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天冠膨润土有限公司年开采及加工膨润土3万立方米(资源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宜阳天冠膨润土有限公司年开采及加工膨润土3万立方米(资源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宜环审[ * ] * 号

宜 (略) :

你公司委托 (略) (略) 编制的《宜 (略) 年开采及加工膨润土3万立方米(资源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略) 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 、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生态 (略) 建设。

* 、本项目位于 (略) 董 (略) 村,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 * .4万元,建设年开采及加工膨润土3万立方米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膨润土露天采区( (略) 面积0. * km2, (略) 范围1个矿体, (略) ),加工区、办公区及配套的公用设施和生态修复等环保工程,其中加工区和办公区依托原有改扩建,新建4台雷蒙磨(淘汰原有雷蒙磨), (略) 2处(面积 * m2)、新增半成品原矿料仓 * m2

* 、 (略) 时,该项目已基本建成,项目存在未 (略) 为,已 (略) (略) , (略) 理到位。

* 、企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 (略) 和管理,确保 (略) 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重点做好:

1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开采过程中表土剥离采取湿式作业方式,洒水降尘,禁止在干燥扬尘天气作业; (略) 地周边、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等植被,进行绿化;露采区应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时做好边坡绿化和防护;项目不 (略) , (略) 采取洒水降尘, (略) 覆盖,播撒草籽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区及 (略) 周边修建截排水沟,防治水土流失。运营期满闭矿后要全面做好土地复耕复垦,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做好生态修复,恢复面积5. * km2

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采区作业面表土剥离及原矿开采、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运输车辆密闭、道路植树绿化等防尘措施, (略) 周围安 (略) ,场区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减少扬尘污染;加工区置于密闭车间,雷蒙磨产生的工业粉尘,经旋风分离后进入覆膜 (略) 理,通过 *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上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的 * 级标准及区域颗粒物特殊排放浓度限值 * mg/m3。食堂油烟采用 (略) 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露采区应设置截水沟、排水沟及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 (略) 地洒水降尘,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含油废水 (略) 理)进入地 (略) (略) 理,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旱作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4、做好噪声防护工作。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采区破碎铲装、生产设备以及车辆运输等高 (略) 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禁鸣、植树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要求。

5、切实做 (略) 置工作。剥离产生的表土和废土 (略) 临时堆存后用于露采区生态恢复;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区内设置危险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统 * 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 (略) (略) 置。

*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 (略) 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 、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 (略) 。

* 、项目建设期间 (略) 环保“ * 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 (略) (略) 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监察,监督项目环保“ * 同时”的落实。

* 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文明东路6号宜阳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宜环审[ * ] * 号

宜 (略) :

你公司委托 (略) (略) 编制的《宜 (略) 年开采及加工膨润土3万立方米(资源整合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略) 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 、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生态 (略) 建设。

* 、本项目位于 (略) 董 (略) 村,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 * .4万元,建设年开采及加工膨润土3万立方米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膨润土露天采区( (略) 面积0. * km2, (略) 范围1个矿体, (略) ),加工区、办公区及配套的公用设施和生态修复等环保工程,其中加工区和办公区依托原有改扩建,新建4台雷蒙磨(淘汰原有雷蒙磨), (略) 2处(面积 * m2)、新增半成品原矿料仓 * m2

* 、 (略) 时,该项目已基本建成,项目存在未 (略) 为,已 (略) (略) , (略) 理到位。

* 、企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 (略) 和管理,确保 (略) 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重点做好:

1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开采过程中表土剥离采取湿式作业方式,洒水降尘,禁止在干燥扬尘天气作业; (略) 地周边、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等植被,进行绿化;露采区应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时做好边坡绿化和防护;项目不 (略) , (略) 采取洒水降尘, (略) 覆盖,播撒草籽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区及 (略) 周边修建截排水沟,防治水土流失。运营期满闭矿后要全面做好土地复耕复垦,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做好生态修复,恢复面积5. * km2

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采区作业面表土剥离及原矿开采、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运输车辆密闭、道路植树绿化等防尘措施, (略) 周围安 (略) ,场区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减少扬尘污染;加工区置于密闭车间,雷蒙磨产生的工业粉尘,经旋风分离后进入覆膜 (略) 理,通过 *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上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的 * 级标准及区域颗粒物特殊排放浓度限值 * mg/m3。食堂油烟采用 (略) 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露采区应设置截水沟、排水沟及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 (略) 地洒水降尘,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含油废水 (略) 理)进入地 (略) (略) 理,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旱作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4、做好噪声防护工作。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采区破碎铲装、生产设备以及车辆运输等高 (略) 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禁鸣、植树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要求。

5、切实做 (略) 置工作。剥离产生的表土和废土 (略) 临时堆存后用于露采区生态恢复;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区内设置危险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统 * 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 (略) (略) 置。

*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 (略) 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 、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 (略) 。

* 、项目建设期间 (略) 环保“ * 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 (略) (略) 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监察,监督项目环保“ * 同时”的落实。

* 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文明东路6号宜阳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