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安排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安排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藤 (略) 关于安排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藤扶办发〔 * 〕4号
点击查看>> * : * 来源:县扶贫办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藤政函〔 * 〕 * 号),为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 (略) ,加快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进度,现就安排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资金指标

此批次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总额为 * .9万元,资金指标为 * 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

* 、项目补助标准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年第1期)精神,新建砂石屯级道路的补助标准为每公里补助 * 万元;升级硬化屯级道路每公里平均补助 * 万元,参照各乡镇建材运距的因素分为 * 档,其中列入 * 档的乡镇为:藤州镇、塘步镇、金鸡镇、天平镇、濛江镇,每公里补助 * 万元;列入 * 档的乡镇为:埌南镇、新庆镇、象棋镇、岭景镇、 (略) 镇、 (略) 镇,每公里补助 * 万元;列入 * 档的乡镇为:同心镇、古龙镇、平福乡、东荣镇、大黎镇、宁康乡,每公里补助 * 万元。

* 、项目建设标准

项目建设标准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 步调整完善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 * 〕 * 号) (略) 。技术要求如下:

扶贫屯级硬化路的技术标准为原则上路基宽度为4.5米,硬化路面宽度为3.5米,面层水泥厚度为 * 厘米,压实砂石基层厚度为 * 厘米,平面转弯半径不小于 * 米;最大纵坡 * %以下,两边培路肩宽各0.5米;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按照《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 * ) (略) 有关标准相关规定,结合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 (略) 设计、施工。

* 、绩效目标

完成屯级道路硬化 * 公里,解决沿线 * (略) 路难问题。

* 、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截止期限为 * 日,当年7月 * (略) 实施完毕并完成报账。

* 、其他事项

( * )此次安排的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原则上为脱贫攻坚项目库( * 年)中的项目。 (略) 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要求在收到本通知7日内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列入我县扶贫村屯道路建设黑名单的施工单位不得聘请),并落实监理(设计)单位,签订施工、监理(设计)合同后2日内报县扶贫办备案;需办理政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的道路项目,各乡镇政府要加快办理政采手续,确保在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实施。

( * )各乡镇政府聘请的施工单位要 (略)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 * )各乡镇政府收到通知后,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公示制实施办法( * 年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 * 〕 * 号) (略) 公示工作;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扶贫屯级道路建设项目档案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及 * 路 * 档的要求收集档案材料;既要保证项目施工进度,也要注重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略)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 * )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项目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 (略) 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 〕7号)及我县出台的相关 (略) 实施,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竣工后要在项目起点路中间镶嵌项目标识牌(标明“批次、项目名称、总投资、资金来源与结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标准、受益户数及人数、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开工及竣工时间、带贫减贫机制、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项目终点路中间镶嵌项目终点标识牌。设立公告牌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内容之 * , (略) 公示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要引导受益群众制定项目管护制度,加强管护,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 * )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详见附件3)和定期开展跟踪监控(详见附件4),按时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 * )完善好项目的系统信息数据,项目在国扶系统和 (略) 大数据平台系统的数据信息(含绩效目标)要与项目台账信息相 * 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支持项目建设,努力把项目建设好。

( * )在自治区未出台新的资金管理办法前,我县仍应严格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略) 壮族自治 (略) 关于印发 (略)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农〔 * 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浪费、贪污项目资金,财政专项 (略)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会计核算。

( * )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进度的统计工作。从 * 年5月起,每周星期 * 前要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5)的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扶贫办项目股,邮箱: * * .com。

附件:1.? (略) 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表

?2.?项目档案目录清单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 (略) 监控表

5.?项目进度表

6.?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藤政函〔 * 〕 * 号)



?????????????????????????????????藤 (略)

??????????????????????????????????? *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藤 (略) ??????????????????? * 日印发


关联文件:


藤 (略) 关于安排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藤扶办发〔 * 〕4号
点击查看>> * : * 来源:县扶贫办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藤政函〔 * 〕 * 号),为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 (略) ,加快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进度,现就安排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资金指标

此批次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总额为 * .9万元,资金指标为 * 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

* 、项目补助标准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年第1期)精神,新建砂石屯级道路的补助标准为每公里补助 * 万元;升级硬化屯级道路每公里平均补助 * 万元,参照各乡镇建材运距的因素分为 * 档,其中列入 * 档的乡镇为:藤州镇、塘步镇、金鸡镇、天平镇、濛江镇,每公里补助 * 万元;列入 * 档的乡镇为:埌南镇、新庆镇、象棋镇、岭景镇、 (略) 镇、 (略) 镇,每公里补助 * 万元;列入 * 档的乡镇为:同心镇、古龙镇、平福乡、东荣镇、大黎镇、宁康乡,每公里补助 * 万元。

* 、项目建设标准

项目建设标准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 步调整完善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 * 〕 * 号) (略) 。技术要求如下:

扶贫屯级硬化路的技术标准为原则上路基宽度为4.5米,硬化路面宽度为3.5米,面层水泥厚度为 * 厘米,压实砂石基层厚度为 * 厘米,平面转弯半径不小于 * 米;最大纵坡 * %以下,两边培路肩宽各0.5米;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按照《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 * ) (略) 有关标准相关规定,结合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 (略) 设计、施工。

* 、绩效目标

完成屯级道路硬化 * 公里,解决沿线 * (略) 路难问题。

* 、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截止期限为 * 日,当年7月 * (略) 实施完毕并完成报账。

* 、其他事项

( * )此次安排的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原则上为脱贫攻坚项目库( * 年)中的项目。 (略) 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要求在收到本通知7日内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列入我县扶贫村屯道路建设黑名单的施工单位不得聘请),并落实监理(设计)单位,签订施工、监理(设计)合同后2日内报县扶贫办备案;需办理政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的道路项目,各乡镇政府要加快办理政采手续,确保在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实施。

( * )各乡镇政府聘请的施工单位要 (略)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 * )各乡镇政府收到通知后,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公示制实施办法( * 年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 * 〕 * 号) (略) 公示工作;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扶贫屯级道路建设项目档案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及 * 路 * 档的要求收集档案材料;既要保证项目施工进度,也要注重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略)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 * )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项目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 (略) 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 * 〕7号)及我县出台的相关 (略) 实施,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竣工后要在项目起点路中间镶嵌项目标识牌(标明“批次、项目名称、总投资、资金来源与结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标准、受益户数及人数、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开工及竣工时间、带贫减贫机制、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项目终点路中间镶嵌项目终点标识牌。设立公告牌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内容之 * , (略) 公示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要引导受益群众制定项目管护制度,加强管护,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 * )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详见附件3)和定期开展跟踪监控(详见附件4),按时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 * )完善好项目的系统信息数据,项目在国扶系统和 (略) 大数据平台系统的数据信息(含绩效目标)要与项目台账信息相 * 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支持项目建设,努力把项目建设好。

( * )在自治区未出台新的资金管理办法前,我县仍应严格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略) 壮族自治 (略) 关于印发 (略)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农〔 * 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浪费、贪污项目资金,财政专项 (略)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会计核算。

( * )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进度的统计工作。从 * 年5月起,每周星期 * 前要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5)的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扶贫办项目股,邮箱: * * .com。

附件:1.? (略) 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表

?2.?项目档案目录清单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 (略) 监控表

5.?项目进度表

6.?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前下达 *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 (略) 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藤政函〔 * 〕 * 号)



?????????????????????????????????藤 (略)

??????????????????????????????????? *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藤 (略) ??????????????????? * 日印发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