度出发,在加速器机房设计的尺寸厚度基础上,假定加速器以最大工况(18MeV)运行,并针对关注点最不利情况对机房进行辐射屏蔽核算。 (1)关注点位及照射途径 由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整体均位于地下,机房西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故不考虑这两处的辐射影响。 在机房屏蔽体外0.3m处设预测点,各预测点位见表11-1和图11-1、图11-2所示。 (2)预测模式 依据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设计的辐射屏蔽分析如下: ?有用线束和泄漏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10) 式中: —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cm); —屏蔽墙体厚度,(cm); —入射角夹角。 然后,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2)计算相应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1) 式中,TVLl(cm)和TVL(cm)为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当未指明TVL1时,TVLI=TVL。 ...................................................................(公式11-12)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患者一次散射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接着,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3)计算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3)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Rs—患者(位于等中心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加速器(≤10MV)机房迷路散射辐射屏蔽与剂量估算 有用线束不向迷路照射情况,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按公式(11-14)计算: ...............................(公式11-14) 式中: —g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 μSv/h; —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射的散射因子; A—i处的散射面积,m2; Rl—“o-i”之间的距离,m; R2—“i-g”之间的距离,m; —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3)预测参数选取及结果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见表11-11。 |
表11-1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工作场所 | 关注点位置 | 预测考虑的 辐射因素 | 计算公式 | 参数取值 | 辐射剂量率预测值(μGy/h) | |||
加速器机房 | A(东面主屏蔽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7.65m; 入射夹角0°,Xe=X=27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8.70×10-9。 | 5.35×10-2 | ||||
a(东面与主屏蔽墙相连的次屏蔽区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54m; Xe=150/cos29°=171.5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1.95×10-5。 | 1.15×10-2 | 2.93×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s=7.54m; 入射夹角29°,αph保守取30°对应值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29° =171.5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2.53×10-7。 | 1.78×10-2 | ||||||
B(西面外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10.45m; 入射夹角0°,Xe=X=35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3.27×10-11。 | 1.08×10-4 | |||||
C(南面侧屏蔽墙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5.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1.19×10-1 | |||||
c(1#加速器控制室内)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9.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3.99×10-2 | |||||
加速器机房 | E(防护门外0.3m)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81m; Xe=150/cos42°=201.8cm,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42°; B=10-(X+TVL-TVL1)/TVL=1.63×10-7;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内×10-(X/TVL铅) | 防护门外2.42×10-6 | 防护门外:5.04×10-2 | |||
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1=8.07m、R2=9.5m; αph取1.39×10-3;F=40cm×40cm=1600cm2; α2取6.4×10-3;A为9.2m2;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g×10-(X/TVL铅) | 防护门外 5.04×10-2 | ||||||
H(屋顶,地面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9.86m; Xe=X=270cm, TVLl=37cm,TVL=33cm,入射夹角0°; B=10-(Xe+TVL-TVL1)/TVL=8.7×10-9。 | 3.22×10-2 | |||||
F(东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270/cos29°=308.7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3.37×10-11。 | 2.08×10-7 | 2.99×10-7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29°,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270/cos22°=308.7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34×10-12。 | 9.15×10-8 | ||||||
加速器机房 | J(南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150/cos32°=176.9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32°; B=10-(Xe+TVL-TVL1)/TVL=1.18×10-6。 | 8.29×10-3 | 2.05×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32°,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32°=176.9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57×10-7。 | 1.22×10-2 |
(4)职业人员、公众年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加速器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为2000h。 各照射方向的射线使用因子和各环境保护目标的居留因子取值见表11-12,以此计算出各关注年有效剂量,计算结果见表11-12。 表11-12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1.19×10-1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规定剂量率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2.5μSv/h。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95×10-2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2.68×10-2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对职业人员和周围公众的照射剂量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 3、射线通过穿墙管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吊顶式进出风设计,项目不在主屏蔽墙处设置穿墙管线,通排风等穿墙管线均以多次弯折形式穿越次屏蔽墙。直线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经过管道多重反射、吸收和削减后辐射能量急剧下降,射线通过管道外漏可忽略不计。 (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屏蔽体厚度校核 本项目DSA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11-13。 表11-13 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表11-13对比可知,本项目DSA机房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手术间屏蔽设计合理。 2、X射线的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DSA介入手术分为两种操作情况: ①隔室拍片:医护人员和物理技师均在控制间内进行远程隔室操作,医生通过操作间观察窗观察手术间内病人情况,并通过对讲系统与病人交流。 ②脉冲透视:医生和助手进入手术间内,在手术床旁进行透视操作。此过程中主刀医生和助手均身着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DSA尚未建成投运,本环评采用理论预测方法和类比方法,分析正常运行期间对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影响。 (1)理论预测法 1)对手术间外的环境影响分析 ①预测点位 选取手术间外0.3m处,各预测点位见表11-14和图11-5。 表11-14本项目介入手术间外预测点位
图11-5DSA机房关注点点位示意图 ②预测模式 ?主射束剂量估算 ...............................................................................(公式11-15) 式中:H—预测点处的主射束辐射剂量率,μGy/h; H0—距靶点1m处的剂量率,μGy/h; R—靶点距关注点的距离,m; B—减弱因子。 ?病人体表散射剂量估算 ......................................................................(公式11-16) 式中:HS——预测点处的散射剂量率,μGy/h; a——患者对X射线的散射比;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表 10.1 查表取0.0013; s——散射面积(cm2),取100cm2; d0——源与病人的距离(m); ds——病人与预测点的距离,m; ?泄漏辐射剂量估算 泄漏辐射剂量率按初级辐射束的 0.1%计算,利用点源辐射进行计算,各预测点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可用下式(11-3)进行计算。 .............................................................................(公式11-17) 式中: f—泄漏射线比率,0.1%; ?减弱因子 根据 GBZ130-2013 中 D.1.2 中公式进行核算。 ...........................................................(公式11-18) 式中:B——给定屏蔽材料厚度的屏蔽透射因子; X——屏蔽体厚度; α、β、γ——对不同管电压 X 射线辐射衰减的有关的拟合参数(取值在 GBZ130-2013 附表 D.2 和 D.3 中,若无对应取值,则按照较高电压的相应参数取值)。 ③预测参数 ?主射束方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DSA主射束方向为南、北侧墙及屋顶、地面。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隔室拍片常用最大工况为90kV/250mA,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摄影工况90kV/2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16R/(mA·min),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49.1mGy/min;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④预测结果 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中,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15手术间主射束辐射方向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6散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7漏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根据表11-15~表11-17的计算结果,将各个预测点的总的附加剂量率统计于下表11-18。 表11-18各个预测点的总附加剂量率
由表计算结果可知: 在隔室摄影时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3.22×10-4~5.64×10-2μSv/h之间,透视时手术间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2.28×10-8~5.07×10-6μSv/h之间。 上述值均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⑤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开展心血管和神经介入手术,预估总台数约150台/年(心血管50台/年、神经100台/年),其中隔室图像采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0.21h/a、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本项目理论预测环境影响分析下保护目标的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详见表11-19。 表11-19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由表11-19可知,本项目投运后: 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 2)对机房内医生及其助手的影响分析 ①预测模式 参考公式(11-16)、公式(11-17)。 ②预测参数 ?关注点位及辐射防护措施 室内手术操作时,一般主刀医生操作位置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0.3~1.0m,手术助手位于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1.5~2.0m处。 床旁手术期间,医生和手术助手在手术间内操作时须穿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这些个人防护用品的铅当量厚度至少为0.5mm。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曝光时间及人员配置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拟开展心血管及神经介入手术,合计手术总台数约150台/年,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项目拟配介入手术人员共7人,其中设备操作人员(技师)2人、手术医生3人、手术助手2人,技师仅在操作间进行隔室操作。 ③预测结果 假设床旁透视手术为同一组医生及助手进行操作,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11-16)、公式(11-17)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20室内医生和助手受照剂量分析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4.35mSv/a、助手剂量为0.48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1.45mSv/a、助手剂量为0.24mSv/a。 3)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 ①预测模式 依据《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估算X射线所致手部皮肤吸收剂量公式如下: ......................................................................(公式11-19) 式中:Ds——皮肤吸收剂量,mGy; k——X辐射场的空气比释动能率,μGy/h; Cks——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化系数(其值对男性参见附录A中表A.4;对女性参见附录A.5),Gy/Gy; t——人员累积受照时间,h; 10-3 ——微戈瑞转换为毫戈瑞的转换系数。 ②预测参数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 床旁透视时入射方式可近似地视为垂直入射,是AP入射方式。查《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中的附录A表A.4可查出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换系数Cks,见表11-21。 根据《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第 4.7.5 款 X 射线设备在确保铅屏风和床侧铅挂帘等防护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附录 B 中 B.1.2 的要求,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400μGy/h。 ③计算结果 依据上述给出的参数,计算DSA设备在全年正常运行工况下,介入操作人员手部的皮肤吸收剂量,见下表。 表11-21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估算结果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主刀医生手部皮肤剂量最大为22.76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皮肤剂量限值(500mSv/a)和本报告执行的皮肤剂量约束值(125mSv/a)。 (2)类比分析 由于摄影工况下,DSA产生X射线的能量较低,且曝光时间短,经手术间墙体、门窗等屏蔽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因此,本报告重点关注的是透视模式下,X射线对DSA机房内医生、助手的辐射影响。 ①类比可行性 本次评价选用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投入运行的一台UItimax-i型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进行类比,类比可行性分析见表11-22。 表11-22类比可行性分析表
由表11-22可知,类比DSA设备除透视模式电压高于本项目,摄影模式与本项目近似,工作状态辐射环境影响与本项目设备接近。因此,类比DSA实测数据具备可比性。 ②监测单位、监测内容和监测条件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UItimax-i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监测单位为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监测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监测内容为对DSA所在场所进行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期间,DSA设备监测工况见表 11-23。 表11-23 监测期间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运行工况
③监测结果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监测布点情况见图11-6,监测结果见表11-24。 图11-6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布点图 表11-24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结果表(单位μSv/h)
由表11-24可知,类比设备进行床旁透视时,主刀医生(第一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81.49μSv/h,护士工作位(第二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5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38.04μSv/h。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在介入手术期间,主刀医生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0.5m,护士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1.5m。因此,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进行折算:距源项0.5m处的主刀手术位处X-γ辐射剂量率为81.49/0.25=326μSv/h;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5m处辐射剂量率作为本项目护士位(距靶源1.5m处)源项38.04μSv/h。 ④类比数据辐射影响分析 参考类比监测数据,算得出本项目医生和助手床旁透视工况下受到的年照射剂量,见表 11-25。 表11-25参考类比监测数据计算辐射剂量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16mSv/a、助手剂量为0.02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05mSv/a、助手剂量为0.01mSv/a。 (3)理论计算与类比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理论预测计算结果与类比监测结果见表11-26。 表11-26DSA理论预测结果与类比监测预测分析结果对比表
由上表可看出,理论预测值普遍较类比分析值大,本次评价保守取理论预测值作为最终预测结果。 (4)介入手术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DSA机房建成投运后: 职业照射:对机房内主刀医生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1.45mSv/a,对室内助手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24mSv/a,均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手术室内主刀医生手部皮肤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2.7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12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公众照射: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低于本环评要求的0.1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3、介入治疗对医生和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介入治疗是一种解决临床疑难病的新方法,但介入治疗时X射线曝光量大,曝光时间长,距球管和散射体近,使介入治疗操作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照射。为了减少介入治疗时X射线对操作者和其他人员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介入治疗医生自身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辐射安全文化素养,全面掌握辐射防护法规与技术知识。 ②结合诊疗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时间、距离与屏蔽防护措施。 ③在介入手术期间,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剂量计。 ④定期维护DSA系统设备,制订和执行介入治疗的质量保证计划。 2)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采用带有剂量测量系统的设备或购置测量仪器,在操作中对放射剂量进行实时监测;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介入诊疗指导水平,保证患者的入射体表剂量率不超过100mGy/min。 ②选择最优化的检查参数,为保证影像质量可采用高电压、低电流、限制透视检查时间等措施。 ③采用剂量控制与分散措施,通过调整扫描架角度,移动扫描床等办法,分散患者的皮肤剂量,避免单一皮肤区域接受全部剂量。 ④将X线球管尽量远离患者,而将影像增强器尽量靠近患者。 ⑤作好患者非投照部位的保护工作。 (三)后装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γ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本项目后装机使用60Co放射源,出厂活度为2.22×1011Bq(6Ci)。60Co放射源有β、γ两种辐射,但β射线在空气中的射程较短,经放射源的内包鞘和后装机自身贮源容器等相关设施屏蔽后,在环境辐射方面已无影响,故本次评价主要分析产生的γ射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 关注点的选取 因本项目后装机房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地下负二层,机房北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无人到达,因此不考虑此处辐射影响。 选取机房外0.3m处设关注点,各关注点位见下表和图11-7。 表11-27 后装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图11-7 后装机房关注点位示意 1.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0)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后装机预估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约66.7h,年工作50周,则周治疗照射时间t=1.33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下表。 表11-28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1.3 机房屏蔽效能核实 ?初级辐射的屏蔽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采用什值层计算屏蔽厚度,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21) ……………………………..(公式11-22) ……………………………..(公式11-23) ……………………………..(公式11-24) 式中:X—屏蔽物质的屏蔽厚度,mm; Xe—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mm; θ—斜射角,即入射线与物质平面的法线夹角; TVL1—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mm; 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平衡什值层厚度,mm;当未指明时TVL1时,TVL1=TVL;查GBZ/T201.3-2014的附录C表C.1,对于60Co放射源,在混凝土中的TVL1=TVL=152m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Hc—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h; R—辐射源至关注点的距离,m; f—对有用线束为1; H0—放射源在距其1m处的剂量率,μSv/h; A—放射源的活度,MBq;本项目60Co取初始活度2.22×105MBq; Kγ—放射源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μSv/(h?MBq);60Co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取0.111μSv/(h?MBq)。 根据上述公式,机房墙体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29 后装治疗机房屏蔽厚度核算
?散射辐射的屏蔽(机房入口) 根据GBZ/T201.3-2014,机房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H采用下式计算: ……………………………..(公式11-25) 式中:Sw—迷路内口墙的散射面积,其为辐射源和机房入口共同可视见的墙区面积,m2; aw—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R1—散射源至散射体中心点的距离,m; R2—散射体中心点至计算点的距离,m。 根据上述公式,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0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综上,本项目后装机房各屏蔽体厚度理论计算值与设计值综合汇总表。 表11-31后装机屏蔽厚度核算汇总表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后装机房墙体和防护门的设计厚度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1.4 后装机未出源状态下给病患摆位时对医务人员的影响 在进行治疗前,医务人员将病患推入后装机室,并在机房内做治疗前的准备,在后装治机房内停留时间为2min,此时后装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放射源处于贮源位置,医务人员一般距放射源大于1m左右的位置。 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本此评价保守取泄漏辐射所致距放射源1m处剂量当量率为50μSv/h。医院每年约80人次接受后装治疗,则估算出医务人员在做治疗前的摆位过程中接受的年有效剂量为0.1mSv/a。 1.5 后装机出源状态下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后装机为一铸钢容器,内填充金属钨和贫化铀以及铅作防护材料,使源在其贮源容器内时泄漏辐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 由此可见,当放射源处于贮存状态时,贮源器泄漏辐射经过贮源器及机房墙体、防护门等屏蔽体的屏蔽后,对机房外的人员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仅考虑后装机出源状态下对机房外的辐射影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屏蔽物质厚度时,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6) ………………(11-27) ………………(11-28) 式中各符号含义同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防护门的铅屏蔽厚度时,防护门外的辐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9) 式中:Hg—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 Hog—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表11-32 后装机房外关注点处剂量估算表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规定的“在后装机治疗室屏蔽体外30cm处透射辐射所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2.5μSv/h”的要求。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48×10-8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4.81×10-3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1.6 后装机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后装机运行时产生的γ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表明本项目后装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运行期间,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后装机操作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1mSv/a(未出源的摆位状态及出源状态叠加),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4.81×10-3mSv/a,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 (四)模拟定位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建筑屏蔽效能核实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 表11-33模拟定位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上表对照结果可知,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实体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实体屏蔽设计合理。 2、正常运行工况下电离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使用模拟定位机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的相关要求设计。 项目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为150kV,根据《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设计要求,在治疗状态下,当 X射线管额定电压≤150kV时,距 X射线管焦点1m处的X射线源组件泄露辐射不超过1mGy/h。且根据对照分析,模拟定位机房屏蔽设计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屏蔽设计合理。运行期间产生的X射线经过墙体、门和窗等屏蔽体屏蔽后,所致职业人员和公众年照射剂量率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 (五)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1、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主要是考虑工作人员在同时开展多项放射性工作的情况下,所受辐射剂量的总和。 本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但肿瘤治疗小组中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为同一组成员。此外,介入手术期间,技师仅进行隔室操作,但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隔室与床旁同时操作的情况。 因此,对于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介入手术的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辐射剂量叠加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1-34本项目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肿瘤治疗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 0.22mSv/a,介入手术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4.35mSv/a,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5mSv/a剂量约束值。 2、公众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根据项目平面图布局,本项目射线装置集中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鉴于模拟定位机、DSA运行期间产生X射线的能力较低,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对公众的叠加剂量影响可忽略。 因此本项目主要考虑加速器与一台后装机同时运行时对其周边公众的影响。 预测点位:分别在地下负一层公众相对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内设关注点,点位见下表和下图所示。 表11-35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布设情况
图11-8.1 地下负一层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示意 表11-36项目公众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公众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1.98×10-5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照射剂量限值1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0.1mSv/a剂量约束值。 (六)项目对选址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分析 由于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射线能量低,曝光时间短,故评价主要考虑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对周边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经前述各机房屏蔽体外剂量估算结果可知: 加速器机房:由表11-1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等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119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68×10-2mSv/a。 DSA:由表11-18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介入手术间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在2.28×10-8~5.64×10-2μSv/h之间,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由表11-19结果可知,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98×10-6mSv/a。 后装机:由表11-3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4.81×10-3mSv/a。 根据X射线、γ射线的特点,辐射源的能量随着距离的增加呈现衰减趋势,即距机房距离越远,其周围剂量当量率越小,受到的辐射影响也越小。结合本项目拟建放射工作场所外环境关系(详见表7-1)可知,项目评价范围内距门诊医技楼、住院楼较近的保护目标有医院门诊楼(距1#加速器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8.8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和同城自由界商住小区临街一侧商住楼及其地下室(临普明南路东段)(距DSA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5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这两处保护目标与项目靶源相距较远,且各射线装置机房均设于地下室,并采取有墙体、地板、屋顶和防护门等实体屏蔽措施,射线经实体屏蔽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带来不利影响。 二、非放部分环境影响分析 1、臭氧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和模拟定位机在开机出束期间,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会产生臭氧(O3)。由于DSA、模拟定位机曝光时产生的臭氧量很少,经机房内通风系统换气后机房内的臭氧浓度很低,对机房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忽略。故本评价主要分析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机产生的臭氧。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0) 式中:C——室内臭氧浓度,mg/m3; Q0——标臭氧产额,mg/h; Tv——臭氧有效清除时间,h; V——机房空间体积,m3; 其中,………………(11-31) 式中:G——距靶1m处的辐射剂量率,Gy/h; S0——射束在离源点1m处的照射面积,m2; R——射束径迹长度,m,取值1m;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量产生的臭氧分子数,本项目取10; ………………(11-32) 式中:tv——每次换气时间,h; ta——臭氧分解时间,0.83h。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两台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见下: 表11-37 加速器机房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单次照射后,加速器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加速器机房各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其中,加速器机房内的1个进风口位于机房东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东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536m3/h。均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各机房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后装机(钴-60放射源) 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3) 式中:Q——机房内臭氧的浓度,mg/m3; A——放射源活度,Ci;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力所产生的臭氧分子数,一般取6; Tv——换气一次所需的时间,h; Td——臭氧的有效化学分解时间,0.83h; V——机房的容积,m3。 根据公式,后装机运行期间室内臭氧产生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38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运行期间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后装机房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 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 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再通过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距离衰减后可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按固废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事故影响分析 1、事故风险评价目的 本项目事故风险评价目的是分析、预测射线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电离辐射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以防止辐射事故发生,尽量降低辐射事故后果的负面影响。 2、风险识别 本项目涉及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运营期间存在的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如下: 表11-39项目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
3、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分析 3.1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误照事故 事故工况环境影响考虑可能发生的最大辐射事故,即: ?加速器运行时,机房内误入人员或滞留人员受到误照射; ?加速器检修维护时,检修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设备运行,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加速器以标称最大能量18MeV运行,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X射线剂量率为360Gy/h(6Gy/min); ?假设检修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加速器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和治疗床上均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假设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进入机房内,在位于机房内迷道口时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迷道内;鉴于机房迷道内设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2min。 (2)剂量估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剂量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34)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误入人员的受照剂量结果见表。 表11-40加速器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处于主射束方向时受照剂量为1.5Sv/次,远超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2 DSA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根据公式(11-34),DSA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见表11-41。 表11-41 DSA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受照剂量均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3后装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3.3.1人员误入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后装机以满负荷(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2.22×1011Bq)运行,即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γ射线剂量率为4.11×104μSv/h; ?假设检修人员或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出束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 ?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在假设事故情景下,误入人员受照剂量为1.71×10-4Sv/次。 3.3.2卡源事故 (1)事故情景 ?自动回源功能装置失效,工作人员穿铅衣(0.5mm铅当量)进入治疗室内采取手动回源措施,源与身体之间40cm。 ?假设处理卡源时间为10min。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公式(11-28),在假设事故情景下,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为0.04Sv/次。 3.3.3放射源被盗抢、丢失或因火灾、爆炸等事件导致贮源容器被破坏,造成放射源失控事故(“人源见面”) (1)事故情景 放射源处于失控状态,其产生的γ射线未经任何屏蔽措施直接照射到人员身上。 (2)剂量估算 放射源失控状态下,受照人员的有效剂量率可用下式计算: ………………(11-35) ………………(11-36) ………………(11-37) 式中:A—放射源的活度,本项目钴-60放射源活度为6Ci; —放射性核素的常数,R·m2/h·Ci,60Co取0.48R·m2/h·Ci; X—照射量率,单位R/h; r—参考点距离源的距离,m; D—吸收剂量率,Gy/h; E—有效剂量率,Sv/h; WT—辐射权重,取1; WR—权重因子,取1。 根据事故情景假设条件计算得出距源0.550m范围内不同事故持续时间段(1h、4h、8h、1d)的个人有效剂量率,结果见下表。 表11-42放射源裸露状态下不同持续时间不同距离处个人有效剂量率计算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事故持续时间为1h、4h、8h、1d、2d和3d的情况下,距离放射源0.5m处的γ射线外照射辐射剂量率分别为0.168Gy、0.67Gy、1.34Gy、4.02Gy、8.05Gy和12.1Gy。 综上,除人员误入机房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导致误照射事故下人员受照剂量较低外,卡源事故和放射源失控事故时,相关人员受照剂量均不同程度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4模拟定位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为低危险射线装置。根据其工作原理,当设备关机时不产生X射线,不存在辐射事故,只有当设备通电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但其产生X射线能量不大,曝光时间较短。可能发生的最大事故是由于设备控制失灵或操作失误或质保不佳,使被检者受到不必要的照射,事故等级属一般辐射事故。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控制台安装有紧急停机开关,此外,在进行诊断时,医生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可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综上,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应注意对被检者的防护,在管理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CT机房门机联锁等辐射安全设施,以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4、事故等级 依据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关于事故分级原则,将项目的环境风险因子、潜在危害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列于下表中。 表11-43 国务院令449号辐射事故等级分级一览表
根据《实用辐射安全手册(第二版)》(丛慧玲,北京:原子能出版社)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以及急性放射病的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见下表。 表11-44 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
由前述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估算结果,对照表11-43、表11-44可知,本项目事故可能引发的辐射事故等级分级情况见表。 表 11-45本项目事故等级
5、事故防范措施 5.1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事故防范措施 (1)设备运行时,误入人员或机房内滞留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应对措施:射线装置自身有多种安全防护措施,如辐射启动装置与控制台上显示的辐射参数预选值联锁,选择参数前辐照不能启动;加速器安装有剂量监测系统,可单独终止照射;有门机安全联锁,机房门关闭后辐射才能启动;严格实施辐射“两区”管理,开展放疗、介入手术前,应对治疗机房进行清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医院应定期检查门机联锁装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 (2)医务人员误操作,导致病人受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控制台上有辐射类型、标称能量、照射时间、吸收剂量、治疗方式等参数的显示装置,操作人员可随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若发生辐射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紧急停止按钮,切断设备电源。 (3)对于从事DSA介入手术的医务人员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导致受到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医院应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强化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从事介入手术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在床旁透视手术期间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个人剂量计。 5.2 后装机事故防范措施 (1)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放射源屏蔽体可能被人为破坏,放射源对人员造成近距离照射。一定时间内,可能导致人员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甚至死亡。 应对措施:医院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被盗或者丢失。特别是定期对放射源要进行核实,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对放射源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放射源被盗或者丢失,及时向公安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2)人员受误照射。治疗过程中人员误入或滞留于治疗室,造成有关人员被误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工作人员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治疗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每次开机治疗前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全部撤出治疗室。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必须马上停机收源,对受照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是否有伤害,以便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3)放射源工作或者贮存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可能影响放射源的安全。 应对措施:放射源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配备专门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在现场允许情况下,应优先对放射源进行灭火并抢离火灾现场,防止放射源屏蔽体破坏。 (4)卡源。治疗过程中出现卡源情况,源体无法复位至屏蔽状态,造成病人受到过量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若出现卡堵源情况,首先迅速将病人撤出治疗室,医院关闭治疗室,专业技术人员到来前不得开启,同时派专人职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及时联系生产厂家或指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专业技术人员排除事故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铅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放射源近距离操作的时间。 6、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杜绝上述事故的发生,要求医院严格执行以下风险预防措施: (1)定期认真地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或检查,核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2)凡涉及对医用射线装置、放射源进行操作,必须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并做到“制度上墙”(即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在放射诊断操作时,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的防护。 (3)每月检查门机联锁装置和门灯连锁装置,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每月对使用射线装置的安全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对可能引起操作失灵的关键零配件需及时更换。 (4)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设备开机前,必须确保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后才可开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误操作,以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辐射。 (5)加强控制区和监督区管理,在设备运行期间,加强对监督区公众的管理,限制公众在监督区长期滞留。 (6)医院应按本环评报告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
表12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1、组织机构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有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和各放射科室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 2、职责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的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医院辐射安全的有关事宜及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化明确,机构成员主要职责涉及以下几方面: ①负责对全院放射,放疗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安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教育培训,组织单位日常辐射安全法规知识学习,开展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各种记录; ③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④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⑤加强档案文件记录报告资料管理,建立健全个人剂量档案、健康体检档案、辐射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档案,保管好辐射环评和验收文件、射线装置购置计划及报废手续、射线装置年度检测报告,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报告。 环评要求: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开会,总结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防护管理方面的经验。并按照最新的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 |||||||||||||||||||||||||||||||||||||||||||||||||||||||||||||||||||||||||||||||||||||||||||||||||||||||||||||||||||||||||||||||||||||||||||||||||||||||||||||||||||||||||||||||||||||||||||||||||||||||||||||||||||||||||||||||||||||||||||||||||||||||||||||||||||||||||||||||||||||||||||||||||||||||||||||||||||||||||||||||||||||||||||||||||||||||||||||||||||||||||||||||||||||||||||||||||||||||||||||||||||||||||||||||||||||||||||||||||||||||||||||||||||||||||||||||||||||||||||||||||||||||||||||||||||||||||||||||||||||||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与落实情况 与《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对照,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见下表12-1。 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续)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由上表内容可知,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较为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安排有专人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医院应根据本次新增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环评要求:医院应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将《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悬挂于各辐射工作场所的墙上,上墙制度的内容应字体醒目,挂牌尺寸大小应不小于400mm×600mm。 2、档案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整的辐射安全档案。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2)放射诊疗期间射线装置异常情况说明以及其它需要记录的有关情况。 环评要求: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档案资料应按以下八个大类分类:“制度文件”、“环评资料”、“许可证资料”、“射线装置台账”、“监测和检查纪录”、“个人剂量档案”、“培训档案”和“辐射应急资料”。 3、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 医院建立有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苍溪县人民医院XX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放射工作场所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场所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和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自查与评估。 环评要求:①应每年按时(每年1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②年度自查评估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③辐射工作人员年度剂量监测报告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应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4、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要求 根据环保部信息化管理要求,辐射工作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环保手续时需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凡是不进行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用户可在该申报系统中办理如下事项: (1)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申请(及重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 (2)放射源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4)射线装置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辐射工作单位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应通过网上在线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确认,再按相关程序提交到环保部门办理。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综合能力评价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等文件中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包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单位条件的相关规定,对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能力分析如下: (1)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修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等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的条件相关规定,对比分析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如下: 表12-2建设单位辐射管理要求汇总对照分析表
(2)本项目涉及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辐、后装治疗机、DSA和模拟定位机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与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对照分析如下: 12-3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4DSA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本报告认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在按照评价要求,补充、完善、更新相应管理制度,并对辐射防护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的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 |||||||||||||||||||||||||||||||||||||||||||||||||||||||||||||||||||||||||||||||||||||||||||||||||||||||||||||||||||||||||||||||||||||||||||||||||||||||||||||||||||||||||||||||||||||||||||||||||||||||||||||||||||||||||||||||||||||||||||||||||||||||||||||||||||||||||||||||||||||||||||||||||||||||||||||||||||||||||||||||||||||||||||||||||||||||||||||||||||||||||||||||||||||||||||||||||||||||||||||||||||||||||||||||||||||||||||||||||||||||||||||||||||||||||||||||||||||||||||||||||||||||||||||||||||||||||||||||||||||||
辐射监测 本项目辐射防护监测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和工作场所的外照监测。 1、个人剂量监测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在开展放射性诊疗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医用按每季度1次(一年4次)的频率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并按《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18号令)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将监测结果记录到个人剂量档案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环评要求:①应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并终生保存。②对于某一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数据超过1.25mSv的辐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查明原因,撰写调查报告并由当事人在情况调查报告上签字确认。对于全年累计检测数值超过5mSv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暂停开展放射性工作等进一步干预手段,并撰写调查报告,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③在每年的1月31日前上报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中,应包含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数据及安全评估的内容。 2、工作场所监测 医院应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环境监测主要针对5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具体监测方案如表12-7。 表12-7工作场所监测范围
监测设备:苍溪县人民医院自行监测应配备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并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质量保证:①制定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②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自行监测任务;③制定监测仪表使用、校验管理制度。并利用有资质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与医院自有监测仪器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建立监测仪器比对档案。为确保建设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医院可选择以下两种措施之一:一是在接受有资质单位监测时,医院在同一地点比对自配备的辐射剂量监测仪监测结果;二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辐射剂量监测仪进行检定校准。 环评要求:①应按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②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辐射工作,查找原因。③从事自我监测的人员应具有辐射安全及环境监测的相关知识。自查监测结果和工作场所监测结果应作为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附件。 |
结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2.23%。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从医院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并且项目为各类射线装置建设有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采取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能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两区划分明确,平面布局既满足放射诊疗工作要求,有利于辐射防护。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和总平布局是合理的。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在60~80nGy/h之间、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绵阳三水厂自动站)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1、正常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要求后,本项目所致职业人员年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性能符合要求。 (2)臭氧 本项目在采取通风换气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工作场所产生的噪声较小,经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的声学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介入手术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交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收贮。后装机退役或更换源时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交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或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事故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分析,假若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和后装机发生辐射事故,其最大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DSA和模拟定位机发生的辐射事故等级为一般辐射事故。环评认为,医院按相关规定和本环评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贯彻实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能够有效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 六、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与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分析 苍溪县人民医院拥有专业的放射性医护人员和安全管理机构,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要求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七、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属于核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能够有效的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危害。在认真落实项目工艺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各项辐射防护和环保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所致工作人员和公众照射剂量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环评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评价认为,本项目从辐射防护以及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表13-1放射源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内容 1、环保竣工验收检查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 ①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是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②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辐射防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③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④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⑤建设单位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kjs.mpe.gov.cn/hjbhbz/bzwb/other)。 ⑥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a).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b).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c).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2、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 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详见表13-2。 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续)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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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与建议 1、要求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的机房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的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2)凡涉及射线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3)项目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管理要求。 (4)每月对射线装置的安全联锁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机房防护门闭合处进行检查,防止产生缝隙,导致射线从缝隙泄漏。 (5)加强后装机放射源的安防措施,后装机房设监控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管理,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或破坏。加强放射源台账登记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2、建议 (1)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辐射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在实施诊治之前,应事先告知患者或被检查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应注意对陪护者的防护,使其在陪护患者的全程诊治中,所受的辐射剂量做到最小化。 (3)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可操作性,不断的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
下一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苍溪县人民医院现将《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上述环境影响报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4.建设内容: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先国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邮政编码:628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528117370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详细内容见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苍溪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生态环境部监制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邮政编码:628000联系人:杨先国
电子邮箱:248826535@qq.com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目录
TOC \o "1-1" \h \z \u 表1 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 名称 |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
法人代表 | 范怀卫 | 联系人 | 杨先国 | 联系电话 | 13981246368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 |||||||||||||||||||||||||||||||||||||||||||||||||||||||||||||||||||||||||||||||||||||||||||||||||||||||||||||||||||||||||||||||||||||||||||||||||||||||||||||||||||||||||||||||||||||||||||||||||||||||||||||||||||||||||||||||||||||||||||||||||||||||||||||||||||||||||||||||||||||||||||||||||||||||||||||||||||||||||||||||||||||||||||||||||||||||||||||||||||||||||||||||||||||||||||||||||||||||||||||||||||||||||||||||||||||||||||||||||||||||||||||||||||||||||||||||||||||||||||||||||||||||||||||||||||||||||||||||||||||||||||||||||||||||||||||
项目建 设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 |||||||||||||||||||||||||||||||||||||||||||||||||||||||||||||||||||||||||||||||||||||||||||||||||||||||||||||||||||||||||||||||||||||||||||||||||||||||||||||||||||||||||||||||||||||||||||||||||||||||||||||||||||||||||||||||||||||||||||||||||||||||||||||||||||||||||||||||||||||||||||||||||||||||||||||||||||||||||||||||||||||||||||||||||||||||||||||||||||||||||||||||||||||||||||||||||||||||||||||||||||||||||||||||||||||||||||||||||||||||||||||||||||||||||||||||||||||||||||||||||||||||||||||||||||||||||||||||||||||||||||||||||||||||||||||
立项审批 部门 | / | 批准 文号 | / | |||||||||||||||||||||||||||||||||||||||||||||||||||||||||||||||||||||||||||||||||||||||||||||||||||||||||||||||||||||||||||||||||||||||||||||||||||||||||||||||||||||||||||||||||||||||||||||||||||||||||||||||||||||||||||||||||||||||||||||||||||||||||||||||||||||||||||||||||||||||||||||||||||||||||||||||||||||||||||||||||||||||||||||||||||||||||||||||||||||||||||||||||||||||||||||||||||||||||||||||||||||||||||||||||||||||||||||||||||||||||||||||||||||||||||||||||||||||||||||||||||||||||||||||||||||||||||||||||||||||||||||||||||||||||||
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 | 5500 | 项目环保投资 (万元) | 123.0 | 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 | 2.23%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 | 占地面积(㎡) | ||||||||||||||||||||||||||||||||||||||||||||||||||||||||||||||||||||||||||||||||||||||||||||||||||||||||||||||||||||||||||||||||||||||||||||||||||||||||||||||||||||||||||||||||||||||||||||||||||||||||||||||||||||||||||||||||||||||||||||||||||||||||||||||||||||||||||||||||||||||||||||||||||||||||||||||||||||||||||||||||||||||||||||||||||||||||||||||||||||||||||||||||||||||||||||||||||||||||||||||||||||||||||||||||||||||||||||||||||||||||||||||||||||||||||||||||||||||||||||||||||||||||||||||||||||||||||||||||||||||||||||||||||||||||||||
应用类型 | 放 射 源 | □销售 |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使用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生产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
□销售 | / | |||||||||||||||||||||||||||||||||||||||||||||||||||||||||||||||||||||||||||||||||||||||||||||||||||||||||||||||||||||||||||||||||||||||||||||||||||||||||||||||||||||||||||||||||||||||||||||||||||||||||||||||||||||||||||||||||||||||||||||||||||||||||||||||||||||||||||||||||||||||||||||||||||||||||||||||||||||||||||||||||||||||||||||||||||||||||||||||||||||||||||||||||||||||||||||||||||||||||||||||||||||||||||||||||||||||||||||||||||||||||||||||||||||||||||||||||||||||||||||||||||||||||||||||||||||||||||||||||||||||||||||||||||||||||||||
□使用 | □乙□丙 | |||||||||||||||||||||||||||||||||||||||||||||||||||||||||||||||||||||||||||||||||||||||||||||||||||||||||||||||||||||||||||||||||||||||||||||||||||||||||||||||||||||||||||||||||||||||||||||||||||||||||||||||||||||||||||||||||||||||||||||||||||||||||||||||||||||||||||||||||||||||||||||||||||||||||||||||||||||||||||||||||||||||||||||||||||||||||||||||||||||||||||||||||||||||||||||||||||||||||||||||||||||||||||||||||||||||||||||||||||||||||||||||||||||||||||||||||||||||||||||||||||||||||||||||||||||||||||||||||||||||||||||||||||||||||||||
射线 装置 | □生产 | □Ⅱ类 □Ⅲ类 | ||||||||||||||||||||||||||||||||||||||||||||||||||||||||||||||||||||||||||||||||||||||||||||||||||||||||||||||||||||||||||||||||||||||||||||||||||||||||||||||||||||||||||||||||||||||||||||||||||||||||||||||||||||||||||||||||||||||||||||||||||||||||||||||||||||||||||||||||||||||||||||||||||||||||||||||||||||||||||||||||||||||||||||||||||||||||||||||||||||||||||||||||||||||||||||||||||||||||||||||||||||||||||||||||||||||||||||||||||||||||||||||||||||||||||||||||||||||||||||||||||||||||||||||||||||||||||||||||||||||||||||||||||||||||||||
□销售 | □Ⅱ类 □Ⅲ类 | |||||||||||||||||||||||||||||||||||||||||||||||||||||||||||||||||||||||||||||||||||||||||||||||||||||||||||||||||||||||||||||||||||||||||||||||||||||||||||||||||||||||||||||||||||||||||||||||||||||||||||||||||||||||||||||||||||||||||||||||||||||||||||||||||||||||||||||||||||||||||||||||||||||||||||||||||||||||||||||||||||||||||||||||||||||||||||||||||||||||||||||||||||||||||||||||||||||||||||||||||||||||||||||||||||||||||||||||||||||||||||||||||||||||||||||||||||||||||||||||||||||||||||||||||||||||||||||||||||||||||||||||||||||||||||||
■使用 | ■Ⅱ类 ■Ⅲ类 | |||||||||||||||||||||||||||||||||||||||||||||||||||||||||||||||||||||||||||||||||||||||||||||||||||||||||||||||||||||||||||||||||||||||||||||||||||||||||||||||||||||||||||||||||||||||||||||||||||||||||||||||||||||||||||||||||||||||||||||||||||||||||||||||||||||||||||||||||||||||||||||||||||||||||||||||||||||||||||||||||||||||||||||||||||||||||||||||||||||||||||||||||||||||||||||||||||||||||||||||||||||||||||||||||||||||||||||||||||||||||||||||||||||||||||||||||||||||||||||||||||||||||||||||||||||||||||||||||||||||||||||||||||||||||||||
其他 | / | |||||||||||||||||||||||||||||||||||||||||||||||||||||||||||||||||||||||||||||||||||||||||||||||||||||||||||||||||||||||||||||||||||||||||||||||||||||||||||||||||||||||||||||||||||||||||||||||||||||||||||||||||||||||||||||||||||||||||||||||||||||||||||||||||||||||||||||||||||||||||||||||||||||||||||||||||||||||||||||||||||||||||||||||||||||||||||||||||||||||||||||||||||||||||||||||||||||||||||||||||||||||||||||||||||||||||||||||||||||||||||||||||||||||||||||||||||||||||||||||||||||||||||||||||||||||||||||||||||||||||||||||||||||||||||||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72445130277X8)始建于1945年,前身为苍溪县卫生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9194.5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2138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6981平方米,新建江南分院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全院有在岗职工358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219人;开设有一级科室10个、二级专业组18个,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11个;拥有固定资产3000万元,编制床位265张。实际开放床位300张。 医院配有美国全身型CT机、日本彩色超声诊断仪、德国全数字内窥镜系统(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汽化电切镜、胃镜、肠镜)、血液透析机、血球计数仪、彩色经颅多普勒血流仪、尿流分析仪、电测听仪、动态心电监护仪等万元以上设备100多台(件)。 二、项目由来 为更好地满足苍溪县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对看病就医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顺应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发挥公立医院的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和完善城镇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发展苍溪县卫生事业,较好地为城镇及周边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拓宽医疗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区域辐射能力,加快“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苍溪县人民医院在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实施“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项目共占地面积60800.00m2,总建筑面积147784.79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108116.85m2,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39667.94m2,按照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进行建设,共设置床位599张,其中康养床位100张,医疗床位499张,主要建筑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门诊大楼(业务楼用于行政后勤)、食堂、康养中心等,设置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急诊医学科等。该工程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 医院拟在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在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以下简称DSA),用于肿瘤诊疗、介入诊疗。上述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由于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所持有的射线装置种类、数量和使用场所将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中“19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的;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为申办医院现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提供支持性文本,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久远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整理分析、调研有关法规等工作,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多方咨询交流,反复核实,在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辐射危害特征,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力度。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以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全本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本项目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表1-1本项目新购设备参数一览表
项目各机房设计参数如下: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主要建设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配套用房。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室内面积约183.5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主射方向朝向南侧、北侧、地面和屋顶。北侧主屏蔽区厚2.6m(宽4.4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东侧设长10.4m、宽2.1m的“S”型迷道,迷道内墙主屏蔽区厚1.4m、迷道口处厚1m(宽8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迷道外墙在防护门处厚1.1m、连接南侧屏蔽墙处厚1.5m,迷道内墙和外墙在任何一处的总厚度均为2.5m;南侧屏蔽墙厚1.5m;西侧屏蔽墙厚1.4m;屋顶主屏蔽墙厚2.7m、屋顶次屏蔽墙厚1.6m、屋顶上方为2.5m厚土层;防护门为20mm铅+180mm含硼(2%)聚乙烯平移防护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各配置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X射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8MeV,电子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单台加速器年出束时间最长约20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加速器配套建设有控制室、设备间和水冷机房等辅助用房。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机房室内面积约88.7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37cm实心砖,地面为20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防护门、观察窗、污物传递窗均为3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DSA,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年出束时间约50.21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DSA配套建设有操作间等辅助用房。 (3)后装机 后装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55.0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北侧屏蔽墙与加速器机房共用;东侧屏蔽墙厚0.9m;西侧屏蔽墙厚0.7m;南侧迷道内墙厚0.65m,迷道外墙厚0.9m;屋顶厚0.7m;防护门为8mm铅当量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 后装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钴-60后装机,内含1枚钴-60放射源,装源活度为2.22×1011Bq,年出束时间约66.7h,属于Ⅲ类放射源。后装机配套建设有控制室等辅助用房。 (4)模拟定位机 模拟定位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34.8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24cm实心砖,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3mm铅当量,观察窗为4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150kV、额定管电流600mA,主要用于放疗定位,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4、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1-2。 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续)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故项目不涉及原辅料使用。项目所用自来水、电等均由当地市政网提供,项目能耗见表1-3。 表1-3 主要能耗情况表
6、工作制度、诊疗规模和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及诊疗规模:本项目采用全日制工作制度,每年工作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单班制。项目涉及射线装置工作情况见表1-4。 表1-4 本项目放射诊疗规模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辐射工作人员13人(其中新增6人拟从社会招聘,其余为新增的介入手术组人员,均由医院人员内部调配)。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 本项目工作人员具体安排详见表1-5。 表1-5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安排情况
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环评要求:①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②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包括射线装置操作技师、手术医生及手术助手)应在上岗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且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取证档案。 7、项目依托的办公设施及环保设施情况 污水: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使用胶片,不产生废胶片。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产生的废医疗棉纱、一次性器具等医疗废物,以及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内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各诊疗场所设有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及实践的正当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本项目使用医用射线装置是为了对患者进行医学放射诊疗。在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辐射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正确使用和管理射线装置的情况下,可将该项目产生的电离辐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项目实施的利益大于代价,实践具有正当性。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实践的正当性要求。 六、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性 1、项目选址合理性 (1)医院外环境关系 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项目用地红线北侧为规划道路(未建),规划道路外侧为一废弃的采砂厂。 项目东北侧场界外110m为龙江国际一期住宅小区。项目用地红线东侧为规划南北走向的道路,道路外侧为规划绿地,东侧红线外70m为南北走向的G212,东侧场界外95m为御品澜庭住宅小区;项目东南侧G212外为山林,山林上200m范围内零星分布有陵江镇农户8户;项目用地红线南侧为三巷道路,道路外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用地红线西侧为规划市政绿地,西侧红线外37m为河堤,嘉陵江距离本项目西侧场界的距离为120m。医院外环境关系如下图1-1所示,具体外环境关系见表1-6。 图1-1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表1-6医院厂界外环境关系表
从厂址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地处城市环境,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素。区域交通便利,便于患者就诊。 (2)医院内项目拟建场址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和门诊医技楼一层。门诊医技楼位于医院区域东南角,其东面为医院绿化带,东面为36.2m为南北走向的G212;南面为19.3m为三巷道路;西面约29m为医院住院楼;西北面约34m为门诊大楼(业务楼);北面为医院绿化带。 本项目拟购DSA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内,机房东面为控制室,南面为留观室;西面为卫生间;北面为设备间、污物打包室和污物通道;屋顶上方隔0.9m土层为库房,手术间楼下为地下室停车场。 本项目拟购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均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端,医用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布局相连,从北到南依次为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 加速器机房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屋顶上方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其北面为设备机房和控制室; 东面为过道,南面为后装治疗机房。 后装治疗机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其东面为后装机控制室,南面为配电间及过道;北面为加速器机房;屋顶上方为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 模拟定位机东面为过道、东面0.4m为网络机房;南面为模拟定位机控制室;西面、北面为过道;楼上为绿化带。 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医院总平面布置图测量结果,门诊医技楼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约19.3m,DSA机房距医院最近厂界(东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66m,加速器和后装机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22.9m。 (3)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由医院外环境及项目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门诊医技楼选址独立,且放射工作场所整体位于地下,非医护人员、治疗患者不得入内,人流相对较少,有效降低了公众受照的可能性。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产生环境影响主要为电离辐射,经机房四周墙体、防护门窗屏蔽后对工作人员和屏蔽体外公众的照射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限值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且建设的医用加速器、后装机、DSA机房和模拟定位机房为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有良好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产生的辐射经屏蔽和防护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2、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内,不涉及新征用地,医院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规划。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项目工作场所功能分区明确,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各辅助用房紧密布置于机房周围,整体布局紧凑,既便于病人就诊,又利于辐射防护。各辐射工作场所用房之间采用墙体分隔,墙体、防护门、窗的屏蔽防护厚度充分考虑了电离辐射效应,能够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和周边公众的辐射影响,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总平布置是合理的。 七、核技术应用现状 1、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许可种类和范围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核技术应用实践活动已获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持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川环辐证〔00411〕,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放射源。有效期至2023年7月4日,地址为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已获许可使用射线装置情况见表1-7。 表1-7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射线装置
表1-8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放射源
2、近年来履行环评手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近几年开展环评项目及批复验收情况见表。 表1-8近几年建设项目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履行情况
3、辐射安全管理现状情况 (1)辐射防护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医院于2018年8月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医院各科室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该文件对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明确。 (2)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监测仪表使用与比对、记录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且,其中《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置流程》按要求在各放射工作场所实行上墙制度。 此外,医院填写了《2018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报送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28人,其中28人已取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环评要求:医院应安排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确保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世阳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医院2018年放射工作人员受照剂量进行了监测。具体见下表: 表1-9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统计表
通过数据统计,医院2018年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无个人剂量超标情况。 (5)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目前医院各放射性工作场所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医院自持证以来,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
序号 | 核素名称 | 总活度(Bq)/活度(Bq)×枚数 | 类别 | 活动种类 | 用途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1 | 60Co | 1.85×1011Bq / 1.85×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放疗室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放疗室 | 已有 |
2 | 60Co | 2.22×1011Bq / 2.22×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后装机机房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机房 | 本次新增 |
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序号 | 核素 名称 | 理化 性质 | 活动 种类 | 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 年最大用量 (Bq) | 用途 | 操作方式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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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加速粒子 | 最大能量(MeV) | 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h)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Clinac EX10M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放疗室 | 已有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
2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待定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加速器机房 | 本次新建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三) 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靶电流(μA) | 中子强度(n/s) | 用途 | 工作场所 | 氚靶情况 | 备注 | ||
活度(Bq) | 贮存方式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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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X射线机,包括医用诊断和治疗(含X射线CT诊断)、分析仪器等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管电流 (mA)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 Ⅱ | 1 | 待定 | 125 | 1000 | 心血管、神经介入手术 | 门诊医技楼一层DSA机房 | 本次新建 |
2 | 模拟定位机 | Ⅲ | 1 | 待定 | 150 | 600 | 放射治疗前定位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模拟定位机房 | 本次新建 |
3 | 螺旋CT | Ⅲ | 1 | Activion16TSX-031A | 140 | 4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已有,在用 |
4 | 中型-移动式C臂 | Ⅱ | 1 | SMC-Ⅲ | 120 | 15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手术室 | |
5 | 放射治疗模拟机 | Ⅲ | 1 | SL-IE 型 | 125 | 630 | 放疗模拟 | 放疗室 | |
6 | X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DRX-1型 | 150 | 5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7 | 数字化双能X线骨密度测量仪 | Ⅲ | 1 | XR-800 | 100 | 1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8 | 数字胃肠机 | Ⅲ | 1 | DRF-2 | 150 | 1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9 | 128 CT机 | Ⅲ | 1 | Ingenuity Croe128 | 140 | 8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
10 | 血管造影机 | Ⅱ | 1 | Optima IGS 330 | 125 | 1000 | 放射治疗 | 介入室 | |
11 | 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C50 65X | 150 | 6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名称 | 状态 | 核素名称 | 活度 | 月排放量 | 年排 放量 | 排放 口浓度 | 暂存情况 | 最终去向 | 备注 |
退役钴-60废源 | 固态 | 60Co | / | / | / | / | 暂无(放射源服务器满退役或更换放射源时产生废放射源) | 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如因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的,应交由废源收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
加速器废靶 | 固态 | / | / | / | / | / | 暂无(加速器退役或更换靶时产生废靶) | 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 | / |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固体为mg/kg,气态为mg/m3;年排放总量用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kg,或Bq/m3)和活度(Bq)。
法规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颁布, 2003年10月1日实施);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8月31日颁布,2019年3月2日修订实施);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4月18日环境保护部18号令公布实施);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2017年12月12日修正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2018年4月28日修正实施); (8)《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66号公告公布实施); (9)《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 (10)《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号); (11)《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63号公告公布实施)。 |
技术 标准 | (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3)《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180-2006); (4)《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 (5)《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 (6)《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 部分:一般原则》 (GBZ/T201.1-2007); (7)《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 (8)《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 (9)《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10)《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 (11)《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244-2017); (1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 (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其他 | (1)《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 (2)《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 (3)《关于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管理的通知》(川环办﹝2010﹞49号); (4)本项目环评委托书; (5)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有关设计资料等。 |
评价范围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射线装置所在工作场所实体屏蔽体边界外50m范围内区域。 | ||||||||||||||||||||||||||||||||||||||||||||||||||||||||||||||||||||||||||||||||||
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使用射线装置所涉及的辐射工作人员,以及距射线装置机房实体屏蔽物为边界向外延伸50m范围内的公众(包括周边其他科室医务人员)。主要考虑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在机房周围停留的公众的影响,使其受照剂量低于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确保射线装置运行时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由项目外环境关系和总平面布局可知,本次评价范围内主要位于医院厂界内,项目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1。 表7-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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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根据《广元市苍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绵环函〔2019〕417号),本项目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2、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声学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生活废水排入设置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 2、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XG1-201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中相关要求。 三、辐射防护标准 1、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 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相关标准: 职业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5mSv/a;对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管理约束值取年当量剂量50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125mSv/a。 公众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年有效剂量,1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公众照射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一执行,即0.1mSv/a作为剂量管理值。 2、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值 参照《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和《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等有关标准要求,本项各医用射线装置和后装机使用场所在距离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外,周围辐射剂量率应满足: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 |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本次评价委托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10月16日对项目拟建场址进行了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情况和结果如下: 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为0.06~0.08μSv/h、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0.09μSv/h,经换算,项目区域X-γ辐射剂量率室外为60~80nGy/h、室内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综上,可得出以下初步结论: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辐射环境处于环境本底水平。 |
表9项目工程分析和源项
工程设备和工艺分析 一、施工期工艺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二、营运期工艺分析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单位包括加速管、电子枪、微波系统、调制器、束流传输系统及准直系统、真空系统、恒温水冷系统和控制保护系统。设备基本结构见图9-1。 图9-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示意图 本项目拟购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其主要参数见表9-1。 表9-1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医用直线加速器是产生高能电子束的装置,为远距离放射性治疗机。当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产生韧致辐射,即X射线,其最大能量为电子束的最大能量。因此,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也可利用X线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杀伤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3)治疗流程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为:医生接诊患者并告知在放疗过程中可能受到辐射危害后,先对病灶部位进行准确定位,确定肿瘤的具体位置和形状,确定放疗靶区,完成治疗计划及验证,之后进行正式放疗。病人转移到加速器机房进行治疗。病人在医务人员协助下按照治疗计划在治疗床上摆位,摆好位后,医务人员全部退出机房,进入控制室,在确定所有安全措施到位后,关闭机房屏蔽门,启动加速器进行放射治疗。治疗完毕后,加速器关机,病人离开机房。 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可提供2种治疗模式,一种是电子治疗模式,利用电子线对浅表部位病灶照射诊疗,电子线最大能量为6MeV;一种是X射线治疗模式,用于深部病灶照射,X射线能量最大为18MeV。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2。 图9-2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1)设备组成 DSA主要由带有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X射线诊断机、高压注射器、电子计算机图象处理系统、治疗床、操作台、磁盘或磁带机和多幅照相机组成。 (2)工作原理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DSA)是20世纪80年代继CT之后出现的一项医学影像学新技术,是电子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与传统X线血管造影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检查方法,可以满足心血管、外周血管的介入检查和治疗,以及各部位非血管介入检查与治疗。 DSA是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辅助成像的血管造影方法,它是应用计算机程序进行两次成像完成的。在注入造影剂之前,首先进行第一次成像,并用计算机将图像转换成数字信号储存起来。注入造影剂后,再次成像并转换成数字信号。两次数字相减,消除相同的信号,得知一个只有造影剂的血管图像。这种图像较以往所用的常规脑血管造影所显示的图像更清晰和直观,一些精细的血管结构亦能显示出来,且对比度分辨率高,减去了血管以外的背景,尤其使与骨骼重叠的血管能清楚显示。 介入手术所使用的造影剂主要成分为碘制剂,分为无机碘化物、有机碘化物以及碘化油或脂肪酸碘化物三大类,均不属于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不产生放射性污染。 (3)治疗流程 DSA检查流程:采取隔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采集造影部位图像。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检查床上,医护人员调整X线球管、人体、影像增强器三者之间的距离,然后退入控制室,关好防护门。操作人员(技师)通过控制室的电子计算机系统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分别对没有注入造影剂和注入造影剂的受检部位进行拍片,得到的两幅血管造影X线荧光图像经计算机减影处理后,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出血管影像的减影图像。医师根据该图像确诊患者病变的范围、程度,选择治疗方案。 介入治疗流程:手术医生采取近台同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对患者的部位进行间歇式透视。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手术床上,介入手术医生位于手术床旁第一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0.3~1.0m处。介入治疗中,医生根据操作需求,踩动手术床下的脚踏开关启动DSA的X线系统进行透视,通过显示屏上显示的连续画面,完成介入操作。手术助手位于介入手术间内、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1.5~2.0m 处。介入治疗中,通过观察各类监控屏辅助开展治疗。 介入手术间配备有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围脖、铅眼镜等),同时手术床旁设有床下铅帘和悬吊铅屏风。 DSA检查与介入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9-3所示。 图9-3DSA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后装治疗机 本项目后装机拟使用1枚60Co放射源,设计装源活度为2.22×1011Bq(6Ci),属Ⅲ类放射源。60Co半衰期为5.27年,衰变过程会发出的β、γ射线。 (1)工作原理 后装机主要由驱动装置、计算机、打印机、贮源室、治疗床、γ射线报警仪、施源器及其定位支架组成。 后装机工作原理主要是预先在病人体内的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需要治疗的部位正确地放置施源器,然后采用自动或手动控制将贮源器内的放射源输入到施源器内,使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源再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 (2)治疗流程 治疗过程如下: ①对病人进行确诊,告知辐射危害; ②患者进入后装治疗室,将施源器插入病人肿瘤治疗部位并固定好; ③沿施源器通道放入定位缆,用X线模拟定位机定位,确定靶区,制定治疗计划; ④用模拟源模拟治疗,检查所用通道是否通畅; ⑤启动控制治疗系统,用真源对病人进行治疗(产生γ射线、β射线、臭氧); ⑥治疗完毕,放射源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关闭后装机,病患离开治疗室。 其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图9-4 后装治疗机诊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4、模拟定位机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模拟定位机主要由CT机、诊断床、控制台、中央工作站和激光定位系统组成。模拟定位机定位机可看做是诊断性CT机与传统X光模拟定位机的功能。 本项目拟购模拟定位机的具体参数见表。 表9-2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CT机是X射线计算机断层技术的简称,使用了精确准直的X射线对人体的某一特定层面从各个角度进行透射。透过人体的射线由探测器接收后进行光电模/数转化,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后,送到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图像重建。重建的图像再经数/模转换器转化成模拟信号,最后显示在监视器上,或传输给多幅照相机摄片或转输给光盘磁盘等进行贮存。 (3)治疗流程分析 病人经医生诊断后,预约登记诊断时间。受检者按约定时间在候诊区准备和等候。受检者进入机房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摆位。摆位完成后,除患者外,无关人员退出机房。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即开启CT机进行拍片/模拟定位。检查结束后,受检者离开机房。 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7。 图9-5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 ||||||||||||||||||||||||||||||||||||
污染源项描述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购两台加速器X射线最大能量为18MeV,故项目运行期加速器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X射线、高能电子束、放射性固体废物(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臭氧和噪声。 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也可利用X射线对患者病灶部位进行照射。X射线和电子束均随加速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因此,加速器开机期间内,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为主要辐射环境污染因素,辐射途径为外照射。 放射性固体废物:加速器靶物质经长期照射后,可积累一定数量的感生放射性核素,因此,退役的靶物质(如靶件、束流装置等)为放射性固体废物。 臭氧:加速器开机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噪声:主要为机房通风系统机组,机组均采用低噪声节能风机,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设备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DSA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臭氧: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固体废物: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 3、后装治疗机 β、γ射线:后装治疗机使用1枚钴-60放射源,为密封源,活度为2.22×1011Bq(6Ci)。钴-60密封源会产生β、γ射线,在送源、回源及密封源在病灶位置照射时β、γ射线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辐射影响。 臭氧:后装治疗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的臭氧(O3)。 退役放射源:在放射源使用一定年限后,放射源衰变至其活度不能满足放射治疗需要时,将更换放射源,从而产生退役的废钴-60放射源。 4、模拟定位机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CT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CT机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见表9-3。 表9-3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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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
、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选配:铅橡胶手套 | 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
辅助防护设施 | 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吊屏、床侧防护帘、床侧防护屏选配:移动铅防护屏风 | 铅悬挂防护屏、床侧防护帘(其防护厚度至少为1mm铅当量) | ||
患者和受检者 | 个人防护用品 | 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方形)或方巾、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阴影屏蔽器具 | 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后装治疗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质检要求。设备外屏蔽体采用铸铁制造,头盔采用不锈钢制造,不易损坏,放射源经设备本身的外屏蔽体、源体、开关体、屏蔽门等的屏蔽后,关闭机器时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设备控制系统能准确地控制照射条件,有放射源启动、传输、驻留及返回工作贮源器的源位显示与治疗日期、通道、照射总时间及倒计数时间的显示。 ?系统电源开关:操作台上设有一个钥匙开关用于控制设备控制系统的供电,没有钥匙时只能给电脑及监视对讲系统供电而无法给设备控制系统加电。 ?启动按钮:只有完成治疗准备后(已正确输入治疗计划,屏蔽门已关闭等),才能启动按钮开始治疗,如果未完成治疗准备,不能启动治疗按钮。 从设备固有安全性能可以看出,钴-60后装治疗机在防止事故发生方面,设有相应措施。只要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要求严格执行,是能够减少γ射线对人员的辐射危害和降低辐射事故的发生。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肿瘤定位结果来判断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会制定不同的放疗计划(包括放疗时间和放疗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源联锁:正常情况下,源在贮存状态时才能打开治疗机房防护门;防护门未完全关闭到位时,无法启动后装机进行送源;源没有回到储源器内时,防护门不能打开。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钥匙开关:控制机上设电源钥匙开关,只有当后装治疗机一切都处于安全状态,并且钥匙就位后,设备才能启动工作。一旦钥匙被取走,设备就无法启动工作。钥匙由专人使用和保管。 ?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控制台上设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实施治疗期间,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可自动返回工作贮源器。 ?手动回源装置:当自动回源装置功能失效时,设手动回源措施应急处理。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回源开关: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四周墙体(拟设3个开关)、防护门内迷道墙上(拟设1个开关)及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回源开关。开关安装在距地面1.5m处的墙上。紧急回源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当要终止钴-60放射源照射时,按紧急回源开关即可使放射源返回储源器。 (5)警示装置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声光报警装置:控制室操作台上设声光报警装置,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不能返回贮存位,会发出声光报警。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后装机主机外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室内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在后装机房内设1台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带剂量显示功能), 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的探头安装在机房迷道内、靠近防护门处的墙体上,显示屏安装在控制室墙上,易于操作人员看见的地方。 ?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拟配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监测仪,用于后装治疗机使用期间定期巡检。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后装治疗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和个人剂量报警仪(1个/人)。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控制台可显示和记录已照射的时间和剂量,直到下一次照射开始,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断电时手动开门装置: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4条“治疗室防护门应设置手动开门装置”的要求,机房防护门断电后可由工作人员手动开门。 ?视频监控:治疗机房内及迷道内设实时摄像监视器,监控系统设在控制室内,视频监控应做到无监控死角,特别应监控室内有源的位置,以便在异常情况下,可控制设备紧急回源,避免造成危害。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配备应急设备: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10条“治疗室内应配有合适的储源容器、长柄镊子等应急设备”的要求,机房内配应急的长柄镊子、储源容器、1套铅衣等辅助防护用品。 ?通风系统:机房内设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位于医院南厂界相邻的绿化带内,排风口距地面约2m高。 (8)放射源的贮存及处理 ?放射源的贮存:钴-60放射源在非使用期间贮存在后装治疗机储源容器内,储源器位于后装治疗机房内。同时在后装治疗机房内配置1个备用应急贮源罐,用于非正常状况下放射源的贮存。 ?放射源的实体保卫: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应具有防盗功能,并实施“双人双锁”管理。在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外的适当位置安装实时摄像装置,由医院保安人员24h视频监控以防放射源被盗。 ?换源、倒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或有相应辐射安全资质单位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派专车、专业技术员将新的放射源运到现场。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并装入新的钴-60放射源。换源应通过专用换源导管,以免误操作造成卡源。换源、倒源过程中应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废旧放射源处理:由放射源生产厂家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员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之后,装入铅罐并运回,按废旧源处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若放射源生产厂家无法回收废源,则应联系有收贮废旧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现场收贮。 (9)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工作场所的安全,本项目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见表。 表10-7 项目Ⅲ类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一览表
综上,本项目后装治疗机主要辐射安全防护装置布置情况见图10-4所示。 图10-4 后装治疗机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布置示意图 ?模拟定位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从专业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满足质检要求,机头泄漏辐射满足国家《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规定的限值。 ?具有安全系统,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并有相应故障显示。 ?正常情况下,必须按规定程序并经控制台确认验证设置无误时,才能启动照射。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制定不同的计划(包括照射时间和照射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停机开关:在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停机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在误操作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按下开关即可随时切断供电电源。 (5)警示装置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CT诊断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4、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人员包括辐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机房周边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防护措施: ?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指从事加速器、后装机、DSA及模拟定位机诊疗的技师、物理技师、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 人员培训: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苍溪县人民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在岗期间应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个人防护用品:对从事DSA介入手术的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在进行床旁手术治疗期间,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个人剂量监测:根据《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等规范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并要求上班期间必须正确佩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定期(每季度一次)将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计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 ?受检者的安全与防护 ①源项控制: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选择能达到诊疗要求最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使射线强度最小化。 ②时间防护: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尽量缩短透视和摄影时间,使照射时间最小化。 ③其他安全防护:a).放射诊疗前实行病人告知制度:在放疗诊断前应向病人告知放射诊疗的方法、适应症、预期疗效、风险、费用构成及注意事项和可能对病人家属的辐射影响等,并请病人在说明书下方签字,由医患双方各执一份。b). 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为受检者配有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用于患者非病灶部位的遮挡防护。 ?机房周边公众的安全与防护 主要依托放射工作场所的墙体、楼板、地板等屏蔽实体屏蔽射线。同时,放射工作场所严格实行辐射防护“两区”管理,在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增加公众与射线源之间的防护距离,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 ||||||||||||||||||||||||||||||||||||||||||||||||||||||||||||||||||||||||||||||||||||||||||||||||||||||||||||||||||||||||||||||||||||||||||||||||||||||||||||||||||||||||||||||||||||||||||||||||||||||||||||
“三废”的治理 1、臭氧治理措施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在出束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臭氧。 本项目加速器、后装机和DSA机房均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各场所通风系统设计见表10-8,通风系统布置见附图。 表10-8项目通风系统设计
各机房内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道汇入排风机房内,统一由设在地面的排风口排入大气。 项目各机房通风量设计能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等标准规定的“治疗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其通风换气能力应达到治疗期间使室内空气每小时交换不小于4次”的要求,产生的臭氧浓度低且引至地面排风口排放,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从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周边公众健康安全角度而言,本项目辐射场所换气次数及通风系统进、排风口位置的设置均是合理可行的。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并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DSA、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以及加速器退役后产生的废靶件、后装机退役后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应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非放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定员15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项目建成营运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射线装置报废处理 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 环评要求: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DSA、后装治疗机和模拟定位机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应将射线装置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卸,使其丧失功能。同时将装置主机的电源线绞断,使其不能正常通电,防止二次通电使用,造成误照射。 5、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措施总投资约12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项目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0-9。 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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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各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综上分析,只要工程施工期严格做到以上基本要求,就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随之消除。 为确保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工程屏蔽防护设施满足设计要求和辐射防护安全,环评要求: ①加速器、后装机房的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设计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②凡涉及射线装置和后装机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③在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应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 |||||||||||||||||||||||||||||||||||||||||||||||||||||||||||||||||||||||||||||||||||||||||||||||||||||||||||||||||||||||||||||||||||||||||||||||||||||||||||||||||||||||||||||||||||||||||||||||||||||||||||||||||||||||||||||||||||||||||||||||||||||||||||||||||||||||||||||||||||||||||||||||||||||||||||||||||||||||||||||||||||||||||||||||||||||||||||||||||||||||||||||||||||||||||||||||||||||||||||||||||||||||||||||||||||||||||||||||||||||||||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一)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使用的两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X射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因此,本项目主要分析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高能电子束的辐射影响。 1、高能电子束的辐射环境影响 根据《辐射防护技术与管理》,电子在物质中最大射程可由下式计算: ……………………………(11-1) 式中:d—最大射程,cm; ρ—防护材料的密度,g/cm3; Eβmax—电子最大能量,MeV。 本项目拟购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电子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代入上述公式可知,能量为18MeV的电子穿过混凝土(2.35g/cm3)的最大射程约3.19cm。 本项目加速机房四周混凝土墙体厚均为1.5~2.7m(主屏蔽区厚2.7m)、机房顶板混凝土厚2.7m。加速器电子线虽然能量相对于X射线较高,但其贯穿能力远弱于X射线。由此可见,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和结构材质完全能满足对电子线的屏蔽,可不再作特殊的防护要求。 因此,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电子线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X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2.1 关注点的选取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的关注点选取见表11-1和图11-1、图11-2。 表11-1加速器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剖面1-1 剖面2-2 图11-2 加速器机房关注点位示意图(剖面图) 2.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表11-2。 表11-2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2.3 机房屏蔽体厚度核算 (1)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东、西两面墙体设有主屏蔽区和次屏蔽区,屋顶屏蔽区域厚度一致。因此,本评价主要对机房东、西两面墙体的主屏蔽区宽度进行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主屏蔽墙(或顶)的投影区,可按下式计算: ……………………………..(公式11-3) 式中: YP—机房有用束主屏蔽区的宽度,m; SAD—源轴距;项目取1m; θ—治疗束的最大张角(相对束中的轴线),单位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拟购医用直线加速器主射线方向最大出束张角为28°,则θ=14°; a—等中心至墙的距离,m。 根据公式(11-3),项目直线加速器东、西两面墙体主屏蔽区宽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2)有用线束主屏蔽区、侧屏蔽墙厚度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201.2-2011),屏蔽透射因子B按下式计算: ……………………..(公式11-4) ……………………..(公式11-5) ................................................(公式11-6) 式中:B—屏蔽透射因子; He—剂量参考控制水平,μSv/h;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h; R—辐射源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f—有用线束为1,泄漏辐射比率取10-3; —斜射角,即入射线与屏蔽物质平面的垂直线之间的夹角; TVL1和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cm; Xe—墙体有效屏蔽厚度,cm; X—墙体屏蔽厚度,cm。 表11-4加速器机房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和侧屏蔽墙厚度核算结果
(3)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对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应考虑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分别计算其所需屏蔽厚度,取较厚者。 ?泄漏辐射 泄漏辐射厚度按照公式(11-4)~公式(11-5)计算,参数及取值见下表: 表11-5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泄漏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散射辐射 散射辐射的透射因子按下式计算: ……………………..(公式11-6)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取患者散射角为30°,由GBZ/201.2-2011附录B表B.2查出6MV、30°的aph=2.77×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本项目取F=40×40=1600cm2。 表11-6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散射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综上,综合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次屏蔽区厚度校核结果见表: 表11-7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结果
(4)迷道内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穿过迷路内墙在防护门E处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应小于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的1/4。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则He=0.1÷1/4=0.05μSv/h。 加速器机房:O1至E的距离R=780+30=810(cm); 取泄漏辐射因子f=0.001,按公式(11-4)计算迷路内墙的屏蔽透射因子B。 查附录B表B.1得知6MV泄漏辐射的TVL1=34cm、TVL=29cm。使用公式(11-5)计算迷路内墙的有效屏蔽厚度Xe,泄漏辐射在迷路内墙斜角θ=42°。 表11-8迷道内墙厚度核算结果
(5)迷道外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中“4.3.2.4 迷路外墙”条例要求,结合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图(见图11-4)可知,本项目有用线束向迷道内墙照射时,迷路外墙在k点处的厚度同位置B点处的厚度,即k=B(外墙)=150cm厚混凝土,满足屏蔽要求。 图11-3 迷道外墙k点核算路径示意 (6)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机房入口防护门铅屏蔽透射因子B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7) 式中:Hc—迷道入口控制剂量率,μSv/h;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 Hoc—O1位置穿过迷道内墙的漏射辐射在迷道口的剂量率,根据公式计算得;机房Hoc =9.62×10-4μSv/h; H—机房入口关注点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8)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通常取45°散射角,根据GBZ/201.2-2011附录B表B.2,6MV时,aph=1.39×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取40cm×40cm=1600cm2; α2—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的散射因子;查GBZ/201.2-2011附录B表B.6得,18MeV、45°入射时α2=6.4×10-3; A—散射面积,m2; R1—第一次散射路径,m; R2—第二次散射路径,m;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 /h;本项目拟医用直线加速器以X射线治疗时距靶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 对于18MeV,入口处散射辐射能量约0.2MeV,铅的TVL为5mm,相应屏蔽透射因子B对应的铅厚度计算公式: ……………………..(公式11-9) 根据上述公式,项目防护门铅厚度计算结果见表。 图11-4加速器机房防护门散射路径示意图 表11-9 防护门的屏蔽厚度核算
(7)小结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理论计算厚度与设计厚度对比汇总见表11-10。
表11-10机房墙体及屏蔽门厚度校核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屏蔽理论计算厚度均小于设计厚度,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2.2 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由于本项目目前处于设计阶段,故本评价采用理论计算方法进行预测分析。 从保守角度出发,在加速器机房设计的尺寸厚度基础上,假定加速器以最大工况(18MeV)运行,并针对关注点最不利情况对机房进行辐射屏蔽核算。 (1)关注点位及照射途径 由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整体均位于地下,机房西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故不考虑这两处的辐射影响。 在机房屏蔽体外0.3m处设预测点,各预测点位见表11-1和图11-1、图11-2所示。 (2)预测模式 依据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设计的辐射屏蔽分析如下: ?有用线束和泄漏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10) 式中: —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cm); —屏蔽墙体厚度,(cm); —入射角夹角。 然后,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2)计算相应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1) 式中,TVLl(cm)和TVL(cm)为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当未指明TVL1时,TVLI=TVL。 ...................................................................(公式11-12)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患者一次散射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接着,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3)计算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3)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Rs—患者(位于等中心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加速器(≤10MV)机房迷路散射辐射屏蔽与剂量估算 有用线束不向迷路照射情况,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按公式(11-14)计算: ...............................(公式11-14) 式中: —g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 μSv/h; —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射的散射因子; A—i处的散射面积,m2; Rl—“o-i”之间的距离,m; R2—“i-g”之间的距离,m; —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3)预测参数选取及结果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见表11-11。 |
表11-1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工作场所 | 关注点位置 | 预测考虑的 辐射因素 | 计算公式 | 参数取值 | 辐射剂量率预测值(μGy/h) | |||
加速器机房 | A(东面主屏蔽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7.65m; 入射夹角0°,Xe=X=27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8.70×10-9。 | 5.35×10-2 | ||||
a(东面与主屏蔽墙相连的次屏蔽区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54m; Xe=150/cos29°=171.5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1.95×10-5。 | 1.15×10-2 | 2.93×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s=7.54m; 入射夹角29°,αph保守取30°对应值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29° =171.5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2.53×10-7。 | 1.78×10-2 | ||||||
B(西面外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10.45m; 入射夹角0°,Xe=X=35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3.27×10-11。 | 1.08×10-4 | |||||
C(南面侧屏蔽墙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5.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1.19×10-1 | |||||
c(1#加速器控制室内)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9.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3.99×10-2 | |||||
加速器机房 | E(防护门外0.3m)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81m; Xe=150/cos42°=201.8cm,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42°; B=10-(X+TVL-TVL1)/TVL=1.63×10-7;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内×10-(X/TVL铅) | 防护门外2.42×10-6 | 防护门外:5.04×10-2 | |||
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1=8.07m、R2=9.5m; αph取1.39×10-3;F=40cm×40cm=1600cm2; α2取6.4×10-3;A为9.2m2;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g×10-(X/TVL铅) | 防护门外 5.04×10-2 | ||||||
H(屋顶,地面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9.86m; Xe=X=270cm, TVLl=37cm,TVL=33cm,入射夹角0°; B=10-(Xe+TVL-TVL1)/TVL=8.7×10-9。 | 3.22×10-2 | |||||
F(东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270/cos29°=308.7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3.37×10-11。 | 2.08×10-7 | 2.99×10-7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29°,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270/cos22°=308.7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34×10-12。 | 9.15×10-8 | ||||||
加速器机房 | J(南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150/cos32°=176.9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32°; B=10-(Xe+TVL-TVL1)/TVL=1.18×10-6。 | 8.29×10-3 | 2.05×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32°,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32°=176.9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57×10-7。 | 1.22×10-2 |
(4)职业人员、公众年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加速器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为2000h。 各照射方向的射线使用因子和各环境保护目标的居留因子取值见表11-12,以此计算出各关注年有效剂量,计算结果见表11-12。 表11-12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1.19×10-1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规定剂量率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2.5μSv/h。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95×10-2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2.68×10-2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对职业人员和周围公众的照射剂量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 3、射线通过穿墙管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吊顶式进出风设计,项目不在主屏蔽墙处设置穿墙管线,通排风等穿墙管线均以多次弯折形式穿越次屏蔽墙。直线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经过管道多重反射、吸收和削减后辐射能量急剧下降,射线通过管道外漏可忽略不计。 (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屏蔽体厚度校核 本项目DSA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11-13。 表11-13 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表11-13对比可知,本项目DSA机房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手术间屏蔽设计合理。 2、X射线的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DSA介入手术分为两种操作情况: ①隔室拍片:医护人员和物理技师均在控制间内进行远程隔室操作,医生通过操作间观察窗观察手术间内病人情况,并通过对讲系统与病人交流。 ②脉冲透视:医生和助手进入手术间内,在手术床旁进行透视操作。此过程中主刀医生和助手均身着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DSA尚未建成投运,本环评采用理论预测方法和类比方法,分析正常运行期间对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影响。 (1)理论预测法 1)对手术间外的环境影响分析 ①预测点位 选取手术间外0.3m处,各预测点位见表11-14和图11-5。 表11-14本项目介入手术间外预测点位
图11-5DSA机房关注点点位示意图 ②预测模式 ?主射束剂量估算 ...............................................................................(公式11-15) 式中:H—预测点处的主射束辐射剂量率,μGy/h; H0—距靶点1m处的剂量率,μGy/h; R—靶点距关注点的距离,m; B—减弱因子。 ?病人体表散射剂量估算 ......................................................................(公式11-16) 式中:HS——预测点处的散射剂量率,μGy/h; a——患者对X射线的散射比;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表 10.1 查表取0.0013; s——散射面积(cm2),取100cm2; d0——源与病人的距离(m); ds——病人与预测点的距离,m; ?泄漏辐射剂量估算 泄漏辐射剂量率按初级辐射束的 0.1%计算,利用点源辐射进行计算,各预测点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可用下式(11-3)进行计算。 .............................................................................(公式11-17) 式中: f—泄漏射线比率,0.1%; ?减弱因子 根据 GBZ130-2013 中 D.1.2 中公式进行核算。 ...........................................................(公式11-18) 式中:B——给定屏蔽材料厚度的屏蔽透射因子; X——屏蔽体厚度; α、β、γ——对不同管电压 X 射线辐射衰减的有关的拟合参数(取值在 GBZ130-2013 附表 D.2 和 D.3 中,若无对应取值,则按照较高电压的相应参数取值)。 ③预测参数 ?主射束方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DSA主射束方向为南、北侧墙及屋顶、地面。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隔室拍片常用最大工况为90kV/250mA,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摄影工况90kV/2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16R/(mA·min),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49.1mGy/min;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④预测结果 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中,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15手术间主射束辐射方向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6散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7漏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根据表11-15~表11-17的计算结果,将各个预测点的总的附加剂量率统计于下表11-18。 表11-18各个预测点的总附加剂量率
由表计算结果可知: 在隔室摄影时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3.22×10-4~5.64×10-2μSv/h之间,透视时手术间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2.28×10-8~5.07×10-6μSv/h之间。 上述值均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⑤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开展心血管和神经介入手术,预估总台数约150台/年(心血管50台/年、神经100台/年),其中隔室图像采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0.21h/a、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本项目理论预测环境影响分析下保护目标的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详见表11-19。 表11-19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由表11-19可知,本项目投运后: 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 2)对机房内医生及其助手的影响分析 ①预测模式 参考公式(11-16)、公式(11-17)。 ②预测参数 ?关注点位及辐射防护措施 室内手术操作时,一般主刀医生操作位置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0.3~1.0m,手术助手位于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1.5~2.0m处。 床旁手术期间,医生和手术助手在手术间内操作时须穿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这些个人防护用品的铅当量厚度至少为0.5mm。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曝光时间及人员配置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拟开展心血管及神经介入手术,合计手术总台数约150台/年,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项目拟配介入手术人员共7人,其中设备操作人员(技师)2人、手术医生3人、手术助手2人,技师仅在操作间进行隔室操作。 ③预测结果 假设床旁透视手术为同一组医生及助手进行操作,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11-16)、公式(11-17)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20室内医生和助手受照剂量分析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4.35mSv/a、助手剂量为0.48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1.45mSv/a、助手剂量为0.24mSv/a。 3)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 ①预测模式 依据《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估算X射线所致手部皮肤吸收剂量公式如下: ......................................................................(公式11-19) 式中:Ds——皮肤吸收剂量,mGy; k——X辐射场的空气比释动能率,μGy/h; Cks——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化系数(其值对男性参见附录A中表A.4;对女性参见附录A.5),Gy/Gy; t——人员累积受照时间,h; 10-3 ——微戈瑞转换为毫戈瑞的转换系数。 ②预测参数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 床旁透视时入射方式可近似地视为垂直入射,是AP入射方式。查《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中的附录A表A.4可查出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换系数Cks,见表11-21。 根据《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第 4.7.5 款 X 射线设备在确保铅屏风和床侧铅挂帘等防护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附录 B 中 B.1.2 的要求,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400μGy/h。 ③计算结果 依据上述给出的参数,计算DSA设备在全年正常运行工况下,介入操作人员手部的皮肤吸收剂量,见下表。 表11-21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估算结果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主刀医生手部皮肤剂量最大为22.76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皮肤剂量限值(500mSv/a)和本报告执行的皮肤剂量约束值(125mSv/a)。 (2)类比分析 由于摄影工况下,DSA产生X射线的能量较低,且曝光时间短,经手术间墙体、门窗等屏蔽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因此,本报告重点关注的是透视模式下,X射线对DSA机房内医生、助手的辐射影响。 ①类比可行性 本次评价选用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投入运行的一台UItimax-i型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进行类比,类比可行性分析见表11-22。 表11-22类比可行性分析表
由表11-22可知,类比DSA设备除透视模式电压高于本项目,摄影模式与本项目近似,工作状态辐射环境影响与本项目设备接近。因此,类比DSA实测数据具备可比性。 ②监测单位、监测内容和监测条件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UItimax-i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监测单位为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监测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监测内容为对DSA所在场所进行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期间,DSA设备监测工况见表 11-23。 表11-23 监测期间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运行工况
③监测结果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监测布点情况见图11-6,监测结果见表11-24。 图11-6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布点图 表11-24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结果表(单位μSv/h)
由表11-24可知,类比设备进行床旁透视时,主刀医生(第一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81.49μSv/h,护士工作位(第二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5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38.04μSv/h。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在介入手术期间,主刀医生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0.5m,护士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1.5m。因此,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进行折算:距源项0.5m处的主刀手术位处X-γ辐射剂量率为81.49/0.25=326μSv/h;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5m处辐射剂量率作为本项目护士位(距靶源1.5m处)源项38.04μSv/h。 ④类比数据辐射影响分析 参考类比监测数据,算得出本项目医生和助手床旁透视工况下受到的年照射剂量,见表 11-25。 表11-25参考类比监测数据计算辐射剂量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16mSv/a、助手剂量为0.02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05mSv/a、助手剂量为0.01mSv/a。 (3)理论计算与类比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理论预测计算结果与类比监测结果见表11-26。 表11-26DSA理论预测结果与类比监测预测分析结果对比表
由上表可看出,理论预测值普遍较类比分析值大,本次评价保守取理论预测值作为最终预测结果。 (4)介入手术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DSA机房建成投运后: 职业照射:对机房内主刀医生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1.45mSv/a,对室内助手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24mSv/a,均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手术室内主刀医生手部皮肤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2.7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12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公众照射: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低于本环评要求的0.1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3、介入治疗对医生和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介入治疗是一种解决临床疑难病的新方法,但介入治疗时X射线曝光量大,曝光时间长,距球管和散射体近,使介入治疗操作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照射。为了减少介入治疗时X射线对操作者和其他人员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介入治疗医生自身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辐射安全文化素养,全面掌握辐射防护法规与技术知识。 ②结合诊疗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时间、距离与屏蔽防护措施。 ③在介入手术期间,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剂量计。 ④定期维护DSA系统设备,制订和执行介入治疗的质量保证计划。 2)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采用带有剂量测量系统的设备或购置测量仪器,在操作中对放射剂量进行实时监测;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介入诊疗指导水平,保证患者的入射体表剂量率不超过100mGy/min。 ②选择最优化的检查参数,为保证影像质量可采用高电压、低电流、限制透视检查时间等措施。 ③采用剂量控制与分散措施,通过调整扫描架角度,移动扫描床等办法,分散患者的皮肤剂量,避免单一皮肤区域接受全部剂量。 ④将X线球管尽量远离患者,而将影像增强器尽量靠近患者。 ⑤作好患者非投照部位的保护工作。 (三)后装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γ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本项目后装机使用60Co放射源,出厂活度为2.22×1011Bq(6Ci)。60Co放射源有β、γ两种辐射,但β射线在空气中的射程较短,经放射源的内包鞘和后装机自身贮源容器等相关设施屏蔽后,在环境辐射方面已无影响,故本次评价主要分析产生的γ射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 关注点的选取 因本项目后装机房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地下负二层,机房北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无人到达,因此不考虑此处辐射影响。 选取机房外0.3m处设关注点,各关注点位见下表和图11-7。 表11-27 后装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图11-7 后装机房关注点位示意 1.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0)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后装机预估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约66.7h,年工作50周,则周治疗照射时间t=1.33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下表。 表11-28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1.3 机房屏蔽效能核实 ?初级辐射的屏蔽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采用什值层计算屏蔽厚度,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21) ……………………………..(公式11-22) ……………………………..(公式11-23) ……………………………..(公式11-24) 式中:X—屏蔽物质的屏蔽厚度,mm; Xe—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mm; θ—斜射角,即入射线与物质平面的法线夹角; TVL1—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mm; 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平衡什值层厚度,mm;当未指明时TVL1时,TVL1=TVL;查GBZ/T201.3-2014的附录C表C.1,对于60Co放射源,在混凝土中的TVL1=TVL=152m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Hc—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h; R—辐射源至关注点的距离,m; f—对有用线束为1; H0—放射源在距其1m处的剂量率,μSv/h; A—放射源的活度,MBq;本项目60Co取初始活度2.22×105MBq; Kγ—放射源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μSv/(h?MBq);60Co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取0.111μSv/(h?MBq)。 根据上述公式,机房墙体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29 后装治疗机房屏蔽厚度核算
?散射辐射的屏蔽(机房入口) 根据GBZ/T201.3-2014,机房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H采用下式计算: ……………………………..(公式11-25) 式中:Sw—迷路内口墙的散射面积,其为辐射源和机房入口共同可视见的墙区面积,m2; aw—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R1—散射源至散射体中心点的距离,m; R2—散射体中心点至计算点的距离,m。 根据上述公式,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0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综上,本项目后装机房各屏蔽体厚度理论计算值与设计值综合汇总表。 表11-31后装机屏蔽厚度核算汇总表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后装机房墙体和防护门的设计厚度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1.4 后装机未出源状态下给病患摆位时对医务人员的影响 在进行治疗前,医务人员将病患推入后装机室,并在机房内做治疗前的准备,在后装治机房内停留时间为2min,此时后装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放射源处于贮源位置,医务人员一般距放射源大于1m左右的位置。 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本此评价保守取泄漏辐射所致距放射源1m处剂量当量率为50μSv/h。医院每年约80人次接受后装治疗,则估算出医务人员在做治疗前的摆位过程中接受的年有效剂量为0.1mSv/a。 1.5 后装机出源状态下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后装机为一铸钢容器,内填充金属钨和贫化铀以及铅作防护材料,使源在其贮源容器内时泄漏辐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 由此可见,当放射源处于贮存状态时,贮源器泄漏辐射经过贮源器及机房墙体、防护门等屏蔽体的屏蔽后,对机房外的人员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仅考虑后装机出源状态下对机房外的辐射影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屏蔽物质厚度时,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6) ………………(11-27) ………………(11-28) 式中各符号含义同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防护门的铅屏蔽厚度时,防护门外的辐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9) 式中:Hg—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 Hog—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表11-32 后装机房外关注点处剂量估算表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规定的“在后装机治疗室屏蔽体外30cm处透射辐射所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2.5μSv/h”的要求。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48×10-8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4.81×10-3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1.6 后装机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后装机运行时产生的γ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表明本项目后装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运行期间,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后装机操作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1mSv/a(未出源的摆位状态及出源状态叠加),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4.81×10-3mSv/a,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 (四)模拟定位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建筑屏蔽效能核实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 表11-33模拟定位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上表对照结果可知,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实体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实体屏蔽设计合理。 2、正常运行工况下电离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使用模拟定位机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的相关要求设计。 项目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为150kV,根据《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设计要求,在治疗状态下,当 X射线管额定电压≤150kV时,距 X射线管焦点1m处的X射线源组件泄露辐射不超过1mGy/h。且根据对照分析,模拟定位机房屏蔽设计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屏蔽设计合理。运行期间产生的X射线经过墙体、门和窗等屏蔽体屏蔽后,所致职业人员和公众年照射剂量率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 (五)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1、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主要是考虑工作人员在同时开展多项放射性工作的情况下,所受辐射剂量的总和。 本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但肿瘤治疗小组中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为同一组成员。此外,介入手术期间,技师仅进行隔室操作,但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隔室与床旁同时操作的情况。 因此,对于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介入手术的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辐射剂量叠加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1-34本项目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肿瘤治疗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 0.22mSv/a,介入手术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4.35mSv/a,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5mSv/a剂量约束值。 2、公众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根据项目平面图布局,本项目射线装置集中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鉴于模拟定位机、DSA运行期间产生X射线的能力较低,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对公众的叠加剂量影响可忽略。 因此本项目主要考虑加速器与一台后装机同时运行时对其周边公众的影响。 预测点位:分别在地下负一层公众相对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内设关注点,点位见下表和下图所示。 表11-35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布设情况
图11-8.1 地下负一层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示意 表11-36项目公众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公众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1.98×10-5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照射剂量限值1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0.1mSv/a剂量约束值。 (六)项目对选址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分析 由于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射线能量低,曝光时间短,故评价主要考虑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对周边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经前述各机房屏蔽体外剂量估算结果可知: 加速器机房:由表11-1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等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119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68×10-2mSv/a。 DSA:由表11-18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介入手术间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在2.28×10-8~5.64×10-2μSv/h之间,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由表11-19结果可知,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98×10-6mSv/a。 后装机:由表11-3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4.81×10-3mSv/a。 根据X射线、γ射线的特点,辐射源的能量随着距离的增加呈现衰减趋势,即距机房距离越远,其周围剂量当量率越小,受到的辐射影响也越小。结合本项目拟建放射工作场所外环境关系(详见表7-1)可知,项目评价范围内距门诊医技楼、住院楼较近的保护目标有医院门诊楼(距1#加速器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8.8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和同城自由界商住小区临街一侧商住楼及其地下室(临普明南路东段)(距DSA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5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这两处保护目标与项目靶源相距较远,且各射线装置机房均设于地下室,并采取有墙体、地板、屋顶和防护门等实体屏蔽措施,射线经实体屏蔽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带来不利影响。 二、非放部分环境影响分析 1、臭氧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和模拟定位机在开机出束期间,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会产生臭氧(O3)。由于DSA、模拟定位机曝光时产生的臭氧量很少,经机房内通风系统换气后机房内的臭氧浓度很低,对机房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忽略。故本评价主要分析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机产生的臭氧。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0) 式中:C——室内臭氧浓度,mg/m3; Q0——标臭氧产额,mg/h; Tv——臭氧有效清除时间,h; V——机房空间体积,m3; 其中,………………(11-31) 式中:G——距靶1m处的辐射剂量率,Gy/h; S0——射束在离源点1m处的照射面积,m2; R——射束径迹长度,m,取值1m;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量产生的臭氧分子数,本项目取10; ………………(11-32) 式中:tv——每次换气时间,h; ta——臭氧分解时间,0.83h。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两台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见下: 表11-37 加速器机房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单次照射后,加速器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加速器机房各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其中,加速器机房内的1个进风口位于机房东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东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536m3/h。均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各机房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后装机(钴-60放射源) 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3) 式中:Q——机房内臭氧的浓度,mg/m3; A——放射源活度,Ci;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力所产生的臭氧分子数,一般取6; Tv——换气一次所需的时间,h; Td——臭氧的有效化学分解时间,0.83h; V——机房的容积,m3。 根据公式,后装机运行期间室内臭氧产生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38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运行期间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后装机房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 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 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再通过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距离衰减后可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按固废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事故影响分析 1、事故风险评价目的 本项目事故风险评价目的是分析、预测射线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电离辐射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以防止辐射事故发生,尽量降低辐射事故后果的负面影响。 2、风险识别 本项目涉及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运营期间存在的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如下: 表11-39项目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
3、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分析 3.1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误照事故 事故工况环境影响考虑可能发生的最大辐射事故,即: ?加速器运行时,机房内误入人员或滞留人员受到误照射; ?加速器检修维护时,检修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设备运行,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加速器以标称最大能量18MeV运行,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X射线剂量率为360Gy/h(6Gy/min); ?假设检修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加速器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和治疗床上均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假设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进入机房内,在位于机房内迷道口时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迷道内;鉴于机房迷道内设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2min。 (2)剂量估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剂量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34)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误入人员的受照剂量结果见表。 表11-40加速器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处于主射束方向时受照剂量为1.5Sv/次,远超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2 DSA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根据公式(11-34),DSA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见表11-41。 表11-41 DSA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受照剂量均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3后装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3.3.1人员误入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后装机以满负荷(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2.22×1011Bq)运行,即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γ射线剂量率为4.11×104μSv/h; ?假设检修人员或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出束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 ?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在假设事故情景下,误入人员受照剂量为1.71×10-4Sv/次。 3.3.2卡源事故 (1)事故情景 ?自动回源功能装置失效,工作人员穿铅衣(0.5mm铅当量)进入治疗室内采取手动回源措施,源与身体之间40cm。 ?假设处理卡源时间为10min。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公式(11-28),在假设事故情景下,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为0.04Sv/次。 3.3.3放射源被盗抢、丢失或因火灾、爆炸等事件导致贮源容器被破坏,造成放射源失控事故(“人源见面”) (1)事故情景 放射源处于失控状态,其产生的γ射线未经任何屏蔽措施直接照射到人员身上。 (2)剂量估算 放射源失控状态下,受照人员的有效剂量率可用下式计算: ………………(11-35) ………………(11-36) ………………(11-37) 式中:A—放射源的活度,本项目钴-60放射源活度为6Ci; —放射性核素的常数,R·m2/h·Ci,60Co取0.48R·m2/h·Ci; X—照射量率,单位R/h; r—参考点距离源的距离,m; D—吸收剂量率,Gy/h; E—有效剂量率,Sv/h; WT—辐射权重,取1; WR—权重因子,取1。 根据事故情景假设条件计算得出距源0.550m范围内不同事故持续时间段(1h、4h、8h、1d)的个人有效剂量率,结果见下表。 表11-42放射源裸露状态下不同持续时间不同距离处个人有效剂量率计算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事故持续时间为1h、4h、8h、1d、2d和3d的情况下,距离放射源0.5m处的γ射线外照射辐射剂量率分别为0.168Gy、0.67Gy、1.34Gy、4.02Gy、8.05Gy和12.1Gy。 综上,除人员误入机房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导致误照射事故下人员受照剂量较低外,卡源事故和放射源失控事故时,相关人员受照剂量均不同程度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4模拟定位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为低危险射线装置。根据其工作原理,当设备关机时不产生X射线,不存在辐射事故,只有当设备通电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但其产生X射线能量不大,曝光时间较短。可能发生的最大事故是由于设备控制失灵或操作失误或质保不佳,使被检者受到不必要的照射,事故等级属一般辐射事故。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控制台安装有紧急停机开关,此外,在进行诊断时,医生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可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综上,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应注意对被检者的防护,在管理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CT机房门机联锁等辐射安全设施,以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4、事故等级 依据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关于事故分级原则,将项目的环境风险因子、潜在危害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列于下表中。 表11-43 国务院令449号辐射事故等级分级一览表
根据《实用辐射安全手册(第二版)》(丛慧玲,北京:原子能出版社)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以及急性放射病的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见下表。 表11-44 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
由前述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估算结果,对照表11-43、表11-44可知,本项目事故可能引发的辐射事故等级分级情况见表。 表 11-45本项目事故等级
5、事故防范措施 5.1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事故防范措施 (1)设备运行时,误入人员或机房内滞留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应对措施:射线装置自身有多种安全防护措施,如辐射启动装置与控制台上显示的辐射参数预选值联锁,选择参数前辐照不能启动;加速器安装有剂量监测系统,可单独终止照射;有门机安全联锁,机房门关闭后辐射才能启动;严格实施辐射“两区”管理,开展放疗、介入手术前,应对治疗机房进行清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医院应定期检查门机联锁装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 (2)医务人员误操作,导致病人受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控制台上有辐射类型、标称能量、照射时间、吸收剂量、治疗方式等参数的显示装置,操作人员可随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若发生辐射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紧急停止按钮,切断设备电源。 (3)对于从事DSA介入手术的医务人员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导致受到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医院应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强化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从事介入手术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在床旁透视手术期间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个人剂量计。 5.2 后装机事故防范措施 (1)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放射源屏蔽体可能被人为破坏,放射源对人员造成近距离照射。一定时间内,可能导致人员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甚至死亡。 应对措施:医院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被盗或者丢失。特别是定期对放射源要进行核实,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对放射源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放射源被盗或者丢失,及时向公安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2)人员受误照射。治疗过程中人员误入或滞留于治疗室,造成有关人员被误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工作人员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治疗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每次开机治疗前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全部撤出治疗室。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必须马上停机收源,对受照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是否有伤害,以便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3)放射源工作或者贮存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可能影响放射源的安全。 应对措施:放射源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配备专门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在现场允许情况下,应优先对放射源进行灭火并抢离火灾现场,防止放射源屏蔽体破坏。 (4)卡源。治疗过程中出现卡源情况,源体无法复位至屏蔽状态,造成病人受到过量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若出现卡堵源情况,首先迅速将病人撤出治疗室,医院关闭治疗室,专业技术人员到来前不得开启,同时派专人职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及时联系生产厂家或指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专业技术人员排除事故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铅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放射源近距离操作的时间。 6、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杜绝上述事故的发生,要求医院严格执行以下风险预防措施: (1)定期认真地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或检查,核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2)凡涉及对医用射线装置、放射源进行操作,必须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并做到“制度上墙”(即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在放射诊断操作时,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的防护。 (3)每月检查门机联锁装置和门灯连锁装置,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每月对使用射线装置的安全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对可能引起操作失灵的关键零配件需及时更换。 (4)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设备开机前,必须确保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后才可开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误操作,以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辐射。 (5)加强控制区和监督区管理,在设备运行期间,加强对监督区公众的管理,限制公众在监督区长期滞留。 (6)医院应按本环评报告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
表12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1、组织机构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有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和各放射科室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 2、职责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的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医院辐射安全的有关事宜及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化明确,机构成员主要职责涉及以下几方面: ①负责对全院放射,放疗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安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教育培训,组织单位日常辐射安全法规知识学习,开展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各种记录; ③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④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⑤加强档案文件记录报告资料管理,建立健全个人剂量档案、健康体检档案、辐射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档案,保管好辐射环评和验收文件、射线装置购置计划及报废手续、射线装置年度检测报告,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报告。 环评要求: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开会,总结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防护管理方面的经验。并按照最新的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 |||||||||||||||||||||||||||||||||||||||||||||||||||||||||||||||||||||||||||||||||||||||||||||||||||||||||||||||||||||||||||||||||||||||||||||||||||||||||||||||||||||||||||||||||||||||||||||||||||||||||||||||||||||||||||||||||||||||||||||||||||||||||||||||||||||||||||||||||||||||||||||||||||||||||||||||||||||||||||||||||||||||||||||||||||||||||||||||||||||||||||||||||||||||||||||||||||||||||||||||||||||||||||||||||||||||||||||||||||||||||||||||||||||||||||||||||||||||||||||||||||||||||||||||||||||||||||||||||||||||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与落实情况 与《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对照,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见下表12-1。 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续)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由上表内容可知,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较为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安排有专人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医院应根据本次新增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环评要求:医院应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将《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悬挂于各辐射工作场所的墙上,上墙制度的内容应字体醒目,挂牌尺寸大小应不小于400mm×600mm。 2、档案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整的辐射安全档案。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2)放射诊疗期间射线装置异常情况说明以及其它需要记录的有关情况。 环评要求: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档案资料应按以下八个大类分类:“制度文件”、“环评资料”、“许可证资料”、“射线装置台账”、“监测和检查纪录”、“个人剂量档案”、“培训档案”和“辐射应急资料”。 3、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 医院建立有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苍溪县人民医院XX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放射工作场所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场所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和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自查与评估。 环评要求:①应每年按时(每年1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②年度自查评估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③辐射工作人员年度剂量监测报告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应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4、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要求 根据环保部信息化管理要求,辐射工作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环保手续时需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凡是不进行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用户可在该申报系统中办理如下事项: (1)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申请(及重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 (2)放射源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4)射线装置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辐射工作单位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应通过网上在线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确认,再按相关程序提交到环保部门办理。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综合能力评价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等文件中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包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单位条件的相关规定,对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能力分析如下: (1)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修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等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的条件相关规定,对比分析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如下: 表12-2建设单位辐射管理要求汇总对照分析表
(2)本项目涉及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辐、后装治疗机、DSA和模拟定位机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与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对照分析如下: 12-3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4DSA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本报告认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在按照评价要求,补充、完善、更新相应管理制度,并对辐射防护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的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 |||||||||||||||||||||||||||||||||||||||||||||||||||||||||||||||||||||||||||||||||||||||||||||||||||||||||||||||||||||||||||||||||||||||||||||||||||||||||||||||||||||||||||||||||||||||||||||||||||||||||||||||||||||||||||||||||||||||||||||||||||||||||||||||||||||||||||||||||||||||||||||||||||||||||||||||||||||||||||||||||||||||||||||||||||||||||||||||||||||||||||||||||||||||||||||||||||||||||||||||||||||||||||||||||||||||||||||||||||||||||||||||||||||||||||||||||||||||||||||||||||||||||||||||||||||||||||||||||||||||
辐射监测 本项目辐射防护监测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和工作场所的外照监测。 1、个人剂量监测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在开展放射性诊疗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医用按每季度1次(一年4次)的频率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并按《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18号令)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将监测结果记录到个人剂量档案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环评要求:①应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并终生保存。②对于某一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数据超过1.25mSv的辐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查明原因,撰写调查报告并由当事人在情况调查报告上签字确认。对于全年累计检测数值超过5mSv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暂停开展放射性工作等进一步干预手段,并撰写调查报告,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③在每年的1月31日前上报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中,应包含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数据及安全评估的内容。 2、工作场所监测 医院应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环境监测主要针对5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具体监测方案如表12-7。 表12-7工作场所监测范围
监测设备:苍溪县人民医院自行监测应配备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并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质量保证:①制定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②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自行监测任务;③制定监测仪表使用、校验管理制度。并利用有资质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与医院自有监测仪器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建立监测仪器比对档案。为确保建设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医院可选择以下两种措施之一:一是在接受有资质单位监测时,医院在同一地点比对自配备的辐射剂量监测仪监测结果;二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辐射剂量监测仪进行检定校准。 环评要求:①应按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②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辐射工作,查找原因。③从事自我监测的人员应具有辐射安全及环境监测的相关知识。自查监测结果和工作场所监测结果应作为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附件。 |
结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2.23%。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从医院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并且项目为各类射线装置建设有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采取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能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两区划分明确,平面布局既满足放射诊疗工作要求,有利于辐射防护。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和总平布局是合理的。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在60~80nGy/h之间、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绵阳三水厂自动站)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1、正常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要求后,本项目所致职业人员年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性能符合要求。 (2)臭氧 本项目在采取通风换气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工作场所产生的噪声较小,经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的声学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介入手术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交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收贮。后装机退役或更换源时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交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或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事故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分析,假若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和后装机发生辐射事故,其最大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DSA和模拟定位机发生的辐射事故等级为一般辐射事故。环评认为,医院按相关规定和本环评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贯彻实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能够有效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 六、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与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分析 苍溪县人民医院拥有专业的放射性医护人员和安全管理机构,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要求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七、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属于核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能够有效的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危害。在认真落实项目工艺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各项辐射防护和环保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所致工作人员和公众照射剂量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环评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评价认为,本项目从辐射防护以及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表13-1放射源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内容 1、环保竣工验收检查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 ①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是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②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辐射防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③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④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⑤建设单位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kjs.mpe.gov.cn/hjbhbz/bzwb/other)。 ⑥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a).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b).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c).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2、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 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详见表13-2。 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续)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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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与建议 1、要求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的机房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的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2)凡涉及射线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3)项目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管理要求。 (4)每月对射线装置的安全联锁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机房防护门闭合处进行检查,防止产生缝隙,导致射线从缝隙泄漏。 (5)加强后装机放射源的安防措施,后装机房设监控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管理,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或破坏。加强放射源台账登记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2、建议 (1)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辐射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在实施诊治之前,应事先告知患者或被检查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应注意对陪护者的防护,使其在陪护患者的全程诊治中,所受的辐射剂量做到最小化。 (3)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可操作性,不断的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
下一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苍溪县人民医院现将《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上述环境影响报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4.建设内容: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先国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邮政编码:628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528117370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详细内容见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苍溪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生态环境部监制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邮政编码:628000联系人:杨先国
电子邮箱:248826535@qq.com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目录
TOC \o "1-1" \h \z \u 表1 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 名称 |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
法人代表 | 范怀卫 | 联系人 | 杨先国 | 联系电话 | 13981246368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 |||||||||||||||||||||||||||||||||||||||||||||||||||||||||||||||||||||||||||||||||||||||||||||||||||||||||||||||||||||||||||||||||||||||||||||||||||||||||||||||||||||||||||||||||||||||||||||||||||||||||||||||||||||||||||||||||||||||||||||||||||||||||||||||||||||||||||||||||||||||||||||||||||||||||||||||||||||||||||||||||||||||||||||||||||||||||||||||||||||||||||||||||||||||||||||||||||||||||||||||||||||||||||||||||||||||||||||||||||||||||||||||||||||||||||||||||||||||||||||||||||||||||||||||||||||||||||||||||||||||||||||||||||||||||||||
项目建 设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 |||||||||||||||||||||||||||||||||||||||||||||||||||||||||||||||||||||||||||||||||||||||||||||||||||||||||||||||||||||||||||||||||||||||||||||||||||||||||||||||||||||||||||||||||||||||||||||||||||||||||||||||||||||||||||||||||||||||||||||||||||||||||||||||||||||||||||||||||||||||||||||||||||||||||||||||||||||||||||||||||||||||||||||||||||||||||||||||||||||||||||||||||||||||||||||||||||||||||||||||||||||||||||||||||||||||||||||||||||||||||||||||||||||||||||||||||||||||||||||||||||||||||||||||||||||||||||||||||||||||||||||||||||||||||||||
立项审批 部门 | / | 批准 文号 | / | |||||||||||||||||||||||||||||||||||||||||||||||||||||||||||||||||||||||||||||||||||||||||||||||||||||||||||||||||||||||||||||||||||||||||||||||||||||||||||||||||||||||||||||||||||||||||||||||||||||||||||||||||||||||||||||||||||||||||||||||||||||||||||||||||||||||||||||||||||||||||||||||||||||||||||||||||||||||||||||||||||||||||||||||||||||||||||||||||||||||||||||||||||||||||||||||||||||||||||||||||||||||||||||||||||||||||||||||||||||||||||||||||||||||||||||||||||||||||||||||||||||||||||||||||||||||||||||||||||||||||||||||||||||||||||
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 | 5500 | 项目环保投资 (万元) | 123.0 | 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 | 2.23%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 | 占地面积(㎡) | ||||||||||||||||||||||||||||||||||||||||||||||||||||||||||||||||||||||||||||||||||||||||||||||||||||||||||||||||||||||||||||||||||||||||||||||||||||||||||||||||||||||||||||||||||||||||||||||||||||||||||||||||||||||||||||||||||||||||||||||||||||||||||||||||||||||||||||||||||||||||||||||||||||||||||||||||||||||||||||||||||||||||||||||||||||||||||||||||||||||||||||||||||||||||||||||||||||||||||||||||||||||||||||||||||||||||||||||||||||||||||||||||||||||||||||||||||||||||||||||||||||||||||||||||||||||||||||||||||||||||||||||||||||||||||||
应用类型 | 放 射 源 | □销售 |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使用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生产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
□销售 | / | |||||||||||||||||||||||||||||||||||||||||||||||||||||||||||||||||||||||||||||||||||||||||||||||||||||||||||||||||||||||||||||||||||||||||||||||||||||||||||||||||||||||||||||||||||||||||||||||||||||||||||||||||||||||||||||||||||||||||||||||||||||||||||||||||||||||||||||||||||||||||||||||||||||||||||||||||||||||||||||||||||||||||||||||||||||||||||||||||||||||||||||||||||||||||||||||||||||||||||||||||||||||||||||||||||||||||||||||||||||||||||||||||||||||||||||||||||||||||||||||||||||||||||||||||||||||||||||||||||||||||||||||||||||||||||||
□使用 | □乙□丙 | |||||||||||||||||||||||||||||||||||||||||||||||||||||||||||||||||||||||||||||||||||||||||||||||||||||||||||||||||||||||||||||||||||||||||||||||||||||||||||||||||||||||||||||||||||||||||||||||||||||||||||||||||||||||||||||||||||||||||||||||||||||||||||||||||||||||||||||||||||||||||||||||||||||||||||||||||||||||||||||||||||||||||||||||||||||||||||||||||||||||||||||||||||||||||||||||||||||||||||||||||||||||||||||||||||||||||||||||||||||||||||||||||||||||||||||||||||||||||||||||||||||||||||||||||||||||||||||||||||||||||||||||||||||||||||||
射线 装置 | □生产 | □Ⅱ类 □Ⅲ类 | ||||||||||||||||||||||||||||||||||||||||||||||||||||||||||||||||||||||||||||||||||||||||||||||||||||||||||||||||||||||||||||||||||||||||||||||||||||||||||||||||||||||||||||||||||||||||||||||||||||||||||||||||||||||||||||||||||||||||||||||||||||||||||||||||||||||||||||||||||||||||||||||||||||||||||||||||||||||||||||||||||||||||||||||||||||||||||||||||||||||||||||||||||||||||||||||||||||||||||||||||||||||||||||||||||||||||||||||||||||||||||||||||||||||||||||||||||||||||||||||||||||||||||||||||||||||||||||||||||||||||||||||||||||||||||||
□销售 | □Ⅱ类 □Ⅲ类 | |||||||||||||||||||||||||||||||||||||||||||||||||||||||||||||||||||||||||||||||||||||||||||||||||||||||||||||||||||||||||||||||||||||||||||||||||||||||||||||||||||||||||||||||||||||||||||||||||||||||||||||||||||||||||||||||||||||||||||||||||||||||||||||||||||||||||||||||||||||||||||||||||||||||||||||||||||||||||||||||||||||||||||||||||||||||||||||||||||||||||||||||||||||||||||||||||||||||||||||||||||||||||||||||||||||||||||||||||||||||||||||||||||||||||||||||||||||||||||||||||||||||||||||||||||||||||||||||||||||||||||||||||||||||||||||
■使用 | ■Ⅱ类 ■Ⅲ类 | |||||||||||||||||||||||||||||||||||||||||||||||||||||||||||||||||||||||||||||||||||||||||||||||||||||||||||||||||||||||||||||||||||||||||||||||||||||||||||||||||||||||||||||||||||||||||||||||||||||||||||||||||||||||||||||||||||||||||||||||||||||||||||||||||||||||||||||||||||||||||||||||||||||||||||||||||||||||||||||||||||||||||||||||||||||||||||||||||||||||||||||||||||||||||||||||||||||||||||||||||||||||||||||||||||||||||||||||||||||||||||||||||||||||||||||||||||||||||||||||||||||||||||||||||||||||||||||||||||||||||||||||||||||||||||||
其他 | / | |||||||||||||||||||||||||||||||||||||||||||||||||||||||||||||||||||||||||||||||||||||||||||||||||||||||||||||||||||||||||||||||||||||||||||||||||||||||||||||||||||||||||||||||||||||||||||||||||||||||||||||||||||||||||||||||||||||||||||||||||||||||||||||||||||||||||||||||||||||||||||||||||||||||||||||||||||||||||||||||||||||||||||||||||||||||||||||||||||||||||||||||||||||||||||||||||||||||||||||||||||||||||||||||||||||||||||||||||||||||||||||||||||||||||||||||||||||||||||||||||||||||||||||||||||||||||||||||||||||||||||||||||||||||||||||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72445130277X8)始建于1945年,前身为苍溪县卫生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9194.5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2138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6981平方米,新建江南分院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全院有在岗职工358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219人;开设有一级科室10个、二级专业组18个,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11个;拥有固定资产3000万元,编制床位265张。实际开放床位300张。 医院配有美国全身型CT机、日本彩色超声诊断仪、德国全数字内窥镜系统(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汽化电切镜、胃镜、肠镜)、血液透析机、血球计数仪、彩色经颅多普勒血流仪、尿流分析仪、电测听仪、动态心电监护仪等万元以上设备100多台(件)。 二、项目由来 为更好地满足苍溪县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对看病就医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顺应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发挥公立医院的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和完善城镇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发展苍溪县卫生事业,较好地为城镇及周边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拓宽医疗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区域辐射能力,加快“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苍溪县人民医院在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实施“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项目共占地面积60800.00m2,总建筑面积147784.79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108116.85m2,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39667.94m2,按照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进行建设,共设置床位599张,其中康养床位100张,医疗床位499张,主要建筑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门诊大楼(业务楼用于行政后勤)、食堂、康养中心等,设置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急诊医学科等。该工程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 医院拟在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在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以下简称DSA),用于肿瘤诊疗、介入诊疗。上述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由于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所持有的射线装置种类、数量和使用场所将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中“19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的;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为申办医院现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提供支持性文本,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久远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整理分析、调研有关法规等工作,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多方咨询交流,反复核实,在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辐射危害特征,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力度。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以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全本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本项目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表1-1本项目新购设备参数一览表
项目各机房设计参数如下: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主要建设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配套用房。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室内面积约183.5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主射方向朝向南侧、北侧、地面和屋顶。北侧主屏蔽区厚2.6m(宽4.4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东侧设长10.4m、宽2.1m的“S”型迷道,迷道内墙主屏蔽区厚1.4m、迷道口处厚1m(宽8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迷道外墙在防护门处厚1.1m、连接南侧屏蔽墙处厚1.5m,迷道内墙和外墙在任何一处的总厚度均为2.5m;南侧屏蔽墙厚1.5m;西侧屏蔽墙厚1.4m;屋顶主屏蔽墙厚2.7m、屋顶次屏蔽墙厚1.6m、屋顶上方为2.5m厚土层;防护门为20mm铅+180mm含硼(2%)聚乙烯平移防护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各配置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X射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8MeV,电子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单台加速器年出束时间最长约20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加速器配套建设有控制室、设备间和水冷机房等辅助用房。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机房室内面积约88.7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37cm实心砖,地面为20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防护门、观察窗、污物传递窗均为3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DSA,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年出束时间约50.21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DSA配套建设有操作间等辅助用房。 (3)后装机 后装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55.0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北侧屏蔽墙与加速器机房共用;东侧屏蔽墙厚0.9m;西侧屏蔽墙厚0.7m;南侧迷道内墙厚0.65m,迷道外墙厚0.9m;屋顶厚0.7m;防护门为8mm铅当量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 后装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钴-60后装机,内含1枚钴-60放射源,装源活度为2.22×1011Bq,年出束时间约66.7h,属于Ⅲ类放射源。后装机配套建设有控制室等辅助用房。 (4)模拟定位机 模拟定位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34.8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24cm实心砖,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3mm铅当量,观察窗为4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150kV、额定管电流600mA,主要用于放疗定位,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4、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1-2。 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续)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故项目不涉及原辅料使用。项目所用自来水、电等均由当地市政网提供,项目能耗见表1-3。 表1-3 主要能耗情况表
6、工作制度、诊疗规模和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及诊疗规模:本项目采用全日制工作制度,每年工作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单班制。项目涉及射线装置工作情况见表1-4。 表1-4 本项目放射诊疗规模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辐射工作人员13人(其中新增6人拟从社会招聘,其余为新增的介入手术组人员,均由医院人员内部调配)。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 本项目工作人员具体安排详见表1-5。 表1-5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安排情况
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环评要求:①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②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包括射线装置操作技师、手术医生及手术助手)应在上岗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且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取证档案。 7、项目依托的办公设施及环保设施情况 污水: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使用胶片,不产生废胶片。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产生的废医疗棉纱、一次性器具等医疗废物,以及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内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各诊疗场所设有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及实践的正当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本项目使用医用射线装置是为了对患者进行医学放射诊疗。在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辐射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正确使用和管理射线装置的情况下,可将该项目产生的电离辐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项目实施的利益大于代价,实践具有正当性。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实践的正当性要求。 六、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性 1、项目选址合理性 (1)医院外环境关系 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项目用地红线北侧为规划道路(未建),规划道路外侧为一废弃的采砂厂。 项目东北侧场界外110m为龙江国际一期住宅小区。项目用地红线东侧为规划南北走向的道路,道路外侧为规划绿地,东侧红线外70m为南北走向的G212,东侧场界外95m为御品澜庭住宅小区;项目东南侧G212外为山林,山林上200m范围内零星分布有陵江镇农户8户;项目用地红线南侧为三巷道路,道路外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用地红线西侧为规划市政绿地,西侧红线外37m为河堤,嘉陵江距离本项目西侧场界的距离为120m。医院外环境关系如下图1-1所示,具体外环境关系见表1-6。 图1-1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表1-6医院厂界外环境关系表
从厂址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地处城市环境,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素。区域交通便利,便于患者就诊。 (2)医院内项目拟建场址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和门诊医技楼一层。门诊医技楼位于医院区域东南角,其东面为医院绿化带,东面为36.2m为南北走向的G212;南面为19.3m为三巷道路;西面约29m为医院住院楼;西北面约34m为门诊大楼(业务楼);北面为医院绿化带。 本项目拟购DSA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内,机房东面为控制室,南面为留观室;西面为卫生间;北面为设备间、污物打包室和污物通道;屋顶上方隔0.9m土层为库房,手术间楼下为地下室停车场。 本项目拟购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均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端,医用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布局相连,从北到南依次为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 加速器机房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屋顶上方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其北面为设备机房和控制室; 东面为过道,南面为后装治疗机房。 后装治疗机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其东面为后装机控制室,南面为配电间及过道;北面为加速器机房;屋顶上方为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 模拟定位机东面为过道、东面0.4m为网络机房;南面为模拟定位机控制室;西面、北面为过道;楼上为绿化带。 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医院总平面布置图测量结果,门诊医技楼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约19.3m,DSA机房距医院最近厂界(东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66m,加速器和后装机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22.9m。 (3)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由医院外环境及项目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门诊医技楼选址独立,且放射工作场所整体位于地下,非医护人员、治疗患者不得入内,人流相对较少,有效降低了公众受照的可能性。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产生环境影响主要为电离辐射,经机房四周墙体、防护门窗屏蔽后对工作人员和屏蔽体外公众的照射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限值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且建设的医用加速器、后装机、DSA机房和模拟定位机房为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有良好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产生的辐射经屏蔽和防护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2、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内,不涉及新征用地,医院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规划。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项目工作场所功能分区明确,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各辅助用房紧密布置于机房周围,整体布局紧凑,既便于病人就诊,又利于辐射防护。各辐射工作场所用房之间采用墙体分隔,墙体、防护门、窗的屏蔽防护厚度充分考虑了电离辐射效应,能够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和周边公众的辐射影响,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总平布置是合理的。 七、核技术应用现状 1、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许可种类和范围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核技术应用实践活动已获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持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川环辐证〔00411〕,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放射源。有效期至2023年7月4日,地址为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已获许可使用射线装置情况见表1-7。 表1-7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射线装置
表1-8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放射源
2、近年来履行环评手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近几年开展环评项目及批复验收情况见表。 表1-8近几年建设项目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履行情况
3、辐射安全管理现状情况 (1)辐射防护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医院于2018年8月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医院各科室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该文件对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明确。 (2)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监测仪表使用与比对、记录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且,其中《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置流程》按要求在各放射工作场所实行上墙制度。 此外,医院填写了《2018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报送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28人,其中28人已取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环评要求:医院应安排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确保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世阳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医院2018年放射工作人员受照剂量进行了监测。具体见下表: 表1-9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统计表
通过数据统计,医院2018年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无个人剂量超标情况。 (5)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目前医院各放射性工作场所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医院自持证以来,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
序号 | 核素名称 | 总活度(Bq)/活度(Bq)×枚数 | 类别 | 活动种类 | 用途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1 | 60Co | 1.85×1011Bq / 1.85×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放疗室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放疗室 | 已有 |
2 | 60Co | 2.22×1011Bq / 2.22×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后装机机房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机房 | 本次新增 |
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序号 | 核素 名称 | 理化 性质 | 活动 种类 | 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 年最大用量 (Bq) | 用途 | 操作方式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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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加速粒子 | 最大能量(MeV) | 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h)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Clinac EX10M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放疗室 | 已有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
2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待定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加速器机房 | 本次新建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三) 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靶电流(μA) | 中子强度(n/s) | 用途 | 工作场所 | 氚靶情况 | 备注 | ||
活度(Bq) | 贮存方式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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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X射线机,包括医用诊断和治疗(含X射线CT诊断)、分析仪器等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管电流 (mA)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 Ⅱ | 1 | 待定 | 125 | 1000 | 心血管、神经介入手术 | 门诊医技楼一层DSA机房 | 本次新建 |
2 | 模拟定位机 | Ⅲ | 1 | 待定 | 150 | 600 | 放射治疗前定位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模拟定位机房 | 本次新建 |
3 | 螺旋CT | Ⅲ | 1 | Activion16TSX-031A | 140 | 4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已有,在用 |
4 | 中型-移动式C臂 | Ⅱ | 1 | SMC-Ⅲ | 120 | 15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手术室 | |
5 | 放射治疗模拟机 | Ⅲ | 1 | SL-IE 型 | 125 | 630 | 放疗模拟 | 放疗室 | |
6 | X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DRX-1型 | 150 | 5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7 | 数字化双能X线骨密度测量仪 | Ⅲ | 1 | XR-800 | 100 | 1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8 | 数字胃肠机 | Ⅲ | 1 | DRF-2 | 150 | 1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9 | 128 CT机 | Ⅲ | 1 | Ingenuity Croe128 | 140 | 8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
10 | 血管造影机 | Ⅱ | 1 | Optima IGS 330 | 125 | 1000 | 放射治疗 | 介入室 | |
11 | 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C50 65X | 150 | 6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名称 | 状态 | 核素名称 | 活度 | 月排放量 | 年排 放量 | 排放 口浓度 | 暂存情况 | 最终去向 | 备注 |
退役钴-60废源 | 固态 | 60Co | / | / | / | / | 暂无(放射源服务器满退役或更换放射源时产生废放射源) | 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如因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的,应交由废源收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
加速器废靶 | 固态 | / | / | / | / | / | 暂无(加速器退役或更换靶时产生废靶) | 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 | / |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固体为mg/kg,气态为mg/m3;年排放总量用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kg,或Bq/m3)和活度(Bq)。
法规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颁布, 2003年10月1日实施);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8月31日颁布,2019年3月2日修订实施);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4月18日环境保护部18号令公布实施);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2017年12月12日修正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2018年4月28日修正实施); (8)《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66号公告公布实施); (9)《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 (10)《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号); (11)《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63号公告公布实施)。 |
技术 标准 | (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3)《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180-2006); (4)《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 (5)《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 (6)《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 部分:一般原则》 (GBZ/T201.1-2007); (7)《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 (8)《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 (9)《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10)《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 (11)《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244-2017); (1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 (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其他 | (1)《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 (2)《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 (3)《关于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管理的通知》(川环办﹝2010﹞49号); (4)本项目环评委托书; (5)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有关设计资料等。 |
评价范围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射线装置所在工作场所实体屏蔽体边界外50m范围内区域。 | ||||||||||||||||||||||||||||||||||||||||||||||||||||||||||||||||||||||||||||||||||
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使用射线装置所涉及的辐射工作人员,以及距射线装置机房实体屏蔽物为边界向外延伸50m范围内的公众(包括周边其他科室医务人员)。主要考虑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在机房周围停留的公众的影响,使其受照剂量低于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确保射线装置运行时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由项目外环境关系和总平面布局可知,本次评价范围内主要位于医院厂界内,项目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1。 表7-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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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根据《广元市苍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绵环函〔2019〕417号),本项目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2、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声学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生活废水排入设置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 2、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XG1-201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中相关要求。 三、辐射防护标准 1、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 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相关标准: 职业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5mSv/a;对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管理约束值取年当量剂量50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125mSv/a。 公众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年有效剂量,1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公众照射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一执行,即0.1mSv/a作为剂量管理值。 2、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值 参照《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和《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等有关标准要求,本项各医用射线装置和后装机使用场所在距离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外,周围辐射剂量率应满足: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 |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本次评价委托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10月16日对项目拟建场址进行了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情况和结果如下: 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为0.06~0.08μSv/h、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0.09μSv/h,经换算,项目区域X-γ辐射剂量率室外为60~80nGy/h、室内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综上,可得出以下初步结论: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辐射环境处于环境本底水平。 |
表9项目工程分析和源项
工程设备和工艺分析 一、施工期工艺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二、营运期工艺分析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单位包括加速管、电子枪、微波系统、调制器、束流传输系统及准直系统、真空系统、恒温水冷系统和控制保护系统。设备基本结构见图9-1。 图9-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示意图 本项目拟购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其主要参数见表9-1。 表9-1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医用直线加速器是产生高能电子束的装置,为远距离放射性治疗机。当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产生韧致辐射,即X射线,其最大能量为电子束的最大能量。因此,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也可利用X线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杀伤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3)治疗流程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为:医生接诊患者并告知在放疗过程中可能受到辐射危害后,先对病灶部位进行准确定位,确定肿瘤的具体位置和形状,确定放疗靶区,完成治疗计划及验证,之后进行正式放疗。病人转移到加速器机房进行治疗。病人在医务人员协助下按照治疗计划在治疗床上摆位,摆好位后,医务人员全部退出机房,进入控制室,在确定所有安全措施到位后,关闭机房屏蔽门,启动加速器进行放射治疗。治疗完毕后,加速器关机,病人离开机房。 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可提供2种治疗模式,一种是电子治疗模式,利用电子线对浅表部位病灶照射诊疗,电子线最大能量为6MeV;一种是X射线治疗模式,用于深部病灶照射,X射线能量最大为18MeV。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2。 图9-2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1)设备组成 DSA主要由带有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X射线诊断机、高压注射器、电子计算机图象处理系统、治疗床、操作台、磁盘或磁带机和多幅照相机组成。 (2)工作原理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DSA)是20世纪80年代继CT之后出现的一项医学影像学新技术,是电子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与传统X线血管造影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检查方法,可以满足心血管、外周血管的介入检查和治疗,以及各部位非血管介入检查与治疗。 DSA是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辅助成像的血管造影方法,它是应用计算机程序进行两次成像完成的。在注入造影剂之前,首先进行第一次成像,并用计算机将图像转换成数字信号储存起来。注入造影剂后,再次成像并转换成数字信号。两次数字相减,消除相同的信号,得知一个只有造影剂的血管图像。这种图像较以往所用的常规脑血管造影所显示的图像更清晰和直观,一些精细的血管结构亦能显示出来,且对比度分辨率高,减去了血管以外的背景,尤其使与骨骼重叠的血管能清楚显示。 介入手术所使用的造影剂主要成分为碘制剂,分为无机碘化物、有机碘化物以及碘化油或脂肪酸碘化物三大类,均不属于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不产生放射性污染。 (3)治疗流程 DSA检查流程:采取隔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采集造影部位图像。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检查床上,医护人员调整X线球管、人体、影像增强器三者之间的距离,然后退入控制室,关好防护门。操作人员(技师)通过控制室的电子计算机系统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分别对没有注入造影剂和注入造影剂的受检部位进行拍片,得到的两幅血管造影X线荧光图像经计算机减影处理后,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出血管影像的减影图像。医师根据该图像确诊患者病变的范围、程度,选择治疗方案。 介入治疗流程:手术医生采取近台同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对患者的部位进行间歇式透视。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手术床上,介入手术医生位于手术床旁第一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0.3~1.0m处。介入治疗中,医生根据操作需求,踩动手术床下的脚踏开关启动DSA的X线系统进行透视,通过显示屏上显示的连续画面,完成介入操作。手术助手位于介入手术间内、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1.5~2.0m 处。介入治疗中,通过观察各类监控屏辅助开展治疗。 介入手术间配备有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围脖、铅眼镜等),同时手术床旁设有床下铅帘和悬吊铅屏风。 DSA检查与介入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9-3所示。 图9-3DSA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后装治疗机 本项目后装机拟使用1枚60Co放射源,设计装源活度为2.22×1011Bq(6Ci),属Ⅲ类放射源。60Co半衰期为5.27年,衰变过程会发出的β、γ射线。 (1)工作原理 后装机主要由驱动装置、计算机、打印机、贮源室、治疗床、γ射线报警仪、施源器及其定位支架组成。 后装机工作原理主要是预先在病人体内的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需要治疗的部位正确地放置施源器,然后采用自动或手动控制将贮源器内的放射源输入到施源器内,使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源再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 (2)治疗流程 治疗过程如下: ①对病人进行确诊,告知辐射危害; ②患者进入后装治疗室,将施源器插入病人肿瘤治疗部位并固定好; ③沿施源器通道放入定位缆,用X线模拟定位机定位,确定靶区,制定治疗计划; ④用模拟源模拟治疗,检查所用通道是否通畅; ⑤启动控制治疗系统,用真源对病人进行治疗(产生γ射线、β射线、臭氧); ⑥治疗完毕,放射源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关闭后装机,病患离开治疗室。 其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图9-4 后装治疗机诊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4、模拟定位机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模拟定位机主要由CT机、诊断床、控制台、中央工作站和激光定位系统组成。模拟定位机定位机可看做是诊断性CT机与传统X光模拟定位机的功能。 本项目拟购模拟定位机的具体参数见表。 表9-2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CT机是X射线计算机断层技术的简称,使用了精确准直的X射线对人体的某一特定层面从各个角度进行透射。透过人体的射线由探测器接收后进行光电模/数转化,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后,送到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图像重建。重建的图像再经数/模转换器转化成模拟信号,最后显示在监视器上,或传输给多幅照相机摄片或转输给光盘磁盘等进行贮存。 (3)治疗流程分析 病人经医生诊断后,预约登记诊断时间。受检者按约定时间在候诊区准备和等候。受检者进入机房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摆位。摆位完成后,除患者外,无关人员退出机房。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即开启CT机进行拍片/模拟定位。检查结束后,受检者离开机房。 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7。 图9-5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 ||||||||||||||||||||||||||||||||||||
污染源项描述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购两台加速器X射线最大能量为18MeV,故项目运行期加速器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X射线、高能电子束、放射性固体废物(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臭氧和噪声。 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也可利用X射线对患者病灶部位进行照射。X射线和电子束均随加速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因此,加速器开机期间内,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为主要辐射环境污染因素,辐射途径为外照射。 放射性固体废物:加速器靶物质经长期照射后,可积累一定数量的感生放射性核素,因此,退役的靶物质(如靶件、束流装置等)为放射性固体废物。 臭氧:加速器开机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噪声:主要为机房通风系统机组,机组均采用低噪声节能风机,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设备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DSA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臭氧: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固体废物: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 3、后装治疗机 β、γ射线:后装治疗机使用1枚钴-60放射源,为密封源,活度为2.22×1011Bq(6Ci)。钴-60密封源会产生β、γ射线,在送源、回源及密封源在病灶位置照射时β、γ射线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辐射影响。 臭氧:后装治疗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的臭氧(O3)。 退役放射源:在放射源使用一定年限后,放射源衰变至其活度不能满足放射治疗需要时,将更换放射源,从而产生退役的废钴-60放射源。 4、模拟定位机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CT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CT机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见表9-3。 表9-3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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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
、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选配:铅橡胶手套 | 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
辅助防护设施 | 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吊屏、床侧防护帘、床侧防护屏选配:移动铅防护屏风 | 铅悬挂防护屏、床侧防护帘(其防护厚度至少为1mm铅当量) | ||
患者和受检者 | 个人防护用品 | 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方形)或方巾、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阴影屏蔽器具 | 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后装治疗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质检要求。设备外屏蔽体采用铸铁制造,头盔采用不锈钢制造,不易损坏,放射源经设备本身的外屏蔽体、源体、开关体、屏蔽门等的屏蔽后,关闭机器时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设备控制系统能准确地控制照射条件,有放射源启动、传输、驻留及返回工作贮源器的源位显示与治疗日期、通道、照射总时间及倒计数时间的显示。 ?系统电源开关:操作台上设有一个钥匙开关用于控制设备控制系统的供电,没有钥匙时只能给电脑及监视对讲系统供电而无法给设备控制系统加电。 ?启动按钮:只有完成治疗准备后(已正确输入治疗计划,屏蔽门已关闭等),才能启动按钮开始治疗,如果未完成治疗准备,不能启动治疗按钮。 从设备固有安全性能可以看出,钴-60后装治疗机在防止事故发生方面,设有相应措施。只要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要求严格执行,是能够减少γ射线对人员的辐射危害和降低辐射事故的发生。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肿瘤定位结果来判断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会制定不同的放疗计划(包括放疗时间和放疗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源联锁:正常情况下,源在贮存状态时才能打开治疗机房防护门;防护门未完全关闭到位时,无法启动后装机进行送源;源没有回到储源器内时,防护门不能打开。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钥匙开关:控制机上设电源钥匙开关,只有当后装治疗机一切都处于安全状态,并且钥匙就位后,设备才能启动工作。一旦钥匙被取走,设备就无法启动工作。钥匙由专人使用和保管。 ?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控制台上设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实施治疗期间,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可自动返回工作贮源器。 ?手动回源装置:当自动回源装置功能失效时,设手动回源措施应急处理。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回源开关: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四周墙体(拟设3个开关)、防护门内迷道墙上(拟设1个开关)及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回源开关。开关安装在距地面1.5m处的墙上。紧急回源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当要终止钴-60放射源照射时,按紧急回源开关即可使放射源返回储源器。 (5)警示装置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声光报警装置:控制室操作台上设声光报警装置,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不能返回贮存位,会发出声光报警。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后装机主机外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室内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在后装机房内设1台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带剂量显示功能), 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的探头安装在机房迷道内、靠近防护门处的墙体上,显示屏安装在控制室墙上,易于操作人员看见的地方。 ?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拟配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监测仪,用于后装治疗机使用期间定期巡检。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后装治疗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和个人剂量报警仪(1个/人)。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控制台可显示和记录已照射的时间和剂量,直到下一次照射开始,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断电时手动开门装置: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4条“治疗室防护门应设置手动开门装置”的要求,机房防护门断电后可由工作人员手动开门。 ?视频监控:治疗机房内及迷道内设实时摄像监视器,监控系统设在控制室内,视频监控应做到无监控死角,特别应监控室内有源的位置,以便在异常情况下,可控制设备紧急回源,避免造成危害。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配备应急设备: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10条“治疗室内应配有合适的储源容器、长柄镊子等应急设备”的要求,机房内配应急的长柄镊子、储源容器、1套铅衣等辅助防护用品。 ?通风系统:机房内设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位于医院南厂界相邻的绿化带内,排风口距地面约2m高。 (8)放射源的贮存及处理 ?放射源的贮存:钴-60放射源在非使用期间贮存在后装治疗机储源容器内,储源器位于后装治疗机房内。同时在后装治疗机房内配置1个备用应急贮源罐,用于非正常状况下放射源的贮存。 ?放射源的实体保卫: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应具有防盗功能,并实施“双人双锁”管理。在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外的适当位置安装实时摄像装置,由医院保安人员24h视频监控以防放射源被盗。 ?换源、倒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或有相应辐射安全资质单位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派专车、专业技术员将新的放射源运到现场。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并装入新的钴-60放射源。换源应通过专用换源导管,以免误操作造成卡源。换源、倒源过程中应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废旧放射源处理:由放射源生产厂家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员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之后,装入铅罐并运回,按废旧源处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若放射源生产厂家无法回收废源,则应联系有收贮废旧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现场收贮。 (9)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工作场所的安全,本项目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见表。 表10-7 项目Ⅲ类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一览表
综上,本项目后装治疗机主要辐射安全防护装置布置情况见图10-4所示。 图10-4 后装治疗机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布置示意图 ?模拟定位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从专业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满足质检要求,机头泄漏辐射满足国家《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规定的限值。 ?具有安全系统,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并有相应故障显示。 ?正常情况下,必须按规定程序并经控制台确认验证设置无误时,才能启动照射。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制定不同的计划(包括照射时间和照射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停机开关:在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停机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在误操作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按下开关即可随时切断供电电源。 (5)警示装置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CT诊断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4、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人员包括辐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机房周边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防护措施: ?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指从事加速器、后装机、DSA及模拟定位机诊疗的技师、物理技师、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 人员培训: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苍溪县人民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在岗期间应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个人防护用品:对从事DSA介入手术的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在进行床旁手术治疗期间,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个人剂量监测:根据《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等规范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并要求上班期间必须正确佩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定期(每季度一次)将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计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 ?受检者的安全与防护 ①源项控制: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选择能达到诊疗要求最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使射线强度最小化。 ②时间防护: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尽量缩短透视和摄影时间,使照射时间最小化。 ③其他安全防护:a).放射诊疗前实行病人告知制度:在放疗诊断前应向病人告知放射诊疗的方法、适应症、预期疗效、风险、费用构成及注意事项和可能对病人家属的辐射影响等,并请病人在说明书下方签字,由医患双方各执一份。b). 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为受检者配有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用于患者非病灶部位的遮挡防护。 ?机房周边公众的安全与防护 主要依托放射工作场所的墙体、楼板、地板等屏蔽实体屏蔽射线。同时,放射工作场所严格实行辐射防护“两区”管理,在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增加公众与射线源之间的防护距离,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 ||||||||||||||||||||||||||||||||||||||||||||||||||||||||||||||||||||||||||||||||||||||||||||||||||||||||||||||||||||||||||||||||||||||||||||||||||||||||||||||||||||||||||||||||||||||||||||||||||||||||||||
“三废”的治理 1、臭氧治理措施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在出束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臭氧。 本项目加速器、后装机和DSA机房均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各场所通风系统设计见表10-8,通风系统布置见附图。 表10-8项目通风系统设计
各机房内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道汇入排风机房内,统一由设在地面的排风口排入大气。 项目各机房通风量设计能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等标准规定的“治疗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其通风换气能力应达到治疗期间使室内空气每小时交换不小于4次”的要求,产生的臭氧浓度低且引至地面排风口排放,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从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周边公众健康安全角度而言,本项目辐射场所换气次数及通风系统进、排风口位置的设置均是合理可行的。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并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DSA、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以及加速器退役后产生的废靶件、后装机退役后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应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非放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定员15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项目建成营运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射线装置报废处理 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 环评要求: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DSA、后装治疗机和模拟定位机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应将射线装置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卸,使其丧失功能。同时将装置主机的电源线绞断,使其不能正常通电,防止二次通电使用,造成误照射。 5、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措施总投资约12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项目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0-9。 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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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各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综上分析,只要工程施工期严格做到以上基本要求,就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随之消除。 为确保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工程屏蔽防护设施满足设计要求和辐射防护安全,环评要求: ①加速器、后装机房的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设计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②凡涉及射线装置和后装机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③在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应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 |||||||||||||||||||||||||||||||||||||||||||||||||||||||||||||||||||||||||||||||||||||||||||||||||||||||||||||||||||||||||||||||||||||||||||||||||||||||||||||||||||||||||||||||||||||||||||||||||||||||||||||||||||||||||||||||||||||||||||||||||||||||||||||||||||||||||||||||||||||||||||||||||||||||||||||||||||||||||||||||||||||||||||||||||||||||||||||||||||||||||||||||||||||||||||||||||||||||||||||||||||||||||||||||||||||||||||||||||||||||||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一)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使用的两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X射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因此,本项目主要分析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高能电子束的辐射影响。 1、高能电子束的辐射环境影响 根据《辐射防护技术与管理》,电子在物质中最大射程可由下式计算: ……………………………(11-1) 式中:d—最大射程,cm; ρ—防护材料的密度,g/cm3; Eβmax—电子最大能量,MeV。 本项目拟购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电子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代入上述公式可知,能量为18MeV的电子穿过混凝土(2.35g/cm3)的最大射程约3.19cm。 本项目加速机房四周混凝土墙体厚均为1.5~2.7m(主屏蔽区厚2.7m)、机房顶板混凝土厚2.7m。加速器电子线虽然能量相对于X射线较高,但其贯穿能力远弱于X射线。由此可见,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和结构材质完全能满足对电子线的屏蔽,可不再作特殊的防护要求。 因此,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电子线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X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2.1 关注点的选取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的关注点选取见表11-1和图11-1、图11-2。 表11-1加速器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剖面1-1 剖面2-2 图11-2 加速器机房关注点位示意图(剖面图) 2.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表11-2。 表11-2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2.3 机房屏蔽体厚度核算 (1)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东、西两面墙体设有主屏蔽区和次屏蔽区,屋顶屏蔽区域厚度一致。因此,本评价主要对机房东、西两面墙体的主屏蔽区宽度进行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主屏蔽墙(或顶)的投影区,可按下式计算: ……………………………..(公式11-3) 式中: YP—机房有用束主屏蔽区的宽度,m; SAD—源轴距;项目取1m; θ—治疗束的最大张角(相对束中的轴线),单位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拟购医用直线加速器主射线方向最大出束张角为28°,则θ=14°; a—等中心至墙的距离,m。 根据公式(11-3),项目直线加速器东、西两面墙体主屏蔽区宽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2)有用线束主屏蔽区、侧屏蔽墙厚度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201.2-2011),屏蔽透射因子B按下式计算: ……………………..(公式11-4) ……………………..(公式11-5) ................................................(公式11-6) 式中:B—屏蔽透射因子; He—剂量参考控制水平,μSv/h;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h; R—辐射源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f—有用线束为1,泄漏辐射比率取10-3; —斜射角,即入射线与屏蔽物质平面的垂直线之间的夹角; TVL1和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cm; Xe—墙体有效屏蔽厚度,cm; X—墙体屏蔽厚度,cm。 表11-4加速器机房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和侧屏蔽墙厚度核算结果
(3)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对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应考虑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分别计算其所需屏蔽厚度,取较厚者。 ?泄漏辐射 泄漏辐射厚度按照公式(11-4)~公式(11-5)计算,参数及取值见下表: 表11-5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泄漏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散射辐射 散射辐射的透射因子按下式计算: ……………………..(公式11-6)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取患者散射角为30°,由GBZ/201.2-2011附录B表B.2查出6MV、30°的aph=2.77×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本项目取F=40×40=1600cm2。 表11-6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散射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综上,综合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次屏蔽区厚度校核结果见表: 表11-7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结果
(4)迷道内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穿过迷路内墙在防护门E处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应小于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的1/4。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则He=0.1÷1/4=0.05μSv/h。 加速器机房:O1至E的距离R=780+30=810(cm); 取泄漏辐射因子f=0.001,按公式(11-4)计算迷路内墙的屏蔽透射因子B。 查附录B表B.1得知6MV泄漏辐射的TVL1=34cm、TVL=29cm。使用公式(11-5)计算迷路内墙的有效屏蔽厚度Xe,泄漏辐射在迷路内墙斜角θ=42°。 表11-8迷道内墙厚度核算结果
(5)迷道外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中“4.3.2.4 迷路外墙”条例要求,结合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图(见图11-4)可知,本项目有用线束向迷道内墙照射时,迷路外墙在k点处的厚度同位置B点处的厚度,即k=B(外墙)=150cm厚混凝土,满足屏蔽要求。 图11-3 迷道外墙k点核算路径示意 (6)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机房入口防护门铅屏蔽透射因子B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7) 式中:Hc—迷道入口控制剂量率,μSv/h;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 Hoc—O1位置穿过迷道内墙的漏射辐射在迷道口的剂量率,根据公式计算得;机房Hoc =9.62×10-4μSv/h; H—机房入口关注点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8)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通常取45°散射角,根据GBZ/201.2-2011附录B表B.2,6MV时,aph=1.39×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取40cm×40cm=1600cm2; α2—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的散射因子;查GBZ/201.2-2011附录B表B.6得,18MeV、45°入射时α2=6.4×10-3; A—散射面积,m2; R1—第一次散射路径,m; R2—第二次散射路径,m;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 /h;本项目拟医用直线加速器以X射线治疗时距靶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 对于18MeV,入口处散射辐射能量约0.2MeV,铅的TVL为5mm,相应屏蔽透射因子B对应的铅厚度计算公式: ……………………..(公式11-9) 根据上述公式,项目防护门铅厚度计算结果见表。 图11-4加速器机房防护门散射路径示意图 表11-9 防护门的屏蔽厚度核算
(7)小结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理论计算厚度与设计厚度对比汇总见表11-10。
表11-10机房墙体及屏蔽门厚度校核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屏蔽理论计算厚度均小于设计厚度,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2.2 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由于本项目目前处于设计阶段,故本评价采用理论计算方法进行预测分析。 从保守角度出发,在加速器机房设计的尺寸厚度基础上,假定加速器以最大工况(18MeV)运行,并针对关注点最不利情况对机房进行辐射屏蔽核算。 (1)关注点位及照射途径 由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整体均位于地下,机房西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故不考虑这两处的辐射影响。 在机房屏蔽体外0.3m处设预测点,各预测点位见表11-1和图11-1、图11-2所示。 (2)预测模式 依据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设计的辐射屏蔽分析如下: ?有用线束和泄漏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10) 式中: —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cm); —屏蔽墙体厚度,(cm); —入射角夹角。 然后,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2)计算相应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1) 式中,TVLl(cm)和TVL(cm)为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当未指明TVL1时,TVLI=TVL。 ...................................................................(公式11-12)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患者一次散射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接着,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3)计算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3)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Rs—患者(位于等中心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加速器(≤10MV)机房迷路散射辐射屏蔽与剂量估算 有用线束不向迷路照射情况,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按公式(11-14)计算: ...............................(公式11-14) 式中: —g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 μSv/h; —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射的散射因子; A—i处的散射面积,m2; Rl—“o-i”之间的距离,m; R2—“i-g”之间的距离,m; —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3)预测参数选取及结果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见表11-11。 |
表11-1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工作场所 | 关注点位置 | 预测考虑的 辐射因素 | 计算公式 | 参数取值 | 辐射剂量率预测值(μGy/h) | |||
加速器机房 | A(东面主屏蔽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7.65m; 入射夹角0°,Xe=X=27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8.70×10-9。 | 5.35×10-2 | ||||
a(东面与主屏蔽墙相连的次屏蔽区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54m; Xe=150/cos29°=171.5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1.95×10-5。 | 1.15×10-2 | 2.93×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s=7.54m; 入射夹角29°,αph保守取30°对应值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29° =171.5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2.53×10-7。 | 1.78×10-2 | ||||||
B(西面外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10.45m; 入射夹角0°,Xe=X=35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3.27×10-11。 | 1.08×10-4 | |||||
C(南面侧屏蔽墙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5.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1.19×10-1 | |||||
c(1#加速器控制室内)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9.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3.99×10-2 | |||||
加速器机房 | E(防护门外0.3m)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81m; Xe=150/cos42°=201.8cm,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42°; B=10-(X+TVL-TVL1)/TVL=1.63×10-7;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内×10-(X/TVL铅) | 防护门外2.42×10-6 | 防护门外:5.04×10-2 | |||
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1=8.07m、R2=9.5m; αph取1.39×10-3;F=40cm×40cm=1600cm2; α2取6.4×10-3;A为9.2m2;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g×10-(X/TVL铅) | 防护门外 5.04×10-2 | ||||||
H(屋顶,地面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9.86m; Xe=X=270cm, TVLl=37cm,TVL=33cm,入射夹角0°; B=10-(Xe+TVL-TVL1)/TVL=8.7×10-9。 | 3.22×10-2 | |||||
F(东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270/cos29°=308.7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3.37×10-11。 | 2.08×10-7 | 2.99×10-7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29°,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270/cos22°=308.7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34×10-12。 | 9.15×10-8 | ||||||
加速器机房 | J(南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150/cos32°=176.9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32°; B=10-(Xe+TVL-TVL1)/TVL=1.18×10-6。 | 8.29×10-3 | 2.05×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32°,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32°=176.9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57×10-7。 | 1.22×10-2 |
(4)职业人员、公众年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加速器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为2000h。 各照射方向的射线使用因子和各环境保护目标的居留因子取值见表11-12,以此计算出各关注年有效剂量,计算结果见表11-12。 表11-12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1.19×10-1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规定剂量率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2.5μSv/h。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95×10-2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2.68×10-2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对职业人员和周围公众的照射剂量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 3、射线通过穿墙管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吊顶式进出风设计,项目不在主屏蔽墙处设置穿墙管线,通排风等穿墙管线均以多次弯折形式穿越次屏蔽墙。直线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经过管道多重反射、吸收和削减后辐射能量急剧下降,射线通过管道外漏可忽略不计。 (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屏蔽体厚度校核 本项目DSA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11-13。 表11-13 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表11-13对比可知,本项目DSA机房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手术间屏蔽设计合理。 2、X射线的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DSA介入手术分为两种操作情况: ①隔室拍片:医护人员和物理技师均在控制间内进行远程隔室操作,医生通过操作间观察窗观察手术间内病人情况,并通过对讲系统与病人交流。 ②脉冲透视:医生和助手进入手术间内,在手术床旁进行透视操作。此过程中主刀医生和助手均身着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DSA尚未建成投运,本环评采用理论预测方法和类比方法,分析正常运行期间对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影响。 (1)理论预测法 1)对手术间外的环境影响分析 ①预测点位 选取手术间外0.3m处,各预测点位见表11-14和图11-5。 表11-14本项目介入手术间外预测点位
图11-5DSA机房关注点点位示意图 ②预测模式 ?主射束剂量估算 ...............................................................................(公式11-15) 式中:H—预测点处的主射束辐射剂量率,μGy/h; H0—距靶点1m处的剂量率,μGy/h; R—靶点距关注点的距离,m; B—减弱因子。 ?病人体表散射剂量估算 ......................................................................(公式11-16) 式中:HS——预测点处的散射剂量率,μGy/h; a——患者对X射线的散射比;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表 10.1 查表取0.0013; s——散射面积(cm2),取100cm2; d0——源与病人的距离(m); ds——病人与预测点的距离,m; ?泄漏辐射剂量估算 泄漏辐射剂量率按初级辐射束的 0.1%计算,利用点源辐射进行计算,各预测点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可用下式(11-3)进行计算。 .............................................................................(公式11-17) 式中: f—泄漏射线比率,0.1%; ?减弱因子 根据 GBZ130-2013 中 D.1.2 中公式进行核算。 ...........................................................(公式11-18) 式中:B——给定屏蔽材料厚度的屏蔽透射因子; X——屏蔽体厚度; α、β、γ——对不同管电压 X 射线辐射衰减的有关的拟合参数(取值在 GBZ130-2013 附表 D.2 和 D.3 中,若无对应取值,则按照较高电压的相应参数取值)。 ③预测参数 ?主射束方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DSA主射束方向为南、北侧墙及屋顶、地面。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隔室拍片常用最大工况为90kV/250mA,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摄影工况90kV/2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16R/(mA·min),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49.1mGy/min;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④预测结果 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中,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15手术间主射束辐射方向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6散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7漏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根据表11-15~表11-17的计算结果,将各个预测点的总的附加剂量率统计于下表11-18。 表11-18各个预测点的总附加剂量率
由表计算结果可知: 在隔室摄影时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3.22×10-4~5.64×10-2μSv/h之间,透视时手术间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2.28×10-8~5.07×10-6μSv/h之间。 上述值均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⑤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开展心血管和神经介入手术,预估总台数约150台/年(心血管50台/年、神经100台/年),其中隔室图像采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0.21h/a、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本项目理论预测环境影响分析下保护目标的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详见表11-19。 表11-19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由表11-19可知,本项目投运后: 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 2)对机房内医生及其助手的影响分析 ①预测模式 参考公式(11-16)、公式(11-17)。 ②预测参数 ?关注点位及辐射防护措施 室内手术操作时,一般主刀医生操作位置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0.3~1.0m,手术助手位于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1.5~2.0m处。 床旁手术期间,医生和手术助手在手术间内操作时须穿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这些个人防护用品的铅当量厚度至少为0.5mm。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曝光时间及人员配置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拟开展心血管及神经介入手术,合计手术总台数约150台/年,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项目拟配介入手术人员共7人,其中设备操作人员(技师)2人、手术医生3人、手术助手2人,技师仅在操作间进行隔室操作。 ③预测结果 假设床旁透视手术为同一组医生及助手进行操作,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11-16)、公式(11-17)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20室内医生和助手受照剂量分析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4.35mSv/a、助手剂量为0.48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1.45mSv/a、助手剂量为0.24mSv/a。 3)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 ①预测模式 依据《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估算X射线所致手部皮肤吸收剂量公式如下: ......................................................................(公式11-19) 式中:Ds——皮肤吸收剂量,mGy; k——X辐射场的空气比释动能率,μGy/h; Cks——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化系数(其值对男性参见附录A中表A.4;对女性参见附录A.5),Gy/Gy; t——人员累积受照时间,h; 10-3 ——微戈瑞转换为毫戈瑞的转换系数。 ②预测参数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 床旁透视时入射方式可近似地视为垂直入射,是AP入射方式。查《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中的附录A表A.4可查出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换系数Cks,见表11-21。 根据《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第 4.7.5 款 X 射线设备在确保铅屏风和床侧铅挂帘等防护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附录 B 中 B.1.2 的要求,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400μGy/h。 ③计算结果 依据上述给出的参数,计算DSA设备在全年正常运行工况下,介入操作人员手部的皮肤吸收剂量,见下表。 表11-21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估算结果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主刀医生手部皮肤剂量最大为22.76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皮肤剂量限值(500mSv/a)和本报告执行的皮肤剂量约束值(125mSv/a)。 (2)类比分析 由于摄影工况下,DSA产生X射线的能量较低,且曝光时间短,经手术间墙体、门窗等屏蔽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因此,本报告重点关注的是透视模式下,X射线对DSA机房内医生、助手的辐射影响。 ①类比可行性 本次评价选用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投入运行的一台UItimax-i型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进行类比,类比可行性分析见表11-22。 表11-22类比可行性分析表
由表11-22可知,类比DSA设备除透视模式电压高于本项目,摄影模式与本项目近似,工作状态辐射环境影响与本项目设备接近。因此,类比DSA实测数据具备可比性。 ②监测单位、监测内容和监测条件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UItimax-i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监测单位为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监测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监测内容为对DSA所在场所进行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期间,DSA设备监测工况见表 11-23。 表11-23 监测期间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运行工况
③监测结果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监测布点情况见图11-6,监测结果见表11-24。 图11-6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布点图 表11-24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结果表(单位μSv/h)
由表11-24可知,类比设备进行床旁透视时,主刀医生(第一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81.49μSv/h,护士工作位(第二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5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38.04μSv/h。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在介入手术期间,主刀医生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0.5m,护士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1.5m。因此,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进行折算:距源项0.5m处的主刀手术位处X-γ辐射剂量率为81.49/0.25=326μSv/h;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5m处辐射剂量率作为本项目护士位(距靶源1.5m处)源项38.04μSv/h。 ④类比数据辐射影响分析 参考类比监测数据,算得出本项目医生和助手床旁透视工况下受到的年照射剂量,见表 11-25。 表11-25参考类比监测数据计算辐射剂量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16mSv/a、助手剂量为0.02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05mSv/a、助手剂量为0.01mSv/a。 (3)理论计算与类比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理论预测计算结果与类比监测结果见表11-26。 表11-26DSA理论预测结果与类比监测预测分析结果对比表
由上表可看出,理论预测值普遍较类比分析值大,本次评价保守取理论预测值作为最终预测结果。 (4)介入手术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DSA机房建成投运后: 职业照射:对机房内主刀医生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1.45mSv/a,对室内助手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24mSv/a,均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手术室内主刀医生手部皮肤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2.7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12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公众照射: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低于本环评要求的0.1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3、介入治疗对医生和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介入治疗是一种解决临床疑难病的新方法,但介入治疗时X射线曝光量大,曝光时间长,距球管和散射体近,使介入治疗操作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照射。为了减少介入治疗时X射线对操作者和其他人员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介入治疗医生自身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辐射安全文化素养,全面掌握辐射防护法规与技术知识。 ②结合诊疗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时间、距离与屏蔽防护措施。 ③在介入手术期间,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剂量计。 ④定期维护DSA系统设备,制订和执行介入治疗的质量保证计划。 2)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采用带有剂量测量系统的设备或购置测量仪器,在操作中对放射剂量进行实时监测;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介入诊疗指导水平,保证患者的入射体表剂量率不超过100mGy/min。 ②选择最优化的检查参数,为保证影像质量可采用高电压、低电流、限制透视检查时间等措施。 ③采用剂量控制与分散措施,通过调整扫描架角度,移动扫描床等办法,分散患者的皮肤剂量,避免单一皮肤区域接受全部剂量。 ④将X线球管尽量远离患者,而将影像增强器尽量靠近患者。 ⑤作好患者非投照部位的保护工作。 (三)后装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γ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本项目后装机使用60Co放射源,出厂活度为2.22×1011Bq(6Ci)。60Co放射源有β、γ两种辐射,但β射线在空气中的射程较短,经放射源的内包鞘和后装机自身贮源容器等相关设施屏蔽后,在环境辐射方面已无影响,故本次评价主要分析产生的γ射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 关注点的选取 因本项目后装机房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地下负二层,机房北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无人到达,因此不考虑此处辐射影响。 选取机房外0.3m处设关注点,各关注点位见下表和图11-7。 表11-27 后装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图11-7 后装机房关注点位示意 1.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0)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后装机预估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约66.7h,年工作50周,则周治疗照射时间t=1.33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下表。 表11-28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1.3 机房屏蔽效能核实 ?初级辐射的屏蔽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采用什值层计算屏蔽厚度,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21) ……………………………..(公式11-22) ……………………………..(公式11-23) ……………………………..(公式11-24) 式中:X—屏蔽物质的屏蔽厚度,mm; Xe—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mm; θ—斜射角,即入射线与物质平面的法线夹角; TVL1—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mm; 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平衡什值层厚度,mm;当未指明时TVL1时,TVL1=TVL;查GBZ/T201.3-2014的附录C表C.1,对于60Co放射源,在混凝土中的TVL1=TVL=152m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Hc—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h; R—辐射源至关注点的距离,m; f—对有用线束为1; H0—放射源在距其1m处的剂量率,μSv/h; A—放射源的活度,MBq;本项目60Co取初始活度2.22×105MBq; Kγ—放射源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μSv/(h?MBq);60Co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取0.111μSv/(h?MBq)。 根据上述公式,机房墙体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29 后装治疗机房屏蔽厚度核算
?散射辐射的屏蔽(机房入口) 根据GBZ/T201.3-2014,机房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H采用下式计算: ……………………………..(公式11-25) 式中:Sw—迷路内口墙的散射面积,其为辐射源和机房入口共同可视见的墙区面积,m2; aw—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R1—散射源至散射体中心点的距离,m; R2—散射体中心点至计算点的距离,m。 根据上述公式,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0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综上,本项目后装机房各屏蔽体厚度理论计算值与设计值综合汇总表。 表11-31后装机屏蔽厚度核算汇总表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后装机房墙体和防护门的设计厚度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1.4 后装机未出源状态下给病患摆位时对医务人员的影响 在进行治疗前,医务人员将病患推入后装机室,并在机房内做治疗前的准备,在后装治机房内停留时间为2min,此时后装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放射源处于贮源位置,医务人员一般距放射源大于1m左右的位置。 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本此评价保守取泄漏辐射所致距放射源1m处剂量当量率为50μSv/h。医院每年约80人次接受后装治疗,则估算出医务人员在做治疗前的摆位过程中接受的年有效剂量为0.1mSv/a。 1.5 后装机出源状态下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后装机为一铸钢容器,内填充金属钨和贫化铀以及铅作防护材料,使源在其贮源容器内时泄漏辐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 由此可见,当放射源处于贮存状态时,贮源器泄漏辐射经过贮源器及机房墙体、防护门等屏蔽体的屏蔽后,对机房外的人员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仅考虑后装机出源状态下对机房外的辐射影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屏蔽物质厚度时,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6) ………………(11-27) ………………(11-28) 式中各符号含义同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防护门的铅屏蔽厚度时,防护门外的辐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9) 式中:Hg—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 Hog—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表11-32 后装机房外关注点处剂量估算表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规定的“在后装机治疗室屏蔽体外30cm处透射辐射所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2.5μSv/h”的要求。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48×10-8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4.81×10-3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1.6 后装机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后装机运行时产生的γ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表明本项目后装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运行期间,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后装机操作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1mSv/a(未出源的摆位状态及出源状态叠加),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4.81×10-3mSv/a,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 (四)模拟定位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建筑屏蔽效能核实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 表11-33模拟定位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上表对照结果可知,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实体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实体屏蔽设计合理。 2、正常运行工况下电离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使用模拟定位机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的相关要求设计。 项目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为150kV,根据《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设计要求,在治疗状态下,当 X射线管额定电压≤150kV时,距 X射线管焦点1m处的X射线源组件泄露辐射不超过1mGy/h。且根据对照分析,模拟定位机房屏蔽设计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屏蔽设计合理。运行期间产生的X射线经过墙体、门和窗等屏蔽体屏蔽后,所致职业人员和公众年照射剂量率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 (五)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1、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主要是考虑工作人员在同时开展多项放射性工作的情况下,所受辐射剂量的总和。 本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但肿瘤治疗小组中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为同一组成员。此外,介入手术期间,技师仅进行隔室操作,但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隔室与床旁同时操作的情况。 因此,对于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介入手术的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辐射剂量叠加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1-34本项目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肿瘤治疗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 0.22mSv/a,介入手术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4.35mSv/a,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5mSv/a剂量约束值。 2、公众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根据项目平面图布局,本项目射线装置集中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鉴于模拟定位机、DSA运行期间产生X射线的能力较低,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对公众的叠加剂量影响可忽略。 因此本项目主要考虑加速器与一台后装机同时运行时对其周边公众的影响。 预测点位:分别在地下负一层公众相对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内设关注点,点位见下表和下图所示。 表11-35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布设情况
图11-8.1 地下负一层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示意 表11-36项目公众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公众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1.98×10-5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照射剂量限值1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0.1mSv/a剂量约束值。 (六)项目对选址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分析 由于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射线能量低,曝光时间短,故评价主要考虑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对周边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经前述各机房屏蔽体外剂量估算结果可知: 加速器机房:由表11-1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等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119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68×10-2mSv/a。 DSA:由表11-18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介入手术间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在2.28×10-8~5.64×10-2μSv/h之间,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由表11-19结果可知,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98×10-6mSv/a。 后装机:由表11-3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4.81×10-3mSv/a。 根据X射线、γ射线的特点,辐射源的能量随着距离的增加呈现衰减趋势,即距机房距离越远,其周围剂量当量率越小,受到的辐射影响也越小。结合本项目拟建放射工作场所外环境关系(详见表7-1)可知,项目评价范围内距门诊医技楼、住院楼较近的保护目标有医院门诊楼(距1#加速器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8.8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和同城自由界商住小区临街一侧商住楼及其地下室(临普明南路东段)(距DSA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5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这两处保护目标与项目靶源相距较远,且各射线装置机房均设于地下室,并采取有墙体、地板、屋顶和防护门等实体屏蔽措施,射线经实体屏蔽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带来不利影响。 二、非放部分环境影响分析 1、臭氧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和模拟定位机在开机出束期间,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会产生臭氧(O3)。由于DSA、模拟定位机曝光时产生的臭氧量很少,经机房内通风系统换气后机房内的臭氧浓度很低,对机房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忽略。故本评价主要分析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机产生的臭氧。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0) 式中:C——室内臭氧浓度,mg/m3; Q0——标臭氧产额,mg/h; Tv——臭氧有效清除时间,h; V——机房空间体积,m3; 其中,………………(11-31) 式中:G——距靶1m处的辐射剂量率,Gy/h; S0——射束在离源点1m处的照射面积,m2; R——射束径迹长度,m,取值1m;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量产生的臭氧分子数,本项目取10; ………………(11-32) 式中:tv——每次换气时间,h; ta——臭氧分解时间,0.83h。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两台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见下: 表11-37 加速器机房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单次照射后,加速器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加速器机房各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其中,加速器机房内的1个进风口位于机房东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东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536m3/h。均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各机房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后装机(钴-60放射源) 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3) 式中:Q——机房内臭氧的浓度,mg/m3; A——放射源活度,Ci;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力所产生的臭氧分子数,一般取6; Tv——换气一次所需的时间,h; Td——臭氧的有效化学分解时间,0.83h; V——机房的容积,m3。 根据公式,后装机运行期间室内臭氧产生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38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运行期间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后装机房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 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 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再通过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距离衰减后可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按固废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事故影响分析 1、事故风险评价目的 本项目事故风险评价目的是分析、预测射线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电离辐射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以防止辐射事故发生,尽量降低辐射事故后果的负面影响。 2、风险识别 本项目涉及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运营期间存在的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如下: 表11-39项目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
3、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分析 3.1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误照事故 事故工况环境影响考虑可能发生的最大辐射事故,即: ?加速器运行时,机房内误入人员或滞留人员受到误照射; ?加速器检修维护时,检修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设备运行,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加速器以标称最大能量18MeV运行,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X射线剂量率为360Gy/h(6Gy/min); ?假设检修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加速器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和治疗床上均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假设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进入机房内,在位于机房内迷道口时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迷道内;鉴于机房迷道内设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2min。 (2)剂量估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剂量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34)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误入人员的受照剂量结果见表。 表11-40加速器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处于主射束方向时受照剂量为1.5Sv/次,远超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2 DSA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根据公式(11-34),DSA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见表11-41。 表11-41 DSA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受照剂量均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3后装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3.3.1人员误入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后装机以满负荷(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2.22×1011Bq)运行,即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γ射线剂量率为4.11×104μSv/h; ?假设检修人员或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出束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 ?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在假设事故情景下,误入人员受照剂量为1.71×10-4Sv/次。 3.3.2卡源事故 (1)事故情景 ?自动回源功能装置失效,工作人员穿铅衣(0.5mm铅当量)进入治疗室内采取手动回源措施,源与身体之间40cm。 ?假设处理卡源时间为10min。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公式(11-28),在假设事故情景下,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为0.04Sv/次。 3.3.3放射源被盗抢、丢失或因火灾、爆炸等事件导致贮源容器被破坏,造成放射源失控事故(“人源见面”) (1)事故情景 放射源处于失控状态,其产生的γ射线未经任何屏蔽措施直接照射到人员身上。 (2)剂量估算 放射源失控状态下,受照人员的有效剂量率可用下式计算: ………………(11-35) ………………(11-36) ………………(11-37) 式中:A—放射源的活度,本项目钴-60放射源活度为6Ci; —放射性核素的常数,R·m2/h·Ci,60Co取0.48R·m2/h·Ci; X—照射量率,单位R/h; r—参考点距离源的距离,m; D—吸收剂量率,Gy/h; E—有效剂量率,Sv/h; WT—辐射权重,取1; WR—权重因子,取1。 根据事故情景假设条件计算得出距源0.550m范围内不同事故持续时间段(1h、4h、8h、1d)的个人有效剂量率,结果见下表。 表11-42放射源裸露状态下不同持续时间不同距离处个人有效剂量率计算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事故持续时间为1h、4h、8h、1d、2d和3d的情况下,距离放射源0.5m处的γ射线外照射辐射剂量率分别为0.168Gy、0.67Gy、1.34Gy、4.02Gy、8.05Gy和12.1Gy。 综上,除人员误入机房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导致误照射事故下人员受照剂量较低外,卡源事故和放射源失控事故时,相关人员受照剂量均不同程度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4模拟定位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为低危险射线装置。根据其工作原理,当设备关机时不产生X射线,不存在辐射事故,只有当设备通电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但其产生X射线能量不大,曝光时间较短。可能发生的最大事故是由于设备控制失灵或操作失误或质保不佳,使被检者受到不必要的照射,事故等级属一般辐射事故。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控制台安装有紧急停机开关,此外,在进行诊断时,医生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可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综上,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应注意对被检者的防护,在管理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CT机房门机联锁等辐射安全设施,以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4、事故等级 依据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关于事故分级原则,将项目的环境风险因子、潜在危害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列于下表中。 表11-43 国务院令449号辐射事故等级分级一览表
根据《实用辐射安全手册(第二版)》(丛慧玲,北京:原子能出版社)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以及急性放射病的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见下表。 表11-44 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
由前述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估算结果,对照表11-43、表11-44可知,本项目事故可能引发的辐射事故等级分级情况见表。 表 11-45本项目事故等级
5、事故防范措施 5.1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事故防范措施 (1)设备运行时,误入人员或机房内滞留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应对措施:射线装置自身有多种安全防护措施,如辐射启动装置与控制台上显示的辐射参数预选值联锁,选择参数前辐照不能启动;加速器安装有剂量监测系统,可单独终止照射;有门机安全联锁,机房门关闭后辐射才能启动;严格实施辐射“两区”管理,开展放疗、介入手术前,应对治疗机房进行清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医院应定期检查门机联锁装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 (2)医务人员误操作,导致病人受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控制台上有辐射类型、标称能量、照射时间、吸收剂量、治疗方式等参数的显示装置,操作人员可随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若发生辐射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紧急停止按钮,切断设备电源。 (3)对于从事DSA介入手术的医务人员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导致受到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医院应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强化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从事介入手术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在床旁透视手术期间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个人剂量计。 5.2 后装机事故防范措施 (1)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放射源屏蔽体可能被人为破坏,放射源对人员造成近距离照射。一定时间内,可能导致人员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甚至死亡。 应对措施:医院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被盗或者丢失。特别是定期对放射源要进行核实,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对放射源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放射源被盗或者丢失,及时向公安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2)人员受误照射。治疗过程中人员误入或滞留于治疗室,造成有关人员被误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工作人员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治疗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每次开机治疗前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全部撤出治疗室。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必须马上停机收源,对受照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是否有伤害,以便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3)放射源工作或者贮存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可能影响放射源的安全。 应对措施:放射源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配备专门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在现场允许情况下,应优先对放射源进行灭火并抢离火灾现场,防止放射源屏蔽体破坏。 (4)卡源。治疗过程中出现卡源情况,源体无法复位至屏蔽状态,造成病人受到过量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若出现卡堵源情况,首先迅速将病人撤出治疗室,医院关闭治疗室,专业技术人员到来前不得开启,同时派专人职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及时联系生产厂家或指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专业技术人员排除事故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铅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放射源近距离操作的时间。 6、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杜绝上述事故的发生,要求医院严格执行以下风险预防措施: (1)定期认真地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或检查,核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2)凡涉及对医用射线装置、放射源进行操作,必须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并做到“制度上墙”(即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在放射诊断操作时,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的防护。 (3)每月检查门机联锁装置和门灯连锁装置,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每月对使用射线装置的安全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对可能引起操作失灵的关键零配件需及时更换。 (4)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设备开机前,必须确保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后才可开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误操作,以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辐射。 (5)加强控制区和监督区管理,在设备运行期间,加强对监督区公众的管理,限制公众在监督区长期滞留。 (6)医院应按本环评报告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
表12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1、组织机构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有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和各放射科室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 2、职责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的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医院辐射安全的有关事宜及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化明确,机构成员主要职责涉及以下几方面: ①负责对全院放射,放疗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安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教育培训,组织单位日常辐射安全法规知识学习,开展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各种记录; ③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④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⑤加强档案文件记录报告资料管理,建立健全个人剂量档案、健康体检档案、辐射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档案,保管好辐射环评和验收文件、射线装置购置计划及报废手续、射线装置年度检测报告,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报告。 环评要求: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开会,总结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防护管理方面的经验。并按照最新的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 |||||||||||||||||||||||||||||||||||||||||||||||||||||||||||||||||||||||||||||||||||||||||||||||||||||||||||||||||||||||||||||||||||||||||||||||||||||||||||||||||||||||||||||||||||||||||||||||||||||||||||||||||||||||||||||||||||||||||||||||||||||||||||||||||||||||||||||||||||||||||||||||||||||||||||||||||||||||||||||||||||||||||||||||||||||||||||||||||||||||||||||||||||||||||||||||||||||||||||||||||||||||||||||||||||||||||||||||||||||||||||||||||||||||||||||||||||||||||||||||||||||||||||||||||||||||||||||||||||||||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与落实情况 与《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对照,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见下表12-1。 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续)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由上表内容可知,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较为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安排有专人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医院应根据本次新增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环评要求:医院应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将《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悬挂于各辐射工作场所的墙上,上墙制度的内容应字体醒目,挂牌尺寸大小应不小于400mm×600mm。 2、档案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整的辐射安全档案。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2)放射诊疗期间射线装置异常情况说明以及其它需要记录的有关情况。 环评要求: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档案资料应按以下八个大类分类:“制度文件”、“环评资料”、“许可证资料”、“射线装置台账”、“监测和检查纪录”、“个人剂量档案”、“培训档案”和“辐射应急资料”。 3、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 医院建立有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苍溪县人民医院XX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放射工作场所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场所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和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自查与评估。 环评要求:①应每年按时(每年1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②年度自查评估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③辐射工作人员年度剂量监测报告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应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4、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要求 根据环保部信息化管理要求,辐射工作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环保手续时需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凡是不进行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用户可在该申报系统中办理如下事项: (1)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申请(及重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 (2)放射源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4)射线装置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辐射工作单位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应通过网上在线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确认,再按相关程序提交到环保部门办理。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综合能力评价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等文件中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包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单位条件的相关规定,对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能力分析如下: (1)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修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等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的条件相关规定,对比分析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如下: 表12-2建设单位辐射管理要求汇总对照分析表
(2)本项目涉及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辐、后装治疗机、DSA和模拟定位机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与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对照分析如下: 12-3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4DSA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本报告认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在按照评价要求,补充、完善、更新相应管理制度,并对辐射防护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的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 |||||||||||||||||||||||||||||||||||||||||||||||||||||||||||||||||||||||||||||||||||||||||||||||||||||||||||||||||||||||||||||||||||||||||||||||||||||||||||||||||||||||||||||||||||||||||||||||||||||||||||||||||||||||||||||||||||||||||||||||||||||||||||||||||||||||||||||||||||||||||||||||||||||||||||||||||||||||||||||||||||||||||||||||||||||||||||||||||||||||||||||||||||||||||||||||||||||||||||||||||||||||||||||||||||||||||||||||||||||||||||||||||||||||||||||||||||||||||||||||||||||||||||||||||||||||||||||||||||||||
辐射监测 本项目辐射防护监测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和工作场所的外照监测。 1、个人剂量监测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在开展放射性诊疗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医用按每季度1次(一年4次)的频率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并按《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18号令)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将监测结果记录到个人剂量档案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环评要求:①应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并终生保存。②对于某一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数据超过1.25mSv的辐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查明原因,撰写调查报告并由当事人在情况调查报告上签字确认。对于全年累计检测数值超过5mSv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暂停开展放射性工作等进一步干预手段,并撰写调查报告,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③在每年的1月31日前上报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中,应包含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数据及安全评估的内容。 2、工作场所监测 医院应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环境监测主要针对5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具体监测方案如表12-7。 表12-7工作场所监测范围
监测设备:苍溪县人民医院自行监测应配备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并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质量保证:①制定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②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自行监测任务;③制定监测仪表使用、校验管理制度。并利用有资质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与医院自有监测仪器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建立监测仪器比对档案。为确保建设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医院可选择以下两种措施之一:一是在接受有资质单位监测时,医院在同一地点比对自配备的辐射剂量监测仪监测结果;二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辐射剂量监测仪进行检定校准。 环评要求:①应按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②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辐射工作,查找原因。③从事自我监测的人员应具有辐射安全及环境监测的相关知识。自查监测结果和工作场所监测结果应作为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附件。 |
结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2.23%。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从医院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并且项目为各类射线装置建设有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采取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能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两区划分明确,平面布局既满足放射诊疗工作要求,有利于辐射防护。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和总平布局是合理的。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在60~80nGy/h之间、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绵阳三水厂自动站)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1、正常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要求后,本项目所致职业人员年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性能符合要求。 (2)臭氧 本项目在采取通风换气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工作场所产生的噪声较小,经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的声学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介入手术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交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收贮。后装机退役或更换源时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交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或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事故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分析,假若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和后装机发生辐射事故,其最大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DSA和模拟定位机发生的辐射事故等级为一般辐射事故。环评认为,医院按相关规定和本环评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贯彻实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能够有效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 六、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与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分析 苍溪县人民医院拥有专业的放射性医护人员和安全管理机构,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要求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七、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属于核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能够有效的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危害。在认真落实项目工艺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各项辐射防护和环保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所致工作人员和公众照射剂量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环评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评价认为,本项目从辐射防护以及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表13-1放射源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内容 1、环保竣工验收检查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 ①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是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②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辐射防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③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④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⑤建设单位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kjs.mpe.gov.cn/hjbhbz/bzwb/other)。 ⑥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a).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b).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c).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2、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 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详见表13-2。 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续)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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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与建议 1、要求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的机房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的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2)凡涉及射线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3)项目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管理要求。 (4)每月对射线装置的安全联锁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机房防护门闭合处进行检查,防止产生缝隙,导致射线从缝隙泄漏。 (5)加强后装机放射源的安防措施,后装机房设监控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管理,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或破坏。加强放射源台账登记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2、建议 (1)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辐射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在实施诊治之前,应事先告知患者或被检查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应注意对陪护者的防护,使其在陪护患者的全程诊治中,所受的辐射剂量做到最小化。 (3)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可操作性,不断的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
下一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苍溪县人民医院现将《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上述环境影响报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4.建设内容: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先国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邮政编码:628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528117370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详细内容见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苍溪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生态环境部监制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邮政编码:628000联系人:杨先国
电子邮箱:248826535@qq.com 联系电话:13981246368
目录
TOC \o "1-1" \h \z \u 表1 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 名称 |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
法人代表 | 范怀卫 | 联系人 | 杨先国 | 联系电话 | 13981246368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 |||||||||||||||||||||||||||||||||||||||||||||||||||||||||||||||||||||||||||||||||||||||||||||||||||||||||||||||||||||||||||||||||||||||||||||||||||||||||||||||||||||||||||||||||||||||||||||||||||||||||||||||||||||||||||||||||||||||||||||||||||||||||||||||||||||||||||||||||||||||||||||||||||||||||||||||||||||||||||||||||||||||||||||||||||||||||||||||||||||||||||||||||||||||||||||||||||||||||||||||||||||||||||||||||||||||||||||||||||||||||||||||||||||||||||||||||||||||||||||||||||||||||||||||||||||||||||||||||||||||||||||||||||||||||||||
项目建 设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 |||||||||||||||||||||||||||||||||||||||||||||||||||||||||||||||||||||||||||||||||||||||||||||||||||||||||||||||||||||||||||||||||||||||||||||||||||||||||||||||||||||||||||||||||||||||||||||||||||||||||||||||||||||||||||||||||||||||||||||||||||||||||||||||||||||||||||||||||||||||||||||||||||||||||||||||||||||||||||||||||||||||||||||||||||||||||||||||||||||||||||||||||||||||||||||||||||||||||||||||||||||||||||||||||||||||||||||||||||||||||||||||||||||||||||||||||||||||||||||||||||||||||||||||||||||||||||||||||||||||||||||||||||||||||||||
立项审批 部门 | / | 批准 文号 | / | |||||||||||||||||||||||||||||||||||||||||||||||||||||||||||||||||||||||||||||||||||||||||||||||||||||||||||||||||||||||||||||||||||||||||||||||||||||||||||||||||||||||||||||||||||||||||||||||||||||||||||||||||||||||||||||||||||||||||||||||||||||||||||||||||||||||||||||||||||||||||||||||||||||||||||||||||||||||||||||||||||||||||||||||||||||||||||||||||||||||||||||||||||||||||||||||||||||||||||||||||||||||||||||||||||||||||||||||||||||||||||||||||||||||||||||||||||||||||||||||||||||||||||||||||||||||||||||||||||||||||||||||||||||||||||
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 | 5500 | 项目环保投资 (万元) | 123.0 | 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 | 2.23%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 | 占地面积(㎡) | ||||||||||||||||||||||||||||||||||||||||||||||||||||||||||||||||||||||||||||||||||||||||||||||||||||||||||||||||||||||||||||||||||||||||||||||||||||||||||||||||||||||||||||||||||||||||||||||||||||||||||||||||||||||||||||||||||||||||||||||||||||||||||||||||||||||||||||||||||||||||||||||||||||||||||||||||||||||||||||||||||||||||||||||||||||||||||||||||||||||||||||||||||||||||||||||||||||||||||||||||||||||||||||||||||||||||||||||||||||||||||||||||||||||||||||||||||||||||||||||||||||||||||||||||||||||||||||||||||||||||||||||||||||||||||||
应用类型 | 放 射 源 | □销售 |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使用 |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生产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
□销售 | / | |||||||||||||||||||||||||||||||||||||||||||||||||||||||||||||||||||||||||||||||||||||||||||||||||||||||||||||||||||||||||||||||||||||||||||||||||||||||||||||||||||||||||||||||||||||||||||||||||||||||||||||||||||||||||||||||||||||||||||||||||||||||||||||||||||||||||||||||||||||||||||||||||||||||||||||||||||||||||||||||||||||||||||||||||||||||||||||||||||||||||||||||||||||||||||||||||||||||||||||||||||||||||||||||||||||||||||||||||||||||||||||||||||||||||||||||||||||||||||||||||||||||||||||||||||||||||||||||||||||||||||||||||||||||||||||
□使用 | □乙□丙 | |||||||||||||||||||||||||||||||||||||||||||||||||||||||||||||||||||||||||||||||||||||||||||||||||||||||||||||||||||||||||||||||||||||||||||||||||||||||||||||||||||||||||||||||||||||||||||||||||||||||||||||||||||||||||||||||||||||||||||||||||||||||||||||||||||||||||||||||||||||||||||||||||||||||||||||||||||||||||||||||||||||||||||||||||||||||||||||||||||||||||||||||||||||||||||||||||||||||||||||||||||||||||||||||||||||||||||||||||||||||||||||||||||||||||||||||||||||||||||||||||||||||||||||||||||||||||||||||||||||||||||||||||||||||||||||
射线 装置 | □生产 | □Ⅱ类 □Ⅲ类 | ||||||||||||||||||||||||||||||||||||||||||||||||||||||||||||||||||||||||||||||||||||||||||||||||||||||||||||||||||||||||||||||||||||||||||||||||||||||||||||||||||||||||||||||||||||||||||||||||||||||||||||||||||||||||||||||||||||||||||||||||||||||||||||||||||||||||||||||||||||||||||||||||||||||||||||||||||||||||||||||||||||||||||||||||||||||||||||||||||||||||||||||||||||||||||||||||||||||||||||||||||||||||||||||||||||||||||||||||||||||||||||||||||||||||||||||||||||||||||||||||||||||||||||||||||||||||||||||||||||||||||||||||||||||||||||
□销售 | □Ⅱ类 □Ⅲ类 | |||||||||||||||||||||||||||||||||||||||||||||||||||||||||||||||||||||||||||||||||||||||||||||||||||||||||||||||||||||||||||||||||||||||||||||||||||||||||||||||||||||||||||||||||||||||||||||||||||||||||||||||||||||||||||||||||||||||||||||||||||||||||||||||||||||||||||||||||||||||||||||||||||||||||||||||||||||||||||||||||||||||||||||||||||||||||||||||||||||||||||||||||||||||||||||||||||||||||||||||||||||||||||||||||||||||||||||||||||||||||||||||||||||||||||||||||||||||||||||||||||||||||||||||||||||||||||||||||||||||||||||||||||||||||||||
■使用 | ■Ⅱ类 ■Ⅲ类 | |||||||||||||||||||||||||||||||||||||||||||||||||||||||||||||||||||||||||||||||||||||||||||||||||||||||||||||||||||||||||||||||||||||||||||||||||||||||||||||||||||||||||||||||||||||||||||||||||||||||||||||||||||||||||||||||||||||||||||||||||||||||||||||||||||||||||||||||||||||||||||||||||||||||||||||||||||||||||||||||||||||||||||||||||||||||||||||||||||||||||||||||||||||||||||||||||||||||||||||||||||||||||||||||||||||||||||||||||||||||||||||||||||||||||||||||||||||||||||||||||||||||||||||||||||||||||||||||||||||||||||||||||||||||||||||
其他 | / | |||||||||||||||||||||||||||||||||||||||||||||||||||||||||||||||||||||||||||||||||||||||||||||||||||||||||||||||||||||||||||||||||||||||||||||||||||||||||||||||||||||||||||||||||||||||||||||||||||||||||||||||||||||||||||||||||||||||||||||||||||||||||||||||||||||||||||||||||||||||||||||||||||||||||||||||||||||||||||||||||||||||||||||||||||||||||||||||||||||||||||||||||||||||||||||||||||||||||||||||||||||||||||||||||||||||||||||||||||||||||||||||||||||||||||||||||||||||||||||||||||||||||||||||||||||||||||||||||||||||||||||||||||||||||||||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72445130277X8)始建于1945年,前身为苍溪县卫生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9194.5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2138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6981平方米,新建江南分院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全院有在岗职工358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219人;开设有一级科室10个、二级专业组18个,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11个;拥有固定资产3000万元,编制床位265张。实际开放床位300张。 医院配有美国全身型CT机、日本彩色超声诊断仪、德国全数字内窥镜系统(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汽化电切镜、胃镜、肠镜)、血液透析机、血球计数仪、彩色经颅多普勒血流仪、尿流分析仪、电测听仪、动态心电监护仪等万元以上设备100多台(件)。 二、项目由来 为更好地满足苍溪县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对看病就医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顺应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发挥公立医院的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和完善城镇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发展苍溪县卫生事业,较好地为城镇及周边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拓宽医疗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区域辐射能力,加快“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苍溪县人民医院在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实施“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项目共占地面积60800.00m2,总建筑面积147784.79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108116.85m2,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39667.94m2,按照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进行建设,共设置床位599张,其中康养床位100张,医疗床位499张,主要建筑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门诊大楼(业务楼用于行政后勤)、食堂、康养中心等,设置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急诊医学科等。该工程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 医院拟在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在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以下简称DSA),用于肿瘤诊疗、介入诊疗。上述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由于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所持有的射线装置种类、数量和使用场所将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中“19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的;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为申办医院现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提供支持性文本,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久远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整理分析、调研有关法规等工作,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多方咨询交流,反复核实,在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辐射危害特征,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力度。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以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全本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 本项目新购设备详细参数见表1-1。 表1-1本项目新购设备参数一览表
项目各机房设计参数如下: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主要建设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配套用房。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室内面积约183.5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主射方向朝向南侧、北侧、地面和屋顶。北侧主屏蔽区厚2.6m(宽4.4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东侧设长10.4m、宽2.1m的“S”型迷道,迷道内墙主屏蔽区厚1.4m、迷道口处厚1m(宽8m)、相连次屏蔽区厚1.4m,迷道外墙在防护门处厚1.1m、连接南侧屏蔽墙处厚1.5m,迷道内墙和外墙在任何一处的总厚度均为2.5m;南侧屏蔽墙厚1.5m;西侧屏蔽墙厚1.4m;屋顶主屏蔽墙厚2.7m、屋顶次屏蔽墙厚1.6m、屋顶上方为2.5m厚土层;防护门为20mm铅+180mm含硼(2%)聚乙烯平移防护门。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各配置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X射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8MeV,电子线等中心1米处剂量率最大为360Gy/h,单台加速器年出束时间最长约20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加速器配套建设有控制室、设备间和水冷机房等辅助用房。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机房室内面积约88.7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37cm实心砖,地面为20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3cm硫酸钡涂层,防护门、观察窗、污物传递窗均为3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DSA,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年出束时间约50.21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DSA配套建设有操作间等辅助用房。 (3)后装机 后装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55.0m2(含迷道),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北侧屏蔽墙与加速器机房共用;东侧屏蔽墙厚0.9m;西侧屏蔽墙厚0.7m;南侧迷道内墙厚0.65m,迷道外墙厚0.9m;屋顶厚0.7m;防护门为8mm铅当量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 后装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钴-60后装机,内含1枚钴-60放射源,装源活度为2.22×1011Bq,年出束时间约66.7h,属于Ⅲ类放射源。后装机配套建设有控制室等辅助用房。 (4)模拟定位机 模拟定位机项目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面,机房室内面积约34.8m2,东、南、西、北侧墙体采用24cm实心砖,屋顶为24c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3mm铅当量,观察窗为4mm铅当量。 机房内拟配置使用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150kV、额定管电流600mA,主要用于放疗定位,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4、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1-2。 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续)表1-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故项目不涉及原辅料使用。项目所用自来水、电等均由当地市政网提供,项目能耗见表1-3。 表1-3 主要能耗情况表
6、工作制度、诊疗规模和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及诊疗规模:本项目采用全日制工作制度,每年工作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单班制。项目涉及射线装置工作情况见表1-4。 表1-4 本项目放射诊疗规模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辐射工作人员13人(其中新增6人拟从社会招聘,其余为新增的介入手术组人员,均由医院人员内部调配)。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 本项目工作人员具体安排详见表1-5。 表1-5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安排情况
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环评要求:①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②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包括射线装置操作技师、手术医生及手术助手)应在上岗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且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取证档案。 7、项目依托的办公设施及环保设施情况 污水: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使用胶片,不产生废胶片。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产生的废医疗棉纱、一次性器具等医疗废物,以及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内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各诊疗场所设有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及实践的正当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本项目使用医用射线装置是为了对患者进行医学放射诊疗。在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辐射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正确使用和管理射线装置的情况下,可将该项目产生的电离辐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项目实施的利益大于代价,实践具有正当性。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实践的正当性要求。 六、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性 1、项目选址合理性 (1)医院外环境关系 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 项目用地红线北侧为规划道路(未建),规划道路外侧为一废弃的采砂厂。 项目东北侧场界外110m为龙江国际一期住宅小区。项目用地红线东侧为规划南北走向的道路,道路外侧为规划绿地,东侧红线外70m为南北走向的G212,东侧场界外95m为御品澜庭住宅小区;项目东南侧G212外为山林,山林上200m范围内零星分布有陵江镇农户8户;项目用地红线南侧为三巷道路,道路外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用地红线西侧为规划市政绿地,西侧红线外37m为河堤,嘉陵江距离本项目西侧场界的距离为120m。医院外环境关系如下图1-1所示,具体外环境关系见表1-6。 图1-1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表1-6医院厂界外环境关系表
从厂址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地处城市环境,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素。区域交通便利,便于患者就诊。 (2)医院内项目拟建场址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和门诊医技楼一层。门诊医技楼位于医院区域东南角,其东面为医院绿化带,东面为36.2m为南北走向的G212;南面为19.3m为三巷道路;西面约29m为医院住院楼;西北面约34m为门诊大楼(业务楼);北面为医院绿化带。 本项目拟购DSA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的DSA机房内,机房东面为控制室,南面为留观室;西面为卫生间;北面为设备间、污物打包室和污物通道;屋顶上方隔0.9m土层为库房,手术间楼下为地下室停车场。 本项目拟购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均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南端,医用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布局相连,从北到南依次为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 加速器机房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屋顶上方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其北面为设备机房和控制室; 东面为过道,南面为后装治疗机房。 后装治疗机西面和机房下面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其东面为后装机控制室,南面为配电间及过道;北面为加速器机房;屋顶上方为隔2.5m土层为地面绿化带。 模拟定位机东面为过道、东面0.4m为网络机房;南面为模拟定位机控制室;西面、北面为过道;楼上为绿化带。 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医院总平面布置图测量结果,门诊医技楼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约19.3m,DSA机房距医院最近厂界(东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66m,加速器和后装机距医院最近厂界(南厂界)的地面投影直线距离约22.9m。 (3)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由医院外环境及项目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门诊医技楼选址独立,且放射工作场所整体位于地下,非医护人员、治疗患者不得入内,人流相对较少,有效降低了公众受照的可能性。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产生环境影响主要为电离辐射,经机房四周墙体、防护门窗屏蔽后对工作人员和屏蔽体外公众的照射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限值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且建设的医用加速器、后装机、DSA机房和模拟定位机房为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有良好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产生的辐射经屏蔽和防护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2、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内,不涉及新征用地,医院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规划。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项目工作场所功能分区明确,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各辅助用房紧密布置于机房周围,整体布局紧凑,既便于病人就诊,又利于辐射防护。各辐射工作场所用房之间采用墙体分隔,墙体、防护门、窗的屏蔽防护厚度充分考虑了电离辐射效应,能够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和周边公众的辐射影响,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总平布置是合理的。 七、核技术应用现状 1、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许可种类和范围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核技术应用实践活动已获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持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川环辐证〔00411〕,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放射源。有效期至2023年7月4日,地址为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已获许可使用射线装置情况见表1-7。 表1-7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射线装置
表1-8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许可的项目-放射源
2、近年来履行环评手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近几年开展环评项目及批复验收情况见表。 表1-8近几年建设项目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履行情况
3、辐射安全管理现状情况 (1)辐射防护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医院于2018年8月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医院各科室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该文件对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明确。 (2)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监测仪表使用与比对、记录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且,其中《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置流程》按要求在各放射工作场所实行上墙制度。 此外,医院填写了《2018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报送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28人,其中28人已取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环评要求:医院应安排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确保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苍溪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世阳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医院2018年放射工作人员受照剂量进行了监测。具体见下表: 表1-9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统计表
通过数据统计,医院2018年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职业人员5mSv/a),无个人剂量超标情况。 (5)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目前医院各放射性工作场所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医院自持证以来,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
序号 | 核素名称 | 总活度(Bq)/活度(Bq)×枚数 | 类别 | 活动种类 | 用途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1 | 60Co | 1.85×1011Bq / 1.85×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放疗室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放疗室 | 已有 |
2 | 60Co | 2.22×1011Bq / 2.22×1011Bq×1枚 | Ⅲ类 | 使用 | 肿瘤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后装机机房 | 内置于后装机内,设备置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机房 | 本次新增 |
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序号 | 核素 名称 | 理化 性质 | 活动 种类 | 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 年最大用量 (Bq) | 用途 | 操作方式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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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加速粒子 | 最大能量(MeV) | 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h)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Clinac EX10M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放疗室 | 已有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
2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Ⅱ类 | 1台 | 待定 | 电子 | 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 | 电子线最大剂量率360Gy/h | 肿瘤放射诊疗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加速器机房 | 本次新建 |
X射线能量:10MeV | 360Gy/h |
(三) 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靶电流(μA) | 中子强度(n/s) | 用途 | 工作场所 | 氚靶情况 | 备注 | ||
活度(Bq) | 贮存方式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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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X射线机,包括医用诊断和治疗(含X射线CT诊断)、分析仪器等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管电流 (mA)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 Ⅱ | 1 | 待定 | 125 | 1000 | 心血管、神经介入手术 | 门诊医技楼一层DSA机房 | 本次新建 |
2 | 模拟定位机 | Ⅲ | 1 | 待定 | 150 | 600 | 放射治疗前定位 | 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一层模拟定位机房 | 本次新建 |
3 | 螺旋CT | Ⅲ | 1 | Activion16TSX-031A | 140 | 4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已有,在用 |
4 | 中型-移动式C臂 | Ⅱ | 1 | SMC-Ⅲ | 120 | 15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手术室 | |
5 | 放射治疗模拟机 | Ⅲ | 1 | SL-IE 型 | 125 | 630 | 放疗模拟 | 放疗室 | |
6 | X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DRX-1型 | 150 | 5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7 | 数字化双能X线骨密度测量仪 | Ⅲ | 1 | XR-800 | 100 | 1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8 | 数字胃肠机 | Ⅲ | 1 | DRF-2 | 150 | 1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
9 | 128 CT机 | Ⅲ | 1 | Ingenuity Croe128 | 140 | 80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CT室 | |
10 | 血管造影机 | Ⅱ | 1 | Optima IGS 330 | 125 | 1000 | 放射治疗 | 介入室 | |
11 | 射线成像系统 | Ⅲ | 1 | C50 65X | 150 | 630 | 影像检查与诊断 | 放射科 |
名称 | 状态 | 核素名称 | 活度 | 月排放量 | 年排 放量 | 排放 口浓度 | 暂存情况 | 最终去向 | 备注 |
退役钴-60废源 | 固态 | 60Co | / | / | / | / | 暂无(放射源服务器满退役或更换放射源时产生废放射源) | 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如因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的,应交由废源收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
加速器废靶 | 固态 | / | / | / | / | / | 暂无(加速器退役或更换靶时产生废靶) | 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 | / |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固体为mg/kg,气态为mg/m3;年排放总量用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kg,或Bq/m3)和活度(Bq)。
法规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颁布, 2003年10月1日实施);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8月31日颁布,2019年3月2日修订实施);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4月18日环境保护部18号令公布实施);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2017年12月12日修正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2018年4月28日修正实施); (8)《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66号公告公布实施); (9)《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 (10)《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号); (11)《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63号公告公布实施)。 |
技术 标准 | (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3)《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180-2006); (4)《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 (5)《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 (6)《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 部分:一般原则》 (GBZ/T201.1-2007); (7)《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 (8)《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 (9)《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10)《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 (11)《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244-2017); (1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 (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其他 | (1)《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 (2)《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 (3)《关于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管理的通知》(川环办﹝2010﹞49号); (4)本项目环评委托书; (5)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有关设计资料等。 |
评价范围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射线装置所在工作场所实体屏蔽体边界外50m范围内区域。 | ||||||||||||||||||||||||||||||||||||||||||||||||||||||||||||||||||||||||||||||||||
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使用射线装置所涉及的辐射工作人员,以及距射线装置机房实体屏蔽物为边界向外延伸50m范围内的公众(包括周边其他科室医务人员)。主要考虑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在机房周围停留的公众的影响,使其受照剂量低于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确保射线装置运行时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本次拟购DSA置于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层,医用加速器、后装机和模拟定位机置于地下一层。由项目外环境关系和总平面布局可知,本次评价范围内主要位于医院厂界内,项目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1。 表7-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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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根据《广元市苍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绵环函〔2019〕417号),本项目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2、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声学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生活废水排入设置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 2、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XG1-201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中相关要求。 三、辐射防护标准 1、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 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相关标准: 职业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5mSv/a;对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管理约束值取年当量剂量500mSv的四分之一执行,即125mSv/a。 公众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附录B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年有效剂量,1mSv。 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环评确定项目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按《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公众照射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一执行,即0.1mSv/a作为剂量管理值。 2、辐射工作场所屏蔽体外剂量率控制值 参照《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和《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等有关标准要求,本项各医用射线装置和后装机使用场所在距离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外,周围辐射剂量率应满足: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 |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本次评价委托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于2019年10月16日对项目拟建场址进行了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情况和结果如下: 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为0.06~0.08μSv/h、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0.09μSv/h,经换算,项目区域X-γ辐射剂量率室外为60~80nGy/h、室内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综上,可得出以下初步结论: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辐射环境处于环境本底水平。 |
表9项目工程分析和源项
工程设备和工艺分析 一、施工期工艺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和钴-60放射源后装机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二、营运期工艺分析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单位包括加速管、电子枪、微波系统、调制器、束流传输系统及准直系统、真空系统、恒温水冷系统和控制保护系统。设备基本结构见图9-1。 图9-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基本结构示意图 本项目拟购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其主要参数见表9-1。 表9-1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医用直线加速器是产生高能电子束的装置,为远距离放射性治疗机。当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产生韧致辐射,即X射线,其最大能量为电子束的最大能量。因此,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也可利用X线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杀伤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3)治疗流程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为:医生接诊患者并告知在放疗过程中可能受到辐射危害后,先对病灶部位进行准确定位,确定肿瘤的具体位置和形状,确定放疗靶区,完成治疗计划及验证,之后进行正式放疗。病人转移到加速器机房进行治疗。病人在医务人员协助下按照治疗计划在治疗床上摆位,摆好位后,医务人员全部退出机房,进入控制室,在确定所有安全措施到位后,关闭机房屏蔽门,启动加速器进行放射治疗。治疗完毕后,加速器关机,病人离开机房。 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可提供2种治疗模式,一种是电子治疗模式,利用电子线对浅表部位病灶照射诊疗,电子线最大能量为6MeV;一种是X射线治疗模式,用于深部病灶照射,X射线能量最大为18MeV。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2。 图9-2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1)设备组成 DSA主要由带有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的X射线诊断机、高压注射器、电子计算机图象处理系统、治疗床、操作台、磁盘或磁带机和多幅照相机组成。 (2)工作原理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DSA)是20世纪80年代继CT之后出现的一项医学影像学新技术,是电子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与传统X线血管造影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检查方法,可以满足心血管、外周血管的介入检查和治疗,以及各部位非血管介入检查与治疗。 DSA是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辅助成像的血管造影方法,它是应用计算机程序进行两次成像完成的。在注入造影剂之前,首先进行第一次成像,并用计算机将图像转换成数字信号储存起来。注入造影剂后,再次成像并转换成数字信号。两次数字相减,消除相同的信号,得知一个只有造影剂的血管图像。这种图像较以往所用的常规脑血管造影所显示的图像更清晰和直观,一些精细的血管结构亦能显示出来,且对比度分辨率高,减去了血管以外的背景,尤其使与骨骼重叠的血管能清楚显示。 介入手术所使用的造影剂主要成分为碘制剂,分为无机碘化物、有机碘化物以及碘化油或脂肪酸碘化物三大类,均不属于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不产生放射性污染。 (3)治疗流程 DSA检查流程:采取隔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采集造影部位图像。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检查床上,医护人员调整X线球管、人体、影像增强器三者之间的距离,然后退入控制室,关好防护门。操作人员(技师)通过控制室的电子计算机系统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分别对没有注入造影剂和注入造影剂的受检部位进行拍片,得到的两幅血管造影X线荧光图像经计算机减影处理后,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出血管影像的减影图像。医师根据该图像确诊患者病变的范围、程度,选择治疗方案。 介入治疗流程:手术医生采取近台同室操作方式,通过控制DSA的X线系统曝光,对患者的部位进行间歇式透视。具体方式是受检者位于手术床上,介入手术医生位于手术床旁第一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0.3~1.0m处。介入治疗中,医生根据操作需求,踩动手术床下的脚踏开关启动DSA的X线系统进行透视,通过显示屏上显示的连续画面,完成介入操作。手术助手位于介入手术间内、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DSA的X线管约1.5~2.0m 处。介入治疗中,通过观察各类监控屏辅助开展治疗。 介入手术间配备有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围脖、铅眼镜等),同时手术床旁设有床下铅帘和悬吊铅屏风。 DSA检查与介入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9-3所示。 图9-3DSA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后装治疗机 本项目后装机拟使用1枚60Co放射源,设计装源活度为2.22×1011Bq(6Ci),属Ⅲ类放射源。60Co半衰期为5.27年,衰变过程会发出的β、γ射线。 (1)工作原理 后装机主要由驱动装置、计算机、打印机、贮源室、治疗床、γ射线报警仪、施源器及其定位支架组成。 后装机工作原理主要是预先在病人体内的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需要治疗的部位正确地放置施源器,然后采用自动或手动控制将贮源器内的放射源输入到施源器内,使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自然腔、管道或组织的病灶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源再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 (2)治疗流程 治疗过程如下: ①对病人进行确诊,告知辐射危害; ②患者进入后装治疗室,将施源器插入病人肿瘤治疗部位并固定好; ③沿施源器通道放入定位缆,用X线模拟定位机定位,确定靶区,制定治疗计划; ④用模拟源模拟治疗,检查所用通道是否通畅; ⑤启动控制治疗系统,用真源对病人进行治疗(产生γ射线、β射线、臭氧); ⑥治疗完毕,放射源经导管由治疗机收回贮源器,关闭后装机,病患离开治疗室。 其治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图9-4 后装治疗机诊疗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4、模拟定位机 (1)设备组成及主要参数 模拟定位机主要由CT机、诊断床、控制台、中央工作站和激光定位系统组成。模拟定位机定位机可看做是诊断性CT机与传统X光模拟定位机的功能。 本项目拟购模拟定位机的具体参数见表。 表9-2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主要参数
(2)工作原理 CT机是X射线计算机断层技术的简称,使用了精确准直的X射线对人体的某一特定层面从各个角度进行透射。透过人体的射线由探测器接收后进行光电模/数转化,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后,送到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图像重建。重建的图像再经数/模转换器转化成模拟信号,最后显示在监视器上,或传输给多幅照相机摄片或转输给光盘磁盘等进行贮存。 (3)治疗流程分析 病人经医生诊断后,预约登记诊断时间。受检者按约定时间在候诊区准备和等候。受检者进入机房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摆位。摆位完成后,除患者外,无关人员退出机房。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即开启CT机进行拍片/模拟定位。检查结束后,受检者离开机房。 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9-7。 图9-5模拟定位机诊断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 ||||||||||||||||||||||||||||||||||||
污染源项描述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购两台加速器X射线最大能量为18MeV,故项目运行期加速器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X射线、高能电子束、放射性固体废物(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臭氧和噪声。 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本项目拟使用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也可利用X射线对患者病灶部位进行照射。X射线和电子束均随加速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因此,加速器开机期间内,X射线及高能电子束为主要辐射环境污染因素,辐射途径为外照射。 放射性固体废物:加速器靶物质经长期照射后,可积累一定数量的感生放射性核素,因此,退役的靶物质(如靶件、束流装置等)为放射性固体废物。 臭氧:加速器开机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噪声:主要为机房通风系统机组,机组均采用低噪声节能风机,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 2、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设备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DSA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臭氧:DSA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臭氧(O3)。 固体废物: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 3、后装治疗机 β、γ射线:后装治疗机使用1枚钴-60放射源,为密封源,活度为2.22×1011Bq(6Ci)。钴-60密封源会产生β、γ射线,在送源、回源及密封源在病灶位置照射时β、γ射线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辐射影响。 臭氧:后装治疗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的臭氧(O3)。 退役放射源:在放射源使用一定年限后,放射源衰变至其活度不能满足放射治疗需要时,将更换放射源,从而产生退役的废钴-60放射源。 4、模拟定位机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不会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 X射线:CT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会对周围产生辐射影响,辐射途径为外照射。X射线随CT机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见表9-3。 表9-3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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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
、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选配:铅橡胶手套 | 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
辅助防护设施 | 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吊屏、床侧防护帘、床侧防护屏选配:移动铅防护屏风 | 铅悬挂防护屏、床侧防护帘(其防护厚度至少为1mm铅当量) | ||
患者和受检者 | 个人防护用品 | 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方形)或方巾、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阴影屏蔽器具 | 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
?后装治疗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质检要求。设备外屏蔽体采用铸铁制造,头盔采用不锈钢制造,不易损坏,放射源经设备本身的外屏蔽体、源体、开关体、屏蔽门等的屏蔽后,关闭机器时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设备控制系统能准确地控制照射条件,有放射源启动、传输、驻留及返回工作贮源器的源位显示与治疗日期、通道、照射总时间及倒计数时间的显示。 ?系统电源开关:操作台上设有一个钥匙开关用于控制设备控制系统的供电,没有钥匙时只能给电脑及监视对讲系统供电而无法给设备控制系统加电。 ?启动按钮:只有完成治疗准备后(已正确输入治疗计划,屏蔽门已关闭等),才能启动按钮开始治疗,如果未完成治疗准备,不能启动治疗按钮。 从设备固有安全性能可以看出,钴-60后装治疗机在防止事故发生方面,设有相应措施。只要操作人员按照说明书要求严格执行,是能够减少γ射线对人员的辐射危害和降低辐射事故的发生。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肿瘤定位结果来判断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会制定不同的放疗计划(包括放疗时间和放疗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源联锁:正常情况下,源在贮存状态时才能打开治疗机房防护门;防护门未完全关闭到位时,无法启动后装机进行送源;源没有回到储源器内时,防护门不能打开。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钥匙开关:控制机上设电源钥匙开关,只有当后装治疗机一切都处于安全状态,并且钥匙就位后,设备才能启动工作。一旦钥匙被取走,设备就无法启动工作。钥匙由专人使用和保管。 ?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控制台上设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实施治疗期间,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可自动返回工作贮源器。 ?手动回源装置:当自动回源装置功能失效时,设手动回源措施应急处理。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回源开关: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四周墙体(拟设3个开关)、防护门内迷道墙上(拟设1个开关)及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回源开关。开关安装在距地面1.5m处的墙上。紧急回源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当要终止钴-60放射源照射时,按紧急回源开关即可使放射源返回储源器。 (5)警示装置 ?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声光报警装置:控制室操作台上设声光报警装置,当发生停电、卡源或意外中断照射时,放射源不能返回贮存位,会发出声光报警。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后装机主机外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室内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在后装机房内设1台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带剂量显示功能), 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的探头安装在机房迷道内、靠近防护门处的墙体上,显示屏安装在控制室墙上,易于操作人员看见的地方。 ?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拟配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监测仪,用于后装治疗机使用期间定期巡检。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后装治疗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和个人剂量报警仪(1个/人)。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控制台可显示和记录已照射的时间和剂量,直到下一次照射开始,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断电时手动开门装置: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4条“治疗室防护门应设置手动开门装置”的要求,机房防护门断电后可由工作人员手动开门。 ?视频监控:治疗机房内及迷道内设实时摄像监视器,监控系统设在控制室内,视频监控应做到无监控死角,特别应监控室内有源的位置,以便在异常情况下,可控制设备紧急回源,避免造成危害。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配备应急设备:按照《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第5.10条“治疗室内应配有合适的储源容器、长柄镊子等应急设备”的要求,机房内配应急的长柄镊子、储源容器、1套铅衣等辅助防护用品。 ?通风系统:机房内设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位于医院南厂界相邻的绿化带内,排风口距地面约2m高。 (8)放射源的贮存及处理 ?放射源的贮存:钴-60放射源在非使用期间贮存在后装治疗机储源容器内,储源器位于后装治疗机房内。同时在后装治疗机房内配置1个备用应急贮源罐,用于非正常状况下放射源的贮存。 ?放射源的实体保卫: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应具有防盗功能,并实施“双人双锁”管理。在后装治疗机房的防护门外的适当位置安装实时摄像装置,由医院保安人员24h视频监控以防放射源被盗。 ?换源、倒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或有相应辐射安全资质单位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派专车、专业技术员将新的放射源运到现场。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并装入新的钴-60放射源。换源应通过专用换源导管,以免误操作造成卡源。换源、倒源过程中应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废旧放射源处理:由放射源生产厂家负责。放射源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员在后装治疗机房内将储源器内的废旧放射源倒出之后,装入铅罐并运回,按废旧源处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若放射源生产厂家无法回收废源,则应联系有收贮废旧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现场收贮。 (9)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使用Ⅲ类放射源工作场所的安全,本项目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见表。 表10-7 项目Ⅲ类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的安防措施一览表
综上,本项目后装治疗机主要辐射安全防护装置布置情况见图10-4所示。 图10-4 后装治疗机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布置示意图 ?模拟定位机 (1)设备固有安全性 ?设备从专业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满足质检要求,机头泄漏辐射满足国家《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规定的限值。 ?具有安全系统,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并有相应故障显示。 ?正常情况下,必须按规定程序并经控制台确认验证设置无误时,才能启动照射。 (2)源项控制 医师会根据病情状况针对不同的病人制定不同的计划(包括照射时间和照射剂量),并通过可调限束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有效进行源项控制。 (3)安全联锁装置 ?门-灯联锁:开机出束,机房防护门关闭良好,工作状态指示灯亮;停止出束时,指示灯熄灭,机房防护门打开。 (4)紧急止动装置 ?紧急停机开关:在控制室内控制台上(拟设1个开关)设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停机开关应为红色按钮,并带有中文标识,易于辨认。在误操作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按下开关即可随时切断供电电源。 (5)警示装置 ?工作状态显示装置:在机房防护门外设1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或工作状态指示灯箱,具备显示开机、停机的功能,并与机房防护门联锁。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F要求。 (6)监测设备 ?个人剂量监测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要求,从事CT诊断的辐射工作人员(包括技师、物理师和医生)每人个人剂量计(2个/人、1用1备)。要求在岗期间必须正确佩戴。 (7)其它防护设施 ?对讲系统:机房内和控制室内设1套扩音与对讲装置,便于控制室的工作人员与机房内的患者联系。 4、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人员包括辐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机房周边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防护措施: ?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指从事加速器、后装机、DSA及模拟定位机诊疗的技师、物理技师、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 人员培训: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苍溪县人民医院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在岗期间应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个人防护用品:对从事DSA介入手术的手术医生和手术助手在进行床旁手术治疗期间,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围裙、铅帽、铅围脖和铅眼镜等,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 个人剂量监测:根据《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等规范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并要求上班期间必须正确佩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定期(每季度一次)将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计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 ?受检者的安全与防护 ①源项控制: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选择能达到诊疗要求最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使射线强度最小化。 ②时间防护:在满足放射诊疗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尽量缩短透视和摄影时间,使照射时间最小化。 ③其他安全防护:a).放射诊疗前实行病人告知制度:在放疗诊断前应向病人告知放射诊疗的方法、适应症、预期疗效、风险、费用构成及注意事项和可能对病人家属的辐射影响等,并请病人在说明书下方签字,由医患双方各执一份。b). 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为受检者配有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其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儿童、成人尺寸各1套)以及铅防护方巾2套(防护厚度至少为0.5mm铅当量),用于患者非病灶部位的遮挡防护。 ?机房周边公众的安全与防护 主要依托放射工作场所的墙体、楼板、地板等屏蔽实体屏蔽射线。同时,放射工作场所严格实行辐射防护“两区”管理,在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增加公众与射线源之间的防护距离,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 ||||||||||||||||||||||||||||||||||||||||||||||||||||||||||||||||||||||||||||||||||||||||||||||||||||||||||||||||||||||||||||||||||||||||||||||||||||||||||||||||||||||||||||||||||||||||||||||||||||||||||||
“三废”的治理 1、臭氧治理措施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在出束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臭氧。 本项目加速器、后装机和DSA机房均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各场所通风系统设计见表10-8,通风系统布置见附图。 表10-8项目通风系统设计
各机房内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道汇入排风机房内,统一由设在地面的排风口排入大气。 项目各机房通风量设计能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等标准规定的“治疗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其通风换气能力应达到治疗期间使室内空气每小时交换不小于4次”的要求,产生的臭氧浓度低且引至地面排风口排放,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从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周边公众健康安全角度而言,本项目辐射场所换气次数及通风系统进、排风口位置的设置均是合理可行的。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并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DSA注入的造影剂不含放射性,DSA、模拟定位机采用先进的数字成像技术,不产生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胶片。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以及加速器退役后产生的废靶件、后装机退役后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应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非放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定员15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项目建成营运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射线装置报废处理 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 环评要求: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DSA、后装治疗机和模拟定位机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应将射线装置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卸,使其丧失功能。同时将装置主机的电源线绞断,使其不能正常通电,防止二次通电使用,造成误照射。 5、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措施总投资约12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项目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0-9。 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续)表10-9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与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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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艺分析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用房主体工程是依托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修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建设已于2016年8月1日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见附件)。在施工期,只要严格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均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2、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工艺分析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在安装调试阶段会产生X射线。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现场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 项目拟购射线装置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均由设备厂家安排的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苍溪县人民医院应配合设备厂家专业人员加强安装调试现场的辐射安全管理,保证在此期间内各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启动安全联锁装置,并经确认系统正常后才可启动射线装置。在射线装置进行调试期间,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综上分析,只要工程施工期严格做到以上基本要求,就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随之消除。 为确保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工程屏蔽防护设施满足设计要求和辐射防护安全,环评要求: ①加速器、后装机房的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设计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②凡涉及射线装置和后装机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③在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应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应关闭机房防护门,在门外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射线源开关钥匙应安排专人看管。安装人员离开机房期间,机房必须关闭上锁,钥匙交由专人看管或安排专人看守。 | |||||||||||||||||||||||||||||||||||||||||||||||||||||||||||||||||||||||||||||||||||||||||||||||||||||||||||||||||||||||||||||||||||||||||||||||||||||||||||||||||||||||||||||||||||||||||||||||||||||||||||||||||||||||||||||||||||||||||||||||||||||||||||||||||||||||||||||||||||||||||||||||||||||||||||||||||||||||||||||||||||||||||||||||||||||||||||||||||||||||||||||||||||||||||||||||||||||||||||||||||||||||||||||||||||||||||||||||||||||||||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一)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对于最大X射线能量≤10MeV的加速器可以不用考虑中子和感生放射性的辐射影响。本项目拟使用的两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X射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因此,本项目主要分析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高能电子束的辐射影响。 1、高能电子束的辐射环境影响 根据《辐射防护技术与管理》,电子在物质中最大射程可由下式计算: ……………………………(11-1) 式中:d—最大射程,cm; ρ—防护材料的密度,g/cm3; Eβmax—电子最大能量,MeV。 本项目拟购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电子线最大能量均为18MeV,代入上述公式可知,能量为18MeV的电子穿过混凝土(2.35g/cm3)的最大射程约3.19cm。 本项目加速机房四周混凝土墙体厚均为1.5~2.7m(主屏蔽区厚2.7m)、机房顶板混凝土厚2.7m。加速器电子线虽然能量相对于X射线较高,但其贯穿能力远弱于X射线。由此可见,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和结构材质完全能满足对电子线的屏蔽,可不再作特殊的防护要求。 因此,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电子线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X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2.1 关注点的选取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的关注点选取见表11-1和图11-1、图11-2。 表11-1加速器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剖面1-1 剖面2-2 图11-2 加速器机房关注点位示意图(剖面图) 2.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表11-2。 表11-2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2.3 机房屏蔽体厚度核算 (1)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本项目加速器机房东、西两面墙体设有主屏蔽区和次屏蔽区,屋顶屏蔽区域厚度一致。因此,本评价主要对机房东、西两面墙体的主屏蔽区宽度进行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201.1-2007),主屏蔽墙(或顶)的投影区,可按下式计算: ……………………………..(公式11-3) 式中: YP—机房有用束主屏蔽区的宽度,m; SAD—源轴距;项目取1m; θ—治疗束的最大张角(相对束中的轴线),单位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拟购医用直线加速器主射线方向最大出束张角为28°,则θ=14°; a—等中心至墙的距离,m。 根据公式(11-3),项目直线加速器东、西两面墙体主屏蔽区宽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主屏蔽区宽度核算
(2)有用线束主屏蔽区、侧屏蔽墙厚度核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201.2-2011),屏蔽透射因子B按下式计算: ……………………..(公式11-4) ……………………..(公式11-5) ................................................(公式11-6) 式中:B—屏蔽透射因子; He—剂量参考控制水平,μSv/h;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h; R—辐射源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f—有用线束为1,泄漏辐射比率取10-3; —斜射角,即入射线与屏蔽物质平面的垂直线之间的夹角; TVL1和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cm; Xe—墙体有效屏蔽厚度,cm; X—墙体屏蔽厚度,cm。 表11-4加速器机房有用线束主屏蔽区和侧屏蔽墙厚度核算结果
(3)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对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应考虑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分别计算其所需屏蔽厚度,取较厚者。 ?泄漏辐射 泄漏辐射厚度按照公式(11-4)~公式(11-5)计算,参数及取值见下表: 表11-5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泄漏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散射辐射 散射辐射的透射因子按下式计算: ……………………..(公式11-6)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取患者散射角为30°,由GBZ/201.2-2011附录B表B.2查出6MV、30°的aph=2.77×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本项目取F=40×40=1600cm2。 表11-6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散射辐射屏蔽厚度核算结果
综上,综合泄漏辐射和患者的一次散射辐射的复合作用,次屏蔽区厚度校核结果见表: 表11-7机房与主屏蔽区相连的次屏蔽区厚度核算结果
(4)迷道内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穿过迷路内墙在防护门E处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应小于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的1/4。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则He=0.1÷1/4=0.05μSv/h。 加速器机房:O1至E的距离R=780+30=810(cm); 取泄漏辐射因子f=0.001,按公式(11-4)计算迷路内墙的屏蔽透射因子B。 查附录B表B.1得知6MV泄漏辐射的TVL1=34cm、TVL=29cm。使用公式(11-5)计算迷路内墙的有效屏蔽厚度Xe,泄漏辐射在迷路内墙斜角θ=42°。 表11-8迷道内墙厚度核算结果
(5)迷道外墙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中“4.3.2.4 迷路外墙”条例要求,结合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图(见图11-4)可知,本项目有用线束向迷道内墙照射时,迷路外墙在k点处的厚度同位置B点处的厚度,即k=B(外墙)=150cm厚混凝土,满足屏蔽要求。 图11-3 迷道外墙k点核算路径示意 (6)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根据GBZ/201.2-2011,机房入口防护门铅屏蔽透射因子B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7) 式中:Hc—迷道入口控制剂量率,μSv/h;经核算,本项目迷路入口处剂量率控制水平为0.2μSv/h。 Hoc—O1位置穿过迷道内墙的漏射辐射在迷道口的剂量率,根据公式计算得;机房Hoc =9.62×10-4μSv/h; H—机房入口关注点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8) 式中:aph—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通常取45°散射角,根据GBZ/201.2-2011附录B表B.2,6MV时,aph=1.39×10-3;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取40cm×40cm=1600cm2; α2—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的散射因子;查GBZ/201.2-2011附录B表B.6得,18MeV、45°入射时α2=6.4×10-3; A—散射面积,m2; R1—第一次散射路径,m; R2—第二次散射路径,m; H0—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 /h;本项目拟医用直线加速器以X射线治疗时距靶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 对于18MeV,入口处散射辐射能量约0.2MeV,铅的TVL为5mm,相应屏蔽透射因子B对应的铅厚度计算公式: ……………………..(公式11-9) 根据上述公式,项目防护门铅厚度计算结果见表。 图11-4加速器机房防护门散射路径示意图 表11-9 防护门的屏蔽厚度核算
(7)小结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理论计算厚度与设计厚度对比汇总见表11-10。
表11-10机房墙体及屏蔽门厚度校核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屏蔽理论计算厚度均小于设计厚度,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设计厚度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2.2 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由于本项目目前处于设计阶段,故本评价采用理论计算方法进行预测分析。 从保守角度出发,在加速器机房设计的尺寸厚度基础上,假定加速器以最大工况(18MeV)运行,并针对关注点最不利情况对机房进行辐射屏蔽核算。 (1)关注点位及照射途径 由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整体均位于地下,机房西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人员无法进入,故不考虑这两处的辐射影响。 在机房屏蔽体外0.3m处设预测点,各预测点位见表11-1和图11-1、图11-2所示。 (2)预测模式 依据GBZ/T201.2-2011,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设计的辐射屏蔽分析如下: ?有用线束和泄漏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10) 式中: —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cm); —屏蔽墙体厚度,(cm); —入射角夹角。 然后,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2)计算相应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1) 式中,TVLl(cm)和TVL(cm)为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和平衡什值层厚度。当未指明TVL1时,TVLI=TVL。 ...................................................................(公式11-12)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患者一次散射辐射的屏蔽与剂量估算 首先按公式(11-10)计算有效厚度Xe(cm),接着,按公式(11-11)估算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B,再按公式(11-13)计算辐射在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μSv/h)。 ......................................(公式11-13)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aph—患者400cm2面积上垂直入射X射线散射至距其1m(关注点方向)处的剂量比例,又称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Rs—患者(位于等中心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加速器(≤10MV)机房迷路散射辐射屏蔽与剂量估算 有用线束不向迷路照射情况,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按公式(11-14)计算: ...............................(公式11-14) 式中: —g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 μSv/h; —患者400cm2面积上的散射因子; F—治疗装置有用束在等中心处的最大治疗野面积,cm2; —砼墙入射的患者散射辐射的散射因子; A—i处的散射面积,m2; Rl—“o-i”之间的距离,m; R2—“i-g”之间的距离,m; —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3)预测参数选取及结果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见表11-11。 |
表11-11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工作场所 | 关注点位置 | 预测考虑的 辐射因素 | 计算公式 | 参数取值 | 辐射剂量率预测值(μGy/h) | |||
加速器机房 | A(东面主屏蔽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7.65m; 入射夹角0°,Xe=X=27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8.70×10-9。 | 5.35×10-2 | ||||
a(东面与主屏蔽墙相连的次屏蔽区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54m; Xe=150/cos29°=171.5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1.95×10-5。 | 1.15×10-2 | 2.93×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s=7.54m; 入射夹角29°,αph保守取30°对应值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29° =171.5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2.53×10-7。 | 1.78×10-2 | ||||||
B(西面外墙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10.45m; 入射夹角0°,Xe=X=350cm; TVLl=37cm,TVL=33cm; B=10-(Xe+TVL-TVL1)/TVL=3.27×10-11。 | 1.08×10-4 | |||||
C(南面侧屏蔽墙外0.3m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5.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1.19×10-1 | |||||
c(1#加速器控制室内)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9.5m; 入射夹角0°,Xe=X=150cm, TVLl=34cm,TVL=29cm; B=10-(Xe+TVL-TVL1)/TVL=1.0×10-5。 | 3.99×10-2 | |||||
加速器机房 | E(防护门外0.3m)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81m; Xe=150/cos42°=201.8cm,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42°; B=10-(X+TVL-TVL1)/TVL=1.63×10-7;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内×10-(X/TVL铅) | 防护门外2.42×10-6 | 防护门外:5.04×10-2 | |||
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1=8.07m、R2=9.5m; αph取1.39×10-3;F=40cm×40cm=1600cm2; α2取6.4×10-3;A为9.2m2; 防护门设计为13mmPb, TVL铅=0.5cm, 则防护门外H外= Hg×10-(X/TVL铅) | 防护门外 5.04×10-2 | ||||||
H(屋顶,地面外0.3m) | 有用线束 | H0=3.6×108μSv·m2/h;有用线束f=1; R=9.86m; Xe=X=270cm, TVLl=37cm,TVL=33cm,入射夹角0°; B=10-(Xe+TVL-TVL1)/TVL=8.7×10-9。 | 3.22×10-2 | |||||
F(东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270/cos29°=308.7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29°; B=10-(Xe+TVL-TVL1)/TVL=3.37×10-11。 | 2.08×10-7 | 2.99×10-7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29°,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270/cos22°=308.7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34×10-12。 | 9.15×10-8 | ||||||
加速器机房 | J(南面屏蔽墙外0.3m、地下负一层处) | 泄漏辐射 | H0=3.6×108μSv·m2/h;泄漏辐射f=10-3; R=7.64m; Xe=150/cos32°=176.9cm, TVLl=34cm,TVL=29cm,入射夹角32°; B=10-(Xe+TVL-TVL1)/TVL=1.18×10-6。 | 8.29×10-3 | 2.05×10-2 | |||
患者散射辐射 | H0=3.6×108μSv·m2/h,R=7.64m; 入射夹角32°,查表保守按30°时的αph=2.77×10-3;F=40cm×40cm=1600cm2; Xe=150/cos32°=176.9cm,TVL=TVLl=26cm; B=10-(Xe+TVL-TVL1)/TVL=1.57×10-7。 | 1.22×10-2 |
(4)职业人员、公众年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加速器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为2000h。 各照射方向的射线使用因子和各环境保护目标的居留因子取值见表11-12,以此计算出各关注年有效剂量,计算结果见表11-12。 表11-12加速器机房外辐射剂量预测结果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1.19×10-1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规定剂量率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2.5μSv/h。 由表11-1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95×10-2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2.68×10-2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综上,本项目加速器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对职业人员和周围公众的照射剂量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表明本项目加速器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 3、射线通过穿墙管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吊顶式进出风设计,项目不在主屏蔽墙处设置穿墙管线,通排风等穿墙管线均以多次弯折形式穿越次屏蔽墙。直线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经过管道多重反射、吸收和削减后辐射能量急剧下降,射线通过管道外漏可忽略不计。 (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屏蔽体厚度校核 本项目DSA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11-13。 表11-13 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表11-13对比可知,本项目DSA机房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手术间屏蔽设计合理。 2、X射线的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DSA介入手术分为两种操作情况: ①隔室拍片:医护人员和物理技师均在控制间内进行远程隔室操作,医生通过操作间观察窗观察手术间内病人情况,并通过对讲系统与病人交流。 ②脉冲透视:医生和助手进入手术间内,在手术床旁进行透视操作。此过程中主刀医生和助手均身着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DSA尚未建成投运,本环评采用理论预测方法和类比方法,分析正常运行期间对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影响。 (1)理论预测法 1)对手术间外的环境影响分析 ①预测点位 选取手术间外0.3m处,各预测点位见表11-14和图11-5。 表11-14本项目介入手术间外预测点位
图11-5DSA机房关注点点位示意图 ②预测模式 ?主射束剂量估算 ...............................................................................(公式11-15) 式中:H—预测点处的主射束辐射剂量率,μGy/h; H0—距靶点1m处的剂量率,μGy/h; R—靶点距关注点的距离,m; B—减弱因子。 ?病人体表散射剂量估算 ......................................................................(公式11-16) 式中:HS——预测点处的散射剂量率,μGy/h; a——患者对X射线的散射比;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表 10.1 查表取0.0013; s——散射面积(cm2),取100cm2; d0——源与病人的距离(m); ds——病人与预测点的距离,m; ?泄漏辐射剂量估算 泄漏辐射剂量率按初级辐射束的 0.1%计算,利用点源辐射进行计算,各预测点的泄漏辐射剂量率可用下式(11-3)进行计算。 .............................................................................(公式11-17) 式中: f—泄漏射线比率,0.1%; ?减弱因子 根据 GBZ130-2013 中 D.1.2 中公式进行核算。 ...........................................................(公式11-18) 式中:B——给定屏蔽材料厚度的屏蔽透射因子; X——屏蔽体厚度; α、β、γ——对不同管电压 X 射线辐射衰减的有关的拟合参数(取值在 GBZ130-2013 附表 D.2 和 D.3 中,若无对应取值,则按照较高电压的相应参数取值)。 ③预测参数 ?主射束方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DSA主射束方向为南、北侧墙及屋顶、地面。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隔室拍片常用最大工况为90kV/250mA,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摄影工况90kV/2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16R/(mA·min),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49.1mGy/min;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④预测结果 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中,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15手术间主射束辐射方向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6散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表11-17漏射辐射各预测点辐射剂量率计算参数及结果
根据表11-15~表11-17的计算结果,将各个预测点的总的附加剂量率统计于下表11-18。 表11-18各个预测点的总附加剂量率
由表计算结果可知: 在隔室摄影时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3.22×10-4~5.64×10-2μSv/h之间,透视时手术间周围各关注点处的附加剂量率在2.28×10-8~5.07×10-6μSv/h之间。 上述值均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⑤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开展心血管和神经介入手术,预估总台数约150台/年(心血管50台/年、神经100台/年),其中隔室图像采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0.21h/a、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根据上述预测结果,本项目理论预测环境影响分析下保护目标的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详见表11-19。 表11-19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结果
由表11-19可知,本项目投运后: 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 2)对机房内医生及其助手的影响分析 ①预测模式 参考公式(11-16)、公式(11-17)。 ②预测参数 ?关注点位及辐射防护措施 室内手术操作时,一般主刀医生操作位置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0.3~1.0m,手术助手位于手术医生附近的第二手术位,距主射束轴线距离约1.5~2.0m处。 床旁手术期间,医生和手术助手在手术间内操作时须穿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这些个人防护用品的铅当量厚度至少为0.5mm。 ?1m处的辐射剂量率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拟用DSA系统X射线过滤材料0.3mm铜,根据《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图4.4c可知: 透视工况75kV/50mA时,距靶1m处的照射量率为0.068R/(mA·min) ,算得距靶1m处的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9.7mGy/min。 ?曝光时间及人员配置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项目拟开展心血管及神经介入手术,合计手术总台数约150台/年,床旁透视期间有效曝光时间总计约50h/a。 项目拟配介入手术人员共7人,其中设备操作人员(技师)2人、手术医生3人、手术助手2人,技师仅在操作间进行隔室操作。 ③预测结果 假设床旁透视手术为同一组医生及助手进行操作,将上述预测参数代入公式(11-16)、公式(11-17)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20室内医生和助手受照剂量分析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4.35mSv/a、助手剂量为0.48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1.45mSv/a、助手剂量为0.24mSv/a。 3)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 ①预测模式 依据《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估算X射线所致手部皮肤吸收剂量公式如下: ......................................................................(公式11-19) 式中:Ds——皮肤吸收剂量,mGy; k——X辐射场的空气比释动能率,μGy/h; Cks——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化系数(其值对男性参见附录A中表A.4;对女性参见附录A.5),Gy/Gy; t——人员累积受照时间,h; 10-3 ——微戈瑞转换为毫戈瑞的转换系数。 ②预测参数 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床旁透视常用最大工况为75kV/50mA。 床旁透视时入射方式可近似地视为垂直入射,是AP入射方式。查《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GBZ/T 244-2017)中的附录A表A.4可查出空气比释动能到皮肤吸收剂量的转换系数Cks,见表11-21。 根据《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第 4.7.5 款 X 射线设备在确保铅屏风和床侧铅挂帘等防护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附录 B 中 B.1.2 的要求,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400μGy/h。 ③计算结果 依据上述给出的参数,计算DSA设备在全年正常运行工况下,介入操作人员手部的皮肤吸收剂量,见下表。 表11-21介入手术医生手部皮肤剂量估算结果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主刀医生手部皮肤剂量最大为22.76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皮肤剂量限值(500mSv/a)和本报告执行的皮肤剂量约束值(125mSv/a)。 (2)类比分析 由于摄影工况下,DSA产生X射线的能量较低,且曝光时间短,经手术间墙体、门窗等屏蔽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因此,本报告重点关注的是透视模式下,X射线对DSA机房内医生、助手的辐射影响。 ①类比可行性 本次评价选用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投入运行的一台UItimax-i型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进行类比,类比可行性分析见表11-22。 表11-22类比可行性分析表
由表11-22可知,类比DSA设备除透视模式电压高于本项目,摄影模式与本项目近似,工作状态辐射环境影响与本项目设备接近。因此,类比DSA实测数据具备可比性。 ②监测单位、监测内容和监测条件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UItimax-i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监测单位为广元市苍溪县辐射环境监测站,监测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监测内容为对DSA所在场所进行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期间,DSA设备监测工况见表 11-23。 表11-23 监测期间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X射线诊断系统运行工况
③监测结果 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监测布点情况见图11-6,监测结果见表11-24。 图11-6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布点图 表11-24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DSA机房X-γ辐射剂量监测结果表(单位μSv/h)
由表11-24可知,类比设备进行床旁透视时,主刀医生(第一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81.49μSv/h,护士工作位(第二手术者位,距X射线源1.5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最高为38.04μSv/h。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在介入手术期间,主刀医生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0.5m,护士距X射线源最近距离可达1.5m。因此,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m处X-γ辐射剂量当量率进行折算:距源项0.5m处的主刀手术位处X-γ辐射剂量率为81.49/0.25=326μSv/h;将类比DSA设备实测出的距源项1.5m处辐射剂量率作为本项目护士位(距靶源1.5m处)源项38.04μSv/h。 ④类比数据辐射影响分析 参考类比监测数据,算得出本项目医生和助手床旁透视工况下受到的年照射剂量,见表 11-25。 表11-25参考类比监测数据计算辐射剂量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投运后,若介入手术为同一组医护人员,其中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16mSv/a、助手剂量为0.02mSv/a。项目实际介入手术为3名、助手2名轮流操作,则分组后,每一名主刀医生受照剂量为0.05mSv/a、助手剂量为0.01mSv/a。 (3)理论计算与类比监测结果对比分析 理论预测计算结果与类比监测结果见表11-26。 表11-26DSA理论预测结果与类比监测预测分析结果对比表
由上表可看出,理论预测值普遍较类比分析值大,本次评价保守取理论预测值作为最终预测结果。 (4)介入手术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DSA机房建成投运后: 职业照射:对机房内主刀医生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1.45mSv/a,对室内助手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24mSv/a,均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对操作间内职业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3×10-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手术室内主刀医生手部皮肤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2.76mSv/a,低于本环评要求的125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公众照射: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2.98×10-6mSv/a,出现在手术间正下方的模拟定位机间内,低于本环评要求的0.1mSv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 3、介入治疗对医生和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介入治疗是一种解决临床疑难病的新方法,但介入治疗时X射线曝光量大,曝光时间长,距球管和散射体近,使介入治疗操作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照射。为了减少介入治疗时X射线对操作者和其他人员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介入治疗医生自身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辐射安全文化素养,全面掌握辐射防护法规与技术知识。 ②结合诊疗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时间、距离与屏蔽防护措施。 ③在介入手术期间,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剂量计。 ④定期维护DSA系统设备,制订和执行介入治疗的质量保证计划。 2)患者的辐射防护要求 ①采用带有剂量测量系统的设备或购置测量仪器,在操作中对放射剂量进行实时监测;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介入诊疗指导水平,保证患者的入射体表剂量率不超过100mGy/min。 ②选择最优化的检查参数,为保证影像质量可采用高电压、低电流、限制透视检查时间等措施。 ③采用剂量控制与分散措施,通过调整扫描架角度,移动扫描床等办法,分散患者的皮肤剂量,避免单一皮肤区域接受全部剂量。 ④将X线球管尽量远离患者,而将影像增强器尽量靠近患者。 ⑤作好患者非投照部位的保护工作。 (三)后装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γ射线的辐射环境影响 本项目后装机使用60Co放射源,出厂活度为2.22×1011Bq(6Ci)。60Co放射源有β、γ两种辐射,但β射线在空气中的射程较短,经放射源的内包鞘和后装机自身贮源容器等相关设施屏蔽后,在环境辐射方面已无影响,故本次评价主要分析产生的γ射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 关注点的选取 因本项目后装机房位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的地下负二层,机房北面墙体外为地下土层,无人到达,因此不考虑此处辐射影响。 选取机房外0.3m处设关注点,各关注点位见下表和图11-7。 表11-27 后装机房外主要关注点布置
图11-7 后装机房关注点位示意 1.2 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参考《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机房外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由以下方法确定: ①使用放射治疗周工作负荷、关注点位置的使用因子和居留因子,求得关注点的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d: ………………(式11-20) 式中:Hc,d—导出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周; Hc—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本报告提出剂量管理约束值为职业人员5mSv/a、公众0.1mSv/a,年工作50周,则职业人员Hc=100μSv/周、公众Hc=2μSv/周; U—关注位置方向照射的使用因子;本项目取1; T—人员在相应关注点驻留的居留因子; t—周治疗照射时间,h;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后装机预估年有效出束时间最长约66.7h,年工作50周,则周治疗照射时间t=1.33h; ②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Hc,max: 人员居留因子T≥1/2的场所,Hc,max≤2.5μSv/h; 人员居留因子T<1/2 的场所,Hc,max≤10μSv/h; 为确保辐射安全,本次环评各关注点的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max均取2.5μSv/h。 ③取①、②中较小者作为关注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Hc)。 由此确定的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见下表。 表11-28机房外各关注点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和主要考虑的辐射束
1.3 机房屏蔽效能核实 ?初级辐射的屏蔽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3-2014),采用什值层计算屏蔽厚度,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21) ……………………………..(公式11-22) ……………………………..(公式11-23) ……………………………..(公式11-24) 式中:X—屏蔽物质的屏蔽厚度,mm; Xe—射线束在斜射路径上的有效屏蔽厚度,mm; θ—斜射角,即入射线与物质平面的法线夹角; TVL1—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第一个什值层厚度,mm; TVL—辐射在屏蔽物质中的平衡什值层厚度,mm;当未指明时TVL1时,TVL1=TVL;查GBZ/T201.3-2014的附录C表C.1,对于60Co放射源,在混凝土中的TVL1=TVL=152m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Hc—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μSv/h; R—辐射源至关注点的距离,m; f—对有用线束为1; H0—放射源在距其1m处的剂量率,μSv/h; A—放射源的活度,MBq;本项目60Co取初始活度2.22×105MBq; Kγ—放射源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μSv/(h?MBq);60Co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常数取0.111μSv/(h?MBq)。 根据上述公式,机房墙体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29 后装治疗机房屏蔽厚度核算
?散射辐射的屏蔽(机房入口) 根据GBZ/T201.3-2014,机房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H采用下式计算: ……………………………..(公式11-25) 式中:Sw—迷路内口墙的散射面积,其为辐射源和机房入口共同可视见的墙区面积,m2; aw—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R1—散射源至散射体中心点的距离,m; R2—散射体中心点至计算点的距离,m。 根据上述公式,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结果如下: 表11-30机房防护门屏蔽厚度核算
综上,本项目后装机房各屏蔽体厚度理论计算值与设计值综合汇总表。 表11-31后装机屏蔽厚度核算汇总表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后装机房墙体和防护门的设计厚度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1.4 后装机未出源状态下给病患摆位时对医务人员的影响 在进行治疗前,医务人员将病患推入后装机室,并在机房内做治疗前的准备,在后装治机房内停留时间为2min,此时后装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放射源处于贮源位置,医务人员一般距放射源大于1m左右的位置。 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本此评价保守取泄漏辐射所致距放射源1m处剂量当量率为50μSv/h。医院每年约80人次接受后装治疗,则估算出医务人员在做治疗前的摆位过程中接受的年有效剂量为0.1mSv/a。 1.5 后装机出源状态下机房屏蔽体外辐射剂量估算 后装机为一铸钢容器,内填充金属钨和贫化铀以及铅作防护材料,使源在其贮源容器内时泄漏辐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根据《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17)中“4.2.2工作贮源器内装载最大容许活度的放射源时,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0μSv/h;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的球面上,任何一点因泄漏辐射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5μSv/h。” 由此可见,当放射源处于贮存状态时,贮源器泄漏辐射经过贮源器及机房墙体、防护门等屏蔽体的屏蔽后,对机房外的人员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本次评价仅考虑后装机出源状态下对机房外的辐射影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屏蔽物质厚度时,屏蔽体外关注点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6) ………………(11-27) ………………(11-28) 式中各符号含义同前。 根据GBZ/T201.3-2014,在给定防护门的铅屏蔽厚度时,防护门外的辐射剂量率计算公式: ………………(11-29) 式中:Hg—入口处的散射辐射剂量率,μSv/h; Hog—散射体的散射因子。 表11-32 后装机房外关注点处剂量估算表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规定的“在后装机治疗室屏蔽体外30cm处透射辐射所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2.5μSv/h”的要求。 由表11-32可知,正常工况下,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职业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最大值为5.48×10-8mSv/a,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4.81×10-3mSv/a,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20mSv/a、公众照射1mSv/a),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1.6 后装机辐射影响分析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后装机运行时产生的γ射线经机房墙体和防护门屏蔽后,屏蔽体外30cm处剂量率当量率满足GBZ126-2011的要求,表明本项目后装机房的屏蔽防护满足要求。运行期间,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后装机操作人员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0.1mSv/a(未出源的摆位状态及出源状态叠加),对周边公众人员所造成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4.81×10-3mSv/a,均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 (四)模拟定位机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1、机房建筑屏蔽效能核实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房实体屏蔽防护设计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对照分析见表。 表11-33模拟定位机房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由上表对照结果可知,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实体屏蔽防护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实体屏蔽设计合理。 2、正常运行工况下电离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使用模拟定位机购置于正规厂家,满足《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的相关要求设计。 项目模拟定位机额定管电压为150kV,根据《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31-2017)设计要求,在治疗状态下,当 X射线管额定电压≤150kV时,距 X射线管焦点1m处的X射线源组件泄露辐射不超过1mGy/h。且根据对照分析,模拟定位机房屏蔽设计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机房屏蔽设计合理。运行期间产生的X射线经过墙体、门和窗等屏蔽体屏蔽后,所致职业人员和公众年照射剂量率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 (五)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1、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主要是考虑工作人员在同时开展多项放射性工作的情况下,所受辐射剂量的总和。 本项目拟分成肿瘤治疗组和介入手术组两个工作组,两个工作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交叉操作,也不存在兼职本工作组以外的医院其它射线装置操作。但肿瘤治疗小组中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为同一组成员。此外,介入手术期间,技师仅进行隔室操作,但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隔室与床旁同时操作的情况。 因此,对于从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介入手术的主刀医生和助手存在辐射剂量叠加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1-34本项目工作人员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肿瘤治疗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 0.22mSv/a,介入手术小组职业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4.35mSv/a,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5mSv/a剂量约束值。 2、公众辐射剂量叠加分析 根据项目平面图布局,本项目射线装置集中于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鉴于模拟定位机、DSA运行期间产生X射线的能力较低,经机房实体屏蔽后对周边的辐射影响轻微,对公众的叠加剂量影响可忽略。 因此本项目主要考虑加速器与一台后装机同时运行时对其周边公众的影响。 预测点位:分别在地下负一层公众相对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内设关注点,点位见下表和下图所示。 表11-35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布设情况
图11-8.1 地下负一层公众剂量叠加情况关注点位示意 表11-36项目公众辐射剂量叠加结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公众所受年辐射剂量叠加最大值约1.98×10-5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照射剂量限值1mSv/a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0.1mSv/a剂量约束值。 (六)项目对选址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分析 由于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射线能量低,曝光时间短,故评价主要考虑加速器、后装机和DSA对周边保护目标的辐射影响。经前述各机房屏蔽体外剂量估算结果可知: 加速器机房:由表11-1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加速器机房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等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119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68×10-2mSv/a。 DSA:由表11-18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介入手术间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在2.28×10-8~5.64×10-2μSv/h之间,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由表11-19结果可知,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2.98×10-6mSv/a。 后装机:由表11-32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后装机房四周墙体、屋顶和防护门外表面30cm处各关注点剂量率最大值为0.218μSv/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规定的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屏蔽体外30cm处各关注点中公众最大受照剂量为4.81×10-3mSv/a。 根据X射线、γ射线的特点,辐射源的能量随着距离的增加呈现衰减趋势,即距机房距离越远,其周围剂量当量率越小,受到的辐射影响也越小。结合本项目拟建放射工作场所外环境关系(详见表7-1)可知,项目评价范围内距门诊医技楼、住院楼较近的保护目标有医院门诊楼(距1#加速器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8.8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和同城自由界商住小区临街一侧商住楼及其地下室(临普明南路东段)(距DSA靶源最近,与靶源相距大于50m,该距离为地面投影直线距离),这两处保护目标与项目靶源相距较远,且各射线装置机房均设于地下室,并采取有墙体、地板、屋顶和防护门等实体屏蔽措施,射线经实体屏蔽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带来不利影响。 二、非放部分环境影响分析 1、臭氧 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和模拟定位机在开机出束期间,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中的氧气相互作用会产生臭氧(O3)。由于DSA、模拟定位机曝光时产生的臭氧量很少,经机房内通风系统换气后机房内的臭氧浓度很低,对机房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忽略。故本评价主要分析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机产生的臭氧。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0) 式中:C——室内臭氧浓度,mg/m3; Q0——标臭氧产额,mg/h; Tv——臭氧有效清除时间,h; V——机房空间体积,m3; 其中,………………(11-31) 式中:G——距靶1m处的辐射剂量率,Gy/h; S0——射束在离源点1m处的照射面积,m2; R——射束径迹长度,m,取值1m;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量产生的臭氧分子数,本项目取10; ………………(11-32) 式中:tv——每次换气时间,h; ta——臭氧分解时间,0.83h。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两台加速器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见下: 表11-37 加速器机房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单次照射后,加速器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加速器机房各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其中,加速器机房内的1个进风口位于机房东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东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次,排风量设计为536m3/h。均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各机房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后装机(钴-60放射源) 运行期间产生的臭氧浓度由下式计算: ………………(11-33) 式中:Q——机房内臭氧的浓度,mg/m3; A——放射源活度,Ci; G——空气每吸收100eV辐射能力所产生的臭氧分子数,一般取6; Tv——换气一次所需的时间,h; Td——臭氧的有效化学分解时间,0.83h; V——机房的容积,m3。 根据公式,后装机运行期间室内臭氧产生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1-38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
由上表可知,运行期间后装机房内臭氧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0.3mg/m3限值。 项目后装机房设有1套机械通风系统,2个进风口位于机房北侧,1个出风口位于机房南侧,设计每小时换气约6 次,排风量设计为360m3/h,满足《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17)中不低于4次/小时的要求。废气经管道汇入排风机房,统一由地面排风口排放,地面排风口排口朝向避开门诊大楼,且排口与南厂界围墙之间采用绿化带或广告牌等遮挡物与周边公众隔离。由于项目臭氧产生量较低,加之臭氧不稳定,在常温下不断分解,排出室外的臭氧经过大气的稀释和扩散,浓度将迅速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0.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 本项目不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和胶片,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显影(定影)液和洗片废水。项目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公共卫生间收集,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医院自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房通风系统机组运行噪声。 项目通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再通过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距离衰减后可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 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按照普通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放射性固废 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按固废处置。废钴-60放射源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若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回收,则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事故影响分析 1、事故风险评价目的 本项目事故风险评价目的是分析、预测射线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电离辐射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以防止辐射事故发生,尽量降低辐射事故后果的负面影响。 2、风险识别 本项目涉及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运营期间存在的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如下: 表11-39项目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及事故隐患
3、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分析 3.1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误照事故 事故工况环境影响考虑可能发生的最大辐射事故,即: ?加速器运行时,机房内误入人员或滞留人员受到误照射; ?加速器检修维护时,检修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设备运行,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加速器以标称最大能量18MeV运行,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X射线剂量率为360Gy/h(6Gy/min); ?假设检修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加速器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和治疗床上均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假设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进入机房内,在位于机房内迷道口时发现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立即撤至迷道内;鉴于机房迷道内设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2min。 (2)剂量估算 根据《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剂量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1-34) 式中:—加速器有用线束中心轴上距产生治疗X射线束的靶1m处的常用最高剂量率,μSv·m2/h; f—对有用束为1;对泄漏辐射为10-3; R—辐射源点(靶点)至关注点的距离,m; B—屏蔽物质的屏蔽透射因子。 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误入人员的受照剂量结果见表。 表11-40加速器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处于主射束方向时受照剂量为1.5Sv/次,远超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2 DSA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根据公式(11-34),DSA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见表11-41。 表11-41 DSA事故情况下人员受照剂量值
由上表可见,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人员受照剂量均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3后装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3.3.1人员误入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受到误照射 (1)事故情景 ?假设后装机以满负荷(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2.22×1011Bq)运行,即主射束方向、距靶1m处γ射线剂量率为4.11×104μSv/h; ?假设检修人员或误入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屏蔽防护措施下,处于照射头外1m处的主射束方向。在发现设备处于开机出束状态,立即撤至机房迷道内。 ?鉴于机房内四周墙壁设有紧急停机开关,只要按下此按钮就可以停机。故假定受到误照射时间为15s。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在假设事故情景下,误入人员受照剂量为1.71×10-4Sv/次。 3.3.2卡源事故 (1)事故情景 ?自动回源功能装置失效,工作人员穿铅衣(0.5mm铅当量)进入治疗室内采取手动回源措施,源与身体之间40cm。 ?假设处理卡源时间为10min。 (2)剂量估算 将上述参数代入公式(11-26)~公式(11-28),在假设事故情景下,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为0.04Sv/次。 3.3.3放射源被盗抢、丢失或因火灾、爆炸等事件导致贮源容器被破坏,造成放射源失控事故(“人源见面”) (1)事故情景 放射源处于失控状态,其产生的γ射线未经任何屏蔽措施直接照射到人员身上。 (2)剂量估算 放射源失控状态下,受照人员的有效剂量率可用下式计算: ………………(11-35) ………………(11-36) ………………(11-37) 式中:A—放射源的活度,本项目钴-60放射源活度为6Ci; —放射性核素的常数,R·m2/h·Ci,60Co取0.48R·m2/h·Ci; X—照射量率,单位R/h; r—参考点距离源的距离,m; D—吸收剂量率,Gy/h; E—有效剂量率,Sv/h; WT—辐射权重,取1; WR—权重因子,取1。 根据事故情景假设条件计算得出距源0.550m范围内不同事故持续时间段(1h、4h、8h、1d)的个人有效剂量率,结果见下表。 表11-42放射源裸露状态下不同持续时间不同距离处个人有效剂量率计算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事故持续时间为1h、4h、8h、1d、2d和3d的情况下,距离放射源0.5m处的γ射线外照射辐射剂量率分别为0.168Gy、0.67Gy、1.34Gy、4.02Gy、8.05Gy和12.1Gy。 综上,除人员误入机房或检修人员误操作导致误照射事故下人员受照剂量较低外,卡源事故和放射源失控事故时,相关人员受照剂量均不同程度超过GB18871-2002中特殊情况下公众剂量限值(1mSv)。 3.4模拟定位机事故工况下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为低危险射线装置。根据其工作原理,当设备关机时不产生X射线,不存在辐射事故,只有当设备通电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但其产生X射线能量不大,曝光时间较短。可能发生的最大事故是由于设备控制失灵或操作失误或质保不佳,使被检者受到不必要的照射,事故等级属一般辐射事故。本项目模拟定位机控制台安装有紧急停机开关,此外,在进行诊断时,医生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可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综上,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应注意对被检者的防护,在管理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CT机房门机联锁等辐射安全设施,以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4、事故等级 依据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关于事故分级原则,将项目的环境风险因子、潜在危害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列于下表中。 表11-43 国务院令449号辐射事故等级分级一览表
根据《实用辐射安全手册(第二版)》(丛慧玲,北京:原子能出版社)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以及急性放射病的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见下表。 表11-44 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
由前述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估算结果,对照表11-43、表11-44可知,本项目事故可能引发的辐射事故等级分级情况见表。 表 11-45本项目事故等级
5、事故防范措施 5.1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事故防范措施 (1)设备运行时,误入人员或机房内滞留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应对措施:射线装置自身有多种安全防护措施,如辐射启动装置与控制台上显示的辐射参数预选值联锁,选择参数前辐照不能启动;加速器安装有剂量监测系统,可单独终止照射;有门机安全联锁,机房门关闭后辐射才能启动;严格实施辐射“两区”管理,开展放疗、介入手术前,应对治疗机房进行清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医院应定期检查门机联锁装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 (2)医务人员误操作,导致病人受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控制台上有辐射类型、标称能量、照射时间、吸收剂量、治疗方式等参数的显示装置,操作人员可随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若发生辐射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紧急停止按钮,切断设备电源。 (3)对于从事DSA介入手术的医务人员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导致受到超剂量照射或受其它的额外照射 应对措施:医院应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强化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从事介入手术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在床旁透视手术期间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个人剂量计。 5.2 后装机事故防范措施 (1)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放射源屏蔽体可能被人为破坏,放射源对人员造成近距离照射。一定时间内,可能导致人员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甚至死亡。 应对措施:医院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被盗或者丢失。特别是定期对放射源要进行核实,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对放射源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放射源被盗或者丢失,及时向公安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2)人员受误照射。治疗过程中人员误入或滞留于治疗室,造成有关人员被误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工作人员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治疗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每次开机治疗前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全部撤出治疗室。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必须马上停机收源,对受照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是否有伤害,以便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3)放射源工作或者贮存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可能影响放射源的安全。 应对措施:放射源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配备专门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在现场允许情况下,应优先对放射源进行灭火并抢离火灾现场,防止放射源屏蔽体破坏。 (4)卡源。治疗过程中出现卡源情况,源体无法复位至屏蔽状态,造成病人受到过量照射,引发辐射事故。 应对措施:若出现卡堵源情况,首先迅速将病人撤出治疗室,医院关闭治疗室,专业技术人员到来前不得开启,同时派专人职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及时联系生产厂家或指定维修单位进行处理。专业技术人员排除事故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铅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放射源近距离操作的时间。 6、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杜绝上述事故的发生,要求医院严格执行以下风险预防措施: (1)定期认真地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或检查,核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2)凡涉及对医用射线装置、放射源进行操作,必须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并做到“制度上墙”(即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在放射诊断操作时,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的防护。 (3)每月检查门机联锁装置和门灯连锁装置,确保安全联锁装置正常运行;每月对使用射线装置的安全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对可能引起操作失灵的关键零配件需及时更换。 (4)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设备开机前,必须确保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后才可开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防止误操作,以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辐射。 (5)加强控制区和监督区管理,在设备运行期间,加强对监督区公众的管理,限制公众在监督区长期滞留。 (6)医院应按本环评报告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
表12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1、组织机构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有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和各放射科室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 2、职责 苍溪县人民医院成立的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医院辐射安全的有关事宜及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化明确,机构成员主要职责涉及以下几方面: ①负责对全院放射,放疗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项制度,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安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教育培训,组织单位日常辐射安全法规知识学习,开展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各种记录; ③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④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⑤加强档案文件记录报告资料管理,建立健全个人剂量档案、健康体检档案、辐射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档案,保管好辐射环评和验收文件、射线装置购置计划及报废手续、射线装置年度检测报告,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报告。 环评要求:放射(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开会,总结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防护管理方面的经验。并按照最新的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 |||||||||||||||||||||||||||||||||||||||||||||||||||||||||||||||||||||||||||||||||||||||||||||||||||||||||||||||||||||||||||||||||||||||||||||||||||||||||||||||||||||||||||||||||||||||||||||||||||||||||||||||||||||||||||||||||||||||||||||||||||||||||||||||||||||||||||||||||||||||||||||||||||||||||||||||||||||||||||||||||||||||||||||||||||||||||||||||||||||||||||||||||||||||||||||||||||||||||||||||||||||||||||||||||||||||||||||||||||||||||||||||||||||||||||||||||||||||||||||||||||||||||||||||||||||||||||||||||||||||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与落实情况 与《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对照,苍溪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见下表12-1。 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续)表12-1医院主要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对照表
由上表内容可知,苍溪县人民医院已制定有较为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安排有专人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医院应根据本次新增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环评要求:医院应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将《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悬挂于各辐射工作场所的墙上,上墙制度的内容应字体醒目,挂牌尺寸大小应不小于400mm×600mm。 2、档案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整的辐射安全档案。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2)放射诊疗期间射线装置异常情况说明以及其它需要记录的有关情况。 环评要求: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档案资料应按以下八个大类分类:“制度文件”、“环评资料”、“许可证资料”、“射线装置台账”、“监测和检查纪录”、“个人剂量档案”、“培训档案”和“辐射应急资料”。 3、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 医院建立有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苍溪县人民医院XX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放射工作场所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场所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和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自查与评估。 环评要求:①应每年按时(每年1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②年度自查评估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③辐射工作人员年度剂量监测报告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应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4、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要求 根据环保部信息化管理要求,辐射工作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环保手续时需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凡是不进行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用户可在该申报系统中办理如下事项: (1)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申请(及重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 (2)放射源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4)射线装置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辐射工作单位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应通过网上在线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确认,再按相关程序提交到环保部门办理。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综合能力评价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等文件中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包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单位条件的相关规定,对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能力分析如下: (1)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修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等关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的条件相关规定,对比分析苍溪县人民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如下: 表12-2建设单位辐射管理要求汇总对照分析表
(2)本项目涉及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辐、后装治疗机、DSA和模拟定位机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与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对照分析如下: 12-3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4DSA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 表12-5近距后装γ射线治疗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续)表12-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模拟定位机)监督检查对照分析表
本报告认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在按照评价要求,补充、完善、更新相应管理制度,并对辐射防护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的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 |||||||||||||||||||||||||||||||||||||||||||||||||||||||||||||||||||||||||||||||||||||||||||||||||||||||||||||||||||||||||||||||||||||||||||||||||||||||||||||||||||||||||||||||||||||||||||||||||||||||||||||||||||||||||||||||||||||||||||||||||||||||||||||||||||||||||||||||||||||||||||||||||||||||||||||||||||||||||||||||||||||||||||||||||||||||||||||||||||||||||||||||||||||||||||||||||||||||||||||||||||||||||||||||||||||||||||||||||||||||||||||||||||||||||||||||||||||||||||||||||||||||||||||||||||||||||||||||||||||||
辐射监测 本项目辐射防护监测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和工作场所的外照监测。 1、个人剂量监测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在开展放射性诊疗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医用按每季度1次(一年4次)的频率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并按《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6)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18号令)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将监测结果记录到个人剂量档案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环评要求:①应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并终生保存。②对于某一季度个人剂量检测数据超过1.25mSv的辐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查明原因,撰写调查报告并由当事人在情况调查报告上签字确认。对于全年累计检测数值超过5mSv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暂停开展放射性工作等进一步干预手段,并撰写调查报告,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③在每年的1月31日前上报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评估报告中,应包含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数据及安全评估的内容。 2、工作场所监测 医院应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环境监测主要针对5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具体监测方案如表12-7。 表12-7工作场所监测范围
监测设备:苍溪县人民医院自行监测应配备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并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质量保证:①制定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②医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自行监测任务;③制定监测仪表使用、校验管理制度。并利用有资质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与医院自有监测仪器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建立监测仪器比对档案。为确保建设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医院可选择以下两种措施之一:一是在接受有资质单位监测时,医院在同一地点比对自配备的辐射剂量监测仪监测结果;二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辐射剂量监测仪进行检定校准。 环评要求:①应按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川环函〔2016〕1400号)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②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辐射工作,查找原因。③从事自我监测的人员应具有辐射安全及环境监测的相关知识。自查监测结果和工作场所监测结果应作为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附件。 |
结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赵公坝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和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1层DSA机房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额定电压125kV、额定电流1000mA),用于介入诊疗;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负一层加速器机房、模拟定位机房、后装机房使用分别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1台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能量最大10MeV、1m处最高剂量率为360Gy/h;电子线最大能量18MeV)、1台Ⅲ类射线装置(1台模拟定位机,额定电压150kV、额定电流600mA)和1台后装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初始活度为2.22×1011Bq,为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肿瘤诊疗。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2.23%。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系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医学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实施),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六项“核能”中第6条“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以及第十三项“医药”中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地下室和门诊医技楼一层,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已于2016年8月1日完成了《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广环审[2016]59号),分院整体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已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为苍溪县人民医院分院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征用地。从医院周边外环境关系可见,医院厂址周边主要为居民住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并且项目为各类射线装置建设有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采取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能有效降低电离辐射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两区划分明确,平面布局既满足放射诊疗工作要求,有利于辐射防护。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用地为医疗用地,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城市总体规划,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和总平布局是合理的。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场址及周边评价范围内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室外监测值在60~80nGy/h之间、场址周边相邻区域室内监测值为90nGy/h,该值与《2018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表3.1-1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绵阳三水厂自动站)65.5~181.1nGy/h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属正常环境本底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1、正常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要求后,本项目所致职业人员年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照射剂量约束值(职业照射5mSv/a、公众照射0.1mSv/a)。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性能符合要求。 (2)臭氧 本项目在采取通风换气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工作场所产生的噪声较小,经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的声学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介入手术中产生的废一次性医用器具和废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污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加速器退役产生的废靶件、束流装置等靶物质,交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收贮。后装机退役或更换源时产生的废钴-60放射源交由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或交有废源收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事故工况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分析,假若本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和后装机发生辐射事故,其最大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DSA和模拟定位机发生的辐射事故等级为一般辐射事故。环评认为,医院按相关规定和本环评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贯彻实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能够有效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 六、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与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分析 苍溪县人民医院拥有专业的放射性医护人员和安全管理机构,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要求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前提下,具有对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和Ⅲ类密封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七、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属于核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能够有效的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危害。在认真落实项目工艺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各项辐射防护和环保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所致工作人员和公众照射剂量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环评提出的剂量管理约束值。评价认为,本项目从辐射防护以及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表13-1放射源射线装置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内容 1、环保竣工验收检查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 ①建设单位——苍溪县人民医院是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②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辐射防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③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④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⑤建设单位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kjs.mpe.gov.cn/hjbhbz/bzwb/other)。 ⑥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a).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b).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c).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2、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 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查内容详见表13-2。 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续)表13-2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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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与建议 1、要求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的机房土建施工必须符合其建设的要求,机房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剪力墙及屋面屏蔽墙混凝土浇注应连续整体灌注,避免间断性施工作业,不留施工缝,防止屏蔽墙出现缝隙和气泡等现象,以防出现射线外泄;机房地面也要为混凝土地平;内外墙由水泥砂浆粉刷,面层全为乳胶漆涂面。 (2)凡涉及射线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是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3)项目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及本报告表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相关管理要求。 (4)每月对射线装置的安全联锁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对机房防护门闭合处进行检查,防止产生缝隙,导致射线从缝隙泄漏。 (5)加强后装机放射源的安防措施,后装机房设监控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管理,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或破坏。加强放射源台账登记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2、建议 (1)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辐射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在实施诊治之前,应事先告知患者或被检查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应注意对陪护者的防护,使其在陪护患者的全程诊治中,所受的辐射剂量做到最小化。 (3)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可操作性,不断的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
下一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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