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致全县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致全县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

非法集资 (略) 为。根据《 (略) 置非法集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规定,非法集资是 (略) (略) 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 (略) 为,同时具备:“ (略) 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 (略) 会公开宣传;承诺在 * 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各种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 (略) 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条件的,即为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凡涉嫌非法集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凡参与非法集资自担风险。非法 (略) 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 (略) 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 (略) 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 (略) 承担损失。

谨防您身边的非法集资陷阱。请在安排有关投融资活动计划前,自觉加强对相关金融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研究、分析和思考,增强学法知法守法和风险甄别能力,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 * 夜暴富”的投资项目, * 般而言不是“馅饼”,而是“陷阱”,要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及家庭财产遭受损失。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融资。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略) 络高利借贷风险,遭遇“套路贷”、暴力催收 (略) 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略) *

县处非办 点击查看>>

便民热线 * 5


金 (略) 置非法集资工 (略)

* 日


新标语宣传画面1.jpg

新标语宣传画面3.jpg

条例1.jpg

条例2.jpg

条例3.jpg

条例4.jpg

海报4.jpg

海报5.jpg




广大市民朋友:

非法集资 (略) 为。根据《 (略) 置非法集资条例》( (略) 令第 * 号)规定,非法集资是 (略) (略) 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 (略) 为,同时具备:“ (略) 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 (略) 会公开宣传;承诺在 * 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各种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 (略) 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条件的,即为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凡涉嫌非法集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凡参与非法集资自担风险。非法 (略) 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 (略) 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 (略) 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 (略) 承担损失。

谨防您身边的非法集资陷阱。请在安排有关投融资活动计划前,自觉加强对相关金融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研究、分析和思考,增强学法知法守法和风险甄别能力,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 * 夜暴富”的投资项目, * 般而言不是“馅饼”,而是“陷阱”,要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及家庭财产遭受损失。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融资。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略) 络高利借贷风险,遭遇“套路贷”、暴力催收 (略) 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略) *

县处非办 点击查看>>

便民热线 * 5


金 (略) 置非法集资工 (略)

* 日


新标语宣传画面1.jpg

新标语宣传画面3.jpg

条例1.jpg

条例2.jpg

条例3.jpg

条例4.jpg

海报4.jpg

海报5.jpg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