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桐乡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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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桐乡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局相关科室(单位):

为进 * 步规范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管理,提升全市企业工况自动 (略) 工作质量,结合《 (略) (略) 关于开展全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控 (略) 机构环境信用等级评价考核的通知》(嘉环发〔 * 〕 * 号),制定《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详见附件),该办法于 * 年6 (略) (试行期6个月)。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

(略) (略) (略)

* 日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

* 、实行服务码机制

为进 * 步规范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管理,对在 (略) 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以下简称“第 * 方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实行服务质量等级(服务码) * 级评价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评定“优”、“良”、“差”。对服务质量“差”的第 (略) 全市通报,建议企业不使用该第 * 方单位。

* 、 (略) 单位登记备案制

(略) 市范围开展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的单位需持在 (略) (略) 门备案证明,在 (略) (略) (略) 登记备案( (略) 单位可以直接在 (略) 市备案)。未登记备案直接开展相关业务单位将被列入服务质 (略) 单位,不建议企业使用。

* 、服务质量评价等级计算方法

服务质量评价等级得分=基础分+现场分-否决项+加分项。具体为(细则详见附件):首次登记备案时,将根据第 * 方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对其服务能力评价,得出“基础分”,满分为 * 分,每月根据相关情况的变化,第 * 方单位须及时提交相应支持材料, (略) 修正;根据日常检查 (略) 台巡检等发现的问题,对第 * 方单位建设(运维) (略) 打分(点位以单个企业计),满分为 * 分, (略) 建设(运维)的站点计算平均分得出“现场分”;额外针对年度内第 * 方单位特定情形,分别设有“否决项”与“加分项”。

第 * 方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 (略) 委托的监理单位可随时对“基础分” (略) 抽查,如有故意虚报、瞒报等情况,本年度直接列为年度服务质量等级差。此外,对上 * 年度服务质量等级差的第 * 方单位本年度基础分得分乘以 * %。

* 、考核方式

以月为计算周期,次月初更新年度内第 * 方单位服务质量评价等级得分情况,得分在 * 分及以上为服务质量等级优; * 分及以上至 * 分以下为服务质量等级良; * 分以下为服务质量等级差。

* 、考核结果应用

第 * 方单位服务质量评价等级考 (略) 会公布,并建议相关企业选用等级评价优良以上第 * 方单位开展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维)。对于被评为“差”的第 * 方单位由 (略) (略) (略) 约谈,并责令其整改,且可单方面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细则

(试行)

类目

分值

标准要求

扣分说明

基础分

( * 分)

5分

第 * 方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分);第 * 方单位须在 (略) 市范围内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具备开展日常办公、设备维修、运行管理、远程查看数据等基本工作的条件(3分);第 * 方单位须在 (略) 市范围内建有备品备件库, (略) 需要的常用耗材备品备件,保证常用消耗品的及时更换,定期清点、建立出入库手续(1分)。

未达到不得分(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得2分,具备开展日常办公、设备维修、运行管理、远程查看数据等基本工作的条件得1分)。

5分

第 * 方单位应按《 (略) (略) 关于推进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 年度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维等工作, * 年内无因 (略) 罚或者犯罪记录(2分);建设、运维技术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等)持证上岗,能正确、熟练地开展有关仪器设施的操作、使用、安装、调试、维修和更换等工作(3分)。

* 年内因 (略) 罚或者犯罪记录扣2分;实际开展建设、运维过程中被发现未获得作业操作证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分

在 (略) 市范围内运维点位数在 * 家以内的应不少于技术人员2人;运维点位数在 * - * 家之间的应不少于技术人员5人;运维点位数在 * 家以上,每增加 * 家企业应增加1名技术人员,所有技术人员应在建设(运维) (略) 保。( * 分)

人数少于规定要求每 * %扣2分,扣完为止。

* 分

第 * 方单位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拥有完善的 (略) 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落实人员培训、岗位责任制(1分);设立7× * 小时客服电话,做到及时响应维护需求,重大事件 (略) 处理,其他事件1 (略) 处理, * (略) 理的相应制度(2分);有 (略) 运 (略) 平台巡检,每月不少于 * 次前往 (略) 运维,定期开展针对监测设备数据准确性的校准( * 分); (略) 门发现的设备、系统等问题或者突发 (略) ,对重大会议或者活动期间点 (略) 进行保障(2分)。

每发现1家次缺少运维记录的扣0.5分;运维或设备校准记录造假的,每发现1起扣5分,扣完为止。

5分

(略) * 厂 * 档管理,在 (略) 市内常驻机构应保存仪器设备档案、设备调试记录、设施验收记录、设施备案资料、备品备件出入库记录等资料;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故障维修档案记录(5分)。

每发现缺少1种主要档案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站点分

( * 分)

注: (略) 点分计算平均得出“现场分”

* 分

平台巡检每发现1家/次存在问题且属实的,扣2分。

1家企业发现多个问题属于1次。

* 分

现场巡检每发现1家/次存在问题且属实的,扣5分。

1家企业发现多个问题属于1次。

* 分

针对平 (略) 巡检发现的问题交办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家次扣 * 分。

如第 * 次扣分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触发否决项第 * 条。

否决项

总分中扣 * 分

(略) 门组织检查、考核过程中拒不配合的。

(略) (略) 。

总分中扣 * 分或 * 分

因第 * 方单位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况建设、联网、验收等任务的, (略) 门警告(约谈)后仍未完成的,扣 * 分;再次 (略) 门警告(约谈)后依然未完成的,扣 * 分。

(略) (略) 。

总分中扣 * 分

(略) 过程中存在协助企业擅自修改系统参数、改变(损坏)监控点位、干扰数据传输 (略) 为, (略) 门查实的。

企业为 (略) 企业。

总分中扣 * 分

存在其他不符合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 (略) 为, (略) 门警告(约谈)拒不改正的。

加分项

总分最高加 * 分

第 * 方单位派员配 (略) 门组织监督检查或授课培训的,每次加2分。

(略) (略) 。

总分最高加 * 分

第 * 方 (略) 工作或配 (略) 门检查过程中,发 (略) 单位存 (略) 为或其他违法嫌疑,及时上报并 (略) 门查实立案的,每发现 * 家加5分;发现重 (略) 为( (略) 省重大案件评定标准)并协 (略) 门查实立案的,每发现 * 家加 * 分。

企业为 (略) 企业或 (略) 运维单位。

注:第 * 方运维等级=基础分+现场分-否决项+加分项,得分 * 分及以上为“优”; * 分及以上至 * 分以下为“良”; * 分以下为“差”。



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局相关科室(单位):

为进 * 步规范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管理,提升全市企业工况自动 (略) 工作质量,结合《 (略) (略) 关于开展全市排污单位自动监控 (略) 机构环境信用等级评价考核的通知》(嘉环发〔 * 〕 * 号),制定《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详见附件),该办法于 * 年6 (略) (试行期6个月)。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

(略) (略) (略)

* 日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办法(暂行)

* 、实行服务码机制

为进 * 步规范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管理,对在 (略) 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以下简称“第 * 方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实行服务质量等级(服务码) * 级评价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评定“优”、“良”、“差”。对服务质量“差”的第 (略) 全市通报,建议企业不使用该第 * 方单位。

* 、 (略) 单位登记备案制

(略) 市范围开展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的单位需持在 (略) (略) 门备案证明,在 (略) (略) (略) 登记备案( (略) 单位可以直接在 (略) 市备案)。未登记备案直接开展相关业务单位将被列入服务质 (略) 单位,不建议企业使用。

* 、服务质量评价等级计算方法

服务质量评价等级得分=基础分+现场分-否决项+加分项。具体为(细则详见附件):首次登记备案时,将根据第 * 方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对其服务能力评价,得出“基础分”,满分为 * 分,每月根据相关情况的变化,第 * 方单位须及时提交相应支持材料, (略) 修正;根据日常检查 (略) 台巡检等发现的问题,对第 * 方单位建设(运维) (略) 打分(点位以单个企业计),满分为 * 分, (略) 建设(运维)的站点计算平均分得出“现场分”;额外针对年度内第 * 方单位特定情形,分别设有“否决项”与“加分项”。

第 * 方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 (略) 委托的监理单位可随时对“基础分” (略) 抽查,如有故意虚报、瞒报等情况,本年度直接列为年度服务质量等级差。此外,对上 * 年度服务质量等级差的第 * 方单位本年度基础分得分乘以 * %。

* 、考核方式

以月为计算周期,次月初更新年度内第 * 方单位服务质量评价等级得分情况,得分在 * 分及以上为服务质量等级优; * 分及以上至 * 分以下为服务质量等级良; * 分以下为服务质量等级差。

* 、考核结果应用

第 * 方单位服务质量评价等级考 (略) 会公布,并建议相关企业选用等级评价优良以上第 * 方单位开展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维)。对于被评为“差”的第 * 方单位由 (略) (略) (略) 约谈,并责令其整改,且可单方面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第 * 方建设(运维)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考核细则

(试行)

类目

分值

标准要求

扣分说明

基础分

( * 分)

5分

第 * 方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分);第 * 方单位须在 (略) 市范围内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具备开展日常办公、设备维修、运行管理、远程查看数据等基本工作的条件(3分);第 * 方单位须在 (略) 市范围内建有备品备件库, (略) 需要的常用耗材备品备件,保证常用消耗品的及时更换,定期清点、建立出入库手续(1分)。

未达到不得分(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得2分,具备开展日常办公、设备维修、运行管理、远程查看数据等基本工作的条件得1分)。

5分

第 * 方单位应按《 (略) (略) 关于推进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 年度 (略) 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维等工作, * 年内无因 (略) 罚或者犯罪记录(2分);建设、运维技术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等)持证上岗,能正确、熟练地开展有关仪器设施的操作、使用、安装、调试、维修和更换等工作(3分)。

* 年内因 (略) 罚或者犯罪记录扣2分;实际开展建设、运维过程中被发现未获得作业操作证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分

在 (略) 市范围内运维点位数在 * 家以内的应不少于技术人员2人;运维点位数在 * - * 家之间的应不少于技术人员5人;运维点位数在 * 家以上,每增加 * 家企业应增加1名技术人员,所有技术人员应在建设(运维) (略) 保。( * 分)

人数少于规定要求每 * %扣2分,扣完为止。

* 分

第 * 方单位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拥有完善的 (略) 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落实人员培训、岗位责任制(1分);设立7× * 小时客服电话,做到及时响应维护需求,重大事件 (略) 处理,其他事件1 (略) 处理, * (略) 理的相应制度(2分);有 (略) 运 (略) 平台巡检,每月不少于 * 次前往 (略) 运维,定期开展针对监测设备数据准确性的校准( * 分); (略) 门发现的设备、系统等问题或者突发 (略) ,对重大会议或者活动期间点 (略) 进行保障(2分)。

每发现1家次缺少运维记录的扣0.5分;运维或设备校准记录造假的,每发现1起扣5分,扣完为止。

5分

(略) * 厂 * 档管理,在 (略) 市内常驻机构应保存仪器设备档案、设备调试记录、设施验收记录、设施备案资料、备品备件出入库记录等资料;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故障维修档案记录(5分)。

每发现缺少1种主要档案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站点分

( * 分)

注: (略) 点分计算平均得出“现场分”

* 分

平台巡检每发现1家/次存在问题且属实的,扣2分。

1家企业发现多个问题属于1次。

* 分

现场巡检每发现1家/次存在问题且属实的,扣5分。

1家企业发现多个问题属于1次。

* 分

针对平 (略) 巡检发现的问题交办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家次扣 * 分。

如第 * 次扣分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触发否决项第 * 条。

否决项

总分中扣 * 分

(略) 门组织检查、考核过程中拒不配合的。

(略) (略) 。

总分中扣 * 分或 * 分

因第 * 方单位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况建设、联网、验收等任务的, (略) 门警告(约谈)后仍未完成的,扣 * 分;再次 (略) 门警告(约谈)后依然未完成的,扣 * 分。

(略) (略) 。

总分中扣 * 分

(略) 过程中存在协助企业擅自修改系统参数、改变(损坏)监控点位、干扰数据传输 (略) 为, (略) 门查实的。

企业为 (略) 企业。

总分中扣 * 分

存在其他不符合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 (略) 为, (略) 门警告(约谈)拒不改正的。

加分项

总分最高加 * 分

第 * 方单位派员配 (略) 门组织监督检查或授课培训的,每次加2分。

(略) (略) 。

总分最高加 * 分

第 * 方 (略) 工作或配 (略) 门检查过程中,发 (略) 单位存 (略) 为或其他违法嫌疑,及时上报并 (略) 门查实立案的,每发现 * 家加5分;发现重 (略) 为( (略) 省重大案件评定标准)并协 (略) 门查实立案的,每发现 * 家加 * 分。

企业为 (略) 企业或 (略) 运维单位。

注:第 * 方运维等级=基础分+现场分-否决项+加分项,得分 * 分及以上为“优”; * 分及以上至 * 分以下为“良”; * 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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