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口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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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口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 (略) 、管委), (略) 门, (略) 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略) 。

(略) 市生 (略)

* 日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总则

( * )编制目的

( * )编制依据

( * )适用范围

( * )应急原则

( * )辐射事故分级

* 、组织机构与职责

( * )专项领导小组组成

( * )专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 * )成员单位职责

( * )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

* 、辐射事故的应急

( * )辐射事故的预防

( * )辐射事故的报告

( * )预警及措施

( * )应急响应的启动

( * )信息报告

( * )应急响应的终止

* 、培训和演练

* 、应急保障

( * )资金保障

( * )装备保障

( * )应急设备物资日常保养制度

( * )值班制度

* 、附则

* 、总则

( *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略) 理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保障公众和辐射环境安全。

( *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略) 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略) 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略) 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略) 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 * )适用范围。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故。

辐射事故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 (略) 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5.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注:核事故由其 (略) 置。

( * )应急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加强放射源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

统 * 领导,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的统 * 领导下, (略) 门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 (略) 门专业优势, (略) 置辐射事故。

分级响应, (略) 置。根据不同辐射事故响应级别,各镇街区负责本辖区辐射 (略) 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造成辐射事故的企事 (略) (略) 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 (略) 门。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级政 (略) 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值班制度, (略) 理处置突发辐射事故。

( * )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 * 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辐射事故分级见附件1、辐射事故量化指标详见附件2)。

1.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省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故或省外发生的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1.2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 * 人以上(含 *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3较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4 * 般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 * 般辐射事故:

(1)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 (略) 区 (略) 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 、组织机构与职责

( * )专项领导小组组成。市生 (略) 下设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辐射事故应对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市级领导

(略) 门: (略)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设在 (略) (略) (略) , (略) 市生态 (略) (略) 主任, (略) 市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示;编修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的辐 (略) 动和信息报告工作;督促落实辐射 (略) 置措施。

( * )专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略) 国家辐射事故应急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指示;统 * 领导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决定辐射 (略) 置等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发布和决定市内 * 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预警、启动和终止。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射性水平,决定采取有效防护和恢复正常秩序的措施;负责辐射事故相关信息发布、舆论的引导和监控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市辐射 (略) (略) 。

( * )成员单位职责。

(略) (略) (略)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 (略) 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 (略) 门和同级政府; (略) 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等。

(略)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配合指挥机构或当地政府发布信息等。

(略) :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 (略) 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 (略) 治安秩序等任务;参与辐射 (略) 置行动 (略) 理等工作等。

(略) :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的经费保障等。

(略)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指导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参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参与辐射事故其 (略) 置行动等。

( * )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发生辐射事故时,根据需要成立应急专业组,包括: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 (略) 置组、舆情信息组、 (略) 组、应急保障组等6个专业组。应急专业组由市辐射 (略) (略) 统 * 指挥。

应急监测组:由 (略) 市生态 (略) 牵头, (略) 会监测机构组成。承担 * 般及以上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监测工作;负责辐射事故预测和后果评价,及时提出应急措施,指导公众应急防护。

医疗救援组: (略) 牵头,有关医疗机构组成。根据辐射物质的种类、危害特性,指导个体防护, (略) 需药品;对受辐射事故影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对放射病和受超剂量照射的 (略) 救护、医学救治及心理干预。

(略) 置组: (略) 牵头, (略) 市生态 (略) 组成。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现场安保和交通秩序维护等;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追缴,事故放 (略) 置。

舆情信息组: (略) 牵头, (略) 市生态 (略) 、 (略) 、 (略) 组成。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市辐射事 (略) 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应对媒体 (略) 。

(略) 组:负责为辐射事故应 (略) ,为辐射事故应急决定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保障组:由 (略) 市政府总协调, (略) 市生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组成。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提供设备、交通和物资等保障。

* 、辐射事故的应急

( * )辐射事故的预防。建立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体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防范辐射事故。

加强全市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让审批和转移备案、申报登记、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等审批工作,建立辐射工作单位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为辐射事故应急提供信息基础。

建立健全对全市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放射源的进出口、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加强对辐射工 (略) 位、敏感目标的监控,消除事故隐患。

(略) 、 (略) 、 (略) 市生态 (略) 应当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设,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 * )辐射事故的报告。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向 (略) 市生态 (略) (略) 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 (略) 门报告;接到辐射事故 (略) 门应当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上报同级辐射事故应 (略) ,由 (略) 上报领导小组与上 * (略) 后,由市领导小组上报市政府。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情况下,逐级上报到 (略) 市政府和省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个小时,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 * )预警及措施。

1.预警级别。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严重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辐射事故预警级别划分为 * 级: * 般( * 级)、较重( * 级)、严重( * 级)和特别严重( * 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预警期的措施。进入预警期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市辐射事故应急 (略) 门和单位要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 (略) 职责;各 (略) * 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略) 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略) 会发布可能受到辐射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必要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辐射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略) 妥善安置。

( * )应急响应的启动。

1.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时,在及 (略) 置工作的同时上报 (略) 市政府,并逐 (略) , (略) 指 (略) 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态 (略) 置等情况。

2.II级响应。发生重大辐射事故时,在及 (略) 置工作的同时上报 (略) 市政府,并逐级上报省政府,按照省政府指 (略) 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态 (略) 置等情况。

3.III级响应。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启动III级响应,开展辐 (略) 置工作,并及时向 (略) 市政府和省政 (略) 理工作进展情况。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 (略) (略) 理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III级响应应采 (略) 置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 (略) 置,并及时向 (略) 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辐射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2)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 (略) 门保持与市辐射事 (略) 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事故动态情况;

(3)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命令后,由 (略) 市政府有关领导、 (略) 市辐射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 (略) 市政府有关负 (略) (略) 。 (略) 负责组织协调辐 (略) (略) 置工作,根据应急需要及各成员单位职责设立应急监测、应急救援、应急专家和应急保障等若干工作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必要 (略) 队、武 (略) 置。

4.IV级响应。发生 * 般辐射事故时,由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启动IV级响应,统 * 指挥、 (略) 置工作,并及时向 (略) 市政府及 (略) (略) (略) 理工作进展情况。省、 (略) 门保持与 (略) 市辐射 (略) (略) 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 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

( * )信息报告

1.报告时限和程序

企事业单位发生辐射事故或判断可能引发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向生态环境、公安、 (略) 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 (略) 置措施。事故发生地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在发现或得知辐射事故信息后, (略) 核实,对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但应同时报告 (略) 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属于 * 般以上级别(含 * 般)辐射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报告 (略) 市政府,属于较大以上级别(含较大)辐射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其中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在4小时 (略)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市政府在向 (略) 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报告省政府。

(略) 置过程中事故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无法判明等级的辐射事故,事故发生地镇街区 (略) 门应当按照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报告程序上报。

2.报告方式与内容

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 (略) 理结果报告。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辐射事故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故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 (略) 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辐射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 * 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详见附件3)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 (略) 置进展情况,续报可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多次报告。(《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详见附件4)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 (略) 理辐射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辐射事故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略) 理结果报告表》详见附件5)

辐射事故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中应当写明辐射事故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辐射事故已经或者可 (略) 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镇街区 (略) 门应当及时上报市政府 (略) 门,并通报相邻区域镇街区。接到通报的镇街区 (略) 门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辐射事故信息。

3. (略) 置

发生辐射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按规定向当 (略) (略) 门报告。

辐 (略) (略) 门、单位要及时主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负有监管 (略) 门提供事故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实施和调整 (略) 置方案时参考。

4. (略) 置

根据规定成立市辐射 (略) (略) ,负责组织协调辐 (略) (略) 置工作。

(1) (略) (略) 动原则要求,依法及时公布应对辐射事故的决定、命令;

(2)派出有关专家和 (略) (略) 置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 (略) 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辐射源的监控工作;

(5) (略) 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单位和公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 确定受到威胁人员的疏散和撤离的时间和方式;

(8)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5.辐射应急监测

根据辐射事故性质,制定辐射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辐射事故污染变化趋势, (略) 和讨论方式,预测并报告辐射事故发展情况、污染物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的影响情况,作为辐射事故应急决定的技术支撑。

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各级 (略) 会发布信息。

辐射事故发 (略) 会发布简要信息,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 (略) 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略) 门要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做好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辐射事故事态发 (略) 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安全防护

(1)辐射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辐射事故的特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略) 辐射应急人员 (略) 的程序。

(2)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受威胁群众的安全 (略) 置辐射事故的政府统 * 规划,设 (略) 所。

事故发生地镇街区,应当根据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

( * )应急响应的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 * 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者释放已经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 (略) 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 (略) 的各 (略) 置行动已无继续保持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或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经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2)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 (略) 置辐射事故的各专 (略) * 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 (略) 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 (略) 环境放射性巡测、采样和事故影响的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者其它补救措施 (略) 为止。

3.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对辐射事故情况和应急 (略) (略) 总结,于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市政府 (略) 门。

* 、培训和演练

辐射事 (略) 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培训计划和方案,每年对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相关 (略) 1次培训。

各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规划并报 (略) 批准实施。在每年 * 月 * 日前应当完成制定下 * 年度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实施方案。

* 、应急保障

( * )资金保障。市财政负责保障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经费。

( * )装备保障。 (略) 门和单位应根据担负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任务,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装备物资。

( * )应急设备物资日常保养制度。各辐射事 (略) 门应加强对应急仪器设备、物资装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能够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 * )值班制度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 (略) 和各 (略) * 小时电话值班;各应急响应人员通讯设备随时保持畅通。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期间,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 (略) * 小时在岗值班。

* 、附则

本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 年修订 * 次。本预案自发 (略) 。

附件:1、辐射事故分级标准.docx

2、辐射事故量化指标.docx

3、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docx

4、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docx

5、 (略) 理结果报告表.docx





各镇(街、区)政府( (略) 、管委), (略) 门, (略) 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略) 。

(略) 市生 (略)

* 日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总则

( * )编制目的

( * )编制依据

( * )适用范围

( * )应急原则

( * )辐射事故分级

* 、组织机构与职责

( * )专项领导小组组成

( * )专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 * )成员单位职责

( * )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

* 、辐射事故的应急

( * )辐射事故的预防

( * )辐射事故的报告

( * )预警及措施

( * )应急响应的启动

( * )信息报告

( * )应急响应的终止

* 、培训和演练

* 、应急保障

( * )资金保障

( * )装备保障

( * )应急设备物资日常保养制度

( * )值班制度

* 、附则

* 、总则

( *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略) 理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保障公众和辐射环境安全。

( *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 (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略) 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略) 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略) 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略) 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 * )适用范围。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故。

辐射事故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 (略) 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5.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注:核事故由其 (略) 置。

( * )应急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加强放射源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

统 * 领导,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的统 * 领导下, (略) 门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 (略) 门专业优势, (略) 置辐射事故。

分级响应, (略) 置。根据不同辐射事故响应级别,各镇街区负责本辖区辐射 (略) 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造成辐射事故的企事 (略) (略) 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 (略) 门。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级政 (略) 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值班制度, (略) 理处置突发辐射事故。

( * )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 * 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辐射事故分级见附件1、辐射事故量化指标详见附件2)。

1.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省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故或省外发生的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1.2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 * 人以上(含 *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3较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4 * 般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为 * 般辐射事故:

(1)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 (略) 区 (略) 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 、组织机构与职责

( * )专项领导小组组成。市生 (略) 下设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辐射事故应对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市级领导

(略) 门: (略)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设在 (略) (略) (略) , (略) 市生态 (略) (略) 主任, (略) 市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示;编修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的辐 (略) 动和信息报告工作;督促落实辐射 (略) 置措施。

( * )专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略) 国家辐射事故应急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指示;统 * 领导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决定辐射 (略) 置等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发布和决定市内 * 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预警、启动和终止。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射性水平,决定采取有效防护和恢复正常秩序的措施;负责辐射事故相关信息发布、舆论的引导和监控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市辐射 (略) (略) 。

( * )成员单位职责。

(略) (略) (略)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 (略) 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 (略) 门和同级政府; (略) 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等。

(略)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配合指挥机构或当地政府发布信息等。

(略) :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 (略) 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 (略) 治安秩序等任务;参与辐射 (略) 置行动 (略) 理等工作等。

(略) :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的经费保障等。

(略)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指导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参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参与辐射事故其 (略) 置行动等。

( * )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发生辐射事故时,根据需要成立应急专业组,包括: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 (略) 置组、舆情信息组、 (略) 组、应急保障组等6个专业组。应急专业组由市辐射 (略) (略) 统 * 指挥。

应急监测组:由 (略) 市生态 (略) 牵头, (略) 会监测机构组成。承担 * 般及以上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监测工作;负责辐射事故预测和后果评价,及时提出应急措施,指导公众应急防护。

医疗救援组: (略) 牵头,有关医疗机构组成。根据辐射物质的种类、危害特性,指导个体防护, (略) 需药品;对受辐射事故影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对放射病和受超剂量照射的 (略) 救护、医学救治及心理干预。

(略) 置组: (略) 牵头, (略) 市生态 (略) 组成。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现场安保和交通秩序维护等;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追缴,事故放 (略) 置。

舆情信息组: (略) 牵头, (略) 市生态 (略) 、 (略) 、 (略) 组成。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市辐射事 (略) 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应对媒体 (略) 。

(略) 组:负责为辐射事故应 (略) ,为辐射事故应急决定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保障组:由 (略) 市政府总协调, (略) 市生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组成。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提供设备、交通和物资等保障。

* 、辐射事故的应急

( * )辐射事故的预防。建立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体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防范辐射事故。

加强全市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让审批和转移备案、申报登记、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等审批工作,建立辐射工作单位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为辐射事故应急提供信息基础。

建立健全对全市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放射源的进出口、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加强对辐射工 (略) 位、敏感目标的监控,消除事故隐患。

(略) 、 (略) 、 (略) 市生态 (略) 应当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设,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 * )辐射事故的报告。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向 (略) 市生态 (略) (略) 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 (略) 门报告;接到辐射事故 (略) 门应当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上报同级辐射事故应 (略) ,由 (略) 上报领导小组与上 * (略) 后,由市领导小组上报市政府。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情况下,逐级上报到 (略) 市政府和省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个小时,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 * )预警及措施。

1.预警级别。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严重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辐射事故预警级别划分为 * 级: * 般( * 级)、较重( * 级)、严重( * 级)和特别严重( * 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预警期的措施。进入预警期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市辐射事故应急 (略) 门和单位要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各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 (略) 职责;各 (略) * 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略) 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略) 会发布可能受到辐射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必要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辐射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略) 妥善安置。

( * )应急响应的启动。

1.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时,在及 (略) 置工作的同时上报 (略) 市政府,并逐 (略) , (略) 指 (略) 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态 (略) 置等情况。

2.II级响应。发生重大辐射事故时,在及 (略) 置工作的同时上报 (略) 市政府,并逐级上报省政府,按照省政府指 (略) 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态 (略) 置等情况。

3.III级响应。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启动III级响应,开展辐 (略) 置工作,并及时向 (略) 市政府和省政 (略) 理工作进展情况。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 (略) (略) 理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III级响应应采 (略) 置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 (略) 置,并及时向 (略) 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辐射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2)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 (略) 门保持与市辐射事 (略) 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事故动态情况;

(3)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命令后,由 (略) 市政府有关领导、 (略) 市辐射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 (略) 市政府有关负 (略) (略) 。 (略) 负责组织协调辐 (略) (略) 置工作,根据应急需要及各成员单位职责设立应急监测、应急救援、应急专家和应急保障等若干工作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必要 (略) 队、武 (略) 置。

4.IV级响应。发生 * 般辐射事故时,由 (略)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启动IV级响应,统 * 指挥、 (略) 置工作,并及时向 (略) 市政府及 (略) (略) (略) 理工作进展情况。省、 (略) 门保持与 (略) 市辐射 (略) (略) 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 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

( * )信息报告

1.报告时限和程序

企事业单位发生辐射事故或判断可能引发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向生态环境、公安、 (略) 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 (略) 置措施。事故发生地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在发现或得知辐射事故信息后, (略) 核实,对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但应同时报告 (略) 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属于 * 般以上级别(含 * 般)辐射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报告 (略) 市政府,属于较大以上级别(含较大)辐射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其中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在4小时 (略)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市政府在向 (略) 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报告省政府。

(略) 置过程中事故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无法判明等级的辐射事故,事故发生地镇街区 (略) 门应当按照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报告程序上报。

2.报告方式与内容

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 (略) 理结果报告。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辐射事故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故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 (略) 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辐射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 * 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详见附件3)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 (略) 置进展情况,续报可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多次报告。(《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详见附件4)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 (略) 理辐射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辐射事故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略) 理结果报告表》详见附件5)

辐射事故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中应当写明辐射事故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辐射事故已经或者可 (略) 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镇街区 (略) 门应当及时上报市政府 (略) 门,并通报相邻区域镇街区。接到通报的镇街区 (略) 门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辐射事故信息。

3. (略) 置

发生辐射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按规定向当 (略) (略) 门报告。

辐 (略) (略) 门、单位要及时主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负有监管 (略) 门提供事故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实施和调整 (略) 置方案时参考。

4. (略) 置

根据规定成立市辐射 (略) (略) ,负责组织协调辐 (略) (略) 置工作。

(1) (略) (略) 动原则要求,依法及时公布应对辐射事故的决定、命令;

(2)派出有关专家和 (略) (略) 置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 (略) 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辐射源的监控工作;

(5) (略) 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单位和公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 确定受到威胁人员的疏散和撤离的时间和方式;

(8)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5.辐射应急监测

根据辐射事故性质,制定辐射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辐射事故污染变化趋势, (略) 和讨论方式,预测并报告辐射事故发展情况、污染物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的影响情况,作为辐射事故应急决定的技术支撑。

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各级 (略) 会发布信息。

辐射事故发 (略) 会发布简要信息,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 (略) 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略) 门要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做好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辐射事故事态发 (略) 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安全防护

(1)辐射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辐射事故的特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略) 辐射应急人员 (略) 的程序。

(2)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受威胁群众的安全 (略) 置辐射事故的政府统 * 规划,设 (略) 所。

事故发生地镇街区,应当根据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

( * )应急响应的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 * 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者释放已经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 (略) 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 (略) 的各 (略) 置行动已无继续保持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或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经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2)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导 (略) 置辐射事故的各专 (略) * 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领 (略) 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 (略) 环境放射性巡测、采样和事故影响的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者其它补救措施 (略) 为止。

3.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对辐射事故情况和应急 (略) (略) 总结,于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市政府 (略) 门。

* 、培训和演练

辐射事 (略) 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培训计划和方案,每年对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相关 (略) 1次培训。

各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规划并报 (略) 批准实施。在每年 * 月 * 日前应当完成制定下 * 年度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实施方案。

* 、应急保障

( * )资金保障。市财政负责保障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经费。

( * )装备保障。 (略) 门和单位应根据担负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任务,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装备物资。

( * )应急设备物资日常保养制度。各辐射事 (略) 门应加强对应急仪器设备、物资装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能够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 * )值班制度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 (略) 和各 (略) * 小时电话值班;各应急响应人员通讯设备随时保持畅通。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期间,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 (略) * 小时在岗值班。

* 、附则

本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 年修订 * 次。本预案自发 (略) 。

附件:1、辐射事故分级标准.docx

2、辐射事故量化指标.docx

3、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docx

4、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docx

5、 (略) 理结果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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