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宏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宏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省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环企大道 * 号 * 室 |
建设单位 | (略) 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 (略)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略) 省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环企大道 * 号 * 室(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 * C7J * ,属于新建项目。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 ° * ′2. * ″东经: * ° * ′ * . * ″。经营范围:生产:建筑材料、环保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制品、 * 金制品、玻璃制品、通风设备;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 金制品、玻璃制品、塑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 * 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 * m2,总建筑面积约为 * m2,从事PVC瓦和FRP采光瓦的加工生产,年产PVC瓦6万平方米和FRP采光瓦 * 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略) 挤出、搅拌、浸毡和烘烤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 * 烷总烃和VOCs。项目拟将锥形双螺杆挤出机、搅拌罐、浸毡平台、烤箱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车间出入口设置软帘减少车间内的废气外逸,并在挤出、搅拌、浸毡 (略) 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1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 * )高度为 * m。 (略) 理效率按 * %计,该装置的收集效率约为 * %,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 * %)为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非 * 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外无组织排放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 (略) 省地方标准《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Ⅱ时段标准;厂区外无组织排放VOCs未超过 (略) 省地方标准《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非 * 烷总烃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投料、混料、破碎、磨粉和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拟在投料、混料、破碎、磨粉和切割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随后利用脉冲 (略) 理粉尘,随后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根据 (略) (略) 理厂配套 (略) 总体布置图,规划显示该项 (略) 规划建设的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 (略) ,最终进 (略) (略)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 * 级A标准和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 (略) 理, * 般工业固废(FRP采光板边角料、FRP采光板次品、布袋收集粉尘(FRP采光板)、污泥)收集后交由 * (略) (略) 理, * 般工业固废(PVC瓦边角料、PVC瓦次品)收集后利用破碎机 (略) 破碎 (略) 回用于生产, * 般工业固废(布袋收集粉尘(PVC瓦)) (略) 回用于生产,生活垃 (略) (略) 理,中转物包装 (略) 交由原料生产商回收利用,用于原始用途。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 * 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省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环企大道 * 号 * 室 |
建设单位 | (略) 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 (略)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略) 省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环企大道 * 号 * 室(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 * C7J * ,属于新建项目。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 ° * ′2. * ″东经: * ° * ′ * . * ″。经营范围:生产:建筑材料、环保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制品、 * 金制品、玻璃制品、通风设备;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 金制品、玻璃制品、塑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 * 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 * m2,总建筑面积约为 * m2,从事PVC瓦和FRP采光瓦的加工生产,年产PVC瓦6万平方米和FRP采光瓦 * 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略) 挤出、搅拌、浸毡和烘烤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 * 烷总烃和VOCs。项目拟将锥形双螺杆挤出机、搅拌罐、浸毡平台、烤箱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车间出入口设置软帘减少车间内的废气外逸,并在挤出、搅拌、浸毡 (略) 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1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 * )高度为 * m。 (略) 理效率按 * %计,该装置的收集效率约为 * %,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 * %)为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非 * 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外无组织排放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 (略) 省地方标准《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Ⅱ时段标准;厂区外无组织排放VOCs未超过 (略) 省地方标准《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非 * 烷总烃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投料、混料、破碎、磨粉和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拟在投料、混料、破碎、磨粉和切割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随后利用脉冲 (略) 理粉尘,随后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根据 (略) (略) 理厂配套 (略) 总体布置图,规划显示该项 (略) 规划建设的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 (略) ,最终进 (略) (略)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 * 级A标准和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 (略) 理, * 般工业固废(FRP采光板边角料、FRP采光板次品、布袋收集粉尘(FRP采光板)、污泥)收集后交由 * (略) (略) 理, * 般工业固废(PVC瓦边角料、PVC瓦次品)收集后利用破碎机 (略) 破碎 (略) 回用于生产, * 般工业固废(布袋收集粉尘(PVC瓦)) (略) 回用于生产,生活垃 (略) (略) 理,中转物包装 (略) 交由原料生产商回收利用,用于原始用途。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 * 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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