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惠州市桔顺钢铁厂连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惠州市桔顺钢铁厂连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连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略) 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 日至 *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 (略) 路 * (略) 7号楼,邮编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连铸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市杨村经济管 (略) |
环评机构: | (略) 华南环保产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市杨村经济管 (略) ,占地面积为 * 9m2,其中生 (略) 区北面,包括炼钢车间、连铸车间、原料车间等。项目主要采用废钢作为原料炼钢,采用连铸工艺,生产钢坯。主要设备为1座 * 吨电弧炉, * 套2机2流连铸机,年炼钢生产能力 * 万吨。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 (略) 理(分选、切割、打包)、电炉炼钢、连铸 * 个过程。本项目电弧炉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不属于落后产能,不涉及新增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炼钢车间、连铸车间冷却水各自独立。分别通过冷却塔降温和 * 级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中直流冷却水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量约为4. * m3/d,经化粪池和 * 体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导流至循环水池,经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项目采用“屋顶罩+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烟气通过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由风机引至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除尘设备排放口的颗粒物达到《关于推 (略) 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 * ] * 号)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略) 边界的颗粒物浓度达到《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表3、表4标准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和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 (略) 理处置, (略) 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要求; * 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 (略) 理处置, (略) 内暂存应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要求。 5、环境风险:应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连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略) 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 日至 *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 (略) 路 * (略) 7号楼,邮编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连铸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市杨村经济管 (略) |
环评机构: | (略) 华南环保产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市杨村经济管 (略) ,占地面积为 * 9m2,其中生 (略) 区北面,包括炼钢车间、连铸车间、原料车间等。项目主要采用废钢作为原料炼钢,采用连铸工艺,生产钢坯。主要设备为1座 * 吨电弧炉, * 套2机2流连铸机,年炼钢生产能力 * 万吨。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 (略) 理(分选、切割、打包)、电炉炼钢、连铸 * 个过程。本项目电弧炉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不属于落后产能,不涉及新增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炼钢车间、连铸车间冷却水各自独立。分别通过冷却塔降温和 * 级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中直流冷却水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量约为4. * m3/d,经化粪池和 * 体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导流至循环水池,经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项目采用“屋顶罩+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烟气通过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由风机引至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除尘设备排放口的颗粒物达到《关于推 (略) 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 * ] * 号)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略) 边界的颗粒物浓度达到《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表3、表4标准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和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 (略) 理处置, (略) 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要求; * 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 (略) 理处置, (略) 内暂存应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要求。 5、环境风险:应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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