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含红城湖棚改片区)C23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关于《海口市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含红城湖棚改片区)C23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因棚改安置项目建设需要, (略) 市 (略) 区政府来文申请 (略) 市中心区( (略) 湖棚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 (略) 控规修改。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 * )》等规定要求,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 (略) 市中心区( (略) 湖棚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 * 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略) 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 (略) 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 、用地位置
(略) 市龙昆南路东面。
* 、调整原因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 * )》等规定要求,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 (略) 市中心区( (略) 湖棚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 * 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 、调整内容
修改前C * -5地块用地性质为 * 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 * 0㎡,容积率≤4.3,建筑限高≤ * m,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C * -9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 * ㎡,容积率≤3.0,建筑限高≤ * m,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修改后C * -5及C * -9地块之间 (略) 调整,C * -5地块面积 * 0㎡,其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属安置地, (略) 分商业设施,其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高于2.6%;C * -9地块面积 * ㎡,用地性质修改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商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 %),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 、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 《 (略) (略) 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 (略) 湖棚改片区)C * 地块(修改前)
3、 《 (略) (略) 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 (略) 湖棚改片区)C * 地块(修改后)。
* 、公示时间: * 日( * 日至6月 * 日)。
*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 点击查看>> ;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 (略) 市长滨路 (略) 政办公区 * 号楼 * 房 (略) 市自然 (略) 详细规划科,邮编: 点击查看>> ;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雅。
(略) 市自然 (略)
* 日
主要图纸:
注意:所有图请点击小图放大查看 | |
修改后图则 | 拟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
温馨提示: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 (略) 市自然 (略) ( (略) 市长滨路3号 (略) 政办公区 * 号楼) (略) 。
因棚改安置项目建设需要, (略) 市 (略) 区政府来文申请 (略) 市中心区( (略) 湖棚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 (略) 控规修改。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 * )》等规定要求,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 (略) 市中心区( (略) 湖棚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 * 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略) 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 (略) 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 、用地位置
(略) 市龙昆南路东面。
* 、调整原因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 * )》等规定要求,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我局按程序启动 (略) 市中心区( (略) 湖棚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 * 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 、调整内容
修改前C * -5地块用地性质为 * 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 * 0㎡,容积率≤4.3,建筑限高≤ * m,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C * -9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 * ㎡,容积率≤3.0,建筑限高≤ * m,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修改后C * -5及C * -9地块之间 (略) 调整,C * -5地块面积 * 0㎡,其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属安置地, (略) 分商业设施,其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高于2.6%;C * -9地块面积 * ㎡,用地性质修改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商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 %),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 、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 《 (略) (略) 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 (略) 湖棚改片区)C * 地块(修改前)
3、 《 (略) (略) 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 (略) 湖棚改片区)C * 地块(修改后)。
* 、公示时间: * 日( * 日至6月 * 日)。
*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 点击查看>> ;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 (略) 市长滨路 (略) 政办公区 * 号楼 * 房 (略) 市自然 (略) 详细规划科,邮编: 点击查看>> ;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雅。
(略) 市自然 (略)
* 日
主要图纸:
注意:所有图请点击小图放大查看 | |
修改后图则 | 拟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
温馨提示: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 (略) 市自然 (略) ( (略) 市长滨路3号 (略) 政办公区 * 号楼)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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