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广昌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略) 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略) 招生考试工作,根据《 (略) 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 * 〕9号)、《 (略) 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抚教体中招字〔 * 〕4号)、《 (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抚教体发〔 * 〕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 、报名与资格认定
( * )报名。
1. 报名对象
凡持有本县户口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 (略) 报名。外地户口在本地就读的考 (略) 在地报考。
初 * 年级的学生报名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
初 * 学生中因故未参加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或参加了上学年期末的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但成绩判定为“不合格”,也须报名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方可录取普通高中(含师范定向)。
外地转学回 (略)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如果初 * 在外地已经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并且有当地设区市 (略) 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我市承认当地考试原始成绩,其原始分与我市卷面总分折算后 (略) 次参考的初 * 学生排位评定等级。
外籍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办法,参照市 (略) 。
2. 报名类别
(略) 招生考试报名分为 * 类(按考生第 * 志愿划定): * 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 * 般高中); * 是中职类( (略) 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 (略) ); * 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 (略) 和幼 (略) 校)。
初 * 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3. 报名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具有本县学籍并实际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学籍在本县中学,且初 * 至初 * 年级均在本县中学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办理了正常转学和休学手续的学生),其中学籍在本县农村中学,且初 * 至初 * 年级均在本县农村中学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划分为“农村中学均衡生”,其余学生( (略) 就读的学生)划分为“县 (略) 学均衡生”。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本地( (略) )户籍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历届生指报考时,非本届毕业或未 (略) 门录取在本校的初中毕业生。
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县外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表可到县招考办报名。社会青年凭户口簿和初中毕业证书可到县招考办报名。
4. 报名时间和方式
初中学考报名时间为4月 * 日至4月 * 日, (略) 上 (略) ,逾期不予补报。报考类别、兼报类别等信息要体现考生真实意愿,切忌教师代报,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5.志愿填报
师范定向: (略) * 年制小学教育(含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
重点高中(统招志愿 * ):广昌 * 中;
* 般高中(志愿 * ):广昌 * 中;
其他民办高中: (略) 。
职业高中(志愿 * ): (略) 。
网上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 * 日—5月 * 日。
填报原则:
(1)第 * 志愿报考 * 中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 * 中;第 * 志愿报考 * 中志愿的考生,请不要填报 * 中志愿。
(2)凡符合条件报考 * 中均衡生的考生,必须填报 * 中均衡生志愿,否则不予录取。
(3)报考 * 中、 (略) 。
(4)第 * 志愿报考师范定向类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 * 中和 * 中(兼报 * 中如符合均衡生资格,还必须填报 * 中均衡生志愿),师范未录取即参加 * 中或 * 中录取。
(5)报考 * 中、 * 中、 (略) 或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均可兼报职业高中。
(6)中职类考生不可以填报 * 中、 * 中志愿,填报也无效。
录取时严格按报名志愿信息录取。报名和志愿信息填报时考生必须仔细核对、确认无误,杜绝填错!凡因教师代报、学生漏报等现象, (略) 就读的,后果自负!
( * )报考资格审核认定
各校要严把初中学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是否为初中在籍直升应届生,认真核查区分本校直升生、正常转学和休学、历届生。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 * 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初 * 年级的初中学考。
* 、收费
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 * 元,用于命题、制卷、监考、评卷、录取等各项支出。 (略) 上缴费方式,按照省里规定的时间完成,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 、考试科目与形式
考试科目和形式与全省相同同步,文化科目考试使用全省统 * 命制的考试试卷。
1. 统考科目
初 * 年级:语文 * 分;数学 * 分;英语 * 分(其中听力 * 分);物理 * 分;化学 * 分;道德与法治 * 分;历史 * 分;物理实验操作考查5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5分;体育 * 分。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 (略) 同场分卷考试。
初 * 年级:地理 * 分;生物 * 分,实行合卷考试。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 * 日至 * 日。
2. 体育考试要求:按 (略) (略) 《关于认真做好 (略) 市 *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抚教体中招字〔 * 〕1号) (略) 。具体 (略) 发文。
3.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要求:按《关于印发< * 年 (略) 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科目考查评分标准>的通知》(抚教体中招字〔 * 〕2号) (略) 。具体 (略) 发文。
4. 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 * 分钟,在全省统 * 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 * 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 * 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 * 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 、考试与阅卷
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和 (略) (略) 署,由市和 (略) 、中招办组织实施。报考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 (略)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 (略) ,原则上使 (略) 。 (略) 两人监考。
考试统 * 使用金属探 (略) ,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抽调监考老师必须是本县中学或小学教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考试业务,能胜任监考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县(区)共同组织,实 (略) 上阅卷,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 、有关优惠政策
1.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略) ,按照《 (略) 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 * 〕 * 号) (略) 。
2.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略) ,参照《关于印发〈 (略) 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 * 〕8号) (略) 。
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略) ,参照《关于印发〈 (略) 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 * 〕 * 号) (略) 。
4.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 * 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 (略) 。
5. 农村 * 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 * 分(须办理完本项初中学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
6.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 * 分。
7. 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 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 (略) 省民 (略) 、 (略) 省教育厅、 (略)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略) 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 * 〕 * 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 * 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县招考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师范定向招生
1.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本地( (略) )户籍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 * 年 (略) 师范定向培养计划共 * 名:语文 * 名(男7名、女7名),数学 * 名(男5名、女5名),英语8名(男4名、女4名),思政4名(男2名、女2名)。
3. 录取前置条件: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方可录取师范定向。
4.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县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考初 * 统考科目)总分的 * %,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年制小学教育录取时按考试计分科目总分高的优先选取学科(上述计划中,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
5.建档立 (略) 镇贫困群众家庭子女报考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 * 年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抚教体助字〔 * 〕1号)和《关于印发< * (略) 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教育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教体助字〔 * 〕4号)要求,录取时均按师范定向各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 * 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 * %。
6.师范定向预录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和体检,并和监护人共同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 (略) (略) 校共同组织做好上述等工作。 (略) 师资科、基础教育科、市中招办对拟录 (略) 联审, (略) 会公示。 (略) 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 (略) 办理录取手续,确保已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师范定向生毕业时有编有岗就业。
7.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师范录取资格, (略) 放弃,不得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只能录取民办高中或职业高中,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8.师范定向的录取(含基础学科优先选取学科)时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 * 科总分择优录取;如 * 科总分又相同,就按语文、数学 * 科总分择优录取;如 * 科总分再相同,就按语文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普通高中招生
( * )招生计划(以市批复下达为准)
1. 广昌 * 中招生计划共 * 名。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广昌 * 中招生计划仍将 * % (略) 的均衡招生计划,即广昌 * 中统招计划 * 名,均衡计划 * 名。
2. 广昌 * 中招生计划 * 名,(其中统招生 * 名;艺体特长生 * 人:体育 * 人、音乐 * 人、美术 * 人、播音编导 * 人、舞蹈5人;足球特长专项 * 人)。
报考广昌 * 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具体报考条件和专业考试方法见《 (略) 第 * 中学 * 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填报广昌 * 中志愿的考生也可报考 * 中艺体特长生,但录取时 * 中艺体特长生优先录取。)
报考广昌 * 中高中足球特长专项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具体报考条件和专业考试方法见《 (略) 第 * 中学 * 年高中足球特长专项招生简章》。
3. (略) (民办)招生计划 * 名(自主规范招生)。
( * )录取办法:
1. 录取前置条件: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方可录取普通高中。
2. 广昌 * 中
(1)统招生在完成师范定向录取后,根据统招计划,严格按考生志愿、初 * 学考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的最低总分为 * 中统招录取分数线。
(2)广昌 * 中均衡生招生按《 (略)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录取实施管理办法》(广教体字〔 * 号)执行,即在 (略) 第 * 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 * 分为全县“农村中学均衡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 * 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 * 分为“县 (略) 学均衡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中首个志愿填报广昌 * 中且填报了“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中(符合均衡生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分数线内生源与计划数不符,则采取农 (略) 中学的均衡分数线同步升降办法,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3. 广昌 * 中
(1)首先在第 * 志愿填报广昌 * 中的考生中(即未填广昌 * 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名;再在填报 * 中(含填报 * 中兼报 * 中)但还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 名。录取的最低总分即为 * 中统招录取分数线。
(2)艺 (略) 同步录取。专业考试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按广昌 * 中统招录取分数的 * %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根据本专业招生名额按初中学考初 * 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广昌 * 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若专业测试未获得合格证或未录取的考生,如其初中学考初 * 统考科目成绩达广昌 * 中或 * 中录取分数线,则 (略) 录取。如艺体特长生未录满,所剩招生名额并入统招生名额中按成绩择优录取。
(3)广昌 * 中高中足球特长专项录取按 (略) 。
4. (略) 自主招生双轨制, (略)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低录取分 (略) 录取。
5. 历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县重点高中,在统招分数线上提高 * 分录取。
6. 普通 (略) * 批次录取,多出的招生 (略) 补录。高 * (略) 限时报到制,对己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由县招考办做好新生预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7. 普通高中招生根据 (略) 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 * 〕 * 号)文件精神,严 (略) 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 * 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 (略) 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未经 (略) 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 (略) 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略) )。
8. 本市跨县(区)考生和具有当地 (略) 保证明及居民居住证明(截止时间当年6月 * 日前)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 (略) 在 (略) 在地参加县(区)属普通高中录取, (略) 有富余招生计划的前提下, (略) 统招录取分数线方可录取公办高中, (略) 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方可录取民办高中。
9.跨省、跨设区市考生和外籍人员随迁子女 (略) 在 (略) 在地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
* .未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 律不予录取,未经市中招办审批录取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作为在校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 .从 * 年初 * 入学的新生开始, (略) ( (略) 门录取为依据)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 、 (略) 招生
为不断开拓办学思路,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成长需要, (略) 将增加 * 个特色班, (略) 联合开办“美术高考班”, * 是与茵 (略) 联合开办“足球高考班”。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专业考试方法见招生简章。
各校必须加大职业高中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支持职校下校宣传, (略) 上户宣传,引导考生报考职业高中,确保完成职业高中招生任务。凡第 * (略) 提前录取,录取后,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已录职业高中的考生。
* 、 (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今年全面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略) 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略) 考试招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 (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教体发〔 * 〕2号) (略) 。
* 、加强招考工作管理
( * )加强组织领导。 (略) 考试招生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大,社会关注,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也关系教育公平和教育发展, (略)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大宣传,形成共识, (略) 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务管理, (略) 纪律,做好试卷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略) 要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和健全安全制度,杜绝 * 切安全事故发生。文化、体育、理化操作考试期间,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注意交通、操作、饮食等安全。
( * )执行招生政策。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 (略) 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 (略) 及申诉渠道公开。 (略)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不得超计划、降低分数违规招生。
( * )规范招生秩序。 (略) 或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施加影响,扰乱报名秩序。严禁以直升为理由, (略) ;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举办“实验班”;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许诺提前录取。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 (略) 为。
( * )统 * 招生宣传。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校必须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班会、宣传栏、墙报等各类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要直接面向考生和家长,全面宣传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报名时间、各类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科学合理的报考信息,指导考 (略) 报考。未经 (略) 批准, (略) 不得在我市做招生广告和招生。任何单位、学校、 (略) 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通讯地址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情况。严肃考风考纪。各校要认真组织考生学习《国家教 (略) 理办法》、《考生守则》和有关文件,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违纪舞弊,凡违规舞弊者,视情 (略) 罚。
( * )加大督查力度。 (略) 考试招生工作监督机制, (略) 考试招生工作督导检查,促进各项 (略) 。 (略) 考试 (略) 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对招考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工作人员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招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敬业负责。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举报箱, (略) 违规违纪人员,坚决制止和杜绝不顾考生切身利益、 (略) 会影响、给社会带来不 (略) 隐患的各 (略) 为。
(略) 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略) 招生考试工作,根据《 (略) 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 * 〕9号)、《 (略) 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抚教体中招字〔 * 〕4号)、《 (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抚教体发〔 * 〕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 、报名与资格认定
( * )报名。
1. 报名对象
凡持有本县户口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 (略) 报名。外地户口在本地就读的考 (略) 在地报考。
初 * 年级的学生报名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
初 * 学生中因故未参加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或参加了上学年期末的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但成绩判定为“不合格”,也须报名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方可录取普通高中(含师范定向)。
外地转学回 (略)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如果初 * 在外地已经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并且有当地设区市 (略) 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我市承认当地考试原始成绩,其原始分与我市卷面总分折算后 (略) 次参考的初 * 学生排位评定等级。
外籍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办法,参照市 (略) 。
2. 报名类别
(略) 招生考试报名分为 * 类(按考生第 * 志愿划定): * 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 * 般高中); * 是中职类( (略) 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 (略) ); * 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 (略) 和幼 (略) 校)。
初 * 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3. 报名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具有本县学籍并实际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学籍在本县中学,且初 * 至初 * 年级均在本县中学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办理了正常转学和休学手续的学生),其中学籍在本县农村中学,且初 * 至初 * 年级均在本县农村中学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划分为“农村中学均衡生”,其余学生( (略) 就读的学生)划分为“县 (略) 学均衡生”。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本地( (略) )户籍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历届生指报考时,非本届毕业或未 (略) 门录取在本校的初中毕业生。
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县外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表可到县招考办报名。社会青年凭户口簿和初中毕业证书可到县招考办报名。
4. 报名时间和方式
初中学考报名时间为4月 * 日至4月 * 日, (略) 上 (略) ,逾期不予补报。报考类别、兼报类别等信息要体现考生真实意愿,切忌教师代报,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5.志愿填报
师范定向: (略) * 年制小学教育(含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
重点高中(统招志愿 * ):广昌 * 中;
* 般高中(志愿 * ):广昌 * 中;
其他民办高中: (略) 。
职业高中(志愿 * ): (略) 。
网上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 * 日—5月 * 日。
填报原则:
(1)第 * 志愿报考 * 中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 * 中;第 * 志愿报考 * 中志愿的考生,请不要填报 * 中志愿。
(2)凡符合条件报考 * 中均衡生的考生,必须填报 * 中均衡生志愿,否则不予录取。
(3)报考 * 中、 (略) 。
(4)第 * 志愿报考师范定向类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 * 中和 * 中(兼报 * 中如符合均衡生资格,还必须填报 * 中均衡生志愿),师范未录取即参加 * 中或 * 中录取。
(5)报考 * 中、 * 中、 (略) 或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均可兼报职业高中。
(6)中职类考生不可以填报 * 中、 * 中志愿,填报也无效。
录取时严格按报名志愿信息录取。报名和志愿信息填报时考生必须仔细核对、确认无误,杜绝填错!凡因教师代报、学生漏报等现象, (略) 就读的,后果自负!
( * )报考资格审核认定
各校要严把初中学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是否为初中在籍直升应届生,认真核查区分本校直升生、正常转学和休学、历届生。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 * 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初 * 年级的初中学考。
* 、收费
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 * 元,用于命题、制卷、监考、评卷、录取等各项支出。 (略) 上缴费方式,按照省里规定的时间完成,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 、考试科目与形式
考试科目和形式与全省相同同步,文化科目考试使用全省统 * 命制的考试试卷。
1. 统考科目
初 * 年级:语文 * 分;数学 * 分;英语 * 分(其中听力 * 分);物理 * 分;化学 * 分;道德与法治 * 分;历史 * 分;物理实验操作考查5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5分;体育 * 分。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 (略) 同场分卷考试。
初 * 年级:地理 * 分;生物 * 分,实行合卷考试。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 * 日至 * 日。
2. 体育考试要求:按 (略) (略) 《关于认真做好 (略) 市 *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抚教体中招字〔 * 〕1号) (略) 。具体 (略) 发文。
3.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要求:按《关于印发< * 年 (略) 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科目考查评分标准>的通知》(抚教体中招字〔 * 〕2号) (略) 。具体 (略) 发文。
4. 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 * 分钟,在全省统 * 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 * 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 * 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 * 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 、考试与阅卷
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和 (略) (略) 署,由市和 (略) 、中招办组织实施。报考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 (略)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 (略) ,原则上使 (略) 。 (略) 两人监考。
考试统 * 使用金属探 (略) ,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抽调监考老师必须是本县中学或小学教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熟悉考试业务,能胜任监考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县(区)共同组织,实 (略) 上阅卷,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 、有关优惠政策
1.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略) ,按照《 (略) 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 * 〕 * 号) (略) 。
2.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略) ,参照《关于印发〈 (略) 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 * 〕8号) (略) 。
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略) ,参照《关于印发〈 (略) 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 * 〕 * 号) (略) 。
4.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 * 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 (略) 。
5. 农村 * 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 * 分(须办理完本项初中学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
6.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 * 分。
7. 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 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 (略) 省民 (略) 、 (略) 省教育厅、 (略)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略) 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 * 〕 * 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 * 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县招考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师范定向招生
1.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本地( (略) )户籍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 * 年 (略) 师范定向培养计划共 * 名:语文 * 名(男7名、女7名),数学 * 名(男5名、女5名),英语8名(男4名、女4名),思政4名(男2名、女2名)。
3. 录取前置条件: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方可录取师范定向。
4.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县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考初 * 统考科目)总分的 * %,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年制小学教育录取时按考试计分科目总分高的优先选取学科(上述计划中,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
5.建档立 (略) 镇贫困群众家庭子女报考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 * 年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抚教体助字〔 * 〕1号)和《关于印发< * (略) 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教育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教体助字〔 * 〕4号)要求,录取时均按师范定向各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 * 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 * %。
6.师范定向预录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和体检,并和监护人共同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 (略) (略) 校共同组织做好上述等工作。 (略) 师资科、基础教育科、市中招办对拟录 (略) 联审, (略) 会公示。 (略) 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 (略) 办理录取手续,确保已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师范定向生毕业时有编有岗就业。
7.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师范录取资格, (略) 放弃,不得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只能录取民办高中或职业高中,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8.师范定向的录取(含基础学科优先选取学科)时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 * 科总分择优录取;如 * 科总分又相同,就按语文、数学 * 科总分择优录取;如 * 科总分再相同,就按语文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普通高中招生
( * )招生计划(以市批复下达为准)
1. 广昌 * 中招生计划共 * 名。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广昌 * 中招生计划仍将 * % (略) 的均衡招生计划,即广昌 * 中统招计划 * 名,均衡计划 * 名。
2. 广昌 * 中招生计划 * 名,(其中统招生 * 名;艺体特长生 * 人:体育 * 人、音乐 * 人、美术 * 人、播音编导 * 人、舞蹈5人;足球特长专项 * 人)。
报考广昌 * 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具体报考条件和专业考试方法见《 (略) 第 * 中学 * 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填报广昌 * 中志愿的考生也可报考 * 中艺体特长生,但录取时 * 中艺体特长生优先录取。)
报考广昌 * 中高中足球特长专项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具体报考条件和专业考试方法见《 (略) 第 * 中学 * 年高中足球特长专项招生简章》。
3. (略) (民办)招生计划 * 名(自主规范招生)。
( * )录取办法:
1. 录取前置条件: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方可录取普通高中。
2. 广昌 * 中
(1)统招生在完成师范定向录取后,根据统招计划,严格按考生志愿、初 * 学考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的最低总分为 * 中统招录取分数线。
(2)广昌 * 中均衡生招生按《 (略)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录取实施管理办法》(广教体字〔 * 号)执行,即在 (略) 第 * 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 * 分为全县“农村中学均衡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 * 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 * 分为“县 (略) 学均衡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中首个志愿填报广昌 * 中且填报了“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中(符合均衡生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分数线内生源与计划数不符,则采取农 (略) 中学的均衡分数线同步升降办法,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3. 广昌 * 中
(1)首先在第 * 志愿填报广昌 * 中的考生中(即未填广昌 * 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名;再在填报 * 中(含填报 * 中兼报 * 中)但还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 名。录取的最低总分即为 * 中统招录取分数线。
(2)艺 (略) 同步录取。专业考试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按广昌 * 中统招录取分数的 * %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根据本专业招生名额按初中学考初 * 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广昌 * 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若专业测试未获得合格证或未录取的考生,如其初中学考初 * 统考科目成绩达广昌 * 中或 * 中录取分数线,则 (略) 录取。如艺体特长生未录满,所剩招生名额并入统招生名额中按成绩择优录取。
(3)广昌 * 中高中足球特长专项录取按 (略) 。
4. (略) 自主招生双轨制, (略)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低录取分 (略) 录取。
5. 历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县重点高中,在统招分数线上提高 * 分录取。
6. 普通 (略) * 批次录取,多出的招生 (略) 补录。高 * (略) 限时报到制,对己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由县招考办做好新生预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7. 普通高中招生根据 (略) 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 * 〕 * 号)文件精神,严 (略) 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 * 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 (略) 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未经 (略) 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 (略) 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略) )。
8. 本市跨县(区)考生和具有当地 (略) 保证明及居民居住证明(截止时间当年6月 * 日前)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 (略) 在 (略) 在地参加县(区)属普通高中录取, (略) 有富余招生计划的前提下, (略) 统招录取分数线方可录取公办高中, (略) 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方可录取民办高中。
9.跨省、跨设区市考生和外籍人员随迁子女 (略) 在 (略) 在地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
* .未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 * 律不予录取,未经市中招办审批录取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作为在校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 .从 * 年初 * 入学的新生开始, (略) ( (略) 门录取为依据)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 、 (略) 招生
为不断开拓办学思路,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成长需要, (略) 将增加 * 个特色班, (略) 联合开办“美术高考班”, * 是与茵 (略) 联合开办“足球高考班”。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专业考试方法见招生简章。
各校必须加大职业高中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支持职校下校宣传, (略) 上户宣传,引导考生报考职业高中,确保完成职业高中招生任务。凡第 * (略) 提前录取,录取后,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已录职业高中的考生。
* 、 (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今年全面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略) 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略) 考试招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 (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教体发〔 * 〕2号) (略) 。
* 、加强招考工作管理
( * )加强组织领导。 (略) 考试招生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大,社会关注,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也关系教育公平和教育发展, (略)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大宣传,形成共识, (略) 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务管理, (略) 纪律,做好试卷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略) 要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和健全安全制度,杜绝 * 切安全事故发生。文化、体育、理化操作考试期间,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注意交通、操作、饮食等安全。
( * )执行招生政策。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 (略) 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 (略) 及申诉渠道公开。 (略)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不得超计划、降低分数违规招生。
( * )规范招生秩序。 (略) 或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施加影响,扰乱报名秩序。严禁以直升为理由, (略) ;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举办“实验班”;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许诺提前录取。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 (略) 为。
( * )统 * 招生宣传。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校必须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班会、宣传栏、墙报等各类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要直接面向考生和家长,全面宣传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报名时间、各类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科学合理的报考信息,指导考 (略) 报考。未经 (略) 批准, (略) 不得在我市做招生广告和招生。任何单位、学校、 (略) 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通讯地址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情况。严肃考风考纪。各校要认真组织考生学习《国家教 (略) 理办法》、《考生守则》和有关文件,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违纪舞弊,凡违规舞弊者,视情 (略) 罚。
( * )加大督查力度。 (略) 考试招生工作监督机制, (略) 考试招生工作督导检查,促进各项 (略) 。 (略) 考试 (略) 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对招考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工作人员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招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敬业负责。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举报箱, (略) 违规违纪人员,坚决制止和杜绝不顾考生切身利益、 (略) 会影响、给社会带来不 (略) 隐患的各 (略)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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