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安纺织科技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安纺织科技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 * 〕 * 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常安纺织科技园热电联产 * 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沈海高速以东,紧邻 (略)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在现有项目及辅助设施的基础上建设常安纺织科技园热电联产 * 期项目。主体工程包括2× * 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 * MW级背压式汽轮机组、2× * MW级静态励磁空冷汽轮发电机;贮运工程中石灰石料仓为新建, (略) 分依托 (略) 改造,其余均依托现有设施;公用工程除辅机冷却水系统、压缩空气设施和除氧间新建外,其余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环保工程主要新建锅炉烟气治理设施、 (略) 理设施、干灰库、渣库及危 (略) 所等。
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及《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略)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点击查看>> 年)( * 修订版)》《海安市热电联产规划( 点击查看>>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 * 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 *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煤锅炉烟气治理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两台锅 (略) 置达标后经 * 座新建 * 米高烟囱合并排放。锅炉 (略) 《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发改能源〔 * 号文相关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林 (略) 《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限值;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 * 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管控, (略) 区内扬尘污染。
( *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 (略) (略) 分回用, (略)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水质标准,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水、除盐设备再生 (略) 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接管至 (略) (略) 理。
( *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施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要求。
(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经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 (略) 置;炉渣、飞灰、 (略) 综合利用, (略) 理污泥委托 (略) 置,铁屑外售 (略) ,生活垃 (略) 门处理。 (略) 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 * 次污染。
( * )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 (略) 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 * 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建 (略) * ,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 ) (略) 界外设置 * 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 * )项目配套的 (略) (略) 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 *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设计/校核煤种):烟粉尘(颗粒物)≤ * . * / * . * 吨/年, * 氧化硫≤ * . * / * . * 吨/年,氮氧化物≤ * . * / * . * 吨/年,氨≤8. * /8. * 吨/年,汞及其化合物≤4. * × * -3/4. * × * -3吨/年。
( * )水污染物(接管量/排入外环境量):废水量≤ 点击查看>> * 吨/年,化学需氧量≤ * . * /6. * 吨/年,悬浮物≤5. * /1. * 吨/年,氨氮≤0. * /0. * 吨/年,总氮≤0. * /0. * 吨/年,总磷≤0. * /0. * 吨/年。
( * )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全部综合 (略) 置。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你公司应对脱硫脱硝、 (略) 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 (略) 污染防治 (略) 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 (略) 。
* 、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我厅委托 (略) (略) 组织开展该项目的“ * 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别送 (略) (略) 、 (略) 市海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略) 省生态环境厅
*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环审〔 * 〕 * 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常安纺织科技园热电联产 * 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沈海高速以东,紧邻 (略)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在现有项目及辅助设施的基础上建设常安纺织科技园热电联产 * 期项目。主体工程包括2× * 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 * MW级背压式汽轮机组、2× * MW级静态励磁空冷汽轮发电机;贮运工程中石灰石料仓为新建, (略) 分依托 (略) 改造,其余均依托现有设施;公用工程除辅机冷却水系统、压缩空气设施和除氧间新建外,其余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环保工程主要新建锅炉烟气治理设施、 (略) 理设施、干灰库、渣库及危 (略) 所等。
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及《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略)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点击查看>> 年)( * 修订版)》《海安市热电联产规划( 点击查看>>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 * 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 *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煤锅炉烟气治理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两台锅 (略) 置达标后经 * 座新建 * 米高烟囱合并排放。锅炉 (略) 《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发改能源〔 * 号文相关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林 (略) 《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限值;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 * 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管控, (略) 区内扬尘污染。
( *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 (略) (略) 分回用, (略)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水质标准,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水、除盐设备再生 (略) 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接管至 (略) (略) 理。
( *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施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要求。
(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经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 (略) 置;炉渣、飞灰、 (略) 综合利用, (略) 理污泥委托 (略) 置,铁屑外售 (略) ,生活垃 (略) 门处理。 (略) 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 * 次污染。
( * )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 (略) 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 * 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建 (略) * ,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 ) (略) 界外设置 * 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 * )项目配套的 (略) (略) 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 *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设计/校核煤种):烟粉尘(颗粒物)≤ * . * / * . * 吨/年, * 氧化硫≤ * . * / * . * 吨/年,氮氧化物≤ * . * / * . * 吨/年,氨≤8. * /8. * 吨/年,汞及其化合物≤4. * × * -3/4. * × * -3吨/年。
( * )水污染物(接管量/排入外环境量):废水量≤ 点击查看>> * 吨/年,化学需氧量≤ * . * /6. * 吨/年,悬浮物≤5. * /1. * 吨/年,氨氮≤0. * /0. * 吨/年,总氮≤0. * /0. * 吨/年,总磷≤0. * /0. * 吨/年。
( * )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全部综合 (略) 置。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 、你公司应对脱硫脱硝、 (略) 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 (略) 污染防治 (略) 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 (略) 。
* 、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我厅委托 (略) (略) 组织开展该项目的“ * 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别送 (略) (略) 、 (略) 市海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略) 省生态环境厅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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