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季宏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季宏电子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宝收路3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 (略)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略) (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宝收路3号(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属于新建项目。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 ° * ′ * . * ″东经: * ° * ′ * . *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连接线、线材、 * 金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 * . * 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 * m2,总建筑面积约为 * m2,从事电源线和电子线的加工生产,年产电源线 * .3吨和电子线 * .1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略) 注塑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 * 烷总烃。项目拟将立式注塑机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车间出入口设置软帘减少车间内的废气外逸,并在立式 (略) 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 * )高度为 * m。 (略) 理效率按 * %计,该装置的收集效率约为 * %,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 * %)为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非 * 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厂区外无组织排放未超过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略) 浸锡和焊锡过程中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由于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较少,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其无组织排放符合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废水:根据 (略) (略) 理厂配套 (略) 总体布置图,规划显示该项 (略) 规划建设的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 (略) ,最终进 (略) (略)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 * 级A标准和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 (略) 理, * 般工业固废(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 * (略)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宝收路3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 (略)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略) (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宝收路3号(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属于新建项目。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 ° * ′ * . * ″东经: * ° * ′ * . *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连接线、线材、 * 金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 * . * 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 * m2,总建筑面积约为 * m2,从事电源线和电子线的加工生产,年产电源线 * .3吨和电子线 * .1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略) 注塑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 * 烷总烃。项目拟将立式注塑机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车间出入口设置软帘减少车间内的废气外逸,并在立式 (略) 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 * )高度为 * m。 (略) 理效率按 * %计,该装置的收集效率约为 * %,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 * %)为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废气非 * 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厂区外无组织排放未超过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略) 浸锡和焊锡过程中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由于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较少,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其无组织排放符合 (略)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废水:根据 (略) (略) 理厂配套 (略) 总体布置图,规划显示该项 (略) 规划建设的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 (略) ,最终进 (略) (略)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 * 级A标准和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 (略) 理, * 般工业固废(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 * (略)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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