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 * 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安全顺利、 (略) ,根据 (略) 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 (略) 《 *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略) 考区)工作方案》(冀会考办?z * ?{2号)和 (略) 省财政厅有关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次考试有关考生疫情防控与安全须知通知如下:
1.所有考生须在考前 * 天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 (略) 健康码”小程序或下载“冀时办”APP申领个人“ (略) 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考生须如实填报考试 * 天前《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中关于考点、考场号等信息于准考 (略) 填写。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有效期内 * 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出示“ (略) 健康码”,接受测量体温正常。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对体温超过 * .3C的 (略) 复检,仍超过 * .3C的,交由考点 (略) 判断。具体把握如下: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略) 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 (略) 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略) 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 * 5查询),并按 (略) 。凡在考前 * 天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 * 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 * 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略) 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略) 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 (略) 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携带有关材料,且持 (略) 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前 * 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 (略) 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略) 防疫 (略) 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4.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 (略) 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 (略) 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略) 进行医治。
5.考生进入考点后,间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防止人员拥挤,并需全程佩戴口罩, (略) 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老师 (略) , (略) 逗留。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 (略) ,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